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样出身湘军集团,同样位高权重,同样晚年参与洋务的左宗棠,居官风格与李鸿章截然不同,却与曾国藩不谋而合。
左宗棠是湖南湘阴人,生于清嘉庆十七年(1812年),举人出身。咸丰二年(1852年),太平军围攻长沙,左宗棠入湖南巡抚张亮基幕,后又入曾国藩幕。咸丰十一年(1861年),由曾国藩疏荐任浙江巡抚,督办军务。同治元年(1862年)升闽浙总督。太平天国平定后,封一等恪靖伯。后历任陕甘总督、两江总督,兼南洋通商大臣、军机大臣。光绪十一年(1885年),病故于福州,赠“太傅”,谥“文襄”。
和曾国藩一样,左宗棠在出山入幕之初,就曾立誓“不以一钱自污”。在辅佐数任湖南巡抚的过程中,左宗棠掌握着巨大财源,“抚幕八年,筹兵筹饷,办厘减漕,一切财政无不经心,无不经手”[1]。成为独当一面的将领之后,他的薪饷更为优厚,但是他坚持每年只寄二百两回家。
同治元年,他在家书中这样解释原因:“念家中拮据,未尝不思多寄,然时局方艰,军中欠饷七个月有奇,吾不忍多寄也。……境遇以清苦澹泊为妙,不在多钱也。”[2]
军中收入所余,他都慷慨地捐助地方慈善等事业。左宗棠在同治二年(1863年)的家信中说:“吾在军中自奉极俭,所得养廉银,除寄家二百金外,悉以捐赈。”[3]
之所以如此,是因为左宗棠独特的家庭教育理念。咸丰十年(1860年)四月初四,曾国藩在日记中记载,他与左宗棠聊天,左宗棠说,“凡人贵从吃苦中来”“收积银钱货物,固无益于子孙,即收积书籍字画,亦未必不为子孙之累云云”[4]。这也是曾国藩一贯的思想,所以他评价此语为“见道之语”。曾左二人都从自身成长经验中总结出大富之家并非是一个人良好的成长环境,所以他们都主张不给家里寄过多银钱。
治理地方期间,和曾国藩一样,左宗棠从不收属下的贵重礼品,只收价值菲薄之物。胡雪岩从上海给远在甘肃的左宗棠寄送金座珊瑚顶、人参等贵重礼物,左宗棠只留下了一些食物,其余物品全部退回,并且回赠了一些甘肃的土产。[5]
在治理地方的过程中,左宗棠非常重视对下属的廉政教育。他将清初名臣汪辉祖的《佐治药言》和陈宏谋的《在官法戒录》分发给官吏,“俾其知所儆畏”。他还于同治十一年(1872年)在兰州精心选编了陈氏的施政文书、汪氏的《称职在勤》以及清朝专论吏治的文章共十八篇,编成《学治要言》一书,“颁诸寅僚”。[6]
左宗棠还不厌其烦地在对属员的批答中进行训谕,比如他在批复临潼县(今陕西省西安市临潼区)知县伊令“允桢禀接印视事情形由”的批札中说:“做官要认真,遇事耐烦体察,久之无不晓之事,无不通之情。一片心肠都在百姓身上,如慈母抚幼子,寒暖饥饱,不待幼子啼笑,般般都在慈母心中,有时自己寒暖饥饱翻不觉得。如此用心,可谓真心矣。有一等人,其平日作人好,居心好,一旦做官,便不见好。甚或信任官亲幕友门丁差役,不但人说不好,即自己亦觉做得不好。……今以百姓之事交付官亲幕友门丁差役,若辈本非官,官既非真,心安得真耶?”[7]
这些批语,从用语到文风,与曾国藩的批牍都高度相似。
和曾国藩一样,做地方大员期间,左宗棠也没忘了对自己的家人严格要求。在给儿子孝威的信中,他说:“吾家积代寒素,至吾身而上膺国家重寄,忝窃至此,尝用为惧。一则先世艰苦太甚,吾虽勤瘁半生,而身所享受尝有先世所不逮者,惧累叶余庆将自吾而止也。尔曹学业未成,遽忝科目,人以世家子弟相待,规益之言少入于耳,易长矜夸之气,惧流俗纨袴之习将自此而开也。”[8]
他要求儿子在官属中不可摆少爷排场:“在督署住家,要照住家规模,不可沾染官场气习、少爷排场,一切以简约为主。署中大厨房只准改两灶,一煮饭,一熬菜。厨子一、打杂一、水火夫一,此外不宜多用人。”[9]
左宗棠不愿“营田宅以为子孙计”,因为儿子没经自己同意改建房屋而痛责孝威:“家中加盖后栋已觉劳费,见又改作轿厅,合买地基及工料等费,又须六百余两。孝宽竟不禀命,妄自举动,托言尔伯父所命。无论旧屋改作非宜,且当此西事未宁、廉项将竭之时,兴此可已不已之工,但求观美,不顾事理,殊非我意料所及。据称欲为我作六十生辰,似亦古人洗腆之义,但不知孝宽果能一日仰承亲训,默体亲心否。养口体不如养心志,况数千里外张筵受祝,亦忆及黄沙远塞、长征未归之苦况否。贫寒家儿忽染脑满肠肥习气,令人笑骂,惹我恼恨。”[10]
正因为不想“遗子孙以银钱”,所以左宗棠在督抚生涯中,廉俸所余大都“随手散去”,捐给了地方慈善或者其他公用开支。同治八年(1869年),湘阴水灾,左宗棠捐银一万两,“今岁湖南水灾过重,灾异叠见,吾捐廉万两助赈,并不入奏。回思道光二十八九年,柳庄散米散药情景如昨,彼时吾以寒生为此,人以为义可也;……养廉岁得二万两,区区之赈,为德于乡亦何足云?有道及此者,谨谢之”[11]。光绪三年(1877年),陕甘等地大旱,左宗棠带头捐给陕西一万两,甘肃庆阳三千两。光绪五年(1879年),左宗棠的老部下刘典去世,家中老幼无以为养,左宗棠拿出六千两薪俸,为刘典治丧并接济他的家人:“至其身后一切费用,……共六千两,均由我廉项划给,不动公款,恐累克翁清德。”[12]
这类资助记录,在左宗棠家书中随手皆是,不妨再录几条:
“丁果臣先生两次书来,并寄示《秩老易学》《篁村遗事》,意欲索三百金为刻书之赀。此老志节甚高,读书有得,不尚声称,不求荣利,实亦当时所仅见。到老穷窘可念,当划廉银畀之。”[13]
“下第公车多苦寒之士,又值道途不靖,车马难雇,思之恻然。吾当三次不第时,策蹇归来,尚值清平无事之际,而饥渴窘迫、劳顿疲乏之状,至今每一忆及,如在目前。……再以千金交儿分赠同乡寒士为归途川费,或搭轮船,或俟秋间车马价贱再作归计,均听其便。”[14]
“贺仲肃居官清洁,身后萧条,应致赙二百两交其世兄,并问慈谿交代清楚否。”[15]
“周文荆来营,询其在长沙开小碓行,失本欠债至二三百千,而所分家产仅田一石数斗,子女又多,无以为生。此子老实可怜,具其先世谨厚有余,应有以恤之。大约除此间给盘川外,应由家中付银百两与之。”[16]
“吾同年唐慈陔讳萱庆,身后两子俱故,不知有孙否,可详询以告。又有同年金季亭讳有成,家贫而持介节。寒饿所迫,遂以早殒,数子亦相继亡。闻袁克卿说,其家仅剩一寡媳、一孤孙,不能存活,竟至流为乞丐,可伤之至。……由家中取银百两恤其孤寡。……切切。”[17]
左宗棠任总督多年,遗产只有两万五千两。在家书当中,左宗棠这样谈及自己身后的分家计划:“吾积世寒素,近乃称巨室。虽屡申儆不可沾染世宦积习,而家用日增,已有不能撙节之势。我廉金不以肥家,有余辄随手散去,尔辈宜早自为谋。大约廉余拟作五分,以一为爵田,余作四分均给尔辈,……每分不得过五千两也。爵田以授宗子袭爵者,凡公用均于此取之。”[18]
和曾国藩一样,左宗棠为人治学均深受倔强自强的湖南文化性格和经世致用的近世湖南学风影响。与其他区域文化相比,经世思想传统在湖湘文化中表现特别突出。湖湘文化培育出来的强悍性格,“所表现的内涵是积极的人生观,是强烈的权威感,是高度的成就需要”[19]。受这种学风熏陶的曾、左身上皆有一种胸怀天下、不以个人得失为念的大气。左宗棠虽然屡试不第,但并不以个人境遇为忧,而是时时为将来有功于天下做准备:“身无半亩,心忧天下;读破万卷,神交古人。”[20]曾国藩也认为,立志之时,不必谋及个人利益:“做个光明磊落、神钦鬼服之人,名声既出,信义既著,随便答言,无事不成,不必爱此小便宜也。”[21]也就是说,如果做成了光明磊落的伟人,人生日用、建功立业自然也就不在话下。这两个人身上都有理学家气质,所以曾、左二人一生都很少以物质条件为念,精神专注于大事。
和李鸿章一样,左宗棠晚年也深度介入洋务运动。同治五年(1866年),左宗棠创建马尾船政局,正式建立了近代中国第一个大型的新式造船厂。同治十一年,他在兰州建立甘肃制造局,自造枪炮。光绪六年(1880年),他又创设兰州机器织呢局。此外,他还鉴于西北地区旱灾频仍、水利不修的情况,多次托人在上海购置西洋开河、凿井等新式机器,运到甘肃,发展农田水利事业。可以说,洋务运动中,他和李鸿章一样掌握了大量经济资源,但是我们找不到他参股其中以谋私利的记载。同样,曾国藩督两江时,如果想发财,也是易如反掌。比如通过批盐票一项,就可以成为巨富。然而他却严格要求家人不得领取盐票。
与之相比,李鸿章身上的“江淮气质”则与“湖湘性格”颇有不同。李鸿章的老家安徽合肥所处皖北地区,川原平旷,为南北要冲,历代大的战乱多涉及此地,“安危治乱,与时升降”。地方上土匪横行,社会治安条件极差,所以民众尚武,“民情好斗”。王定安在《湘军记》中说:“独滨淮郡邑,当南北之交,风气慓急,其俗好挟轻死,侠刃报仇,承平时已然。”曾官居淮北知县多年的查揆曾感慨:“安徽省介江淮间,其俗之悍戾狠斗,凤阳、颍州、泗州为尤甚……”[22]
在这样的地理环境中,明规则常常不起作用,潜规则才是支配社会的真正力量。在这样的人文环境中成长起来的李鸿章,受底层文化影响比较大,性格崇尚豪迈,做事不拘一格,行动以实用主义为指针。福尔索姆在《李鸿章的气质、性格与事业》中说:“他极端实际和讲求实效,脚踏实地,……在会谈中,他总是不拘礼仪,不让它阻碍达成友好协议,并能以令人惊异的明晰见解,一下抓住问题的核心。……在李鸿章看来,与想象中的邪恶斗争是无益的。人们只能做他们能做的事。‘惟有量力踏实做去。’”[23]
李鸿章特别讲哥们儿义气。“李一生中对朋友的忠诚几乎具有传奇色彩。……当朋友身处逆境时,也必须忠于他们,运用自己的影响帮助他们。李非常确信这一点,以至愿意冒危害自己地位的风险去这样做。在曾国藩指控李元度的事件中,李鸿章辞离了曾国藩的幕府,这与其说是支持元度,倒不如说是维护忠于朋友的原则。”[24]与此同时,李鸿章还酷爱虚荣、喜听奉承、善打痞子腔,这都是底层文化性格的表现。在物质享受上,李鸿章也非常现实,没有理学家那种以物质享受为敌的行为倾向。
因此在居官操守及吏治方针上,曾、左二人表现出惊人的相似性,而与李鸿章存在巨大反差。
当然,虽然都是清官,左宗棠和曾国藩还是有一些不同之处的。曾、左虽然性格都很刚强,但是其“刚”亦有区别:左宗棠性情张扬外露、办事凌厉果断,曾国藩则内刚外柔、做事低调。
曾国藩虽然骨子里是一个清官,但是却不想居清官之名。他资助很多慈善事业,都是只做不说,深恐为人所知。而左宗棠性格凌厉直接,乐于显扬自己的清廉之名。郭嵩焘说左宗棠在军中,日以“吾无一钱”为言[25],唯恐自己的清节不为人所知。曾、左二人都拒绝下属送自己贵重礼物,曾国藩通常是通过自己的门子家人代为拒绝,左宗棠却高调地发布公告,以“通饬”的方式,要求“文武印委员弁删除庆贺礼节勤思职守”,“照得新疆军务未竣,本大臣爵阁部堂驻节肃州,启处不遑,所有关内外文武及营局各员,凡遇庆贺礼节概应删除。即谓长属分义攸关,宜随时通候以表虔恭之意,禀启将意亦无不可,断不准擅离职守来辕进谒,致旷职守。其有专差呈送礼物者尤干例禁,已早饬文武摈弃不收。各文武印委均应勤思职业,毋得非分相干,自取咎戾。懔之!”[26]
曾国藩虽然在家书中反复教育儿子要俭朴自持,却从来没有提及要将这些家书传之后世。左宗棠则特意嘱咐自己的儿子将家书装订成册,以流传后人:“吾本寒生,骤致通显,四十年前艰苦窘迫之状今犹往来胸中。……自今以后均得从俭,不得援照尔兄嫂往事为例。此纸可装订成册,以示后人。”[27]
曾国藩中年变法之后,对官场的潜规则采取部分妥协的策略,因此他晚年居官也时有“灰色”之举。比如曾国荃经常举荐亲友到两江总督衙门谋差事,曾国藩多数都给予了妥善安排。而左宗棠则一生基本保持了清峻凌厉的做官风格,操守之严,到老弗懈。在西北主政之时,有不少家乡的亲朋前去投靠,希望谋个饭碗或前程,这些人大部分都被左宗棠峻拒,所获不过是一份回乡的川资。仅在肃州一地,左宗棠就为这些人支付了高达四千多两的路费。左宗棠写信给陕甘总督杨昌浚,说我的戚族如有逗留兰州一带请求收录的,决不宜用,“亦可省弟一累也”[28]。他的夫人去世前曾请其给予湖南柳庄家中的门丁何三以勇丁粮饷,他认为何三是家人,非勇丁,而从自己的年俸中拨银付给:“何三在家看门久,老实,而晚景不好。在闽时尔母曾说过给与一名勇价,吾亦诺之。惟念勇之口粮不可给家人,是以久未给,予亦且忘之。今寄信若农观察,请其划拨二百十两零六钱交尔给何三,以了此项,盖四年勇费之数也。”[29]
所以曾国藩一生未以“清”名著,而左宗棠却成为一些传说逸事中的主角。比如这一则:
“当左宗棠抵达北京时,他发现自己置身于一个很不适合他那率直脾性的世界。还没进城,他就遇见了腐化堕落的实例。腐败已经吞噬了朝廷,使认真管理国家事务的企图一败涂地。他碰到了一个惯例:所有任期结束奉召进京的高官,都要在城门**纳一笔银子。那些刚从油水特厚的位置上退下来的官员,有时要交纳十万两之多。左宗棠来到京城门口,门房要他交纳四万两,被他拒绝了。他说,皇帝召他进京,他就来了,如果进入国都面见皇上要交钱,那就应该由朝廷埋单。至于他,一个铜板也不会掏。他在城门外等了五天,直到事情有了转机,但他未掏腰包。”[30]
可以说,在左宗棠身上,更鲜明地、风格化地体现了湖南人的“霸蛮”、较真或者说“骡子”精神,而曾国藩则更大气含元,藏而不露,以浑为用。二人官风一墨一黄,体现了传统清官的两种不同类型。
当然,虽以“孤介”闻名,但是左宗棠亦并非不通人情世故、毫无弹性之人。
上文引左宗棠家书“吾在军中自奉极俭,所得养廉银,除寄家二百金外,悉以捐赈”的下文是:“宁波海关,有巡抚平余银八千两,历任皆照例收受,我以今日何需乎此款,本可裁,以其为陋规也,但裁之之后,未必人皆似我之省约,则必不敷用矣,岂可以我独擅清名,而致他人于窘境乎?因遂受之,仍以转送赈局。书告尔等,应知取与皆当准之于义,而又不可不近人情也。”[31]
可见他对于官场上的规矩并非全盘摒拒,特别是在涉及个人感情之时,他的处理也会很到位,比如他以宝鼎馈潘祖荫,就是一个证明。
咸丰九年(1859年)底,左宗棠遇到了自己人生中最大的跌蹉。其时他在骆秉章幕府,恃骆氏的信任,一意孤行,对那些品级很高的大员也不假颜色,终被人以“劣幕”之名上奏朝廷。咸丰皇帝发下谕旨,命逮捕左氏,若其果真有不法情事,可立即就地正法。左宗棠的好朋友郭嵩焘求助于大理寺少卿潘祖荫,潘祖荫遂上了《奏保举人左宗棠人材可用疏》,极言左氏之才,在折子末尾甚至对皇帝说出“国家不可一日无湖南,即湖南不可一日无宗棠”这样的话。因为众人不遗余力地营救,左氏转危为安,咸丰皇帝亦因此对左宗棠这个人极为注意,不久他就被授以四品京堂候补,成为曾国藩的助手。
左宗棠对潘氏的夸誉救助一直念念不忘,封疆之后,每年都送以千两“炭敬”。后来在陕甘总督任上,他得到一件极不寻常的古董,将它送给了当时已经受到革职处分的潘祖荫,以表敬谢安慰之意。这件古董就是后来成为中国历史博物馆的镇馆之宝,闻名全世界的“大盂鼎”。
关于此事的原委,在左宗棠的书信中可以考见。大盂鼎乃康王时贵族盂所做的祭器,道光初年于陕西岐山礼村出土,为左宗棠的僚属袁保恒所得,袁转献左宗棠。这尊稀世珍宝,因为器形巨大、造型完美,极为引人瞩目。左宗棠知道潘祖荫是金石收藏大家,遂将大盂鼎拓片寄给潘氏,言明相赠之意。不过潘祖荫见到拓片后,对其真伪产生了怀疑。事见同治十二年(1873年)左宗棠答袁筱坞书:“《盂鼎》拓本细玩定非赝作。伯寅侍郎疑为不类,亦因其后互有出入,而神锋微露隽异,……弟意宝物出土,显晦各有其时,《盂鼎》既不为伯寅所赏,未宜强之,盍留之关中书院,以俟后人鉴别。……殊器不可令其勿传,致之八喜斋当称得所,尊意云何?”[32]
从信中可见,潘祖荫对大盂鼎的真伪持疑,左宗棠坚信这是“宝物”,决定将大盂鼎留在关中书院,以候后人鉴别。
第二年,潘祖荫经过细考,确定这是举世之珍宝,致信左宗棠,请他从速送到都中。事见同治十三年(1874年)答袁筱坞书:“伯寅侍郎书来,亟盼盂鼎之至。前函敬托代为照料,辇致都中,计已承筹措及之。”[33]
从同治十三年十二月二日陈介祺(簠斋)致潘祖荫的一封信中,可以判断大概这年年底此鼎终归潘氏所有:“得十月惠书四缄,……盂鼎既云年内可至,刻想已纳尊斋。”[34]
[1]襟霞阁主编:《清十大名人家书·左宗棠家书》,宋效永校点,岳麓书社,1999,第165页。
[2]左宗棠:《左宗棠全集·家书·诗文》,刘泱泱等校点,岳麓书社,2014,第50页。
[3]襟霞阁主编:《清十大名人家书·左宗棠家书》,宋效永校点,岳麓书社,1999,第168页。
[4]曾国藩:《曾国藩全集·日记二》(17),岳麓书社,2011,第39页。
[5]见张耀中:《左宗棠整饬吏治》,《唐都学刊》1995年第1期,第31页。
[6]见鲍永军:《汪辉祖的幕学思想》,《绍兴文理学院学报》2005年第6期,第32页。
[7]左宗棠:《左宗棠全集·札件》,刘泱泱等校点,岳麓书社,2014,第150页。
[8]左宗棠:《左宗棠全集·家书·诗文》,刘泱泱等校点,岳麓书社,2014,第83页。
[9]左宗棠:《左宗棠全集·家书·诗文》,刘泱泱等校点,岳麓书社,2014,第199页。
[10]左宗棠:《左宗棠全集·家书·诗文》,刘泱泱等校点,岳麓书社,2014,第143页。
[11]左宗棠:《左宗棠全集·家书·诗文》,刘泱泱等校点,岳麓书社,2014,第127页。
[12]左宗棠:《左宗棠全集·家书·诗文》,刘泱泱等校点,岳麓书社,2014,第185页。
[13]左宗棠:《左宗棠全集·家书·诗文》,刘泱泱等校点,岳麓书社,2014,第155页。
[14]左宗棠:《左宗棠全集·家书·诗文》,刘泱泱等校点,岳麓书社,2014,第118页。
[15]左宗棠:《左宗棠全集·家书·诗文》,刘泱泱等校点,岳麓书社,2014,第194页。
[16]左宗棠:《左宗棠全集·家书·诗文》,刘泱泱等校点,岳麓书社,2014,第194页。
[17]左宗棠:《左宗棠全集·家书·诗文》,刘泱泱等校点,岳麓书社,2014,第194—195页。
[18]左宗棠:《左宗棠全集·家书·诗文》,刘泱泱等校点,岳麓书社,2014,第173页。
[19]张朋园:《湖南现代化的早期进展(1860—1916)》,岳麓书社,2002,第348页。
[20]左宗棠:《左宗棠全集·家书·诗文》,刘泱泱等校点,岳麓书社,2014,第419页。
[21]曾国藩:《曾国藩全集·家书一》(20),岳麓书社,2011,第182页。
[22]查揆:《筼谷诗文钞》,收入聂崇岐编:《捻军资料别集》,上海人民出版社,1958,第29页。
[23]福尔索姆:《李鸿章的气质、性格与事业》,周乾译,翁飞校,《安徽史学》1993年第1期,第31页。
[24]福尔索姆:《李鸿章的气质、性格与事业》,周乾译,翁飞校,《安徽史学》1993年第1期,第33页。
[25]郭嵩焘撰,梁小进主编:《郭嵩焘全集·集部一·书信》(13),岳麓书社,2018,第169页。
[26]左宗棠:《左宗棠全集·札件》,刘泱泱等校点,岳麓书社,2014,第545页。
[27]左宗棠:《左宗棠全集·家书·诗文》,刘泱泱等校点,岳麓书社,2014,第180—181页。
[28]左宗棠:《左宗棠全集·书信三》,刘泱泱等校点,岳麓书社,2014,第613页。
[29]左宗棠:《左宗棠全集·家书·诗文》,刘泱泱等校点,岳麓书社,2014,第142页。
[30]W.L.贝尔斯:《左宗棠传》,王纪卿译,江苏文艺出版社,2010,第246页。
[31]襟霞阁主编:《清十大名人家书·左宗棠家书》,宋效永校点,岳麓书社,1999,第168—169页。
[32]左宗棠:《左宗棠全集·书信二》,刘泱泱等校点,岳麓书社,2014,第354—355页。
[33]左宗棠:《左宗棠全集·书信二》,刘泱泱等校点,岳麓书社,2014,第402页。
[34]陈介祺:《秦前文字之语》卷一《致潘祖荫书》,同治十三年甲戌十二月二日,陈继揆整理,齐鲁书社,1991,第4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