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就不好了。这不是受过良好教育的人做的事。回头我到苦沙弥家去,好好和他谈谈。”
“啊,那就请你费心啦。还有,实际上水岛的情况苦沙弥最了解,可是上次内人去他家时,由于遭遇了刚才说过的那种不愉快的状况,没能很好地打听。所以,希望你这一次去,能替我们仔细了解一下水岛的德行才学等各方面的情况。”
“知道了!今天是星期六,我现在就去的话,他应该已经回家了。不知他近来住在哪儿?”
“从我家门前往右去,一直走到头,再往左走一百多米,有一个摇摇欲坠的黑墙房子,就是他家。”鼻子夫人说。
“这么说,就在附近喽。这就更好办了,我回去时顺道去一趟好了。很容易找的,一看门牌就知道了。”
“不过,他家的门牌可是时有时无的噢。恐怕是用饭粒把名片粘在门上的吧,一下雨就被冲洗掉了,于是,到了晴天再粘上。所以门牌是靠不住的。与其这么费事,何不干脆钉个木牌多好啊,真是个莫名其妙的人。”
“真叫人吃惊!不过,打听一下黑墙要倒的那家在哪儿,估计就知道了吧?”
“嗯,那么肮脏的人家这条街上找不到第二家,很好找的。啊,对了,对了,如果还是找不到,倒有个好标识,只要寻找房顶上长草的房子,准没有错。”
“真是个有特色的人家啊。啊哈哈……”
我若不趁铃木大驾光临之前回去,怕是有些不妙。听了这些议论,也足够了。我从檐廊地板下面一直走到茅厕,再往西拐去,从假山后边来到大路上,快步走回房顶长草的房子里,若无其事地绕到客厅的檐廊上。
只见主人在檐廊上铺了块白毛毯,趴在上面,让明媚的春光晒着他的脊背。阳光的确是非常公平的,对于房顶上以杂草为标记的破屋,也如同对金田公馆的客厅一样照得暖洋洋的,唯有那块毛毯毫无春意可言。那块毛毯,厂家是按照白色织成,洋货店也是作为白色售出的,而且主人也是当作白色订购来的,怎禁得已经是十二三年前的事了,白色的年代早已过去,如今,正进入逐渐变为深灰色的时期。尚不清楚这条毛毯能否度过这一深灰色时期,存活到变成暗黑色那天。即使现在,那毛毯已然是伤痕累累,经纬线条历历可数,称之为毛毯,已经名不副实,倒是去掉“毛”字,只叫“毯子”更恰如其分。不过,依照主人的逻辑,既然用了一年、两年、五年、十年,那就必须用上一辈子了。
闲话少叙,却说主人趴在那块历史悠久的毛毯上,在干什么呢?原来他正双手托腮,右手指缝间夹着香烟发呆呢。当然,他那满是头皮的脑袋里,宇宙间的最高真理正如火轮般旋转也说不定,但从表面上来看,却是怎么也看不出来的。
香烟头已渐渐逼近烟嘴儿,一寸多长的烟灰“啪嗒”一声落在毯子上,主人也不在意,眼睛死死跟踪着烟缕的去向不放。烟缕随着春风沉浮,画出了一个又一个烟圈,不断地飘向妻子刚刚洗完头披散着的深紫色发根上……唉呀,忘了应该先交代一下女主人的事。
女主人的臀部正对着丈夫……什么,你说她是个没规矩的老婆?倒也没什么不规矩的。规矩或不规矩都是相对的,要看怎么去解释。主人非常坦然地双手托腮,面对着妻子的臀部,而妻子也满不在乎地将庄严的臀部高耸于丈夫的眼前,不过尔尔,何谈什么规矩不规矩的。这二位是一对结婚还不到一年时,就已经摆脱了繁文缛节束缚的超然物外的夫妻。
再说,这位将臀部对着丈夫的妻子,今天也不知是怎么想的,趁着天气好,用海藻和生鸡蛋,把一尺多长黑得发绿的头发搓洗了一通,此时正炫耀似的将顺顺溜溜的长发从肩头披散在后背上,不声不吭地埋头缝制婴儿的坎肩。其实,她是为了晾干头发才拿着薄呢坐垫和针线盒来到檐廊,将臀部对着丈夫的。不过,也说不定是主人自己凑到妻子的臀部后面来的。
于是乎刚才提过的那团团烟圈,不断地涌向浓密而飘逸的乌发上去,犹如不合时宜的烟圈正在升腾,主人看得入了神。然而,烟云不会在一处停留,必然不断地向高处袅袅上升,所以主人若想不错过观赏这青烟与乌丝纠缠缭绕的奇观,就必须转动眼珠。主人首先从妻子的腰部开始观察,沿着脊背逐渐往上看,从肩头到达了脖颈,然而越过脖颈,终于抵达头顶时,主人不禁大吃一惊。——原来与主人订下白头偕老之盟的妻子的头顶正中竟有着一大块圆圆的秃疤。而且那块秃疤反射着和煦的阳光,正堂而皇之地闪闪发光呢!无意之中竟然获得如此不可思议的大发现,此时主人的眼睛尽管辉映着阳光,仍露出了极其惊讶的神色,他顾不上被刺眼的阳光放大瞳孔,全神贯注地盯着那块秃疤。
主人发现这块秃疤时,脑海里首先闪现出的是他家祖传的那盏在佛坛上不知摆了多少代的佛灯盘。他全家信奉真宗[4]。真宗居士的家历来就有把不合身份的大把的钱花在佛坛上的规矩,主人还记得小时候他家黑糊糊的仓房里供着一个厚厚的贴金大佛龛,佛龛里总是吊着一个黄铜的灯盘,那个灯盘里白天也点着朦胧的灯火。由于仓房里很昏暗,唯有这只灯盘闪着幽幽光亮,因此,想必在他幼小的心灵里,那不知看过多少遍的佛灯的印象,被妻子的秃疤唤醒,从而突然闪现了吧。
佛灯盘的影像不到一分钟便消失了。这时主人又想起了观音菩萨的神鸽。观音菩萨的神鸽与女主人的秃疤似乎风马牛不相及,但是,在主人的头脑里,二者之间却产生了密不可分的联想。也是他小时候的事,每次去浅草,他一定要给神鸽买豆吃。一碟豆子两个铜板,装在红色瓦碟里。那个瓦碟子不论色调还是大小,都和老婆的秃疤十分相似。
“真是太像了。”主人万分惊讶地说。
“什么太像了?”女主人背对他问。
“还问什么?你头顶上有一大块秃疤啊,你知道吗?”
“知道。”女主人回答,手里依然在做针线活儿,丝毫没有觉得不好意思,真是个超凡脱俗的模范妻子。
“是出嫁时就有的,还是嫁过来以后新长的呢?”主人问道。他嘴上没有说,心里却在想:如果是结婚以前就有的话,自己就受骗了。
“记不得是什么时候有的了。秃不秃的有什么关系!”她倒是很想得开。
“有什么关系?那不是你自己的脑袋吗?”主人有点冒火。
“正因为是我自己的脑袋,才没关系呀。”她虽然嘴硬,但毕竟有些在意,右手伸到头上,摸了摸那块秃疤。“唉呀,大了不少啊。原来可没有这么大。”
这么说来,她总算意识到了,从她的年龄来说,这块秃疤过大了些。
“女人一挽发髻,那个地方的头发就会被揪起来,谁都会秃的。”她又为自己分辩起来。
“照这个速度秃下去,到了四十岁,不就都成了秃子了吗?这一定是病,说不定会传染的,趁早请甘木医生瞧瞧吧。”主人边说边不停地抚摸自己的脑袋。
“你总是说别人,你自己鼻孔里不是也长了白发了吗?秃疤若是传染,白发也会传染的呀!”女主人有些愤愤不平。
“鼻孔里的白发看不见,所以无碍,而头顶,尤其年轻女人的头顶,秃成那个样子,难看死了,那不成了残疾了吗?”
“既然是残疾,你何必要娶我呢?是你自己把我娶到家,如今又说什么‘残疾’……”
“因为不知道啊!直到今天才知道的。你既然那么不以为然,为什么出嫁时不让我看看头顶?”
“胡说什么呢!没听说过非要女方在婚前检查脑袋,合格了才可以出嫁的呀?”
“有秃疤也就忍了,可是你个子也矮得出奇,怎么看怎么别扭。”
“个子不是一眼就可以看明白的吗?你当初娶我的时候,不是明知我个子矮的吗?”
“知道是知道的,不过,以为你还会长高些,才娶过来的呀!”
“都二十岁了,还能长高?你也太欺负人了吧!”女主人将婴儿坎肩一扔,转过身来面对主人说道。看她的架势,倘若主人再说什么不中听的话,她是绝不会善罢甘休的。
“哪有这一说啊,人到了二十岁,就不许再长高了?我还以为你过门之后,让你吃些补品,有可能会长高一点呢。”主人正在一本正经地强词夺理时,门铃突然响起来,有人在大声叫门。看样子是铃木先生循着屋顶有杂草的标记,终于找到了苦沙弥先生的“卧龙窟”。
女主人只好慌忙抱着针线盒和小儿坎肩躲进茶间去了,回头再和他理论。
主人也卷起灰色毛毯,扔进书房。少顷,主人看了女仆拿来的名片,面露吃惊之色。他吩咐了一句“请他进来”,就拿着名片走进了茅厕。他为什么突然去上茅厕,不得其解,为什么将铃木藤十郎的名片拿到茅厕去,就更难以理解了。反正最倒霉的是不得不奉陪主人去臭茅坑的名片。
女仆将花布坐垫摆在壁龛前,说了声“您请坐”,便退下了。铃木先生环顾了室内一圈。但见壁龛里挂着一幅木庵[5]的赝品画轴——《花开万国春》,以及插着春分前后开放的樱花的廉价的京都青瓷瓶。一一看过之后,他忽然看见女仆给自己摆好的那张坐垫上,不知什么时候,居然旁若无人地端坐着一只猫。毋庸赘述,那只猫不是别人,正是在下。此时,铃木先生的心中刹那间掀起波涛,差一点怒形于色。这个坐垫毫无疑问是给铃木先生准备的。给自己铺的坐垫,自己还没有坐下,竟然有一只莫名其妙的动物坦然盘踞其上,这是破坏铃木内心平静的第一个因素。假如这个坐垫空在那里,一任春风吹拂,那么,铃木先生说不定会有意在主人进来后,再次请他坐坐垫之前,在坚硬的席地上忍耐片刻,以表谦逊之意的。然而,在迟早属于自己的坐垫上,连个招呼都不打,便落座的家伙是谁?如果是人,或许还可以忍让,对于猫岂有忍让之理。由于是一只猫,使铃木先生愈加不快,这是破坏他内心平静的第二个因素。最惹他生气的是那猫的表情。不仅没有一点抱歉的意思,反而傲慢地坐在无权占据的坐垫上,眨巴着两只毫不可爱的圆眼,盯着铃木先生的脸看,貌似在问:“你是什么人?”这是破坏了他内心平静的第三个因素。
既然有这么多的不满,理应掐住我的脖颈,把我拽下去,但是铃木先生却默默地瞧着我。堂堂人类,岂能被猫吓得不敢出手。要问他为什么不立刻把我揪下去,以泄心中不平呢?依我推测,完全是出于维护作为人的体面的自尊心之故。如果诉诸武力,三尺孩童也能轻松地把我甩来甩去。然而从体面这一角度考虑,铃木藤十郎尽管是金田君的心腹,对于我这个镇守在二尺见方坐垫上的猫大明神,也是奈何不得的。无论在多么背人眼目的地方,倘若和猫儿争夺坐垫,也多少有损于人的尊严。认真地和猫儿争是非曲直,毕竟有失男子汉的风度。太滑稽了!为了避开这不名誉的行为,他只得受点委屈了。可是,正因为不得不受点委屈,他对猫的憎恶也相应地在增加。铃木哭丧着脸不时地瞅我一眼,而我觉得欣赏铃木先生那张气愤的脸着实有趣,我极力克制着滑稽感,装作满不在乎的样子。
就在我和铃木先生这样表演哑剧的时候,主人整理好衣着从厕所出来,“噢!”了一声便坐下来,但手里那张名片已无影无踪。可见铃木藤十郎的大名已被关进茅坑里,宣判了无期徒刑。这张名片真够倒霉的,我正怜惜呢,“这个畜牲!”主人一把揪住我后脖子的毛,把我扔到檐廊上。
“来,把它铺上吧。你可是稀客呀。什么时候到东京来的?”主人对故交寒暄道。铃木将坐垫翻了个个儿,坐在上面。
“还没有安顿好,所以一直没有告知老兄。老实说,最近我已经调回东京的总公司了……”
“那可太好了。真是好久没见啦。自从你下乡后,这还是第一次见面吧?”
“嗯,快十年啦。其实,后来也常常到东京来出差,只是,工作繁忙,所以一直没能来拜访。老兄不要见怪啊。公司的工作和老兄的职业不同,分身无术噢!”
“十年来,老弟变化不小呀!”主人上上下下打量着铃木先生。铃木君留着溜光的分头,穿着英国制的毛料西装,系着漂亮的领带,胸前露出一条光闪闪的金表链。看他这派头,叫人不敢相信他是苦沙弥的旧友。
“就连这个,也是不得不戴上呢!”铃木频频炫耀他的金链。
“这是纯金的吗?”主人问了个唐突的问题。
“是18K金的。”铃木先生笑着回答说,“你看着也老了许多啊!记得老兄有个孩子,是一个吧?”
“不是。”
“两个?”
“不是。”
“还有吗?那么,是三个了?”
“嗯,有三个。不知以后还会有多少呢。”
“老兄还是那么无忧无虑的。最大的几岁了?不小了吧?”
“噢,我也搞不清几岁了,差不多六七岁吧。”
“哈哈哈,当教师真是逍遥自在,羡煞我也。当年我也当教师就好了。”
“你当个试试哦,不出三天就厌烦了。”
“是吗?又高尚,又快活,还清闲,可以做自己喜欢学问,不是挺好吗?虽说做实业家也不坏,但是,如我之辈还是不行。要做实业家,就要做上头的。若是下面的,见人就得阿谀逢迎,或是不得不去应酬,跟人交杯换盏,愚蠢到家了。”
“我从上学的时候就非常讨厌实业家。只要能赚钱,他们什么事都干。用老话说就是市井小人哪。”主人竟当着实业家的面信口开河。
“不至于吧,也不能说所有实业家都是这样。不过的确有点卑贱。总之,如果不下定‘人为财死’的决心,是做不了这一行的。话又说回来,钱这东西,也是相当厉害的——刚才我还在一位实业家那里听说,要想发财,就必须学会‘三无战术’——无德、无情、无廉耻。有意思吧,哈哈……”
“是哪个傻瓜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