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生平及著作
朱熹(1130—1200年),小名沋郎,小字季延,字元晦,一字仲晦,号晦庵,晚称晦翁,又称紫阳先生、考亭先生、沧州病叟、云谷老人、逆翁,谥文,又称朱文公。祖籍婺源,出生于福建省尤溪县。南宋著名的理学家、思想家、哲学家、教育家、诗人,闽学派的代表人物,宋代集理学之大成者,世称朱子,是继孔子、孟子之后最杰出的弘扬儒学的大师。
朱熹家境穷困,自小聪颖,19岁中进士,历高孝光宁四朝。22岁被任命为泉州同安县主簿,后历任知江西南康军、提举浙东常平茶盐、知漳州、知潭州等地方官。绍熙五年(1194年),朱熹65岁高龄被任命为焕章阁待制兼侍讲,然而由于朝中权力倾轧,仅仅40天后即被罢免,改任秘格修撰。朱熹回福建后,建竹林精舍,继续从事教学工作。庆元二年(1196年),当权派斥朱熹为代表的理学为伪学。
朱熹一生专心于儒学,主要进行讲学和著书的工作。他曾经长期在福建武夷山寒泉精舍、武夷精舍讲学,1191年,迁居建阳考亭,建竹林精舍,继续聚徒讲学,1194年精舍扩建改名为沧州精舍。在其任地方官期间,他积极发展地方教育。任同安县主簿时,积极整顿县学,成效显著。在知南康军时,主持重修庐山白鹿洞书院,还亲自拟定了著名的《白鹿洞书院揭示》。在知漳州时,首次刊刻后世经典“四书”,《大学章句》《中庸章句》《论语集注》《孟子集注》。在知潭州时,主持修复岳麓书院,并利用闲暇,亲自到场讲学。
朱熹平生著述等身,涉及哲学、经学、史学、文学、乐律、辨伪、自然科学等广泛领域。在教育方面的主要著作有《大学章句》《中庸章句》《论语集注》《孟子集注》《资治通鉴纲目》《伊洛渊源录》《白鹿洞书院揭示》《学校贡举私议》《读书之要》《小学》《童蒙须知》《近思录》,其中与儿童教育有关的著述便有近10种,其中最著名的是《小学》和《童蒙须知》。后人辑有《朱文公文集》《续集》《别集》,三种共计121卷,《朱子语类》140卷。在朱熹丰富而完整的教育思想体系中,儿童教育理论占据了十分重要的地位,对当时和后世影响重大。
二、论儿童教育目的
朱熹把儿童教育称之为“小子之学”,他在总结前人教育经验以及自己教育实践的基础上,把一个人的教育分成“小学”和“大学”,15岁之前为小学教育,15岁以后为大学教育。朱熹主张教育的目的在于“明人伦”,他说:“古之圣王,设为学校,以教天下之人,使自王世子、公侯、卿大夫元士之适子,以至庶人之子,皆以八岁而入小学,十有五岁而入大学,必皆有以去其气质之偏,物欲之蔽,以复其性,以尽其伦而后已焉。”(《朱文公文集》卷十五)
他严厉抨击了当时以科举为目的的学校教育,认为这是忘本逐末,他主张先引导人“明天理灭人欲”,再思入仕为官。他在《白鹿洞书院揭示》中如此写道:“熹窃观古昔圣贤所以教人为学之意,莫非使之讲明义理,以修其身,然后推以及人,非徒欲其务记览,为词章,以钓声名,取利禄而已也。今人之为学者,则既反是矣。”
朱熹主张“明天理”,进行“五伦”的家庭教育,通过重整伦理纲常、道德规范,加强家庭和社会凝聚力,以达到齐家治国平天下。他认为小学教育阶段的任务是培养“圣贤坯璞”,他指出:“古者小学已自养得小儿子这里定,已自是圣贤坯璞了。”(《朱子语类》卷七)他认为小学教育不应只是举子教育及单纯的文字训练,还应该注重儿童的道德教育,培养儿童的道德行为习惯,他将习惯的培养称为“事”,“事”是具体的日常生活准则,是相较于“理”而言的,“理”是指抽象的道德伦理学说。
三、论儿童教育的环境
朱熹十分重视教育环境对教育的影响作用。他十分赞同古人关于施行胎教的主张,他在《小学·立教》中引用《列女传》中关于胎教的理论论述道:“《列女传》曰,古者,妇人妊子,寝不侧,坐不边,立不跸,不食邪味,割不正不食,席不正不坐,目不视邪色,耳不听**声。夜则令瞽诵诗,道正事。如此则生子,形容端正,才过人矣。”与传统胎教既注重物质环境又注重人文环境的观点相比,他更注重人文环境对孕妇和胎儿的影响。
朱熹从论证齐家、治国的关系中,阐明了家长在儿童教育中的教育职责:“所谓治国必先齐家,其子不可教,而能教人者,无之。”(《大学章句》)
除了要求父母、长辈加强自身修养、发挥表率作用之外,还要求为婴幼儿慎择乳母。他认为,为幼儿选择好的老师应该从为幼儿谨慎选择好的乳母开始。乳母与婴幼儿接触的时间长,对婴幼儿有很大的影响,“乳母之教,所系尤切。”既然乳母的影响如此大,那么到底要选择什么样的乳母,才能对幼儿产生有益的影响呢?朱熹在《小学》一书中引用《礼记·内则》中的话,如此说道:“凡生子,择于诸母与可者,必求其宽裕慈惠,温良恭敬,慎而寡言者,使为子师。”这既是他对乳母的要求,也是他期望儿童所应具有的品行。
教师对儿童的影响同样十分重要,不容忽视。朱熹承袭了孔子的身教思想,并进一步把对塾师的要求明细化,他所著的《童蒙须知》一定程度上也可视为“蒙师须知”。同时,朱熹还强调要注意培养儿童辨别是非、结交益友的能力。他曾在《与长子受之》这封家信中教育儿子:“交游之间,尤当审择,虽是同学,亦不可无亲疏之辨。”他指出应近益友,远损友。那到底如何判定益友与损友呢,他在《训子从学帖》中说道:“大凡敦厚忠信,能攻吾过者,益友也;其谄媚轻薄,傲慢亵狎,导人为恶者,损友也。”
四、论儿童教育的内容
朱熹主张将传统封建礼教作为儿童教育的主要内容。他从经传史籍等古代著作中择选有关忠君、孝亲、事人、守节、治家等内容的格言、训诫、故事等,编纂成《小学》一书,作为儿童德育教材。在《小学》中朱熹强调:“古者小学,教人以洒扫、应对、进退之节,爱亲、敬长、隆师、亲友之道,皆有所以为修身、治国、平天下之本,而必使其讲而习之于幼稚之时。”“三纲五常”是儿童教育最主要的内容,“三纲”中对儿童教育影响最深的即“父为子纲”,而“五常”则是儿童教育的最主要的组成部分。朱熹在《白鹿洞书院揭示》中说道:“父子有亲,君臣有义,夫妇有别,长幼有序,朋友有信。五教之目。尧、舜使契为司徒,敬敷五教,即此是也。学者学此而已。”
鉴于小学儿童“智识未开”,思维较弱,因此,朱熹认为小学教育的内容应该“知之浅而行之小者”,力求浅近、具体。他认为,对儿童的教育不能一味讲大道理,幼儿无法理解,重要的是教他们怎么做。他提出“学其事”的思想,“小学是事,如事君,事父,事兄,处友等事,只是教他依此规矩做去。”(《小学》)他主张儿童在日常生活中,通过具体行事,掌握基本的伦理道德规范,养成一定的行为习惯,学习初步的知识技能。因此,他在《小学》中说道:“古者小学,教人以洒扫、应对、进退之节,爱亲、敬长、隆师、亲友之道。”在《大学章句序》中又说:“人生八岁,则至王公以下,至于庶人之子弟,皆入小学,而教之以洒扫、应对、进退之节,礼、乐、射、御、书、数之文。”希望儿童通过“学其事”,在实际活动中得到锻炼,增长才干,成为“圣贤坯璞”。[2]
朱熹制定的《童蒙须知》按照三纲五常的封建道德要求,对儿童生活、学习的各个方面,做了极为详细的规定,比较全面地反映了童蒙教育的内容。“夫童蒙之学,始于衣服冠履,次及言语步趋,次及洒扫涓洁,次及读书写文字,及有杂细事宜,皆所当知……若其修身、治心、事亲、接物,与夫穷理尽性之要,自有圣贤典训,昭然可考,当次第晓达。”在日常生活习惯方面,他提出了详细的要求:“大抵为人,先要身体端整。自冠巾、衣服、鞋袜,皆须收拾爱护,常令洁净整齐”;“凡脱衣服,必整齐折叠箧中。勿令散乱顿放,则不为尘埃杂秽所污,仍易于寻取,不致散失。着衣既久,则不免垢腻,须要勤洗浣。破绽,则补缀之。尽补缀无害,只要完洁”;“凡为人子弟,当洒扫居处之地,拂拭几案,当令洁净。文字笔砚,百凡器用,皆当严肃整齐,顿放有常处。取用既毕,复置元所”;“凡饮食之物,勿争较多少美恶”。而在学习习惯方面,则要求:“凡读书,须整顿几案,令洁净端正。将书册整齐顿放。正身体,对书册,详缓看字,仔细分明读之。须要读得字字响亮。不可误一字,不可少一字,不可多一字,不可倒一字。不可牵强暗记,只是要多诵遍数,自然上口,久远不忘……余尝谓读书有三到,谓心到、眼到、口到。心不在此,则眼不看仔细,心眼既不专一,却只漫浪诵读,决不能记。记,亦不能久也。三到之法,心到最急,心既到矣,眼口岂不到乎”;“凡书册,须要爱护,不可损污绉摺”;“凡写字,未问写得工拙如何,且要一笔一画,严正分明,不可潦草。”(《童蒙须知》)
五、论儿童教育的方法
朱熹在儿童教育的方法上,主张先入为主,及早施教。他认为儿童“人之幼也,知思未有所主”,儿童在幼年时期,知识和思想还处于萌芽阶段,还未定型,很容易受到各种思想的影响。然而,如果儿童先一步接受了其他“异端邪说”,再教给他儒家的伦理道德就容易遭到抵触。因此,他主张对儿童进行教育必须先入为主,及早施行,这样才能获得好的效果,“必使其讲而习之于幼稚之时,使其习与知长,化与心成,而无扞格不胜之患也。”(《小学》)
朱熹结合自身体验并总结多年的讲学经验,提出儿童的道德行为习惯的形成是从不自觉到逐渐自觉的过程,因此,他要求要严格地、不间断地对儿童进行道德行为习惯的训练。同时,他提出儿童的生活和学习能力都比较弱,道德观念和意志力比较差,为他们制定出一些简明的条文和准则,使其能够遵照实行,是非常有利于儿童的道德行为习惯的培养的。他首创以《须知》《学则》的形式来培养儿童道德行为习惯,使儿童的一切言行都有能够遵循的标准,做到有章可循、有规可依。在此思想的指导下,他制定了《童蒙须知》以及《训蒙斋规》来规范儿童的道德行为习惯,以期使儿童从小养成良好的生活和学习习惯。
另外,朱熹还认为对儿童进行教育,应力求生动、形象,激发儿童的兴趣,使儿童乐于接受和学习新知识,同时,还指出要将认知和实践结合起来,不可割裂,要做到“知行相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