狂了一辈子,怒了一辈子,
硬气了一辈子,
奔走半生依旧还是少年郎。
公元644年,浙江义乌的吃瓜群众都在窃窃私语,“喜大普奔,小县城飞出了金凤凰”“老骆家可要发达了,小孩子就能写诗”“神童啊,日后大唐有指望啦”。
他们说的,是一个七岁神童的故事,名叫骆宾王。骆宾王前几天在家里的池塘边看见大白鹅在游泳,于是脱口而出:
鹅、鹅、鹅,
曲项向天歌。
白毛浮绿水,
红掌拨清波。
最好的文学创作,都是在顺其自然的情况下**。骆宾王这首诗就属于这种情况,他看到大白鹅在游泳撒欢,小脑袋瓜子里有所感悟,然后脱口而出,结果写出了一首流传千古的名诗,以至于1300多年后,这首诗依然出现在小学课本里,成为必背、必考、必默写的典型。
在大唐帝国的初期,虽然有了科举考试,但依然是贵族门阀镀金的终南捷径。出生在义乌的骆宾王,虽然没有小商品批发的生意可做,但指望能和贵族子弟谈笑风生,那真是在拿他开涮了。
骆宾王没有参加过高考,但依然和王勃同列“初唐四杰”,其中原因显然不是学历的因素,而是骆宾王的两项素质;个人品质和学习能力。
毕竟是神童,天生的高智商,再加上多年苦读,骆宾王可谓是东南半壁的才华担当。虽然出身贫寒,但依然有人欣赏他。
二十岁那年,骆宾王经朋友介绍找了份工作:在道王府里当秘书。
穷人的孩子早当家,他在道王府里兢兢业业地干了三年,深得道王的喜欢:“这孩子右手能提笔写文章,左手能端茶倒水、打扫卫生,是个好苗子。我如果不好好培养他,都不敢摸自己的良心——会痛啊。”
那天,道王把府里的属下召集起来,让他们每人写一篇夸自己的文章,比如在大公司实习过、在贫困山区支教过、在诗词大会上得过奖等。道王想看看有没有值得培养的属下,将来向朝廷推荐。
这可是千载难逢的良机,如果获得道王的认可,说实现阶层跃升可能有点夸张,混得体面完全不成问题。如果骆宾王能抓住这次机会,那他的命运将完全不同。
可就在大家奋笔疾书把自己夸得天花乱坠时,他把手中的狼毫毛笔一扔:“这种扰乱用人制度,堕落个人品德的事情,我是不会干的,这辈子都不会干。”
当然,骆宾的原话是这样的:
说己之长,言身之善;腼容冒进,贪禄要君。上以紊国家之大猷,下以渎狷介之高洁。此凶人以为耻,况吉士之为荣乎?
骆宾王同志坚决不走歪门邪道,他一定要靠自己的本事实现人生理想。你可以说他耿直,情商低,不懂人情世故,但你不得不佩服他的高尚品德,即便他因此丢了饭碗。
从道王府出来,骆宾王茫然地在大街上游**。
此时大唐国力日渐昌盛,李靖、李绩、侯君集率领大军东征西讨,打下了辽阔的疆土。高昌国王甚至还没见到唐军的影子,就被吓死了。
这些英雄事迹时刻感染着骆宾王,他抽出随身佩戴的宝剑,下定决心:“到前线去,到国家最需要的地方去。”
骆宾王报名、参军一气呵成,不久后就来到了西域,那个黄沙万里将军百战的地方。在前线的战场上,他担任了唐军的基层干部,经常冲锋在厮杀的第一线。昨天还一起喝酒的兄弟,今天就死在他的怀里;前天还拌嘴打架的仇人,明天也可能成为兄弟。尸山血海的战场就像炼狱,把本来就是利剑的骆宾王锻造得更加锋利,他已经不顾生死,只求能为国杀敌:
平生一顾重,意气溢三军。
野日分戈影,天星合剑文。
弓弦抱汉月,马足践胡尘。
不求生入塞,唯当死报君。
然而在西域奋斗多年后,骆宾王并没有战功卓著,也没有成为万户侯,他依然是一个普通的基层干部。因为能提剑杀敌酋,也能握笔著文章,还可以出谋划策,充当军事参谋,最重要的是只领一份工资,太划算了,于是骆宾王被调到姚州大总管李义的幕府中,再次做秘书。
在唐朝诗人中,骆宾王是一朵奇葩。一个咏鹅的神童,是怎么走到这一步的?骆宾王说:“不是提倡终身学习吗?你们怎么忘记啦?”在战场上不学习杀人,就会被人杀死;在幕府中不学习谋划,就会丢掉前途;在文案里不学习写作,就会失去工作。想要在社会上立足,核心因素从来不是学历,而是终身学习的能力。
公元678年,将近60岁的骆宾王被调回长安,担任侍御史。奋斗多年不仅领不到退休金,还得继续做正八品的小官,负责弹劾官员的不法行为,纠正朝廷的纪律。如果能够说一些不咸不淡的话,主抓几件不太重要的事情,你好我好大家好,就算恪尽职守了。
说白了,这就是混日子养老的地方,只要将来能去一家不错的养老院,也就知足了。可骆宾王不行,他狂了一辈子,怒了一辈子,硬气了一辈子,奔走半生依旧是少年郎。
当时唐高宗的身体不好,老是头疼,武则天义不容辞地担负起处理朝政的重担。嗯,帮老公斗权臣、生孩子,还得管事业,武则天这样的老婆可谓贤内助。可她的责任心也太强了,到了退休的年纪还不肯归还朝政,大小事务非得亲自过目,要不然就睡不着觉。
也不是没有人劝过她,比如上官仪:“皇后年纪大了,要不让太子来处理事务,咱退休享清福吧?”结果换来的是杀头抄家的待遇。
骆宾王来长安做了侍御史,没有把目标锁定在臭鱼烂虾身上,而是把矛头直指最大的犯纪律者——武则天。什么都不用说了,骆宾王同志,监狱请你去喝茶。
黑乎乎的监狱里,辣椒面、老虎凳、胡椒水都轮着用上,骆宾王也不承认错误,反而写诗表达自己的清白:
西陆蝉声唱,南冠客思深。
不堪玄鬓影,来对白头吟。
露重飞难进,风多响易沉。
无人信高洁,谁为表予心。
满朝文武都在权势面前低头哈腰,忠义和道德值几毛钱?可话说回来,人若没有一点儿骨气,与禽兽何异?你们都去谋取富贵吧,我把牢底坐穿又何妨?
骆宾王没有被杀头,只是因为官职小。在武则天眼中,他才是臭鱼烂虾,犯不着计较。
第二年,朝廷大赦天下。骆宾王默默地走出监狱,抬头看看湛蓝的天空,天还是那片天,江山却已不是当年的江山。
公元690年,武则天把儿子李旦赶下皇位,做了中国历史上唯一的女皇帝。在浙江临海当县令的骆宾王怒了:“女人干政也就罢了,你居然还敢篡位称帝,饶你不得。”此时徐敬业正在扬州招兵买马,准备一举杀入长安,扶持李唐皇室重整山河。骆宾王立刻赶到扬州,加入了这支光荣的队伍,继续干他的老本行——机要秘书。
既然要搞一件大事,那就得有口号。骆宾王大手一挥:“我来。”一篇位列历史前三的战斗宣言就此诞生,这就是《为徐敬业讨武曌檄》,配诗也很有气势,很有画面感:
城上风威冷,江中水气寒。
戎衣何日定,歌舞入长安。
很快,这篇文章就传到了长安。那天,武则天高高坐在大明宫的龙椅上,俯视着跪了一地的男人们,心情特别畅快:“一生奋斗,终于不用再看别人的脸色了。”
武则天心平气和地听着官员朗读的讨武檄文,想看看徐敬业能玩出什么花样来,颇有一种猫捉老鼠的意味。
伪临朝武氏者,性非和顺,地实寒微。
你不过就是小门小户的野丫头罢了,性格还大大咧咧的,凭什么坐在皇位上?
虺蜴为心,豺狼为性,近狎邪僻,残害忠良,杀姊屠兄,弑君鸩母。人神之所同嫉,天地之所不容。
你残害忠良,连姐姐兄弟也不放过。据可靠消息,高宗皇帝也是你杀的。这样的人是要遭天打五雷轰的啊。
因天下之失望,顺宇内之推心,爰举义旗,以清妖孽。南连百越,北尽三河,铁骑成群,玉轴相接。海陵红粟,仓储之积靡穷;江浦黄旗,匡复之功何远?……以此制敌,何敌不摧;以此图功,何功不克。
大唐天下都团结起来,咱们有人的出人,有钱的出钱,凑几十万大军,一起向长安进发,反正粮仓里积攒的粮食,够咱们吃一阵子的。
武则天的脸色越来越阴暗。这篇檄文说得太狠了,太有攻击性了,如果把天下的吃瓜群众都组织起来,她的皇位还真的坐不安稳。可当台阶下的官员念出文章末尾两句时,武则天的脸色奇迹般地红润了起来:
一抔之土未干,六尺之孤何托?……请看今日之域中,竟是谁家之天下。
武则天能当皇帝是有实力做保障的,除了治国理政,她还有一项能力:控制情绪的意志力和对人才的爱护。骆宾王这篇文章的杀伤力,武则天已经领教过了,可她却对宰相说:“这么优秀的人才,为什么没有为我所用?是你宰相失职啊,你是干什么吃的?”
可批判的武器,终究没能代替武器的批判。骆宾王写出了第一流的文章,统帅徐敬业却没有第一流的能力,不到三个月,勤王军队就被武则天打得落花流水,徐敬业本人也被部下砍了脑袋,成为升官发财的垫脚石。
而骆宾王,也在战斗中不知所终。《资治通鉴》说他跟徐敬业同时被杀;《朝野佥载》说他投江自杀;《新唐书》说他逃跑了,从此不知所终。活不见人,死不见尸,从此消失于江湖。
骆宾王一辈子没有做大官,也没有发大财,最后连尸骨都找不到,可他一辈子都活得硬气,不妥协不放弃,只遵循内心的指引。如果我们身边有这种人,恐怕都会竖起大拇指。
骆宾王出身贫寒,没有家族背景可以依靠,却凭借自己的不懈努力,在历史上留下了浓墨重彩的一笔。他在人生的每个阶段,都活出了真实的自己。就算知道抱道王大腿就能升官发财、拍武则天马屁就有锦绣前程,他也绝不愿意去做。骆宾王只是觉得,人应该有一点儿骨气,不义而富且贵,于我如浮云。
不论在道王府,还是在西域沙场,不论在长安朝廷、浙江县衙,还是在扬州义军中,骆宾王从未改变初心。
唐朝诗人中,也从未有人像骆宾王一样,能硬气地战斗一辈子。这个不解风情的钢铁直男,才是一个真正的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