一个高中生在高中三年不怎么听英语课,自己看了几十本英文原著,最后高考英语得了148分(满分150分)。
广东一名小朋友三岁就开始学英语,酷爱读英文文学著作,七岁时便通过了PETS-3(全国英语等级考试三级)。
我最初就是在大学四级考试之前努力备考,然而结果不如意,随后抛弃英语教材和教辅资料,转而埋头拿着一台电子词典读英文原著,很快就拿到了接下来英语考试的全班第一的好成绩(而且接下来连续三次都是全班第一)。读了15本英文原著之后,实现了从“四级及格”到“六级优秀”的神奇飞跃(老版四六级100分制,60分及格,85分优秀,我六级考了88分)。老版六级优秀是什么概念?当年,班上考第二名的同学与我差了九分,另有大约三分之一的同学未能达到及格线。记得当年在考六级前夕,人人都在背单词和做题,而我却沉迷于读Sister Carrie。读研时,我更是透析不止,又“大破”难度相当高的GRE(语文640分,数学800分,写作5分)。进入职场后,我又轻松地拿下职称英语A级(99分)。
很多人的英语成绩差,其实是接触英语语言文字的密度太低。据统计,一个美国小孩每天看到、听到的英语单词有两万个之多,而一个循规蹈矩学英语的中国学生每天接触的单词也不过数千。英语词汇量测试网的测试数据证明,阅读英文原著的习惯达到的效果足以媲美在英语国家留学的英语学习效果,原因就是成倍地提高了接触英语的密度。我第一年用透析法阅读的英语文字的量达到5500页左右,超过了之前九年英语学习的总量。根据主流的第二语言习得理论,大量输入式的语言学习效果是最有效率的。透析法像生产流水线般将原著中的英文源源不断地送到你的眼前,让你根本无须也无暇做其他不必要的操作,只需要被动地接受高密度的输入,接受一切语法、词汇和文化知识,令习得效率逼近最高极限。
只要英语的输入量上去了,顺利通过考试自然是水到渠成的事,因此用透析法在考场上取得成功的经验完全可以复制。在我推广透析法的16年中,大量学生是为了应试而来的。其中很多人是多次考四六级仍未通过,前程受阻(当年,很多大学将四六级成绩与毕业、保研挂钩)。我不是应试专家,只是教会了他们读英文原著的方法,结果他们读完几本英文小说之后就在中考英语、四六级或考研英语中明显提高了分数,原本因考了数次都差几分而“饮恨”的人也一举过关(这里的奥妙可能是某些考试暗设“作文不及格就全卷不及格”的标准,读英文原著直接帮助考生增强了写作能力,于是就过关了)。在考场中,饱读英文原著的你会感到做题速度明显加快,尤其是一篇接一篇的阅读理解文章对你来说就是小菜一碟,因为你早已习惯生词丛生的长篇原著,做阅读题自然手到擒来。词汇量充实了,在听力、写作甚至口语题目上也能轻松应对了。
当你读完的英文原著数量超过了10本,原来总不及格的考试能一口气过关;超过了50本,你已霸气初现,基本上任何英语考试的成绩都能超过周围的人;超过了100本,你已经不屑于玩考试这种“无聊的游戏”,因为出题者的英语很可能没你强;超过了1000本,你便能进入“学贯中西”的境界,秒杀所谓的“英语专家”!
如果你还未到“学贯中西”的境界,在考试之前仍然有必要做好准备,因为适者生存嘛!有的人没读过几本英文原著,英语水平也很差,大考之前还故意不进行备考,这种行为属于心理学上的“自我设障”——为注定的失败提前准备好借口。为了发挥出最好的水平,我们有必要做真题(最近几次考试的题目),可根据真题中语段选材的方向阅读相应的英文原著(以原版英文杂志为主)。做阅读题时,我们可以利用题目与答案所在区域按文章中的顺序出现的特点,每读一两段就看一道题,能找到答案就答题,不能就再多读几行,直到答案出现。这样可将考题放在大脑有限的短期记忆内存中处理,正确率会比较高。而且,读一遍文章就能做完所有题目,免去读完又读多花时间。由此不难看出,透析法“每本书只读一次”的原则也可以让你适应考试。
很多培训机构的英语老师传授的考试技巧很荒谬,例如原文读得似懂非懂,也可以按照某些规律答题。这种技巧如果说有什么用的话,也只能弱弱地提高猜中答案的概率吧。这些老师作为应试强人,做题其实是依靠强大的英语能力,其高分的获得无一不是把题目全都读懂的结果,他们在考试中并不用自己培训中所提到的技巧。因此,钻研解题的技巧还不如读英文原著实在,长年透析阅读的人完全没有参加考前培训的必要。
3.4.5 实践案例及使用心得
笔者(伍君仪)的原著初体验
2001年,我在北京大学上大一,要修一门叫“生命科学导论”的课。授课的高崇明副教授强烈推荐学生读英文的学术文献,建议到图书馆找英文版的Biochemistry(《生物化学》)看看。很多同学都把这当作“高老头”的唠叨。英文专业书?中文的都没时间读呢!自从初中那年读儿童小说The Coral Island失败以后,我再也没接触过英文原著,当时我又跃跃欲试地来到了北京大学图书馆。
在三层的自然社科区,外文图书占了半壁江山。我在其中的西文区Q号书架找到几本Biochemistry,发现它们都是好几百页厚的大部头,就借了一本回宿舍读。那时还没修生物化学这门课,对专业知识和专业单词一窍不通,自然读不太懂,但是我不管三七二十一,埋头一行接一行、一页接一页地“读”了下去,就这么“读”完了几百页。然而,我实在不知所云,学习的效果基本为零,只是觉得一些专业单词反复地出现,例如酶是enzyme、脂类是lipid。
后来,我又从地摊上买了一本The Outline of the American Economy(《美国经济概况》),仍因生词多而没看懂。但是,我已经铁了心要读懂英文原著了,于是又从图书馆借了一本263页的美国原版言情小说Daughter of Deceit。这时,我买了一部文曲星PC260电子词典,想让查单词变得方便一些。开始的时候,我每页查好几个生词,务求全部看懂,后来觉得频繁地开、关电子词典太麻烦了,遇到少数几个不大清楚的词就跳过去不查,没想到居然也感觉能够看懂。渐渐地,我养成了用电子词典查生词,并把它存起来集中复习的习惯。
开始时,我读得很慢,一个月的借书期限过去了,我却连半本都没能读下来,只好向图书馆续借一次。转眼又过去一个月,就续借第二次。北大图书馆就是好,允许续借两次,而很多图书馆只能续借一次。第三个月,我不得不加紧读了,但到了还书限期的最后一天,我还差二十来页没读呢!
我把那天的自习时间全花在了读这本小说上。记得那天晚上有“中国历史地理”的选修课,尽管老师讲得很精彩,可我要赶在十点图书馆关门前把书还回去,只好在课上埋头看书。下课后,很多人都走了,我留在安静下来的教室里继续读。
Times称赞Daughter of Deceit说:“Enjoyable as a box of chocolate.”(如同享受一盒巧克力。)维多利亚·赫特可以说是英国的“琼瑶”,其言情小说还带有一点儿悬疑色彩,所以作品有“哥特派”的特点。我记得读到后面,我被故事吸引住了,想追下去看结局,阅读速度自然越来越快。3页、2页、1页、0.5页……终于“冲线”了!故事的结局果然是“美好的结局”。
我合上书,关掉电子词典,匆匆向图书馆奔去。这时我意识到,自己刚刚实现了一个突破:这一辈子第一次读完并读懂了一本英文原著。
下面附上其他一些体验过透析法的人的感想。
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二医院普外科向大鹏医生来信说:
我是一名外科医生。记得上大学时,我爱读《英语世界》等英语文化类刊物,读了不少却总觉英语水平提高有限。后来,我接触了透析法,用此法读的第一本英文原著是阿加莎·克里斯蒂的侦探小说Death on the Nile。那本书大概有250页,我读了近一个月。读前10页时有些畏难,后来便不怕了。故事讲的是凶杀案,扣人心弦的情节让我欲罢不能。一个月下来,英文原著不仅满足了我对看小说的渴望,更让我于无形中提高了阅读能力,增加了词汇量。更重要的是,面对英语我不再惧怕,而是发自内心的喜欢。这是一种驾驭语言的快感。
从此以后,我走上了透析的“快车道”。我看的书也不局限于小说,只要是我感兴趣的英文原著,我都会尝试读。目前,我所看的英文原著累计已有47本,其中有Adventures of Robinson Crusoe(《鲁滨孙漂流记》)、The Bridges of Madison County这样的世界文学名著,也有历史书和心理学、生理学的专业书,例如400多页的Understanding Human Behavior(《理解人类行为》)。
进入临床工作以后,我读完了567页的Nutrition: Concepts and Controversies(《营养学:概念与争议》),这直接增强了我的专业能力,因为营养学的知识对外科病人很有用。后来,我在硕士研究生转博考试中,英语科目考了89分,是北京大学第二临床医院的第一名。
到杭州的医院工作后,我需要大量地看国外的学术论文。有了读大部头原著的基础,我看SCI(美国的《科学引文索引》)数据库的论文时可以迅速抓住主题了。我喜欢用有道词典在线查词,读完很多同类主题的文章后,许多专业词汇都印在脑海了。在专业领域以外,我也喜欢看CNN(5)、Washington Post(6)等新闻网站,收集上面的生词还成了我的一个“小兴趣”。
广州美术学院的黄同学来信说:
那次考研成绩出来,英语(距离国家规定的分数线)差两分,我的心都碎了。苦苦学习10多年,怎么在关键时刻就栽了呢?抱着无限的伤心、失落和懊恼,我只觉得前途一片黑暗,不知道路该怎么走,甚至对自己一直以来坚持的理想也产生了怀疑。考研失败的原因是多方面的,而英语能力不足是其中很关键的一点。考试之前,我不停地背单词、做英语习题。一段时间下来,已经非常疲惫了,连复习专业课的时间都没多少了,可这并没有让我的英语有多大提升。这次失败让我觉得英语学习的路越来越艰难。
早已听说过透析法,只是一直不太相信。看看小说就能提高英语成绩?这也太儿戏了吧。但是,什么方法都用过了却无效,就赌一把吧。我买来一个有储存生词功能的电子词典,拿起“哈利·波特”系列中的一本啃起来。以前,我遇到不懂的单词就迫不及待地查词典,可往往一个单词会有多个义项,在不了解上下文的情况下,即使对着词典也不一定能知道其正确的含义,要是一个句子里有好几个不懂的单词就更麻烦了。所以,以前不敢想象自己能看完一本英文原著。透析法要求不能查所有的生词,这样一来,一页就会有很多单词不知道意思。刚开始的时候挺吃力,老在猜这个什么意思那个什么意思,阅读速度很慢。我每天把查了的生词存在电子词典里,第二天再复习一遍。
万事开头难,但困难只是暂时的。挺过了痛苦的几天后,我慢慢有点儿适应了。回头想想,其实考试时也会遇到不会的词,却连一个都不能查,透析阅读倒是与考试的情况有些相似。接下来,我发现,查生词的时间少了,阅读起来就比较连贯,对上下文的把握也好了很多,不至于看了下半页就忘掉上半页讲的什么。一个月后,我已经比较习惯这种方法了,阅读速度有了明显的提高,一天能看几十页。结果,在不到两个月的时间内我竟然读完了人生中第一本英文原著。学英语十几年来,这是满足感最强的一次。虽然不是每一句都能理解透彻,但起码大意弄懂了。
受此激励,我便有了继续看下去的信心。慢慢地,阅读上的困难逐渐变得不重要了,因为小说的精彩内容深深地吸引着我。读的时候,我很想知道接下来会发生什么事,简直欲罢不能。于是一本接一本,我竟在半年里读完了“哈利·波特”系列中的五本。通过日积月累,我认识了很多生词,还巩固了语法知识,这对我的英语写作也很有帮助。
再次考研的结果出来的时候,我总算松了一口气,英语比上次提高了十多分。我的英语成绩的提高并不是通过辛苦的题海战术来实现的,而是在充满趣味的小说阅读中获得的。加上不错的政治及专业课的分数,我终于考上了广州美术学院的硕士研究生。
IBM公司的M女士来信说:
初次接触“透析”一词时,颇难理解其深意,印象中仅医学上有此名词,没想到这还是一种英语学习方法。表面看它并不复杂,主要是通过增大阅读量并配以一定数量的单词记忆来进行的。虽将信将疑,但还是进行了尝试。
在初始阶段,我使用该法阅读了三本英文原著,包括通俗而短小的言情短篇、惊险而刺激的侦探小说和冗长而艰深的世界文学名著。前两者读得颇为顺利,按透析法的要求,使用电子词典查词,借助生词的反复出现不断加深印象,感觉很轻松便达到了目标。第三本Pride and Prejudice有点儿难度,书中很多单词都不认识,有时连续遇到数十个生词,会有想把它们全查一遍的冲动。但按照透析法的要求,不能全查。这时,我心里会怀疑积累的单词是否足够。坚持读完后,我惊觉积累的单词已不少,而且多是常用词汇。回想透析法的要求,终于明白了其深意:长期阅读,使大脑熟悉纯正的英语语法,慢慢感受到其规律;在挑选单词进行查询和记忆的过程中,脑中形成一种选择倾向,容易有所侧重地掌握自己所需的词汇。我终于开始对透析法有了信心。
为了配合所学专业,后来我对读物的选择标准由兴趣转向专业,阅读了几本计算机专业的英文原著。由于计算机在国外的发展比国内领先,很多新的研究经验都需要靠译本来传授。但限于翻译者水平,概念和定义翻译得很模糊,有时甚至出现不同译本说法相反的现象。阅读英文原著是解决这个问题的唯一方法,透析法正好给了我一个机会。计算机学科的专业名词不算太多,但常常需要结合全文去理解。我依然按照透析法记忆生词和词组,并记录自己的理解。读完几本英文原版专业书以后,我感觉到写论文和设计逻辑时已能自然应用上新的思想了。
(1) 按1971年2月1日之前的换算标准,1英镑=240便士,1先令=12便士。
(2) 这句英文意为:赫尔克里·波洛摇了摇头,稍微耸了耸肩。
(3) 这段话的意思是:现在,我怀着激动的心情向大家介绍这本《谁动了我的奶酪?》背后的故事。因为这意味着这本书已经完成,可以供我们所有人阅读、欣赏和与他人分享了。
(4) 这些英文生词的意思是:雅典卫城、不可知论者、仙女座、海葵、类人猿、狡猾地、阿雷奥帕古斯山、山杨、小事、贝格尔号、圆叶风铃草、虚张声势、虎皮鹦鹉、笨手笨脚地做、焙盘、广告语、洗礼仪式、攀爬、讨好的言语、野生的黄莓、鳕鱼、坚信礼……
(5) CNN是美国有线电视新闻网(Cable News Network)的英文缩写名称。
(6) Washington Post即《华盛顿邮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