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法王路易十四被银行家打败了
法国国王路易十四(1638.9.5—1715.9.1),史称“太阳王”,是法国历史上的一代明君。可以说他毕生与银行家进行殊死的斗争,但他死后却留下了一个法国建立“独立央行”的“必然性”。这么说不是很矛盾吗?路易十四又犯了什么错误,导致了这个可怕的后果呢?
1.“独立央行”的惨痛后果——法国主权的丧失
古代欧洲,各国普遍有完善的金融、财政管理体系,根本就不需要建立一个“独立央行”,更不需要由政府信用作抵押,由“独立央行”发行纸币来“弥补财政赤字”(这是当时欧洲各国建立“独立央行”的“普遍性理由”,但荒谬的问题在于:各国政府既然用政府信用,也就是税收抵押,为什么不自行发行纸币,而要求助于“国际债权人”呢?这是如假包换的财富之争,而不是正常的资本逻辑)。
欧洲各国的独立央行系统一直由独立央行董事会管理,这些董事会又由跨国垄断银行家族的历代金融僭主幕后实施管理,金融僭主以“国际债权人”的模式管理并拥有着欧洲各国的独立央
行和“政府货币”,实际上也就拥有了一切“信用符号”,成了“钱的世界”的神。
一个古代欧洲国家一旦建立了“独立央行”,也就丧失了一切货币、金融、财政、经济的主导权,国家的主权也就逐渐丧失了,逐渐由跨国银行家族主导,成了一个听命于金融僭主体制的“前台政权”。这就是“独立央行”制度的危害和可怕所在。
2.路易十四犯的第一个错误:盲目抵制新生事物——纸币
路易十四作为一个深谙金融风险的法国君主,他动用国家政权,坚决地打击跨国金融资本,但却没有意识到他自己正在重复一个古罗马君主重复过的致命错误——“通货紧缩型金融危机”,这是由银行家蓄意制造的一个历史性的骗局,对欧洲古代影响巨大,意义深远。
法国使用银币和金币,但主要的交易媒介是银币。但白银的总量有限,又被银行家垄断,法国经济发展缺乏足够的虚拟信用符号,结果就陷入了经济危机。此时,路易十四犯了第一个严重的错误,他排斥国际银行家族对法国的主导是对的,但法国此时最需要的是以政府信用为依托,以强制推行为手段,发行纸币信用来缓解“隐性通货紧缩型金融危机”。但路易十四过度反感银行家族的一切“发明”,没有弄懂一个“为我所用”的问题,让法国经济陷入了一个要么对外发动战争取得白银输入,要么经济受限于金属币总量而陷入停顿或衰退的两难局面。
3.路易十四犯的第二个错误:用债务弥补赤字,落入了银行家的债务陷阱无力自拔
路易十四去世的时候,嘱托后人“不要像我那样乱花钱”。这说明路易十四虽然已经认识到,法国的经济危机已经铸成且不可逆转,但到死也没有认识到法国的债务危机具有必然性——也就是说,只要实施金属币本位,就必须不断地借入金属币来弥补经济增长所需要的货币缺口,否则就要陷入通货紧缩。所以,这种债务具有不可避免的特征。法国路易十四时期的财政状况特别的好,甚至还有盈余。但法国政府每年却必须向国际银行家族借入0.87亿利弗尔来支付利息,这个利息又在下一年转变成了新的债务,其规模已经逐渐逼近法国政府的年财政收入。此时,法国政府成了欧洲跨国垄断银行家族向法国各阶层收取“垄断税”的傀儡,金融僭主体系成功地发动了一场典型的“高利贷财富之争”,摧毁了法国的金融与财政平衡,凭空主导了一切财富和权力。这种财富之争在当时很常见,并且非常“单纯”,就是银行家族依靠白银和黄金的贵金属垄断,制造欧洲各国的通货紧缩,然后逐年借贷,提供信用,让各国逐渐陷入银行家族的债务控制,然后他们就提出“新的建议”——建立“独立央行"体系。
所以,路易十四被跨国银行家族打败了,而且自己一直没有弄懂这是怎么回事。他误以为通过节俭可以减少债务压力,可节俭只会导致法国出现更加严峻的“通货紧缩型经济危机”,选择增加债务则至少可以避免眼前出现政治危机,这就是债务不断增长的肮脏秘密。
(二)英国银行家约翰·劳在法国建立了独立央行和债务货币体制
一个英国银行家,跨国控制了法国的信用,就等于外国银行家族拥有了一切可以用这个信用来衡量(也就是购买)的法国财富,而“抵押品”却是法国政府的信用和法国人民的劳动,这不是一场荒唐无比的闹剧吗?
1.法国政府是不是被欺骗了呢
英国银行家约翰·劳并没有欺骗法国政府,恰恰相反,约翰·劳很有可能坦率地与法国政府中所有有价值的人有过一番直截了当的长谈,其内容就是“出卖法国民族利益,换取个人利益”。具体来说,如果此时法国政府开始发行法币利弗尔,则可以一举归还一切债务,然后通过纸币利弗尔的有计划贬值,逐渐在一个新的兑换率上站住脚跟,然后法国经济就能飞速地发展起来,纸币利弗尔也会有足够的硬币支持。
这个贬值只要有90%,就足以应对一切问题了。事实上此时法国利弗尔(古金属币法郎)的含金量是3.88克,1928年6月由国际银行家建立的股份制银行——法国第三个独立央行“法兰西银行”发行的纸币法郎的含金量只有0.0655克。
这就告诉我们:法国货币发行权被外国银行家族主导以后,这个所谓的“法国法郎”一直在持续贬值,并没有真正做到坚挺,贬值所带来的“财富转移效应”,让国际银行家族逐渐垄断的法国的核心产业,却没花一分钱(法国的债务再也没有减少过,直到今天)。
但如果勾结国际银行家约翰·劳建立一个“股份制独立央行”,发行纸币法郎的“空前利润”,就可以由“董事会的世袭股东”永久分享了,这就是英国银行家约翰·劳一举控制了法国信用的秘密——不是欺骗,而是“坦率”。
这个出卖了法国民族利益的小集团都有谁呢?这是欧洲古代财富之争上,颇耐人寻味的一幕。
名单应该包括:法国诺法耶公爵(法国财政理事会负责人)、法国摄政王奥尔良公爵和另外两个神秘人物,身份不详。因为在1715年10月法国政府秘密成立了一个特别理事会,经过秘密投票,有4票赞成、8票反对组建由外国银行家约翰·劳控股的央行计划。
这说明当时法国政府上层对“独立央行”这个问题是清醒的和反对的。但1716年5月,法国政府特别理事会依然秘密通过了由外国银行家族控制法国信用供给的秘密计划。法国第一个独立央行“法国通用银行”(也就是后来的“法国皇家银行”)在1716年6月敲锣打鼓地开张了!
2.“法国通用银行”和其所发行的“法国法郎”的性质如果仅仅是跨国银行家族私自铸造一些法郎金属币,只能说法国财政虚弱,而不能过分谴责银行家族。为什么说这一纸协议是肮脏的卖国条约呢?主要表现在这几个方面:
(1)法国政府从此丧失了金融、货币、预算、财政权力,跨国垄断金融资本一举夺得了法国的最高权力,英国银行家约翰·劳不仅是“法国第一央行·法国皇家银行”(原法国通用银行)的行长,还兼任了法国的财政部长,并且通过“法国东印度公司”(1664—1769)和“西方公司”(1718—1720)等特许公司,“合法”地控制了法国的海外领地,并拥有了军事权、铸币权、贸易权、征税权等一切特权,架空了法国政府。
(2)英国银行约翰·劳把“社会信用”天才地变成了一种“商品”予以操纵和控制,并组建了一个金融卡特尔专门以此牟利,这就是“法国第一央行·法国通用银行”。
(3)“法国通用银行”发行的法币利弗尔,之所以开始被法国和欧洲等地的人们接受,绝不是由于英国银行家约翰·劳这个被判绞刑后神秘越狱的罪犯有多么高明的手段和信誉,而是这些“纸”,附着了法国政府的信誉和法国各阶层的税收担保。
换句话说,法国政府根本就不需要建立一个外国银行家族控股的“独立央行”来发行法国法郎,只需要自己国家的财政部予以发行即可。
唯一的不同在于:法国政府发行货币是法国各阶层受益,“法国通用银行"发行货币是这个“跨国股份制金融卡特尔”的世袭股东个人受益。
对于约翰·劳代表的欧洲跨国垄断金融资本来说,这是一场针对法国的财富之争,对于法国政府中参与这个“法国通用银行”筹建的世袭股东,则是联合外国银行家族,出卖法国主权和法国民族的根本利益。
(4)“密西西比泡沫”导致了法国经济、金融、社会的总崩溃,后果严重,影响极为深远,对法国民族经济的打击是致命的,法国民族经济从此一蹶不振,再也没有恢复起来。
(5)参与建立“法国通用银行”的人们对此事的意义和内涵,均一清二楚。
3.通过一个事件看当时法国人民、法国社会是如何看待英国银行家约翰·劳和法国皇家银行的
银行家约翰·劳在1718年实际上把“西方公司”(北美第一家独立央行,独家控股,包括他的兄弟、银行家理查德·坎蒂隆和一些“法国通用银行”的股东)和法国皇家银行(他将“法国通用银行”改名为“法国皇家银行”)实际上进行了改组合并,建立了人类历史上第一家跨大西洋的独立央行系统,相当于美联储和欧洲央行合并后的机构,所以他的确是一个“预言家”。
“由于社会动**的不断升级和反抗的威胁,仅仅过了一个星期,到1720年5月27日,皇家银行暂停支付金属硬币,而约翰·劳也被解除了职务。
然而,这天晚上,大公派人去请约翰劳,他从一个秘道进了王宫。大公竭尽所能地安抚约翰劳,说约翰劳这次成为众矢之的,被民众憎恨,是如何不公平。
过了两天,大公邀请约翰劳去歌剧院看演出,约翰劳还带着家人一起来,好让每个人都看到他们一家人和大公在一起。但是,这对约翰劳来讲,几乎是一个致命的错误。他的马车刚到家门口,就遭到了民众用石头进行的袭击。车夫驾着车迅速躲进了大门,佣人随即把门“砰”地关上,约翰劳才免遭皮肉之苦。约翰劳受了惊吓之后,大公派了一队瑞士卫兵日夜驻扎在约翰劳的宅子里。即使这样,劳还是感觉不安全。很快,他搬进了王宫,和大公享受同样的保护。”
法国各阶层在1720年已经明确地看到了英国银行家约翰·劳建立了“法国第一央行·法国皇家银行”(原"法国通用银行"和“西方公司”的混合体,实际是两个皮包公司)和其所发行的法国法郎的真实含义!财产被剥夺一空的法国各阶层愤怒到了极点,大公(也就是掌握当时法国实际政权的法国摄政王奥尔良公爵)却把英国银行家接进了王宫,“和大公享受同样的保护”。
这说明了一个问题:“法国皇家银行”、“西方公司”的总破产,也就是历史上臭名昭著的“密西西比泡沫”并没有让世袭股东们受到实际的损害,他们不但不恨英国银行家约翰·劳,可能还感激不尽!
因为,法国各阶层固然被外国银行家族发动的财富之争洗劫战后法国农业迅速发展的主要原因是:在政府大力干预下,实行土地整治,改变小农生产结构,增加投资,对出口农产品给予补贴,对作物进行合理布局,发展农工商综合体等。
一空,举国声讨,但“法国皇家银行”的董事会成员从此富甲天下,用银行家吃剩的“法国经济的尸体残渣”填饱了肚皮,从此成了欧洲跨国垄断金融资本中的“富裕的龙套阶层”,大公才把外国银行家约翰·劳奉若神明,恭敬备至,就像对待财神爷一般。
这肮脏、荒诞的一幕,是欧洲古典财富之争中上演了无数次的戏码,令人欷歔不已。
这些“外国银行家族”在此后的时间中,逐渐被清理和消灭,最终没有留下什么痕迹……
(三)“法国第一央行”的“破坏者”是谁呢
首先,是不是有“破坏者",或者说他们是不是叫作"亲密战友",都是很难确定的事,因为我们不知道约翰·劳背后的欧洲跨国银行家族究竟是如何计划的。
“有兄弟俩:鲍登与拉·理查蒂埃尔,开始悄悄地到皇家银行去兑换纸币,每一次兑换的数额都比较少。他们还开始尽量收购白银与珠宝,并且把白银、珠宝和硬币一起秘密地运到荷兰与英格兰。一位成功的股票交易商沃默雷特也完全卖空了股票,把价值100万利弗尔的金属硬币装进了马车。他在上面覆盖了干草与牛粪,自己假装成农夫,驾着马车跑到了比利时。”
从这件事,人们可以看出不论是谁制造了“密西西比泡沫”,炒作和摧毁法币利弗尔的欧洲银行家族早就开始“用纸换金”的游戏了。
在整个“密西西比泡沫”中,唯一有能力的破坏者,或者说“破坏动机”恐怕来自对银行家约翰·劳在“西方公司”的绝对控股的地位。
这实际上是北美第一家独立央行,约翰·劳和他的兄弟们的控股行为,可能失去了欧洲跨国垄断金融资本的支持,但不能说他们从此决裂了,事实可能相反:是约翰·劳变得理智了。
(四)“法国第一央行·法国皇家银行”失败了吗
对于银行家约翰·劳来说,“密西西比泡沫”是一个不朽的失败,这是一个过早出现的历史产物,是对历史的一次预演。约翰·劳不仅没有失败,还成功地建立了“法国第一独立央行·法国通用
银行”、“北美第一独立央行·西方公司”、“跨大西洋独立央行·法国皇家银行”,这3个金融卡特尔的概念,在之后的几个世纪中,除了第三个概念(即“跨大西洋独立央行”尚未“再次”实现),都已成为了铁一样的现实。
欧洲跨国垄断银行家族通过制造“密西西比泡沫”不仅取得了天文数字的财富,完成了以后建立法国第二央行(“法国贴现银行”)和第三央行(“法兰西银行”)的资本凝结,还得到了最为宝贵的经验。
银行家约翰·劳更是个天大的赢家,他从此富可敌国,不久宣称“病死”,永远地销声匿迹了,天文数字的财富,也随着他的“去世”变成一个永恒的谜(由于约翰·劳的“病故”,英国对绞刑逃狱犯的通缉,永久地消失了)。
(五)“法国第一央行”的历史价值和地位
1.“法国通用银行”的建立,标志着法国金融僭主体制得到了巩固和加强,由于法国在欧洲的中心地位,让整个欧洲都受到了巨大的影响,奠定了欧洲垄断金融资本在欧洲的权力基石,欧洲大陆的金融贵族体制,逐渐走上了历史舞台,渐入佳境。
2.“法国通用银行”和“法币利弗尔”都是由外国银行家在法国建立的金融卡特尔,用于转移法国各阶层的财富,这种“成功”,标志着法国统治阶层不再代表法国民族资产阶级和传统贵族的利益,出现了跨国化、金融贵族化的趋势,与欧洲银行家族合流了。
3.“法国通用银行”和法币利弗尔自始至终都是一场**裸的骗局,但法国各阶层无可奈何,除了愤怒,只能悲剧性地接受和默认。
这说明在那以后的一个历史时期内,金融贵族处于上升阶段,其消极面虽然已经损害了欧洲实体经济的发展,但还没有发展到足以损害金融僭主体制本身稳定的地步,一直处于上升阶段和健壮期。
4.“法国通用银行”和法币利弗尔直接导致了“密西西比泡沫”,完整地展现了一个跨国股份制金融卡特尔发行的“债务货币”的全过程和必然的“归宿”。
这是世界财富之争上独一无二、无可替代的一笔宝贵的财富。
“密西西比泡沫”把一个“独立央行”如何“建立”,如何“财富转移”,如何“信用破产”的数学模型粗糙地留在了历史的烟云中,人们可以选择忘记,但历史老人告诉我们:看,它就在那儿。
(六)利弗尔的概念
利弗尔这个概念,与“荷兰盾”有类似的地方。利弗尔在不同历史时期,有不同的含义。
不能简单地说,利弗尔是金币还是银币,更不能简单地确定利弗尔的价值。
在世界财富之争简史中,为了便于衡量,一直强调利弗尔的“含金量”,也就是3.88克。但这是一个约翰·劳时期的概念,不等于利弗尔的全部含义。
大体来说,利弗尔可以看作法郎,利弗尔本身有金币,也有银币,由于金银在法国历史上是互换的(但这种互换由于成色和不同地区的问题,又常常是脆弱的和不稳定的),所以并不影响人们的使用(因为实际影响较大的是后人对不同历史时期,不同币种的实际价值的考证,而使用某种利弗尔硬币的人们则根本不需要考虑这些琐碎事,这很有趣)。
利弗尔最开始是白银的重量单位,大约为340.2克白银(12盎司,或称1磅),所以是一个特制白银的重量单位。这个单位的原始发音在拉丁语中是“Libra”,在演变中出现了不同。
在英国“Libra”就成了“英镑”,在法语中就等同于“法郎”,在意大利语中就是“里拉”,在德语中就是“马克”。
所以,利弗尔和荷兰盾一样,一直是一个不确定的笼统概念,必须联系具体交易、具体时间、具体国家来看待,否则很难得出一个准确的价值定义,但这两个概念常被胡乱使用,甚至把不同历史时间、不同国家的商品统一用利弗尔与荷兰盾来衡量,并以此考证出某种结论,这是有待商榷的。
很显然,虽然利弗尔的初始意义为“1磅白银”(约340.2克),但古代欧洲各国的货币很显然具有不同的“含金量”(各国货币的实际价值变化就更大了,绝对不再是“1磅白银”)。
这里不讨论其他国家,单就法国而言,由于“威尼斯银行家"发行的3种“3.5克重的纯金金币”对欧洲具有决定性的意义,故后来者常需与其保持“兑换性”。
所以,法国的利弗尔,也就是法郎就被定义为“约等同于3.88克黄金”(这里看似有所差别,但古代纯金币的弊端,也就是太“软”的问题,让后来的金币含金量有所下降,故“3.5克”和“3.88克”基本可以看作是一个含金量导致的问题,甚至可以由此大致推算出后期法国金币的实际成色)。
法国古代因图尔地区的圣马丁修道院最先铸造过名称为“利弗尔”的银币,因此该货币又被冠以“图尔利弗尔”或“图尔锂”的名称。
1203年法国国王腓力二世从安茹伯爵手中夺取图尔后将该货币推行到自己的领地,但这不等于说利弗尔就是银币,却可以说“利弗尔就是法郎”。
在约翰·劳时期,利弗尔实际上是等同于3.88克黄金的金币或银币,甚至仅仅是白银或黄金本身。所以利弗尔实际上可以看作是法郎,而法郎不同时期的“含金量”又有所变化(如果用白银来表示,又必须考虑不同时期的金银兑换比率,不能一概而论)。
为了让尊敬的读者对于利弗尔这个常用的法国货币概念有一个大致的“兑换概念”,下面列出一个简易的“法国古代货币兑换式":
1.1利弗尔≈1法郎(银币)≈20苏(铜币)“苏”在著名的法国电影《悲惨世界》中,使用很广泛。1795法国规定1利弗尔等于1.0125法郎,故这个概念对于普通法国人很难区分。
2.1利弗尔≈1皮斯托尔(Pistole)金币(在一些时候,一些地区)≈16苏
由此可以看出,说利弗尔是金币、银币都对,这一点与荷兰盾非常类似(但在某个特定时期,它们又有特指,并不模糊)。
3.1个苏(铜币,Sols)≈12丹尼尔(铜币,Denier)24里阿尔(铜币,Liard)
4.1金路易(即所谓的“金法郎”,Louis d'ors)≈12~20利弗尔(18世纪因大量美洲白银流入,法郎银币贬值,1金路易≈24利弗尔)
5.1大埃居(金币,Gros Ecu)≈6利弗尔+12苏
上述“兑换”仅仅是一个极其笼统的参考值,甚至不应该列出这样一个“兑换式”,因为法国历史上“金银铜”三者的兑换率就一直在不断变化,这种固定的“兑换率”本身就不能与历史吻合。但这个列表可以简单直观地给出一个大致的“法国古代硬币兑换率”的概念。
对于法国财富之争上的一些事件的描述和“大致估价”是有很大帮助的,故思虑再三予以列出。
但请尊敬的读者一定要具体考证每一笔法国古代交易,而不能简单地看到某种硬币的名称,就根据上式得出准确的估价。
一般来说,在1个数量级的误差范围之内,这个兑换率大抵无误,在25%的误差范围内,这些可以大抵看作是约翰·劳时期的产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