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前的日本学前教育
1868年,明治维新以前,日本还没有出现社会学前教育机构和设施。虽然德川时代的佐藤信渊在其著作《垂统秘录》中曾提倡为4、5岁至7岁的儿童开辟游戏场,使之变成“小儿游乐之堂”,但仅限于设想,未能实现。1868年,日本明治维新之后,明治政府广泛学习西方教育,提出“富国强民”“殖产兴业”和“文明开化”三大政策,开启了日本近代教育史上第一次教育改革。中国有学者将1872—1898年这个阶段称为日本学前教育的初创期[12]。
(一)学前教育机构的产生和发展
1.幼儿园的创办
1872年(明治五年)8月,明治政府颁布了《学制令》,标志着日本近代学制的诞生。《学制令》中第22条规定,幼稚小学可招收6岁以下的男女儿童,实施入小学前的教育。1876年,东京女子师范学校附属幼儿园成立。这是日本模仿欧美国家创办的第一所公共学前教育机构。这所国立幼儿园直属文部省管辖,首批招收3~6岁的幼儿75人,按年龄分班,园舍为设备完善的西洋式建筑,监事(相当于园长)关信三精通英语。关信三翻译了《幼儿园记》,这本书成为日本当时关于幼儿园教育的重要著作。东京女子师范学校附属幼儿园以“发掘学龄前儿童的天赋知觉,启迪其固有的心智,滋补其健全的体魄,使其通晓交际情谊,具备良好的言谈举止”为目的,教育观念和方法完全受德国教育家福禄培尔的影响,成为后来日本各地幼儿园仿效的样板。1877年,东京女子师范学校附属幼儿园制定了幼儿园规则,给日本各地幼儿园以巨大的影响。
东京女子师范学校附属幼儿园主要接纳上层阶级的子女作为教育的对象,学费昂贵。加上当时人们并没有完全意识到幼儿园的必要性,因此,幼儿园难以在全社会普及。到1881年,日本全国幼儿园总数不过7所。
2.简易幼儿园的出现
为了能以少量经费设置和经营幼儿园,促进幼儿园的普及,文部省于1880年发表了关于幼儿园的新思路,认为幼儿园的办园方向应该以接纳所有幼儿为本。1882年文部省宣布了如下指示:“提倡无论城乡都有条件设置的简易幼儿园。”1884年,文部省发出禁止未满学龄的幼儿入学的通知。这两个通令的发布使简易幼儿园迅速发展。1883年,幼儿园增加到13所,1885年又增加到30所。1892年(明治二十五年),东京女子师范学校附属幼儿园建立了一个分园,以社会低收入阶层的子女为对象,并延长了保育时间。该园被视为日本第一所为贫穷阶层设立的公共保育机构。这一时期,基督教会也为日本的学前教育做出了贡献。1886年,金泽市开设了一所以基督教为信条的私立幼儿园,10年后全国基督系统的幼儿园发展到11所,并成立了一所保姆培训所。
简易幼儿园只需在小学校内附设,办园从简,这种幼儿园的优越性逐渐被人们所认识,加上幼儿教育的必要性日益受到重视,幼儿园开始得到普及。1926年(大正十五年),私立幼儿园的数量超过了公立幼儿园。公立幼儿园有372所,私立幼儿园则达到692所。1925年(大正十四年),日本有957所学前教育机构,收容幼儿83000人。5岁儿童入园率达4.4%。
3.托儿所的产生
托儿所的发展与当时日本国内政局不稳、工人阶级队伍的日益壮大和觉醒有密切关系。日中甲午战争及日俄战争之后,广大农民被迫背井离乡,大批流入城市,形成了处于日本社会最底层的无产阶级。以这些劳苦大众的孩子为对象的托儿所,旨在为不幸儿童提供良好的环境,施以教育,缓解社会矛盾。1893年(明治二十六年),日本第一个常设托儿所“新潟静修学校幼儿保育会”在新潟市开设。内务省对发展这类托儿所表示关注。1900年,东京市成立了二叶幼儿园,1915年改称“二叶保育园”,正式成为专门为低收入的贫苦家庭子女服务的社会保育机构,对后来的托儿所产生了重要影响。最初托儿所是对维持最低生存条件的一种社会保护机构,招收0岁至学龄前的婴幼儿,收费低廉,每天的保育时间为11~12个小时,其目的是保护母亲和儿童。第一次世界大战以后,日本出现了公立托儿所,如1919年(大正八年)在大阪市成立的公立营鹤町第一托儿所。1920年(大正九年),内务部设置了社会局,将托儿所机构作为儿童保护工作之一,列为其行政工作的一个部分。在各府县、市镇村也以救济科、救护科等名称成立了部局,把托幼事业作为社会事业来掌管。日本学前教育机构的二元制(幼儿园和保育所)初见端倪。
(二)学前教育制度的初步建立
1.学前教育思想的发展
日本初期的学前教育受到德国教育家福禄培尔的很大影响。最早介绍福禄培尔思想的是东京师范学校校长中村正直。随后,关信三推崇并积极宣传福禄培尔思想。1879年(明治十二年),关信三编写了《幼儿园20例游戏》,将福禄培尔的20种恩物进行图解说明,并建议幼儿园每天花3~4小时将这20种游戏逐一教给儿童。这本书在日本作为幼儿教育法的基础被广泛应用。从明治中期起,日本幼儿园减少了恩物的比重,相应增加了注重思想灌输的科目,这是明治维新的不彻底性在学前教育方面的表现。20世纪初,正值儿童中心主义思潮在欧美兴起之际,日本教育家谷本富提出了自由主义保育思想,认为幼儿园是自由游戏的场所,保育工作应该遵循自然主义教育原则。1911年,文部省修订小学校令施行规则,体现了尊重幼儿园自主性的意识,很显然受到了自由教育理论的影响。20世纪30年代以后,学前教育被笼罩上军国主义色彩,同时,也出现了主张科学、实证主义精神的保育问题研究会,表达了日本学前教育界对法西斯主义霸占教育领地的一种抗议。
2.《幼儿园保育及设备规程》的制定
1879年,日本颁布《教育令》,明确指出幼儿园属于文部行政事业统管,是国家教育体制的一部分。1899年(明治三十二年),日本制定了第一个关于幼儿园设施、设备、保育内容及保育时间等规定的《幼儿园保育及设备规程》。该规程兼顾了幼儿园和保育所的特点,规定:“①幼儿园是为年满3岁至学龄前儿童开设的保育场所。②保育内容包括游戏、唱歌、谈话、手工作业以及纠正幼儿的不良道德行为。③保育方法强调适应幼儿身心发展,难易得当。④规定了幼儿园和保育所的设备。”该文件是日本学前教育制度化历程中的一个里程碑,是日本学前教育走向制度化的重要尝试,后虽经过多次修订,其基本内容变化不大。
3.《幼儿园令》的颁布
文部省只在小学校令中附带提及幼儿园的做法不能令人满意。1923年,盲哑学校令制定,让盲哑学校从小学校令中独立开来。这给幼儿园工作者很大刺激。他们更加团结一致为制定幼儿园单独法令而努力。1926年(大正十五年),日本文部省颁布了《幼儿园令》及其实施规则。这是日本第一个关于幼儿园的单独法令。该法令规定,幼儿园是为父母都从事生产劳动而无暇进行家庭教育的3岁以上的幼儿设立的,特殊情况下,不满3岁的幼儿也可以入园;规定应设立园长以及园长和保姆的资格等。在具体内容上,则与此前颁布的《幼儿园保育及设备规程》相差无几。《幼儿园令》的特点在于:第一,将幼儿园招收对象界定为劳动者子女,而不是富裕家庭子女;第二,招收3岁以下幼儿,使托儿所和幼儿园归于统一。《幼儿园令》的颁布是日本学前教育史上的一件大事,是日本学前教育逐渐趋向制度化的一个重要标志。
二、第二次世界大战后的日本学前教育
1941年太平洋战争爆发以后,整个日本进入战争状态,日本学前教育发展严重受挫。战后,日本在美国的直接干预下进行了一系列民主改革,这是继明治维新教育改革之后日本教育史上的第二次教育改革。日本政府先后颁布一系列相关法令、大纲等,使日本幼儿园和保育所的发展都有了明确的规范。
(一)幼儿园教育大纲的制定与修改
1.《保育大纲》的制定
1948年3月,日本文部省颁布了《保育大纲》。该大纲以美国的儿童中心主义和自由教育为指导思想,注重幼儿的本能需要和直接经验,实行综合教育,把广泛的生活内容作为儿童的教育内容,还列举了一天的标准保育内容,作为战后学前教育的模式。《保育大纲》还具体规定了运动场的选择、园舍的结构与设备、玩教具、游戏器械的配备等。这个大纲彻底清除了战前渗透于学前教育中的军国主义和极端国家主义影响,充分尊重儿童的权利,并总结了自明治维新以来日本学前教育的丰富经验和研究成果,它的保育观及其方法,对实际保育工作影响极大,对战后日本学前教育的发展有着实际的积极影响。
2.幼儿园教育大纲的修订
20世纪50年代,日本受国际大环境的影响,也开始注重英才教育和早期智力开发,在小学阶段建立了严格的考试制度,对幼儿园教育提出了新的要求。城市幼儿园开始加强知识教育和早期智力开发,在新形势下,文部省于1956年将《保育大纲》修改为《幼儿园教育大纲》。新大纲强调幼儿园教育和小学教育的一贯性,突出幼小衔接。修改后的幼儿园教育的课程内容设计和小学的分科教学十分接近。这与《学校教育法》的规定产生了不可避免的矛盾,因此引发了激烈的争论,并对幼儿教育在早期智力开发、幼保一元化、幼小衔接、幼儿园与家庭教育的联系、幼儿教育与终身教育的关系等方面展开了深入的探讨和研究。在此基础上,1964年,文部省再次修订并颁布了《幼儿园教育大纲》,纠正了幼儿园教育小学化的偏差,重新要求根据幼儿的年龄身心发展特点进行全面发展教育,保持幼儿园教育的独特性,注意幼儿园教育和小学教育的区别,不主张进行读、写、算,重视游戏和各种活动的教育作用。
1989年,日本根据20世纪60年代以来社会生活的变化和科技的发展,颁布了一个新的《幼儿园教育大纲》,提出幼儿园教育是通过环境来进行的,必须努力促进幼儿主体性活动,以游戏指导为中心,指导方法须适合幼儿的个体特点,将幼儿园的教学内容定为5大方面:健康、人际关系、环境、语言和表现。
1999年年底,日本文部省决定对《幼儿园教育大纲》再次进行全面修订。本次幼教大纲的修订是日本20世纪末中、小、幼教育整体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改革倡导下列原则:①培养儿童美好的心灵和丰富的社会性,以及对开放的国际化社会的适应性。重视儿童基本生活习惯的养成,要指导儿童学习正确地判断是非和参加公益活动。②培养儿童主动学习、主动思考的能力,推进体验的学习、解决问题的学习,重视培养儿童的好奇心、探究心、思维能力和表现能力。③让儿童在宽松的教育中学习,打好基础,在有选择性的、个性化的教育中实现有特色的发展。④设置综合学习课程,创造性地开展教育活动,创办特色教育和特色学校。新的大纲强调按照学校教育法的有关条例发展幼儿园教育,进一步强调了实现幼儿的主体性和幼儿主动的、可持续的发展,突出了家庭在幼儿期教育中的重要性,鼓励幼儿园在课程建设中发挥创造性。[13]
(二)幼儿园振兴计划的实施
随着日本社会的家庭核心化、子女减少化趋势的出现,幼儿所处的环境发生了显著变化。与此同时,家长对低幼龄儿童的入园需求越发强烈,对幼儿园教育的期望更高了。这样的社会因素构成了日本幼儿园振兴计划的制订背景。
1.第一次至第三次幼儿园振兴计划的实施
20世纪60年代以来,日本政府陆续推出了几项振兴幼儿园教育的重要计划。幼儿园振兴计划是指日本政府鉴于幼儿园教育的重要性与国民对幼儿园教育的强烈要求,为促进幼儿园教育的普及与充实而制订的幼儿园发展计划。
表11-1 日本三次幼儿园教育振兴计划实施情况
在日本幼儿园三次振兴计划的推动下,日本学前儿童入园(所)率逐年提高。据统计,1990年5岁儿童入园所率合计达94.6%,4岁儿童入园所率合计达89.9%[14]。
2.第四次幼儿园振兴计划
为迎接新世纪的挑战,2001年日本制订了《21世纪教育新生计划(彩虹计划)》,以“促进学校、家庭和社区的复兴,学校变好,教育变样”为目标,强调要“自觉认识教育的起点源于家庭”,重建家庭和社区的教育能力,提出要进一步推动和促进幼儿园和保育所的协作。[15]
日本的幼儿教育振兴计划把幼儿教育作为人才培养的基础环节来抓,以提高幼儿入园率为落脚点,彻底改变了以往家庭和社会不重视幼儿教育的观念,有力地促进了日本幼教事业的发展。
(三)幼保一元化的进展
1.幼保二元体制的形成
自出现之日起,日本的幼儿园和托儿所在招收对象、学费和课程等方面都有很大差异。幼儿园归文部省管辖,主要是对有产阶层3~6岁幼儿进行教育的场所;托儿所归内务省管辖,主要是收容贫民家庭的0~6岁的婴幼儿。幼儿园和托儿所形成了由两种不同行政机关来管辖的两元化制度。托儿所的课程大部分参照幼儿园,工作人员也没有规定最低资格限度,所以,托儿所的教育质量一直在幼儿园之下。1926年,《幼儿园令》得以制定,原则上将托儿所作为幼儿园的一部分置于文部省管辖之下,使二者归于统一。但内务省从社会事业的角度,于1938年公布了《社会事业法》,使保育所也有了法律依据,形成了日本学前教育二元化的体制。第二世界大战后,日本教育第二次教育改革的总纲《学校教育法》规定,幼儿园是受文部省管辖的正规“学校”的一种;而1947年出台的《儿童福利法》将战前名称各异的保育机构统称为“保育所”,作为儿童福利设施,明确其由厚生省管辖。幼保二元化分野更为明显。人们一直期待着建立一种新型的托儿所和幼儿园统一的保育制度,但是这个问题一直悬而未决。
2.幼保一元化的进程
幼保二元化不利于学前教育的深入发展,日本教育界不断呼吁调整法令以谋求幼儿教育的一元化。鉴于保育所和幼儿园尚有互补作用,日本许多教育界人士认为,在实行幼保一元化之前,处理好幼儿园和保育所两者关系和职能分工,创造充分条件来完成各自职责,乃是当务之急。幼保一元化的普遍做法是在保育所里增加幼儿园课程。一些地区如“多闻台式”的做法是把幼儿园和保育所建在一起,进行统一管理和经营。在一天日程安排上,要求保育所的幼儿上午去幼儿园接受教育,下午在保育所里接受教养。1963年,厚生省与文部省达成协议,要求各地为保育所开设的课程和提供的设备必须与幼儿园基本相同。为此,1965年厚生省以1964年文部省制定的《幼儿园教育大纲》为范本,制定了《保育所保育指南》。在一系列措施下,虽然保育所和幼儿园仍然存在差别,但是两者的性质、设施、设备、实际功能已经比较接近。
(四)学前教育师资的培养
日本学前教育初创时期,所有的教师均称为“保姆”。东京女子师范学校开设“保姆练习所”,这是最早培养保姆的机构。1949年以后,幼儿园教师的称谓发生了变化,称为“教谕”和“助教谕”,和中小学教师的称呼一致。文部省公布的《教谕许可法》和《教谕许可法施行令》对“教谕”的资格和任免做了具体规定。凡接受高等教育,在大学修完一般教养科目和专门科目的规定学分,具备开阔的视野、深厚的专门知识和良好资质的一般大学的学前专业本科毕业生都可获得一级任职证书,短期大学毕业生可取得二级任职证书。这为将幼儿园教师的水平提高到同小学教师同等水平开辟了一条广阔的道路,同时也为男教师就职提供了方便条件。1951年,全国幼儿园专职教谕中男性教谕只有42人,1972年,这个数字上升至415人。
幼儿园教师获得合格证的途径主要有两种:一是直接通过大学教育,如前所述修完所规定的学分;二是通过在职教育,经教师资格认定测验合格后,也能取得教师资格证。
保育所的教师至今仍称保姆。《儿童福利法》规定,合格的保姆必须具备下述三项条件之一:①普通大学、短期大学或保姆养成所毕业生。②高中毕业后,在都、道、府、县举行的保姆考试中合格者。③从事儿童福利事业五年以上,经过厚生大臣特批者。
小结
近现代史上,美、苏、日的学前教育在世界学前教育发展史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美国在引进英德幼儿学校和幼儿园的基础上,通过公立幼儿园的创办和进步主义学前教育实验,逐渐形成了自己的特色,并对欧亚多个国家产生影响。20世纪下半期以来,美国学前教育无论在公平制度设计,还是在课程开发上均处于世界领跑者的地位。社会主义国家苏联建立的学前教育机构网所发挥的双重作用为发展社会经济、解放妇女做出了很大的贡献,其学前教育模式对于其他社会主义国家产生了深远的影响。日本第二世界大战后,由政府主导掀起的多轮学前教育振兴计划成为政府责任发展学前教育的示范。
关键术语
公立幼儿园;进步主义幼儿园运动;开端(先行)计划;幼儿智力开发运动;蒙台梭利运动;学前教育机构网;托幼一元化;《学前教育构想》;教学—训导型教学模式;个性定向式教育策略;幼小教育衔接双边措施;简易幼儿园;《幼儿园保育及设备规程》;《幼儿园教育大纲》;幼儿园振兴计划
思考题
1.进步主义教育运动对美国学前教育发展有什么影响?
2.试述20世纪美国学前教育的发展情况以及对世界产生的影响。
3.评述第二次世界大战后苏联学前教育的改革情况。
4.评析苏联学前教育的特点。
5.试述日本20世纪60年代开始的四次学前教育振兴计划的内容与意义。
[1] 周采、杨汉麟:《外国学前教育史》,第123页,北京,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1999年。
[2] [日]梅根悟:《世界幼儿教育史》(上册),第300页,刘翠荣等译,长春,吉林人民出版社,1986年。
[3] 周采、杨汉麟:《外国学前教育史》,第125页,北京,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1999年。
[4] [日]梅根悟:《世界幼儿教育史》(下册),第73页,刘翠荣等译,长春,吉林人民出版社,1986年。
[5] [日]梅根悟:《世界幼儿教育史》(下册),第85页,刘翠荣等译,长春,吉林人民出版社,1986年。
[6] [日]梅根悟:《世界幼儿教育史》(下册),第224页,刘翠荣等译,长春,吉林人民出版社,1986年。
[7] 周采、杨汉麟:《外国学前教育史》,第242页,北京,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1999年。
[8] [日]梅根悟:《世界幼儿教育史》(下册),第141页,刘翠荣等译,长春,吉林人民出版社,1986年。
[9] 周采、杨汉麟:《外国学前教育史》,第268页,北京,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1999年。
[10] 黄人颂:《学前教育学参考资料》,第129页,北京,人民教育出版社,1995年。
[11] 周采:《比较学前教育》,第121页,北京,人民教育出版社,2010年。
[12] 李永连:《日本学前教育》,第1~2页,北京,人民教育出版社,1991年。
[13] 李季湄:《从日本幼儿园教育大纲的修订看日本幼教的发展趋势》,载《学前教育研究》,2000年第5期。
[14] 方明、陈厚云:《日本第三个幼稚园教育振兴计划及其对我们的启示》,载《学前教育研究》,1994年第2期。
[15] 吕达、周满生:《当代外国教育改革著名文献》(日本、澳大利亚卷),第355页,北京,人民教育出版社,2004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