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鹏[1]
枢纽型组织是国家与社会关系发展的新生组织形态,也是社会组织迅猛发展的必然结果。构建枢纽型组织是共青团自身发展和参与社会建设的重要内容。本文通过对各省市共青团组织构建枢纽型组织的实践观察,探讨分析共青团构建枢纽型组织的内涵、意义和发展路径。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中国社会的转型发展,国家与社会的关系发生了重大变迁。在社会发展中,新生组织元素日益强大,社会组织尤其是自组织呈爆发式增长。青年作为组织发展的重要动力,“自组织化”生存状态明显体现。基于对社会的整合和社会组织的凝聚,枢纽型组织应运而生。本文基于对共青团组织构建枢纽型组织的实践观察,探讨分析共青团构建枢纽型组织的内涵、意义和发展路径。
一、何为“枢纽”:枢纽型组织的含义、类型、特性和功能
(一)含义
“枢纽”一词常被用于交通领域,有交通枢纽、水利枢纽之说。从字源本义上说,枢纽是指门户开合之枢与提系器物之纽,引申为事物的关键之处,事物之间联系的中心环节。将“枢纽”一词用于组织系统中,主要是指某一组织在同类组织中的桥梁纽带作用。
1.各地的表述
关于枢纽型组织,目前中央层面没有给出官方定义,北京、上海、广东等地方在探索构建枢纽型组织中进行过界定。目前可查到的最早对枢纽型组织进行界定的是北京。北京市在《关于构建市级“枢纽型”社会组织工作体系的暂行办法》中提到:所谓“枢纽型”社会组织,是指由市社会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认定,在对同类别、同性质、同领域社会组织的发展、服务、管理工作中,在政治上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在业务上处于龙头地位、在管理上经市政府授权承担业务主管职能的市级联合性社会组织。广东省在《关于构建广东省枢纽型社会组织工作体系的方案》中,将枢纽型社会组织界定为:枢纽型社会组织是指通过政府部门认定的,在现有社会组织体系中处于枢纽地位,通过健全的组织系统和有效的服务支持,加强统筹协调与纽带联系,实现同类型、同性质、同领域社会组织的孵化培育、协调指导、合作发展、自治自律、集约服务、党团管理的联合性社会组织。在各地探索构建枢纽型组织的过程中,对于枢纽型组织的表述也不尽相同,“枢纽型社会组织”、“枢纽型组织”、“枢纽型组织工作体系”等表述都有出现。原共青团中央书记处第一书记陆昊在2012年全团组织工作会议上提出过“枢纽型青年组织体系”的概念。
2.本文的理解
从地方对枢纽型组织的表述来看,对枢纽型组织的界定各有不同,但也有共通之处。本文认为,对于枢纽型组织的含义可以从认定主体、构成要素、目标定位和主要职能四个方面来理解。
从认定主体来看,目前对枢纽型组织的认定都是政府认定的,因此,枢纽型组织的主体主要是党领导下的群众团体,如工会、共青团、妇联、文联、残联等政治性团体,还没有民间组织被认定为枢纽型组织。北京在2008年《关于加快推进社会组织改革与发展的意见》中提出:要充分发挥人民团体等“枢纽型”社会组织在社会组织管理、发展、服务中的重要作用,努力探索中国特色的社会组织管理模式。以人民团体为骨干,确认一批“枢纽型”社会组织。上海市在2009年《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建设的若干意见》中明确指出:探索枢纽式服务管理模式,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和科协、社联、残联等人民团体和群众组织的骨干作用。
从构成要素来看,枢纽型组织的形成要有三个要素。首先,要有一个组织群,这是枢纽型组织形成的前提条件。组织群是一个开放、多元、包容的系统,如果没有大量的社会组织存在,就不会存在枢纽。其次,在这个组织群里面,有一个组织能够起到对整个组织群进行引领、服务和管理的作用,这个组织就是枢纽型组织。组织群和枢纽型组织之间是互动的,组织群需要枢纽型组织培育服务,枢纽型组织需要组织群发展凝聚。最后,枢纽型组织的形成要有一个载体和平台,即枢纽型组织为什么能够对其他组织起到枢纽作用,这就需要平台和资源的作用。
从目标定位来看,枢纽型组织的定位主要是国家和社会组织之间的桥梁纽带。由于目前认定的枢纽型组织主要是一些政治性人民团体,因此,这些枢纽型组织是基于从党和政府管理服务的角度,对社会上存在的社会组织进行管理和服务,并作为国家和社会组织之间的桥梁纽带,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从主要职能来看,枢纽型组织的主要职能是对社会组织进行管理和服务。认定“工青妇”等政治性团体构建枢纽型组织,就是要通过这些准政府组织的动员优势和资源优势,来吸引凝聚其他同类的社会组织,进而对他们进行管理服务。就像广东在《关于构建广东省枢纽型社会组织工作体系的方案》中提出的那样:枢纽型社会组织管理模式以社会组织孵化基地为载体,形成以项目化、社会化和专业化运作为主要方式的枢纽型服务管理。
(二)类型
在社会发展进程中,枢纽型组织不只存在于政府认定的政治性人民团体,有很多民间组织虽然没有被称为枢纽型组织,但是它们一直发挥着枢纽的作用。按照枢纽型组织的生成状态,枢纽型组织分为政府主导型和社会自发型两种。目前,各地方探索实践社会组织的“枢纽式管理”,即在政府和社会组织之间设立联合会、服务中心等形式的组织载体,通过政府委托或者授权形式,对一个地域、一个领域的社会组织实施管理和服务,以实现社会组织对社会组织的管理和服务。这些组织载体是政府扶持成立,以政府需求为主导的社会组织,可以称为政府主导型枢纽组织。与此同时,一些社会自发成立,以社会需求为主导的社会组织也在兴起,它们通过为各类社会组织服务,将可能自然形成为枢纽组织,可以称为社会自发型枢纽组织。[2]
按照枢纽型组织在各地的实践形态,可以归之为三种类型:一是政治性人民团体,诸如工会、共青团、妇联、残联等,多是按人群特征来划分;二是行业性协会或联合会,代表性的有经济类组织或社会类组织所形成的较有影响的行业协会,具有一定的行业特征或互益性特点;三是综合性社会组织联合会或小区组织服务中心,具有较强的社会服务性。比如广州市城市社区中普遍存在的家庭综合服务中心,它实现对小区内社会组织的引领服务作用。如果说前面两种类型主要是按照“属人”、“属业”的方式进行枢纽管理,那么后者更多地体现为“属地化”、“基层化”的管理特征。[3]
(三)特性
从组织理论来讲,枢纽型组织的构建和形成,是一种组织形态和组织体系的发展和创新,不涉及组织属性的改变。对于枢纽型组织的根本属性判断,要看这个组织产生和来源的根本。对于政府主导的枢纽型组织而言,其根本属性是政治属性。如共青团组织,不管它能否打造成作为其他青年社会组织的枢纽型组织,它的根本属性仍然是政治性,它仍然是党领导下的青年群众组织,这一点不会改变。而对于社会自发的枢纽型组织,由于其组织产生于社会,根植于社会,又服务于社会,其本质属性是社会属性的特征明显。
除了不同类型的枢纽型组织的根本属性不同,所有的枢纽型组织还共同具有以下几点特性:一是代表性。一个组织能够成为枢纽型组织,它首先具备对同类组织的代表力。枢纽型组织能够引领其他组织获得资源、协同发展,只有具备了代表力,枢纽型组织的聚合能力才能体现。二是排他性。不是每个社会组织都能成为枢纽组织。由于具有对同类组织的聚合力和资源控制力,枢纽型组织在与其他同类组织的竞争中,获得了排他性和垄断性。三是服务性。服务是枢纽型组织的基本职能,也只有具备良好的服务能力,其他社会组织才能够围绕在枢纽型组织周围。四是整合性。枢纽型组织具有极强的整合能力,它具有比其他社会组织更强的人力、物力和公共资源的整合分配能力。只有具有资源的整合性,枢纽型组织才能掌握对其他同类组织的资源分配能力和吸引凝聚能力。五是过渡性。枢纽型组织是一个转型时期的过渡形态,它是阶段性存在的。枢纽型组织是伴随着社会生长规律产生的,是为了社会组织的成长发育而服务,当社会组织发育成熟之时,公民社会发育成熟之际,“枢纽”的使命也就完成。
(四)功能
枢纽型组织所具有的独特性使其拥有以下四项功能:一是培育孵化功能。枢纽型组织在引领同类社会组织的同时,更要具备造血功能,它能够培育孵化一些具有社会功能的社会组织,让这些社会组织发挥一定的枢纽作用。二是联系服务功能。枢纽型组织具备聚合联系同类社会组织,并为其提供服务的功能。三是资源支撑功能。枢纽型组织具有其他社会组织所不具备的人力、物力和财力等资源优势,能够为其他社会组织发展提供资源支撑。四是人才聚集功能。枢纽型组织能够发挥对社会组织的人才聚合作用,把社会组织中的优秀人才聚集在一起,让众多的社会组织拥有一种归属感,让他们真正找到自己的“娘家”,实现真正的价值认可。
二、为何“枢纽”:共青团构建枢纽型组织的产生逻辑及价值
(一)国家与社会关系的变迁:构建枢纽型组织的社会背景
理解中国的转型和发展要从国家与社会关系的变迁中找到答案,枢纽型组织的构建也是以国家与社会关系的变迁为宏观背景。当前,在国家与社会关系的变迁中,社会结构基础发生了变化。以计划经济体制和单位社会体制为基础的社会结构逐渐示弱,以市场经济体制和网络社会体制为基础的社会结构越加强大。在中国传统的社会主义社会中,一切微观的社会组织都是“单位组织”。[4]在这种单位共同体中,社会组织化是通过政党组织来实现的,计划体制和单位组织使整个社会处于一个封闭性的系统之中,组织和成员之间具有高度的利益相关性。而随着市场竞争的出现、规则的制定和利益的多元化,使得社会组织化已经通过市场的方式来实现,网络社会生成则通过互联网这一虚拟性平台来推动市场经济所形成的社会组织化内容得以深化和加速发展。[5]
社会结构基础的变化带来了青年生存状态和行动逻辑的变化。在计划体制中,国家控制着绝大部分的资源和机会,所以单位组织必须依附于国家;由于国家是通过单位组织将资源分配到个人,所以个人必须依附于单位,这样就形成了一个国家-单位-个人之间强制性的依附关系结构。[6]同样,计划体制的青年是深深地扎根于单位之中,青年同单位之间形成了强烈的依附关系,同时,青年也依附于具有较强动员能力的单位团组织。随着市场经济的建立,单位体制逐渐衰微,青年与单位之间的关系也由原来的依附关系变为契约关系,团组织在体制内的基层单位里面资源获取能力也在下降,对青年的吸引和动员能力也是在下降。青年摆脱了单位的束缚,在市场中多以原子化状态出现,青年的个人价值更加得到体现。而网络的出现推动了原子化青年在网络中的生存状态。与此同时,青年在长期脱离了组织之后渴望一种组织的归属感,他们加入了自己喜欢的自组织,自组织化青年状态逐渐存在。
以上社会背景和青年状态的变化,给共青团组织带来了挑战。尤其是原子化青年和自组织化青年散落在无数的自组织中,共青团组织很难联系服务这些青年。可以说,青年社会组织的产生、分化和发展,在一定程度上打破了共青团、青联等“官方”组织联系青少年的唯一性。这种挑战要求共青团组织要创新组织形态,转变工作思路,从联系服务“个体化”青年进一步转向联系服务“组织化”的青年,通过构建枢纽型组织来联系整合各类青年社会组织,进而影响、引导、凝聚青年。
(二)重构枢纽:共青团自身发展的应有之义
构建枢纽型组织是共青团组织自身发展的应有之义,也是共青团组织属性的具体体现。中国共青团从诞生之日起,就具有鲜明的组织属性,即是党领导的先进青年的群众组织,党的助手和后备军。作为党领导的先进青年的群众组织,中国共青团不管是在革命战争年代,还是在和平建设时期,都履行着联系青年的重要职责。然而,共青团联系青年的一贯方法不是去寻找每个个体青年,而是通过联系青年组织来联系和影响青年,可以说,共青团组织一直就作为枢纽型组织的功能意义存在。现在唯一不同的是,社会背景的变化给枢纽型组织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原来共青团联系的青年组织,基本上属于单位内生型青年组织、共青团内生型青年组织、政府主导的依附型青年组织等传统型体制内青年组织,这些青年组织与共青团之间具有极强的依附关系,因此共青团能够将触角延伸到每一个青年社会组织。随着国家与社会关系的变迁,青年社会组织资源获取渠道的多元化和组织形式的多样化,青年社会组织与共青团之间的关系开始由依附性向独立性、单一型向丰富性、外生型向内生型、紧密关系向紧疏有别关系的方向转变。尤其是大量独立的体制外青年自组织的出现,共青团组织原有的资源和组织能力很难影响到这些青年自组织。这就要求共青团要提升枢纽型组织的功能来联系这些新出现的青年自组织。因此,严格地讲,共青团不是在构建枢纽型组织,而是对枢纽型组织的重构和升级。
(三)青年社会组织的迅猛发展:构建枢纽型组织的现实基础
按照枢纽型组织的构建要素,首先需要有一个社会组织群,大量的同类社会组织存在并发挥作用。随着我国社会的不断发展,大量的社会组织尤其是青年社会组织迅猛增长,这为构建枢纽型组织奠定了基础。近年来,青年社会组织呈爆发式增长态势,青年已经突破了传统社会组织的时空限制,淡化了彼此之间的差异与隔阂,从原有的“单位化”、“原子化”形态发展到了现在的“自组织化”形态,这些组织发展取向日趋多元化、发展模式日渐非正式化、组织方式日趋虚拟化,草根青年组织大发展的“丛林时代”已经到来。特别是越来越多的青年运用网络、手机、QQ、微博等虚拟形式突破了传统社会组织的时空限制,组织成员淡化了彼此之间在种族、宗教、意识形态、社会角色及经济地位上的差异与隔阂,更多为了一种共同的兴趣、利益或目标自愿聚集在一起,形成了影响社会结构的“第三力量”。
青年社会组织数量不断增多,其作用和能量也不断显现。在一些公共服务领域,青年社会组织已经承接了政府职能,发挥了更好的服务作用。随着社会组织作用的发挥,在政府职能转变的过程中,形成了政府-社会组织-市场这样一种三层次的联动体系,从而使社会发展以一种均衡的状态进行。可以说,枢纽型组织应运而生,是社会重建的需要,对有效调动社会组织积极性和激发社会活力,不断促进社会组织自我管理和发展壮大具有积极意义。
(四)联系凝聚青年社会组织:共青团参与社会建设的重要依托
共青团作为党的助手和后备军,具有鲜明的政治功能,同时,作为联系青年的群众组织,也具有强烈的服务青年的社会功能。共青团的政治功能和社会功能具有内在的统一性。从实质上,社会功能从属于政治功能。从途径上,政治功能通过社会功能来实现。[7]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共青团的政治功能只有通过社会功能才能有效实现。共青团要化政治功能于社会功能之中,通过社会功能的发挥来实现政治功能。这是因为,在市场经济体制和网络社会体制为基础的当下社会,共青团工作必须面向社会,深入社会,参与社会建设。正如原团中央书记处第一书记陆昊指出的:共青团工作必须深入生活,准确把握社会机理,必须深深植根于经济社会生活之中,形成社会功能。[8]共青团参与社会建设,根本就是为党做好新形势下的青年群众工作,不断巩固和扩大党执政的青年群众基础。团的工作,如果不能面向社会去拓展自己的生存空间,还局限在单位里面,恐怕是有限的。如果不能在社会领域拓展自己的空间,在社会领域里面去扮演党和政府的助手,团可能很难有大的作为。这是当今这个体制的变化对团的影响。[9]
在新的形势下,共青团要实现社会功能,就必须联系凝聚青年社会组织,构建枢纽型组织形态。社会有机团结理论认为,现代社会劳动分工日臻完善和复杂,社会成员之间相互依存性日益增加,社会逐渐分化,因而必须建立社会组织来满足社会需求,达到“异质”社会的有机团结。[10]而青年社会组织的存在和作用发挥,正是满足社会需求的重要途径。共青团通过构建枢纽型组织,能够积极适应青少年群体自主性和自组织性的新趋势,保持和巩固在青少年工作上的传统优势地位,有机整合社会化资源,培育扶持青年社会组织,挖掘其社会功能,发挥其正能量,有助于促成社会的有机团结,提升共青团工作的社会化水平。
三、何以“枢纽”:共青团对青年社会组织的培育与凝聚
(一)共青团作为枢纽型组织与青年社会组织的关系
共青团构建枢纽型组织,首先需要厘清共青团组织与青年社会组织之间的关系,因为共青团的“枢纽”功能最终是要通过青年社会组织来体现。在国外,政府与民间组织的关系被解释为“伙伴合作”(partnership),是指在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领域,由政府与民间组织合作,共同提供服务,进行管理。“伙伴合作”中的两类组织地位无高低之分,只是共同合作于发展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11]同样如此,共青团作为枢纽型组织的地位不是自我授权的,更不是政府指定的,而是通过社会竞争获得的。共青团组织必须摒弃政府的官僚色彩,去除共青团组织对青年社会组织的管理和控制的角色。共青团已不再是以政府角色建立或强化与社会组织之间的“庇护-依赖关系”,而是在互信协作的基础上,与社会组织之间构建功能互补、合作共治、良性互动的新型纽带关系。[12]要建立这样一种新型的伙伴关系,共青团组织和青年社会组织存在着构建的主客观因素:一是两者在活动内容和组织功能上有交叉重叠;二是两者在吸引成员和社会动员方面存在竞争;三是两者在服务青年和社会方面存在互补。[13]基于此,北京团市委在构建枢纽型组织的过程中,提出与青年社会组织建立相互需要、资源互补、发展互益的新型伙伴关系。从这个意义上讲,共青团构建枢纽型组织的实质就是创建一种新型的团青关系,这种新型的团青关系,是党的青年群众工作的新探索和实践。
(二)构建枢纽型组织的路径选择
共青团构建枢纽型组织具有自身的优势,其优势主要是完善的组织资源和强大的社会动员能力。组织资源体现在共青团各层级的组织体系和非层级的组织化力量,社会动员能力来自于共青团九十年来的光荣传统以及由此形成的活动品牌和社会功能。正如原广东省委书记汪洋指出的那样:群团组织既有非常完善的组织结构体系,又有丰富的基层群众工作经验,还有数量庞大的特定服务对象,在打造枢纽型社会组织方面,具有得天独厚的优势。[14]然而,共青团构建枢纽型组织也面临着困难和挑战,最主要的困难在于如何改变共青团组织对青年社会组织管控的理念,尽可能去除官僚色彩,构建一种与青年社会组织平等的新型伙伴关系。
对于构建枢纽型组织的具体做法,虽然目前中央还没有提出具体的行动计划,但是地方尤其是东部发达省市已经开始了积极的探索,一些省级团组织专门成立了开展青年社会组织工作的机构。北京团市委作为北京市确定的27家枢纽型组织,开展对全市青年社会组织的联系服务。上海团市委从2007年就开始探索枢纽型组织建设,并取得了积极成果。广东团省委在省委的要求下,开展了“好社会·亲青汇”广东青年社会组织培育发展计划,着力打造枢纽型组织。此外,山东、陕西等地团组织也提出要构建枢纽型组织。从各地目前的实践来看,探索构建枢纽型组织的做法不尽相同,路径也有差别。本文通过对各地构建枢纽型组织的跟踪观察,尤其是重点对北京、上海、广东三个省市的调查分析,认为枢纽型组织的建设已经初步形成了一些基本路径和基础要素。
1.构建枢纽型组织的两条基本路径
共青团构建枢纽型组织的目标是通过培育凝聚青年社会组织,让共青团成为青年社会组织的枢纽。从各地的实践探索来看,目前,构建枢纽型组织主要有两条基本路径:一是联系凝聚现有的青年社会组织;二是孵化培育具有社会功能、能够为我所用的新的青年社会组织。也就是说,第一条路径是把现有存在的青年社会组织找出来,联系到,并聚集起来,第二条路径是要通过自己的资源来创建新组织,让新组织在社会竞争中学会生存。不管是原有的青年社会组织,还是新建的青年社会组织,目的都是要把这些组织“收编”,并加以引导和服务。目前,北京和上海的做法倾向于第一条路径,也就是联系凝聚现存的青年社会组织;广东的做法更倾向于第二条路径,即创建新组织。
①联系聚集路径。在这条路径的实践中,北京团市委通过每年举办“青少年社团文化节”来联系青年社会组织,目前共联系了青年社会组织共20类近9 000家。上海团市委从2006年以来连续举办“上海青年风尚节”,为青年民间组织提供展示平台,目前已直接联系了超过500家规模和社会影响较大的青年社会组织。
②培育孵化路径。在这条路径的探索中,广东团省委利用毗邻港澳的社会工作优势,重点孵化培育具有社会功能的青年社会组织,围绕新生代产业工人社会融入、留守少年儿童健康成长、大学生就业创业、青年创意文化、青少年合法权益维护等事务,直接培育孵化一批能够延伸职能、承接事务的民办非企机构。通过创建新组织或者推动原有组织转型,来承接政府购买服务,参与社会竞争。例如,广州市青少年宫与香港游乐场协会合作,向民政部门申请成立民办非企的社会组织“广州市青宫社会工作服务中心”,推出了“稻草人计划”,承接了广州市文明办、广州市计划生育协会等多项政府事务,形成了社会功能和竞争优势。河南省驻珠海团工委注册成为“珠海市新豫青少年综合服务中心”,推动驻粤团工委实体化创建组织,以乡情为纽带凝聚异地务工青年,提供互助性质服务。目前,广东团省委共孵化创建了147家青年社会组织。[15]
③对两条路径的比较分析。对于构建枢纽型组织的这两条路径,实施的方法不一样,联系的青年社会组织也不一样,功能的体现也就不一样。
首先,两条路径聚集的青年社会组织类型不同。第一条路径聚集的青年社会组织主要以兴趣类和公益类青年社会组织为主。北京团市委在联系的9 000家青年社会组织中,分布最多的主要是户外类、徒步类、骑行类和社工类等20大类。第二条路径由于以创建新组织和转型原有组织为主,因此所聚集的是带有一定社会功能的青年社会组织。这些具有社会功能的组织在一定程度上承接了共青团或者政府的部分服务职能。
其次,两条路径并没有完全分开进行,它们相互交叉存在。广东团省委在创建或转型了一些青年社会组织的同时,也通过“亲青汇嘉年华”的活动平台联系了一些已经存在的青年社会组织。上海团市委虽然以联系现有的青年社会组织为主,但是也孵化了少数青年社会组织。因此,很难说这两条路径孰优孰劣,只是侧重点不同。
最后,各地方在构建枢纽型组织路径的选择与当地党政主要领导的观念密切相关。比如,广东团省委侧重于创建青年社会组织的做法,与原广东省委书记汪洋的要求密不可分。汪洋曾要求群团组织“要创建各种社会组织,参与政府购买服务,与其他社会组织竞争”。可以说,路径的选择也体现了共青团始终为党做好新形势下的青年群众工作的目标,体现了共青团作为党的助手的政治属性。
2.构建枢纽型组织的五个基础要素
构建枢纽型组织除了明确两条基本路径之外,还要具备一些基础要素。具备了这些基础要素,就不仅能把枢纽建起来,更能让枢纽转起来。
①建立培育孵化基地。青年社会组织具有极强的开放性,在组织成立之初,都有对外扩张的冲动,但是苦于没有场地和相应资源不足。共青团组织要培育孵化青年社会组织,首先要解决青年社会组织的场地资源问题。尤其要抓住一些青年社会组织刚刚成立、资源急缺之时及时提供人员培训、制度建设、绩效评估、场地后勤等基础性服务,这样就能争取工作的主动权。目前,上海和广东都建立了青年社会组织培育孵化基地,很多地级市也建立了培育孵化基地,基地为入驻的青年社会组织提供免费的场地服务、后勤服务和业务咨询服务,为青年社会组织的发展解决了后顾之忧。
②整合终端服务阵地。构建枢纽型组织既要有培育孵化基地,又要有青年社会组织的联系聚集阵地。共青团建立实体化终端服务阵地的目的是要在基层、社区建立一批青年社会组织联系聚集点。北京团市委重点打造“社区青年汇”。社区青年汇作为共青团组织建在社区服务青少年的终端综合服务平台,联系凝聚各类青年社会组织,有效探索社会化动员方式,不仅成为联系服务青年的终端平台,也在逐渐成为联系带动各类青年社会组织的枢纽。社区青年汇目前已经建立了500家,分布在北京各个区县。广东团省委积极建设“亲青家园”,在基层和社区充分盘活青年中心、青年地带、西关小屋志愿服务站、深圳大运会志愿服务U站等原有的终端阵地,打造“亲青家园”青年社会组织聚集阵地,全省已经建立了212家“亲青家园”。从北京、广东的实践来看,构建枢纽型组织要有效扩展物理空间,建立基层实体化终端服务阵地。但是建立终端阵地不是“另起炉灶”、“另立门户”,而是更多地整合原有的青年中心、青少年宫、社区活动中心等资源和阵地。因此,枢纽型组织的构建也是原有共青团工作的改造升级。
③凝聚青年社会组织领袖。在青年社会组织中,青年社会组织领袖就是“火车头”。抓住了“火车头”,就能把握和引导青年社会组织发展的方向。因此,要通过培训和激励的方式加强对青年社会组织领袖的凝聚。广东团省委注重对青年社会组织领袖的培训,2012年共举办了10期“亲青汇训练营”,每期吸引了200多名青年社会组织骨干参加培训,在培训的基础上建立了青年社会组织骨干数据库,聚拢了一批青年社会组织。上海团市委重视对青年社会组织的激励和举荐,将青年社会组织中的优秀青年集体和个人纳入青年五四奖章、青年文明号、青年岗位能手等团内荣誉奖项,并实施社团领袖助推计划,推荐多名青年社会组织领袖成为青联委员。
④推动协同治理。共青团构建枢纽型组织,既要培育扶持青年社会组织,更要让其施展作用。共青团充分利用青年社会组织的优势开展协同治理。例如,上海团市委在世博会期间,任命23名青年社会组织领袖为世博城市文明志愿服务项目官,共同开展“绘就世博印象”千名车友大行动、“圆梦·接力看世博”、“知闻世博”、“世博及天涯”等社会动员项目,形成了良好的社会功能。广东团省委利用植树节的契机,联合深圳帕客低碳生活促进中心、东莞绿羊羊志愿服务总队等30多家民间环保组织开展“保护母亲河”粤桂港澳青少年植树护绿行动。这些协同治理的案例既调动了青年社会组织的积极性,又发挥了共青团的枢纽作用,起到了积极的社会效果。
⑤开展青年社会组织团建。共青团构建枢纽型组织的工作要同自身原有的工作有机结合起来,而这两者最有效的结合点就是青年社会组织团建工作,将团建嵌入到凝聚青年社会组织的过程中,通过团组织来影响和引导青年社会组织中的青年。对于青年社会组织团建工作,可以有两层理解。浅层次的理解是在青年社会组织里建立团组织,建立一批青年社会组织团建示范点,加大在对青年社会组织成员和骨干的“推优入团”、“推优入党”力度,通过团干部蹲点和青年社会组织领袖到团组织挂职等形式,指导青年社会组织团建工作。除此之外,深层次的理解就是通过青年社会组织来激发基层团组织的活力。基层团组织是团组织系统中最为薄弱的环节,青年社会组织完全可以成为基层团组织的一种新型资源。如果乡镇街道团组织能够整合若干青年社会组织与所属的基层团支部合作,那么实际上就是为这些团支部提供了活动方案和技术顾问。如果每个支部跟若干个青年社会组织合作的话,每年就可以开展多项青年人感兴趣的活动,这样就激活了基层团支部。[16]因此,基层团组织和青年社会组织的有效整合,可以相互弥补不足、资源共享,进而激发基层团组织的活力,推动基层团组织工作创新。
四、几点结论与讨论
从国家与社会关系的视角看,构建枢纽型组织是国家与社会关系协调发展的有益尝试。而构建枢纽型组织的意义,就是要充分利用自己的社会中间角色与社会连接、传递功能,将国家对社会的管理和培育有机统一起来,并找到一个平衡点,既要避免行政权力过分挤压社会自主性空间的生长,也要让不断发育的社会机能能够直接作用于社会与国家关系的和谐与稳定发展。[17]本文通过对各地方共青团组织构建枢纽型组织的比较分析,得出以下几点初步结论:
第一,共青团构建枢纽型组织的根本属性是政治属性,而不是社会属性。共青团构建枢纽型组织,要充分认识到工作属性和基点问题。枢纽型组织是共青团组织形态的创新,而不涉及组织属性的改变,共青团组织作为党的青年群众组织的政治属性不会改变。同时,枢纽型组织的构建更大程度上推进了共青团社会职能的发挥,但也只是延伸了共青团的社会职能和社会服务,而不是借此来大包大揽政府的青年社会事务。这也涉及共青团组织的组织属性问题,从根本上,共青团是一个群众组织,而不是政府部门。
第二,共青团成为枢纽型组织的地位是通过社会竞争获得的,而不是自我授权或是政府指定的。成为枢纽靠什么?枢纽是指那些对同类别、同性质、同领域的组织具有资源上的调配作用、业务上的引领作用、服务上的骨干作用的大型组织。因此,共青团组织要摒弃一种与生俱来的“组织优越感”和长期以来的官僚色彩,要通过建立平等的新型伙伴关系和对青年社会组织的资源供给来获得“枢纽”的地位。
第三,枢纽型组织的形态是过渡形态,而不是最终形态。枢纽型组织构建是国家与社会关系发展的必然产物,它也是转型时期社会发展的一个过渡形态。当社会组织发育成熟之时,公民社会成熟之际,“枢纽”的使命也即完成。
第四,构建枢纽型组织的方式是整合资源,而不是“另起炉灶”、“另立门户”。共青团从诞生之时起,就一直发挥着枢纽作用,只是当前社会的发展变化对枢纽的要求更高,这就要求对枢纽进行重构和升级。因此,枢纽型组织构建同原有的共青团工作一脉相承,要在有机结合原有工作的基础上进行枢纽型组织的构建。可以说,枢纽型组织不单单是要新建新阵地,成立新机构,而是更多地整合原有的工作、资源和阵地。
第五,构建枢纽型组织的重点是分类引导,而不是统一模式、一个模板。构建枢纽型组织现在还没有形成统一的模式,也没有非常成熟的样板,还在“摸着石头过河”,最关键的是要遵循社会生长规律。因为社会具有自我组织的能力,当社会已经具备了自我组织且组织较为发达的时候,枢纽型组织建设才能够开展。因此,枢纽型组织建设不能违背规律,也不能强制推进,更不能逆反而行。
[1] 王鹏,中国青少年研究中心助理研究员,博士。本文系共青团中央2012-2013年度青少年和青少年工作研究一般课题“枢纽型社会组织构建与共青团转型”(课题编号2013YB277)的阶段性成果。
[2] 王劲颖:《关于枢纽组织的探讨》,载《党政论坛》,2008(12),36~37页。
[3] 彭善民:《枢纽型社会组织建设与社会自主管理创新》,载《江苏行政学院学报》,2012(1),65页。
[4] 路风:《单位:一种特殊的社会组织形式》,载《中国社会科学》,1989(1),78页。
[5] 郑长忠:《走向政党主导的多元合作:中国公民社会的生成逻辑》,载《中国青年研究》,2010(8),19页。
[6] 李路路:《“单位制”的变迁与研究》,载《吉林大学社会科学学报》,2013(1),13页。
[7] 胡献忠:《国家与社会关系框架下的共青团功能的实现》,载《中国青年研究》,2010(2),38页。
[8] 陆昊在共青团十六届五中全会上的讲话,2012年1月10日。
[9] 蔡禾:《社会管理创新与共青团工作转型》,http://www.gdcyl.org/Article/ShowArticle.asp?ArticleID=131594。
[10] [法]涂尔干:《社会分工论》,渠东译,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00。
[11] 李璐:《分类负责模式:社会组织管理体制的创新探索》,载《北京社会科学》,2012(3),49页。
[12] 冯志明:《共青团“枢纽型”社会组织建设浅探》,载《思想教育研究》,2011(10),88页。
[13] 艾坤鹏:《社会组织化建构体系下共青团与自发性青年组织的关系分析》,载《中国青年研究》,2010(8),15页。
[14] 汪洋在广东省社会工作会议上的讲话,2012年2月27日。
[15] 曾颖如:《建设枢纽型组织:探寻共青团参与社会治理的新路径》,载《南方日报》,2012-09-08。
[16] 郑长忠:《从打破体制性区隔到构建枢纽型组织》,载《中国青年研究》,2011(10),42页。
[17] 吕雪峰:《在创新社会管理实践中凝聚青年社会力量——对上海“青年家园”民间组织服务中心发展枢纽式管理的考察》,载《社团管理研究》,2011(7),54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