斯诺克,又称英式台球、落袋台球,是台球运动的一种。斯诺克的意思是“阻碍、障碍”,所以斯诺克台球有时也被称为障碍台球。使用的球分为1个白球(主球)、15个红球和6个彩球(黄、绿、棕、蓝、粉红、黑),共22个球。
(一)斯诺克的比赛器材
1. 斯诺克标准台面规格
(1)标准球台的内沿竞赛面积为3569mm×1778mm,误差不得超过正负13mm。
(2)球桌的高度为851~876mm(从地板到台框边)。
(3)袋口宽度。
①球桌的四周各有一个球袋(两个位于置球点一端的叫顶袋,两个位于罚球区一端的叫底袋);另外在球台的两个长边正中心各有一个袋口(称为中袋)。
②袋口的宽度应符合斯诺克台球联合会(WPBSA)确定的规范(最近距离85.0mm)。
(4)开球线与底区。距离底岸内沿737mm,画一直线平行于底岸,称为开球线;开球线与底岸之间的区域为底区。
(5)开球区(D区)。在D区内,以开球线的中心点为圆心,以292mm为半径画出的半圆形为开球区。
(6)置球点。球台上有四个置球点,位于纵向中心线上。
①黑球点:距顶岸垂直距离为324mm。
②蓝球点:球桌正中心。
③粉球点:顶岸与蓝球点连线的正中心。
④棕球点:开球线的中心点。
从开球区的一侧看,D区与开球区的右交叉点为黄球点,左侧交叉点为绿球点。
2. 球
(1)所有球的质量必须相同。
(2)更换一个球或一副球,需经双方运动员同意或由裁判员决定。
3. 球杆
比赛使用的球杆不得短于914mm,且球杆外观结构与传统及被广泛认可的形态不得有较大差异。
4. 辅助器械
当运动员处于不利于运杆的位置时,可以使用各种架杆、长杆、加长杆及连接管等器械。这些器械可以是台球桌原来配置的,也可以运动员自带或由裁判员提供。所有器械必须按WPBSA所提供的设计参数制造。
(二)斯诺克的场地
台球活动是一种室内运动项目,球室的面积必须根据所用的球台规格种类,通过计算来确定。简单的计算是在球台的四周加上一根球杆的长度再加上击球时的球杆活动距离(约1.5m),除此以外,还必须考虑人员的来往走动及休息座椅的放置等,留出一定的附加面积,可以根据具体条件,进行安排。台球运动是一种文明高雅的室内运动,不但要求室内通风换气良好,温度湿度适中,还要经常清刷台面保持整洁。
(三)斯诺克的比赛规则
1. 参赛人员
斯诺克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人单独或分边进行的比赛。
2. 计分
(1)比赛时,选手们使用相同的主球击打目标球。共有21只目标球,其中15只红球各1分;黄色球2分;绿色球3分;棕色球4分;蓝色球5分;粉色球6分;黑色球7分。
(2)运动员标注击球顺序。将红色球与彩色球分别交替落袋,直至所有红色球全部离台,然后按彩球分值由低至高的顺序逐个击球,最后以得分高者为胜。
(3)一杆球之内每个入袋的活球的分值均记入击球运动员的得分记录上。
(4)球员犯规被罚的分数应加在对手的分数记录上。
(5)斯诺克比赛的基本战术是要尽量把主球留在对手没有活球可以打的地方,也就是给对手做障碍。如果一方队员落后对手很多分的话,那么制造障碍让对手被罚分就成为非常重要的得分手段。
3. 球的置放
比赛开始前主球为手中球,其他目标球的摆放位置如下。
(1)15只红球相互紧贴成等边三角形摆在红球区;三角架顶点的那只红球位于球台中心线,并尽可能靠近粉色球,但不得相贴;三角架的底线与顶岸平行。
(2)黄色球摆在D区的右侧,绿色球摆在D区的左侧,棕色球摆在开球线中点,蓝色球摆在中心置球点,粉色球摆在三角架顶点,黑色球摆在置球点上。
4. 比赛方式
比赛开始前,参赛各方应采用抽签或彼此同意的方式来确定比赛次序。
(1)一旦比赛次序决定下来,每盘之中的击球顺序就不得改变。除非一方犯规后,对方要求他继续击球。
(2)一局比赛中的各盘应由参赛各方轮流开球。
(3)每轮次的第一击为红球,下一活球应是该运动员所选的一个彩球,且如该彩球被击进袋,可得分,然后再将彩球放回置球点。
(4)红球全部离台后,台面上的彩球按分值从小到大,依次成为活球,当彩球进袋后不再取出。然后,运动员再击打下一个彩球。
(5)红球落袋或出界后不再摆回到台面上,即使运动员因犯规而由此受益,也不予考虑,但是有些特殊情况例外。
(6)如果击球方一击球没有得分或犯规,则其这一轮次击球结束。对方从主球停止的地方开始击球。如果主球出界,主球成为手中球。
5. 开球
用手中球开球,必须放在开球区(D区)线上或线内的任意位置上,可朝任意方向击打主球。
6. 双击
在主球的第一次碰撞时,不得同时击中两个球,除非它们是两个红球,或是一只活球与一只自由球。
7. 放置彩球
已入袋或出界的任何彩球,在下一击球进行前,应被放置在置球点上。
(1)当需要放置彩球而其置球点被占据时,这只彩球应放在能放置球的最高分值的置球点上。
(2)如需放置一个以上的彩球而它们的置球点都被占时,应优先放置分值高的彩球。
(3)如所有的置球点均被占,可将彩球放置在台面纵向中心线上距该球的置球点最近的位置上。
(4)所有上述情况,当彩球被置位时,不允许该彩球与其他球相贴。
8. 贴球
(1)如果主球与一个或多个活球,或可能成为活球的球相贴,裁判员应宣布贴球,同时指出主球与哪个或哪些球相贴。
(2)当贴球被认定后,击球运动员必须击打主球使之离开被贴之球,但不得令被贴球移动或造成贴球。
(3)在下列情况下,只要击球运动员不让目标球移动,就不予以处罚。
①相贴的球为活球。
②该球可能成为活球,且裁判员宣布其为活球。
③该球可能成为活球,且裁判员宣布其为活球,与此同时击打另外一个可能成为活球的球。
(4)如果主球停止下来,贴上或几乎贴上一个非活球时,当被询问是否贴球时,裁判员应当回答“是”或“否”,此时,击球运动员必须如前面所述,在不打扰该球的情况下击打主球,使之离开。但必须首先撞击一个活球。
(5)主球同时与一只活球与一只非活球相贴,裁判员只需指出那个被贴上的球即可,如果击球运动员一定要询问裁判员主球是否也贴上了非活球时,他有权被告知。
(6)如经裁判员确认,在击球瞬间被贴球的任何移动并非由击球运动员所造成,则裁判员可不裁定其犯规。
(7)当裁判员观察时,一个静止的目标球未与主球相贴,但后来在一击球开始打之前,却又被看出与主球相接触,这时该目标球应被裁判员重新放到他认可的位置上。
9. 袋口球
(1)球在袋口边上未受其他球的撞击、触动而落袋,且与行进中的任何击球行为无关,则该目标球应放回原位,同时已经获得的分数应予计算。
(2)如果袋口球受一击球中任何球的撞击而落袋,在不犯规的情况下,应将所有球放回原位,并应重复该一击球,或由该同一击球运动员随意进行另外一击球;如果犯规发生,该击球运动员应受到规定的处罚,所有球应放回原位,下一个运动员可按通常犯规后的选择进行。
(3)如一球在袋口边上保持短暂平衡后落入袋内,它应被算作正常入袋,不必放回原位。
10. 犯规后主球成为障碍球
犯规后,若主球被造成障碍,裁判员应宣布对手获得自由球。
(1)如下轮次的运动员选择的是下一击球,则他可以指定任意球作为活球。任何被指定的球,应被当作活球来对待,并获得该活球的分值。只有当它被击落入袋后,才被放回置球点。
(2)主球在以下情况即为犯规。
①没有首先击到被指定的球,或首先同时击中被指定的球与活球。
②用被指定的自由球给所有红球或活球造成障碍,但当台面只剩粉球、黑球时除外。
(3)如果自由球被击落,需将其取出放回置球点,其所获活球的分值应记入记录。
(4)如在主球首先击中被指定的球后,或首先同时击中被指定的球与活球后,活球被撞入袋内,则记录该活球的分值,活球不予取出。
(5)若指定的球与活球同时进袋,则只记录活球的分值,除非被指定的是一红球,则当每个球被击进袋时,应记录其分值。然后自由球被放回置球点,而活球则不予取出。
(6)如果对方要求犯规方继续击球,则宣布的自由球变为无效。
11. 犯规
当比赛中出现违反规则的情况时,裁判员应立即宣布犯规。
(1)如选手尚未打一击球时就犯规了,则其轮次立即结束。同时裁判员应宣布处罚。
(2)如果击球运动员已经打出了一击球,裁判员应当等待,直到该一击球结束后再宣布处罚。
(3)如在下一击球开始之前,一次犯规,裁判员没有做出裁决,对手也没有提出异议,这次犯规被视为宽赦。
(4)如果放置错了的彩球,应保持原地不动。只有再被击落或出界后再将其正确放置。
(5)允许犯规者获得犯规前所有得分。
(6)对手将在主球停顿下来的地方开始下一击球。如果主球出界,对手将获得手中球。
(7)如同时发生多种犯规行为,应按其中罚分最高分值处理。
(8)如选手犯规,他将根据规定受到处罚。如对手提出要求,他必须继续击球。
12. 处罚
选手犯规,应受到4分的处罚,除非如下所述。
(1)处罚为活球分值情况。
①击球时杆头触动主球一次以上。
②双脚离地。
③未按击球顺序击球。
④开球时主球未放在D区内。
⑤空杆。
⑥主球落袋。
⑦利用自由球做成障碍球。
⑧跳球。
⑨使用不标准球杆。
(2)下列犯规行为,应判罚有关活球的最高分值。
①未等所有球停稳就击球。
②未等裁判员放置好彩球就击球。
③使非活球入袋。
④主球首先击打到非活球。
⑤推杆。
⑥触碰了一个局中球,但球杆杆头触碰主球以便完成一击球的情况除外。
⑦击球出界。
⑧双击,按两球的最高分值处罚(两只红球或一只自由球与一个活球除外)。
(3)下列行为应判罚7分。
①使用界外球以达到任何目的。
②使用任何物体进行测量间距或距离。
③连续击打红球,或击打红球后又连续击打自由球。
④用白色球以外的任何球做主球。
⑤未能根据裁判员的要求指出目标球。
⑥击红球入袋后,尚未指定彩球就犯规了。
13. 继续击球
一旦运动员要求对手继续击球,这一决定将不能更改。被要求继续击球的选手将:
(1)可以改变他要进行的一击球与所要击打的活球。
(2)获得所击落球的分值。
14. 空杆犯规(无意识救球)
击球运动员应尽最大努力去击打活球,如果裁判员认为球员未能尽力,他将宣布该选手空杆犯规。除非台面上只剩黑球或出现了根本不可能击到活球的情况时。在后者情况下,必须假定,经裁判员判定,击球运动员确系试图撞击活球,只要他用足够力量直接或间接朝活球方向击打主球,若不是由于这些阻挡球的缘故,主球便可到达活球处。
(1)当宣布空杆犯规后,下一位选手就可以要求犯规方在主球停留处再击打一次,或者从原来位置上,由犯规方自行处理。在后者情况下,活球应是在这之前最后一击球所要撞击的同一活球。即:
①任何一个红球,于该处便是活球。
②红球全部离台后,彩球便是活球。
③红球落袋后,彩球便是活球的情况下,击球运动员选择的一个彩球。
(2)当主球至任一活球或可能是活球上的任何部位之间有一直线通路,若击球运动员却没能击到,裁判员应宣布空杆犯规。除非裁判员认为运动员在击打一击球前,需要造成或已造成了障碍,且裁判员认为该次空杆并不是故意的。
(3)当出现(2)所述情况后,空杆被宣布后,从主球到一活球或可能是活球之间有一直线通路,以致两球可以沿中心整个球体相撞(如果活球是红球时,且未被彩球阻挡,所指的应是任何红球的整个直径),那么:
①从同一位置上击打一击球,如果首先击打活球再次失败,则应宣布空杆犯规,不管相差多少分数。
②若被要求从原始位置上再重击一次时,裁判员应警告犯规方,如第三次再失败,结果将导致一盘被判处输给对方。
(4)依照本规则将主球放回原位后,由主球至任一活球或可能是活球的任何部位之间,有一直线通路,此时若击球运动员造成任意球犯规,包括准备击球的主球在内,若该一击球尚未进行,则可以不宣布为空杆,在此情况下可以采取别的适当处罚。
①下一运动员既可选择自己击球,也可以要求犯规方在停球位置重击一次。
②下一个运动员可要求裁判员将所有球放回犯规前所在位置,让犯规方由该处再击一次。
③在连续宣布为空杆后,若仍发生上述情况,则任何关于可能将本盘比赛被判输给对方的警告,仍将有效。
(5)所有其他空杆应依照裁判员的判断宣布。
(6)发生一次空杆并且被下一个运动员要求将主球放回原位以后,任何被扰动的目标球应保留其现状,除非裁判员认为犯规运动员将要因此而受益。在后者情况下,任何一个或所有被扰动的球,可在裁判员的认可下放回原位。但无论哪种情况,非正常离开球台的彩球,应被放于置球点上,或放回原来适当的位置上。
(7)在一次空杆后,当任何球被放回原位时,犯规方或下一个运动员都可被征询对该球位置的意见,此后裁判员的决定才算最终结束。
(8)当在征询意见时,无论哪个运动员若触碰了处于局中球状态下的任何球,则他应被当作击球运动员受处罚。原有比赛次序不变。如有必要,被触动的球应由裁判员放回到他认可的位置上,即使该球已被裁判员拾起的情况下,也不允许触碰。
(9)非犯规方有权询问,若裁判员打算将主球以外的其他球放回原位,是否要求主球从原始位置上击球,裁判员应予以说明其意图。
15. 受到触扰的球
如果静止的球或运动状态下的球,被其他非击球运动员扰动,裁判员应将球恢复到他认定为球的原来位置;或让其继续运动直到停下为止,而不必处罚。
本规则应包括那些由于其他事故或人员迫使击球运动员移动球的情况,但击球运动员的同伴不在此限。
球员对裁判员造成的干扰概不负责。
16. 僵局
如裁判员认为比赛出现了或即将出现僵局,将立即建议重新开局。如果选手拒绝,裁判员应允许比赛继续进行。但应附带条件,即宣布在一定时间内局面必须改变,通常应在裁判员的判定下,限定每边各打三杆,如在宣布的时间期满后,局面基本未变时,裁判员应取消所有得分,重新摆放所有的球,如同一盘比赛开始那样。
(1)仍由原来开球的选手开球。
(2)仍保持原来的击球顺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