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特劳斯(1 / 1)

施特劳斯:奥地利作曲家,出身于一个音乐家家庭,他创作了誉满当代、名传后世的数量众多的圆舞曲、轻音乐作品。它们优美如画,多姿多彩,代表性作品有《蓝色多瑙河》、《维也纳森林的故事》、《皇帝圆舞曲》等,谱有轻歌剧《蝙蝠》、《吉卜赛男爵》等。他也是一位杰出的小提琴家、指挥家。

1874年4月5日晚,《蝙蝠》在维也纳进行第一次演出,这部轻歌剧是轻歌剧中的天才之作,旋律优美,故事动人。据说约翰·施特劳斯谱写这部作品只用了四十二天。但不久就出现了这样的谣传,说它根本就不是约翰·施特劳斯谱的曲。谣言有根有据,称这是作曲家死去的弟弟约瑟夫的作品,约翰为了取得乐谱花了一大笔钱从他的弟弟的未亡人那里买来。他的小弟弟爱德华参与了这项不道德的勾当,事后他把这种卑劣的做法归罪于约翰。

在《蝙蝠》首演四年前,创作了诸如《生气勃勃》、《我的经历》等圆舞曲的约瑟夫·施特劳斯在华沙指挥一次音乐会时晕倒,几周之后死于维也纳,年仅四十三岁。

当约翰听到弟弟在华沙病倒的消息之后,立即就赶到华沙,接替他弟弟,完成余下的音乐会指挥工作。不言而喻,酬劳交到了他的手中,而他把这笔钱如数交给弟弟约瑟夫的未亡人。作为约瑟夫的遗嘱执行人,约翰有权整理弟弟的遗作。可没有发现任何完成的手稿或笔记,仅有一些是早已完成的旧作。

他仅用了六周,与此前他创作的轻歌剧不同,他的这部《蝙蝠》是为大型古典交响乐团谱写的,使用了一些新的方法,显示出了他的独特的天赋,作品受到了欢迎,但也引起了一些异议。他弟弟爱德华的可耻行为,使得约翰·施特劳斯处于一种麻烦和尴尬的境地。这位享有盛誉、卓尔不群的作曲家,突然间成为可疑的剽窃者,把弟弟的作品据为己有的剽贼。

他该怎么做呢?出面辟谣?为自己辩护?反击那些诽谤者?他选择了沉默;他知道能表明那是他自己创作的唯一的、最强有力的和不可动摇的证据就是使每一个听众听到《蝙蝠》的每一个节拍都是他自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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匈牙利作家伊格纳茨·施尼茨勒与约翰·施特劳斯共同创作了一部匈牙利轻歌剧,事后他在谈论施特劳斯工作时的情景时写道:

施特劳斯的脑袋无时无刻不在吟唱在作响在编织和在活动,就像其他人为了活下去不得不吸入空气一样,他呼出的是旋律。在他的住房的每一张桌子上、在他衣服的每一个口袋里都放有谱纸和铅笔。因为几乎没有一个钟头他不写出点什么。在他装潢华丽的维也纳住宅,在他夏日避暑的许瑙,他的工作室外是一片碧绿,满园鲜花,每当他工作时,这种景色是不可缺少的。每当大师在创作一部大型作品时,不到结束他就一直是它的奴隶。它不让他休息,就是他试图摆脱它,在进行短暂的散步,它也紧紧地追他不舍,它经常是从他午夜睡梦中把他逮住。如同他自知他的成功一样,他同样经常是谦虚的,今天也是如此……他并不排斥社交聚会的快乐,正相反,只有在工作时才可以忍受孤独,当然这也是出于需要。在熙熙攘攘的社交场合里,他感到不自在,仅是在小型的圈子里他才能享受到一两个小时的愉悦,越是到深夜时分,那他就越显得生气勃勃,兴致盎然。在这种时刻他用钢琴说的话也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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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次音乐爱好者从南提洛尔给约翰·施特劳斯写了一封信,问作曲家能否把他自己写的一首进行曲进行修饰,为此要付多少报酬。施特劳斯打趣地回答,每个拍节要五个克罗采,如果改得太多的话,那就要另外增加五十古尔盾和五十个克罗采(克罗采和古尔盾是那时通用的铸币,一百个克罗采等于一个古尔盾—编者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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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许除了约翰·施特劳斯,没有更为成功的艺术家了。他不仅赢得了许多人的喜爱,而且也获得了许多乐坛上大人物的敬重。李斯特在布达佩斯接待他,为了表示尊重,为他演奏了《维也纳之夜》,并用《多瑙河圆舞曲》一个华丽的变奏作为结束。那个时代伟大的指挥家汉斯·封·比洛毫无保留地崇拜他:“……他是我极少同行中的一个令我极为敬佩的人……我们每一个人都能从他那里学到点什么!”理查德·瓦格纳在庆祝他六十三岁生日时奏起了施特劳斯的圆舞曲。勃拉姆斯有一次在给大师的朋友的妻子的扇子上写下了《多瑙河圆舞曲》的头几个音节,并在下面写着这样的几个字“可惜,不是约翰·勃拉姆斯谱的”。在一封信中他向朋友承认,约翰·施特劳斯是他唯一妒忌的人。施特劳斯的圆舞曲早已侵占了音乐会大厅,比洛以无比的偏爱,把它们列入音乐会节目单,与贝多芬排在一起!就是那些钢琴家们也发现施特劳斯圆舞曲的可用性,他们以此完成了施特劳斯对音乐世界的统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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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俄国高级军官的未婚妻是约翰·施特劳斯的崇拜者,她不断地给这位作曲家送花。她的未婚夫却妒火中烧,要求与施特劳斯进行决斗。作曲家把这位军官邀请到他下榻的旅馆,里面摆满那些崇拜他的女人送来的鲜花。

这位军官脸露诧异,这时施特劳斯说道:“遗憾的是我不知道,哪些鲜花是您的未婚妻送来的,或许您自己能挑选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