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应时代(1 / 1)

雍正历史功绩多寡,取决于他个人的因素和他所外的时代。他的时代舞台允许他有多大的活动场面,要求他作怎样的表演,这是必须考察的。但是如何认识那个时代呢?从雍正的作为来进行分析,也不失为一种研究方法。统观清朝前期,包括雍正朝以及雍正本人的一些活动在内,来看雍正所处的时代。

第一,农民抗租抗赋及争取永佃权的斗争。

康熙年间撰修的《无锡县志》说该地“佃田者不输租,寄籍者不输粮,积以成习”。抗租、抗粮,这是清代农民斗争的重要内容。

农民抗租采取了多种形式,以暴动最为激烈,如康熙五十二年(1713)江西雩都佃农邱兰秀、陈万余等以“除赋捐租”为号召,率众围攻田主赵唐伯庄,不久聚众千余人同前来镇压的清军对抗。抗租内容多种多样,有的拒不交租,像康熙四十六年(1707)无锡农民在过胡子领导下进行“租米不还籽粒”的斗争。有的反对两季租,如前雍正八年崇明佃农抗租运动。有的反对大斗收租,如康熙中福建上杭农民制定标准斗斛,不许地主私用大斗。有的以次等粮食交租,如江南、江西农民专门种植产量高、分量重而出米量少的稻子交租,把它叫作“瞒官稻”“芒谷”。

满清统治时期农民斗争的另一项内容是争取永佃权。康熙五十二年,江西兴国县佃农在李鼎三领导下,组织会馆,反对地主退佃、转佃。与此同时,石城吴万乾也为争取永佃权举行了暴动,这种永佃权的要求,同清朝流行起来的押租制相联系,地主为防止农民抗租,出租土地时先收押金,这样农民“买田承种”,从而拥有田面权和永佃权。而这两种权力,一定程度上破坏了地主对土地的任意支配权,使它的土地所有权不完整了,这是农民为土地而奋斗的结果。

明、清两朝交替之际,长江中下游的奴仆群起暴动,反对人身奴役,要求“铲主仆贵贱贫富而平之”。清朝前期,贱民继续斗争。

清朝前期,农民隐匿人口,逃避赋役,隐瞒田地,拖欠钱粮。

清代前期农民(包括贱民)斗争,触及封建土地所有制和人身依附关系,而不满和反对地租、赋税剥削最为突出,清朝政府的赋役改革,正是为消弭农民的这种反抗斗争。

私人地主也采取措施,变动与佃农的关系。鸦片战争前的清代,货币地租在不同土地类别的官田、义田和民田上,在不同经营类型的粮田和经济作物田上都出现了,国家、地主集体和个人都采用了,它呈现出某种发展趋势,是实物租向货币租进行某种程度的转化。货币地租是封建地租的最后形态和解体形态,在这种形态下,地主对农民的控制比在实物租下有所削弱,这也是生产关系的一种变革。

第二,封建吏治的痼疾及其不可改变性。

捐粟拜爵,秦汉已兴,历代相沿,然至明朝始定出捐纳事例,到清代则盛行起来。康熙十三年(1674),以对吴三桂用兵的军费需要,始开捐纳之门。以后清朝政府屡以用兵开捐,乾隆以后,捐官、捐监,已成为清朝政府一项固定收入。捐纳,使有钱的人通过捐银、捐米得到官职,在职官吏可以升迁,降职、革职官吏可以恢复原职,所以它是一种卖官制度,是一种败制。

封建科举制度,沿袭到清代,百弊丛生。康熙再次以理学为官方哲学,科举用八股文,从“四书五经”命题,这是用僵死的官僚式文体把知识分子的思想限制在腐朽的理学之内,培养出来的大多是庸才和奴才。加之科考舞弊已不可救药,有真才实学者往往不能中式。入仕者本以科举为敲门砖,从政后贪赃枉法,结党营私,败坏吏治。科举的这些弊病,明代已经如此,清朝死守不变,到了灭亡前夕才被迫将它废除,可见满清政府态度的顽固了。

衡量吏治的好坏,官吏的清廉与否是一种重要的标志。康熙时有一些所谓清官,如张伯行、赵申乔诸人,其实他们并非一尘不染,只是少征耗羡。其时官贪吏蚀,动辄几十万,上百万,吏治相当败坏。耗羡提解,变私收为官征,遏制官吏的狂征滥敛,但是私征是不合法的加派,官收虽减少了数量,仍然是加派,并且使它成为合法的。火耗提解限制官吏贪赃只能行于一时,后来贪污不可遏制,在耗羡之外再增耗羡,形成“三年清知府,十万雪花银”的恶浊局面。这种现实说明雍正的挽救政策只能有暂时的一定程度的效果,更严重的是官吏的营私舞弊,竟有利用雍正比较得人心的政策的,如在奖励垦荒中虚报顷亩,进行增赋,以此捞取政治资本。好政策则被贪官用去办坏事,这种官僚制度的腐败已经到了何等严重的境地啊!

第三,皇权到了无以复加的程度。

我国统一的封建主义皇权,自秦始皇奠定基础,以后逐渐强化,至雍正时代达到登峰造极的地步。清初沿明之旧,实行内阁制度,但内阁制在其明中叶的极盛时代,大学士也没有任免官吏的权力,无法达到往昔宰相地位,况且清初别有八旗贵族的议政王大臣会议,协助皇帝决定军国重事,分散了内阁的权力,同时也侵夺了皇权。康熙皇帝设立南书房,用亲信文人参议政事,以抵制议政王大臣会议,加强皇权。雍正统治时期则创立军机处,向军机大臣面授旨意,由他们草拟成正式文件,发给有关衙门和官吏。雍黄玉佛手花插正还把康熙朝已出现的密折制度化,令官员用奏折报告政见、建议、施政情况和私人事务,他以朱批的形式给以指示,这样进行的政治,是皇帝意志的体现。雍正通过密折制和军机处总领天下庶务,等于取消了议政王大臣会议的议决权,内阁的批答权,进一步削弱了“相权”。封建皇权到了无以复加的程度,以后再没有发展了。

这种皇权的加强是在明末清初先进思想家猛烈抨击君主独裁之后出现的,更应引起注意。康熙初,黄宗羲作《明夷待访录》,痛斥君主已成为天下之大害,他说君主“屠毒天下之肝脑”“敲剥天下之骨髓,离散天下之子女”,社会不得安宁就是因为有国君。黄宗羲对君主制的理论基础君权神授论、君主制的核心君为臣纲、君主制的法制“一家之法”,都做了一些批评,他特别提出限制君权的某些设想,主张提高相权,广泛吸收士人参加政治活动。与黄宗羲同时,唐甄著《潜书》,也把矛头指向集权的君主,宣扬“自秦以来,凡为帝王者皆贼也”。他们揭露了君主专制的黑暗与罪恶,主张削弱皇权,改善专制统治。他们的思想无疑是进步的,要求当然是合理的。但是康熙、雍正置社会舆论于不顾,沿着加强皇权的道路继续走下去,达到封建专制统治的顶峰。皇权的加强,在一定条件下,对国家统一、政治清明不无某种意义,但是它维护衰落中的封建制度,强化对人民的统治,扼杀新生事物的反动作用,则是主要的。

第四,顽固阻挠资本主义萌芽的发展。

明代中后期出现的资本主义萌芽。清初持续着,康熙中期起出现发展的趋势,在太湖地区的丝棉织业,云南铜冶业,景德镇制磁业,江宁、广州的丝织业,川、陕,鄂三省山区的冶铁业、造纸业,苏州的小五金行业、制烛业,都出现了具有资本主义性质的手工作坊、手工工场,其中以苏松的丝棉织业资本主义萌芽最显著。在这里, “机户出(资)经营,机匠计工受值”。机户备置机器和原料,是初期资产者;机匠受雇于机户,领取工钱,是被剥削的生产者,双方构成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雏形。康熙年间,苏州出现大包买商,开设账房,拥有大量的资金、原料和织机, “散放经丝,给予机户,按绸匹计工资”。在染踹业中,布商将布匹交踹坊压光,踹坊由包头开设,踹匠按件领取工钱。包买商将资本投入纺织业的生产过程中,是商业资本向工业资本转化,包买商本身就成为初期资产者。苏松纺织业从业人员很多,康熙年间苏州的踹匠万余人,雍正中约有两万人,这是有相当规模的行业了。

资本主义萌芽的出现,以新的社会因素向封建的大一统挑战:它以具有资本主义因素的雇佣关系冲击封建的租佃关系和雇佣关系;以较多的商品刺激地主,促进它的转化,使之一部分向经营地主发展,一部分变为更腐朽的城居地主;它同官府矛盾,反对残酷的封建剥削与压迫;它促进商品经济的发展,从而冲击封建的自然经济,一句话,它冲击和分解着封建制度。

清朝政府阻挠、破坏资本主义萌芽的发展,其目的无疑是为了维护封建制度。封建地主土地所有制下地租重,吸引着商业资本, “以末起家,以本守之”,依然支配着人们的行动,经商致富者大多购置土地,而成为包买商的还是少数。地租重,农民购买力极低,使手工作坊的生产品市场不易扩大,自然经济不易打破,手工作坊的生产难于迅速发展。清政府坚持重农抑商政策所起的作用同样恶劣。雍正不止一次讲“四民士为首,农次之,工商为下”。这是封建统治者传统的观念和政策,并没有新的内容,但这种重申,是在商品经济和资本主义萌芽发展情况下,为维护封建统治的需要。清政府采取了许多重农抑商的措施,它禁止开矿,因为矿冶业需要大量的劳动力,这些来自四方的人聚居一处,政府又担心工匠闹事,更怕厂矿倒闭,工匠成为游民,破坏它的社会秩序,雍正坚持实行禁止开矿政策,所反复讲解的就是这些理由。清代采铜业是冶炼业中唯一得到官方允许发展的行业,这是因为铸造制钱需用铜做原料的原因。所以,康熙平定三藩之乱后,即在云南开发铜矿,雍正对此也网开一面,允许商民开采。但是清政府又与商人争利,在铜冶业中实行“官督商办”政策,商人生产的铜满足政府需要,剩余的才能自行出卖;它又实行“预发工本,收买余铜”的办法,低价强买铜斤,往往造成场商的赔本,使得铜业生产不能稳定。

资本主义萌芽内部,工匠与场主对立,清朝政府支持场方,用封建统治的野蛮手段压迫工匠,镇压踹匠的“齐行增价”斗争,机匠的“罢工”斗争。清政府的这种干预,使封建主义的因素渗透于资本主义萌芽的生产关系中,破坏着它的成长。

所有这些都说明清代前期封建制度和地主阶级的地位,农民的反抗斗争触及到封建生产关系的各个领域,这是他们觉醒和力量壮大的表现,也是他们对立面地主阶级力量削弱的表现。资本主义萌芽的产生与缓慢发展,打破了封建的一统天下,自然是它的衰落的征兆。皇权的极度发展,官僚机制的腐败,说明封建制的上层建筑已经没有什么发展余地,日益成为社会机体的赘瘤。从经济基础到上层建筑,都在阻碍着生产力的发展,这个制度正在衰老着,它的主人地主阶级没落着,它没有什么生机了,但是它还没有走到尽头,它的生产关系和上层建筑还可以作局部的调整,资本主义萌芽远没有茁壮成长。因而也没有形成足以代替地主阶级统治的社会力量。所以说这个时代是封建制的衰落时期,或者说是晚期,这是孕育封建制掘墓人的时代,它不是末世,不是所谓“天崩地裂”的时代,即不是封建制的瓦解时期。如果不是外国资本主义的侵略,鸦片战争的爆发,中国纯粹的封建制还将有一个较长的时期。

既然如此,时代也就允许和要求封建人物沿着封建制实行改革,去发展它,维护它,延长它的寿命,不过这种改革的广度和深度受到极大限制罢了。因此,像康熙和雍正这样比较杰出的帝王的出现,是当时社会条件允许的和需要的。

还有一种社会因素影响雍正的行政,这就是那时满族的状况。从努尔哈赤起兵统一女真诸部到顺治统一全国,是满族的兴起时期,康熙时代处于满族的发展期。作为新兴民族,具有奋进精神,它的统治全国,政治就比明朝末年清明得多。而到了雍正时期,它已逐渐走向衰落,进取精神大不如前,但仍有保留,在下述几方面体现得还是比较明显的:

重视少数民族问题,经营边疆,巩固祖国领土。中国历史上比较大的少数民族王朝,都对巩固边疆作出贡献,而元朝、清朝尤为突出。造成它的原因是多方面的,而统治民族处于发展期的因素很重要。满族原居于边疆,建立全国政权后,遭到人口众多的汉族反对,它为巩固统治,必须保持自己的发祥地,还需要提高个别少数民族以协助其进行统治,所以康熙、雍正都大力经营边疆,并取得良好的效果。

皇帝勤于政事。清朝在兴起和统一过程中,皇子驰骋疆场,以建立功业为尊荣,引导贵胄奋兴向上。统一后,对皇子教育正规化,使之学习满汉文和各种知识,练习骑射。康熙率诸皇子随侍南巡、秋狝,参与一些军政事务,训练了他们的从政能力。如此这般培养出来的皇帝都比较勤奋精明。康熙和雍正宵旰勤政,每日接见臣工,处理朝政。康熙爱游猎,然而不废政事。雍正实行奏折制,理政不怠,在封建帝王中,难有出其右者,所以孟森说“自古勤政之君,未有及世宗者”“其英明勤奋,实为人所难及”。郑天挺师说雍正是“好皇帝”。他们的分析都是符合客观实际的。把明代中后期的君主与清朝一比相差甚远,明太子出阁就如同儿戏,皇帝或昏庸,或荒**,不理朝政,造成宦官专擅的黑暗局面。清朝迁都北京,设内管领处,代替明朝的宦官职事,顺治后期设立内官十三衙门,康熙初年即行裁撤,建立内务府负责宫中事务,从而杜绝宦官专权。清朝前期皇帝的振作,是满族发展时代的精神体现。

封建社会晚期与满族发展期相结合,要求和允许雍正在一定范围内实行改革,做出他的贡献。严重的阶级斗争和激烈的政治斗争,向雍正提出如何维护以满族为主体的地主阶级统治的问题,也使他产生解决这个问题的迫切感。他相信这时满族人还具有的向上精神,痛恨社会积弊,力求使清朝政权从康熙后期的储位之争和朋党之争中解脱出来,他实行改革,经过剧烈地斗争,取得了一定的成果,他澄清吏治,局部调整农民与政府、与地主的关系,是在封建制晚期所允许的范围内实现的,他的改革在许多方面失败了,这是他的时代和阶级地位决定他不可能做得更多。雍正之所以能成为比较杰出的帝王,就是他适应时代的要求和在可能的条件下,作出了应有的努力。

除此之外,雍正本人的因素也影响着他的政治。

雍正自幼聪明好学,具有综理政务的才智;雍正具有刚毅的性格,但又性情急躁,残忍无情;雍正具有政治抱负,决心实行改革;雍正的思想和性格,产生了他雷厉风行的作风。雍正的理想、才能、性格和作风,同当时的社会条件相结合,产生他的政治,具体表现可以归纳如下:

认识时势,决定改革政治的内容和范围。康熙晚年政事废弛,雍正早就看在眼里,正确认为那时“人心玩慢已久,百弊丛生”,决心加以整治革新。如官吏滥征火耗,侵吞钱粮,康熙睁一眼闭一眼,以示宽大,更怕承担肯定加派的恶名,拒绝臣下将耗羡部分归公的建议。雍正从务实考虑,不避加派之名,才能实行赋役改革。雍正基于他对形势的认识,改革的面相当广。

办事雷厉风行,加快改革的速度。雍正勤政,使事情进展较快,如清理积欠令下之后,立即见效,库存情况有所好转。再如实行改土归流政策,雍正为统一事权和加快速度,将原属四川的一些地方划归云南,又把广西从两广总督辖下改归云贵总督管理,雍正又不秩提拔改土归流中有功的哈元生、张广泗等人,进一步推进这项改革措施。土司制有数百年的历史,明朝也在条件具备的地方实行过改流,但雍正在短时间所做到的要多得多。

政治思想的状况,决定改革的深度。雍正对主佃矛盾看得比较严重,认为只有压抑不法绅衿的权力,才有利于稳定农村秩序,故而加强对绅衿的管理,改定有关主佃关系的法令。他除豁山陕乐户、绍兴惰民、宁国世仆、徽州伴当、广东旦户、常熟丐户、教坊司乐户等贱籍,允许他们改业从良,为他们的解放解除了法律的禁令。这些贱民的沉沦都有数百年的历史,前代有的帝王只在极小范围内对它们做过一些释免,而雍正则大刀阔斧地进行,表明他富有政治气魄,敢于革除数百年积弊的勇敢。因而在某些方面,他的改革比他的前辈深刻。由此可见,雍正的确是值得肯定的封建帝王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