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奇斯(1 / 1)

星期五下午一点半,我站在伍利姐姐家餐厅的餐具柜前,欣赏摆放得井井有条的瓷餐具。跟沃森家一样,她的餐具也值得代代相传,也许已经传到她了。但这里没有东倒西歪堆得老高的咖啡杯,也没有薄薄的一层灰。萨拉姐姐的瓷餐具整齐而笔直地叠成几摞,每个盘子上都有一小圈毛毡保护表面,免得让叠在上面的盘子刮花。瓷餐具下方的架子上有只长长的黑盒子,里面是同样整整齐齐的银餐具。

我锁上餐具柜下方的柜子,把钥匙放回原处:中间架子中央的盖碗里。这栋房子的女主人显然拥有精致的对称感,这有多么值得称赞,就有多么容易被识破。

我从餐厅踱到走廊上,满意地参观完一楼的每个房间,然后走向后楼梯。

—·—

吃早餐时,萨拉说她和丹尼斯要在城里的公寓过周末,因为他们那两天都有晚餐安排。她又说中午之前得去城里办些事,伍利提议他陪她一起去,这时萨拉看着我。

——这样可以吗?她问,要是伍利陪我去城里几个小时?

——有何不可。

事情就这么定了。伍利和萨拉开车进城,我稍后开凯迪拉克去接他,我们俩再一起去马戏团。我问伍利我们在哪里碰头,他自然提议在联合广场的亚伯拉罕·林肯雕像那里。十一点刚过,他们驶出车道,开往城里,留我一人看家。

首先,我走进客厅。我给自己倒了一指高的苏格兰威士忌,打开高保真音响播放西纳特拉,踢着脚跳起舞来。我从没听过这张唱片[1],但老蓝眼睛的状态很棒,在管弦乐团的伴奏下哼唱一系列的慢摇情歌,包括《你让我如此快乐》(“I Get a Kick Out of You”)和《他们无法把记忆带走》(“They Can’t Take That Away from Me”)。

在唱片的封面上,两对情侣正在散步,西纳特拉则独自靠在灯柱上。他穿着深灰色西装,头上歪戴着一顶软呢帽,两指之间松松地夹着一根烟,看着快掉在地上了。光是看到这张照片,就让人想抽上一根烟,戴上一顶帽子,也孤独地靠在灯柱上。

有一瞬间,我好奇买这张唱片的人是不是伍利的姐夫。但只有一瞬间。因为,这当然是萨拉买的。

我重播唱片,又给自己倒了一杯威士忌,在走廊上漫步。据伍利说,他的姐夫是华尔街奇才,尽管你从他的书房看不出来。里面没有股票行情自动收录器的纸条,也没有如今用来告诉人们应该买卖什么的工具。没有账簿、计算器或滑尺。取而代之的是热爱运动的诸多证据。

在书桌对面的架子上——丹尼斯一眼就能看到的地方——有一条固定在支架上的鱼标本,鱼嘴永远对着鱼钩。鱼上方的架子上有张最近拍的照片,上面是四个刚打完一轮高尔夫的男人。幸好照片是彩色的,你可以记住自己永远不想穿的衣服是什么样的。我扫了一眼高尔夫球手们的脸,挑了一个看起来格外自大的人,觉得那就是丹尼斯。架子左边的墙上凸出两个J形挂钩,钩子上却空空的。J形挂钩的上方是另一张照片,一张大学棒球队的合照,草地上有座两英尺高的奖杯。

书房里没有一张伍利姐姐的照片。墙上没有,架子上没有。奇才的书桌上也没有。

在厨房洗完威士忌酒杯后,我发现了一个像是食品储藏室的地方。但它不像圣尼克的那个,从地板到天花板堆满一袋袋面粉和番茄罐头。这个食品储藏室里有个带铜制洗手台的铜制小水池,还有各种颜色和尺寸的花瓶,让萨拉完美地展示丹尼斯不曾送过的每一束花。好的一面是,丹尼斯确保这里有个特别定制的柜子,可以存放几百瓶酒。

我从厨房出来,走进餐厅,又打量了一下之前提到的瓷餐具和银餐具。我在客厅停下,把软木塞塞回威士忌酒瓶,关掉留声机,然后上楼。

我跳过伍利和我过夜的房间,把头探进另一间客房,然后是一个看似缝纫室的房间,最后来到一个粉刷了一半的卧室。

在房间中央,有人掀开了防护用的防水布,露出堆在**的箱子,让它们暴露在淡蓝色油漆的威胁中。这似乎不是伍利的姐姐会做的事,所以我主动把防水布盖了回去。这时,我发现床架边上靠着一根路易斯维尔击球手棒球棍。

我心想,这一定是丹尼斯书房里J形挂钩上的东西。他可能在十五年前击出一个本垒打,然后把棒球棍挂在墙上,每当他不看鱼时,就能回味这件事。但出于某些奇怪的原因,有人把它拿到了这里。

我拿起棒球棍,在手里掂了掂,难以置信地摇摇头。我之前怎么没想到呢?

从形状和原理上讲,路易斯维尔击球手棒球棍与我们的祖先用来制服野猫和狼的棍棒没什么不同。可不知怎的,它看起来就跟玛莎拉蒂一样时尚摩登。棒球棍采用柔滑的锥形设计,确保力道均匀分布……底部的凸起卡住掌根,让挥棒的力量发挥到最大,却不会让棒球棍从手中滑脱……费尽心思雕刻、打磨和抛光,就像制作小提琴和船只一样,路易斯维尔击球手棒球棍是兼具美感与实用性的物品。

说真的,想想乔·迪马乔吧,他把棒球棍搁在肩上,身体忽然运动起来,迎接以九十迈的速度砸向他的棒球,砰的一声得意出击,将球打回相反的方向。我敢说你找不到比棒球棍更好的例子来证明形式追随功能[2]这一设计理念了。

是呢,我心想。忘掉你的木棍、平底锅和威士忌酒瓶吧。说到伸张正义,你只需一根经典且优质的美国棒球棍。

我吹着口哨在走廊上继续前行,用棒球棍顶端推开主卧的门。

这是一个采光很好的漂亮房间,不仅有一张床,还有一张躺椅,一把带脚凳的高背椅,以及一对男女用的五斗橱。还有一对男女用的衣橱。左边衣橱里有一长排连衣裙,大多像它们的主人一样明亮而优雅,但角落也塞着几件**的衣物,我几乎不好意思看,她肯定也不好意思穿。

第二个衣橱的架子上放着叠得整整齐齐的牛津衬衫,一根挂杆上挂着许许多多三件套西装,按棕褐色、灰色、蓝色、黑色依次摆放。西装上方的架子上有一排以类似色系摆放的软呢帽。

俗话说,人靠衣装。但你只需要看着这排软呢帽,就知道那是胡扯。把各个阶层的男人聚在一起——从有权有势的人到一无是处的人应有尽有——让他们把自己的软呢帽扔成一堆,你穷尽一辈子也搞不明白哪顶帽子是哪个人的。因为是人定义了软呢帽,而不是软呢帽定义了人。我的意思是,比起乔·弗雷迪警长的帽子,你应该更想戴弗兰克·西纳特拉的帽子吧?但愿如此喽。

我数了数,丹尼斯大概一共有十顶软呢帽、二十五套西装、四十件衬衫,用来相互搭配。我懒得计算所有可能的造型组合了。一眼望去,要是什么东西不见了,显然也没人会发现。

注释:

[1]达奇斯听的这张唱片是西纳特拉于一九五四年推出的《写给年轻爱侣的歌》(“Songs for Young Lovers”)。——作者注

[2]芝加哥建筑学派代表人物路易斯·沙利文提出的设计理念,他被誉为现代功能主义建筑之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