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重点介绍巴赫与亨德尔之前,我们还是把交响曲诞生之前的线索进一步梳理清楚。
意大利序曲或者不如干脆就叫作“交响曲”,在德国北部有显著的发展。因为歌剧并不常上演,所以作曲家就专门为音乐会谱写交响曲,生卒年代都在18世纪的约翰·戈特里布·格劳恩就写了一百多首交响曲。这些作品都有很浓郁的意大利风格,在当时颇受欢迎,但到真正的古典主义交响曲诞生以后就被人遗忘了。
真正奠定交响曲雏形并留下经典作品的是巴赫的第三个儿子卡尔·菲利普·艾曼纽·巴赫,他不仅把古钢琴中的奏鸣曲式用于交响曲,而且还巧妙运用从父亲那里学来的高超对位技术,有时甚至还通过赋格形式将旧式对位与新式和声融为一体,使音乐呈现出既复杂又单纯的动人美感。小巴赫的交响曲虽然多用3个乐章,但第一乐章的奏鸣曲式已经非常清晰。今天仍被经常演奏的作品182号的6首全是为弦乐队而写,作品183号的4首则加上两支长笛、两支双簧管、一支大管和两支法国号。
C.P.E.巴赫
18世纪的英国音乐虽然是亨德尔一统天下,但英国本土作曲家威廉·博伊斯在当时便被认为是亨德尔之外的“第一人”,他的音乐风格兼受意大利和法国影响,虽然主要创作活动以教会音乐为中心,但流传至今的经典却首推8首交响曲。这8首演奏时间长不到10分钟、短不足5分钟的“交响曲”原来都是为颂歌、假面剧和戏剧而写的序曲,前4首是意大利风格,后4首是法国风格。博伊斯在音乐观念上比较保守,他在写作这些交响曲的时候德国曼海姆乐派的新交响曲形式已经传入英国,但博伊斯却恪守巴洛克和声特点,注重技巧而忽略主题发展,在音乐精神上更接近亨德尔和维瓦尔第的大协奏曲。其实海顿和莫扎特早期的交响曲差不多都是这种样子,无不音色华丽、动力充沛,而且明晰易懂。
德国南部著名的曼海姆乐派的核心人物约翰·安东·施塔米茨是海顿之前对古典交响曲形式作出重大贡献的人,他总共写了45部交响曲,不仅加入了小步舞曲的第三乐章,而且在第一乐章运用了奏鸣曲快板曲式的结构,明确设置了第一主题和第二主题以及展开部和再现部。施塔米茨的交响曲的第二乐章在内容上也较从前充实,优美抒情的曲调包含意大利和波希米亚的元素,副部主题的设立使音乐的织体更加丰富,力度强弱以及节拍快慢的对比有了较为主观的意图,休止符和装饰音的巧妙运用在音乐的趣味性上也较从前有很大的提高。由于施塔米茨执掌着当时欧洲最好的宫廷乐队,他在交响曲的配器方面已有突破,比如基本取消了“通奏低音”,实现管弦乐从巴洛克向古典时期质的飞跃。他还加大了木管乐器的比重,特别是将刚诞生不久的单簧管引入重要声部,直接影响了海顿和莫扎特对这件乐器的偏爱。
施塔米茨的4乐章交响曲虽然在交响曲发展史上有特殊的地位,但他在今天的名望却远不如他的儿子卡尔·施塔米茨,后者创作的协奏曲和室内乐一直是室内音乐会和唱片目录的常备曲目。
老施塔米茨45部交响曲中最具典型特征的是作品3之二的D大调,第一乐章急板由D大调的第一主题和A大调的第二主题组成,经过简短的展开部进入再现部,然后用第一主题的尾奏结束;第二乐章小行板是一个G大调的二段体;第三乐章小步舞曲仍用D大调,是穿插有中段的典型复合三段体;第四乐章最急板还是3拍子,由有力的上行第一主题和平稳沉静的第二主题构成。
什么是严格意义的交响曲?交响曲就是用乐队演奏的奏鸣曲。无论是为一件、两件或多件乐器而写的奏鸣曲,它的第一乐章都以一种称为奏鸣曲式的特殊形式谱写。C.P.E.巴赫在键盘音乐的创作上促成这一形式的形成,后来的海顿和莫扎特使其更加完善。奏鸣曲式一般包括3个部分:呈示部、展开部和再现部。呈示部呈现作品的主要主题(主调上的第一主题和属调上的第二主题,也可能有更多的主题);展开部对主题进行发展和变形,并与呈示部的主题形态相对比,类似自由幻想曲,结束时要回到第一主题;再现部是呈示部有变化的反复,第二主题改用主调,有一个中等长度的尾声。
德奥古典主义交响曲在原来意大利风格交响曲的基础上,在慢乐章和终乐章之间加上一个当时很流行的3拍子小步舞曲构成的乐章,从而形成较为固定的4乐章结构。第一乐章是一个大型的奏鸣曲式,速度几乎总是快板,有时前面会加一个引子形成对比;第二乐章通常是行板或慢板,以歌谣曲、主题变奏曲、回旋曲或奏鸣曲式写成,如果第一乐章是大调,这个乐章就有可能用小调,如果第一乐章是小调,则移用平行大调;第三乐章虽多用小步舞曲,但贝多芬更愿意用诙谐曲,曲式基本是复合三段体,采用第一乐章的主调;第四乐章一般是回旋曲或变奏曲,也有继续用奏鸣曲式的,是快板的有一定紧张度的华丽终曲。
19世纪的交响音乐会
当然,交响曲自贝多芬之后便有了质的飞跃,浪漫主义的交响曲理念为作品的内容和形式的扩张都提供了可能性。贝多芬在第三“英雄”交响曲和第七交响曲的第二乐章都以“葬礼进行曲”取代了慢板乐章;第六交响曲分为5个乐章,在“谐谑曲”之后增加情景描绘的“暴风雨”;第九交响曲不仅将“谐谑曲”提到第二乐章,还在第四乐章加入四部领唱与合唱。后来柏辽兹创作的所有交响曲都具有与文学作品紧密相关的标题性质,《幻想交响曲》是5个乐章,《哈罗尔德在意大利》由中提琴主奏,《罗密欧与朱丽叶》有独唱角色和合唱队,兼有康塔塔的特征,《葬礼与凯旋交响曲》为了在广场演奏而引入军乐队编制。法朗克的D小调交响曲只有3个乐章,取消的不是“谐谑曲”而是慢板乐章。马勒的第三交响曲有6个乐章,增加的第四、第五乐章都由声乐主导;第八交响曲即所谓的“千人交响曲”不仅乐队与人声的编制急剧增大,而且全曲只分为两部分,彻底打破了乐章的规范。西贝柳斯最后一部交响曲只有一个乐章,虽然用的是交响曲思维,但听起来更像是一首交响诗。肖斯塔科维奇的第14交响曲干脆就是一部11乐章的声乐套曲,器乐部分也只有弦乐和打击乐。
交响音乐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