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教育个案研究法概述(1 / 1)

一、个案研究的概念

早在20世纪初,个案研究法就成为主流研究工具,但使用这个研究方法最多的研究人员是美国的芝加哥学派。20世纪20年代,质的研究与量的研究之间的辩论日益激烈,个案研究法由于其没有客观的数据支持而给人以不科学的感觉。1935年以后,个案研究的使用频率越来越低,被科学的量化方法取代。然而到了20世纪60年代,研究人员开始关注量化方法的局限性,于是个案研究法又重新得到了人们的重视。[1]

关于个案研究的定义,不同的研究者们持有不完全相同的认识。

1988年,芝加哥学派的梅瑞姆(Merriam)提出个案研究是指对特定现象的检查。这里的特定现象可以是一个计划、一个事件、一个人、一个机构或者一个社会团体。

1995年,斯泰克(Stake)则认为个案是一个有界限的封闭系统,它指的是一个界限明确的对象而非泛指某种过程。例如,一位教师、学生可以是个案,一个革新方案、一所学校也是一个个案,但是一个教师的教学不能作为个案,因为他们不是有界限的封闭系统。个案资深研究者罗伯特·K.殷(Robert K.Yin)2003年给出的定义是:案例研究是一种经验主义的探究,它研究的是现实生活背景中的即时现象;在这样一种研究情境中,研究现象本身与其背景之间的界限不明显。因此,需要运用大量事例证据来展开研究。

虽然人们的观点不尽相同,但是,大家还是达成了某种共识。人们普遍认同,个案研究法就是对单一的研究对象(现象)进行深入而具体研究的方法。具体而言,个案研究以个人或由个人所组成的团体为研究对象,比如一个家庭、社区、学习障碍儿童、语言艺术教室、学校或国家项目等。有些研究者认为,个案不仅包括身份明确的实体(如一个小组、个人、一个教室或组织),也包括事件(如校园抗议事件)、活动(如学习打篮球,学习轮滑的活动)或过程(如在教学的第一年里如何成为一名专业教师)。

虽然个案研究中的个案可以是一个计划、一个事件、一个人、一个机构或者是一个社团等,但它们应该要有一致性,它们的结合可以为研究探寻提供一个清晰的焦点。[2]如要设计一个关于“应对慢性疾病的家庭以及其所需要的技术支持”的个案研究时,那么这些家庭之间结合的焦点是在应对慢性疾病方面遇到的一些问题。因此,要同时调查多个这样的家庭会更有利于研究的开展。

二、个案研究的特点

与其他研究方法相比,个案研究有自己的特点,概括起来有以下几个常见的特征[3]。

(一)研究对象的单一性和典型性

个案研究的对象通常是单一个体或者单一群体,即使是有多个个体组成的研究群体,也强调研究对象的整体性,整体内各个元素之间相互依赖,其中一个发生变化,其他元素也都将随之发生变化。虽然个案研究的对象是单一的,但是它必须在一定程度上能反映出其他个体和整体的某些特征和规律,因此,个案应该具有典型性和代表性。个案研究的最终目的是期望了解某个个体或者群体的情况,解释问题的普遍性。在教育科学领域中,个案研究常常选取优等生、智力超常者、学困生、品行缺陷者、优秀教师、心理行为偏差者、先进集体等典型个人或者人群,或者某些典型的事,例如青少年退学、某学校在贯彻教育方针时出现的问题、教学课程设计,等等,通过一个个案的研究,揭示问题具有的较普遍的规律。

(二)研究方法的多元性和数据来源多样性

个案研究资料的搜集方法相当多元,为了搜集到更多的个案资料,从多角度把握研究对象的发展变化,就必须结合教育观察、问卷调查、访谈调查、教育实验、教育与心理测量、实物分析以及整理查阅文件、档案记录等多种研究方法,综合行动研究、叙事研究等各种研究手段。

个案研究注重更多的数据来源,使得几种调查线索汇聚,有助于相互印证,所得的研究发现更令人信服、更精确。在关于教室设计的研究中,2007年科翰(Khan)收集了各种各样的数据,包括测量学生理解的测试数据,对教师和学生的访谈数据以及教师、学生和电脑互动的观察数据。在本章案例“武汉市江岸区辅读学校课外活动实施的个案研究:以轮滑活动为例”中,研究者收集了针对学生轮滑的观察与针对教师的访谈数据进行相互补充和印证。

(三)研究过程的深入性和全面性

个案研究的目的在于对特定研究对象进行深入的调查,由于个案的单一性,研究者有条件对研究对象进行深入、全面、系统的分析和研究。这是一般的调查研究和实验研究无法做到的。个案研究中所收集的数据覆盖面广而且详细。资料可以包括:个案的基本情况、各种测量的结果、观察谈话结果等。研究人员采用各种相关研究方法直接或者间接地全面获取材料,以便对个案有充分的理解,并深挖问题,使研究避免表面化。

(四)研究情境的自然性与灵活性

个案研究可不拘时地,即可随时对研究对象做深入研究。个案研究一般都是在自然的情境下展开探讨,不会去改变外在的因素。个案研究目的是为了通过对“正在进行的事件”进行极详细的背景化分析,给读者一种“身临其境”的感觉。[4]研究者仔细地描述这一“事件”,用通用的术语对其进行定义并指出其特殊性。如上面的例子中,“正在进行的事件”可能是教师在一个关于分子间力的教学片段中如何使用电脑模拟;轮滑活动则是教师和学生在特定环境中的交互活动的情境与事件。

个案研究中,研究者着重在一旁观看或是参与其中发生的过程。个案研究非常适合于复杂背景下的研究[5],因为它能将复杂的背景转变为简单的因果关系。如科翰(Khan)对“学生和教师如何使用电脑模拟来理解自然科学概念和培养探究技能”进行的个案研究中,没有对教室中发生的事件进行控制,学生和教师之间的互动在没有研究者干预的情况下自然地展开。研究者有时也参与到个案中,站在被研究者的立场上观察他们,探讨他们对事件的知觉过程,用他们的语言和概念与他们互动。

(五)研究结果的描述性与跟踪性

个案研究的研究结果是对研究对象丰富而极为详细的描述,通过讲述研究中的一个个故事和对研究过程中的“实物”进行生动细致的描绘,来引领读者更好地理解研究中的样本。个案研究既可以研究个案的现在,也可以研究个案的过去,还可以追踪个案的未来发展。由于个案研究的对象集中,所以研究时就有较为充裕的时间,对有关该研究对象的尽可能多的变量及诸变量在较长一段时间内的互动进行透彻深入、全面系统的分析与研究,因而个案研究往往具有跟踪性质。

三、个案研究的分类

根据不同的划分标准,个案研究可以有多种类型。

依据个案数目的多寡划分为:单一个案研究和多重个案研究。

依据研究的目的将其划分为描述型个案研究、解释型个案研究和探索型个案研究,这种分类以罗伯特·K.殷的观点为代表。

依据个案研究的特性将其划分为:本质性个案研究、工具性个案研究、集合性个案研究,这种分类以罗伯特·E.斯泰克的观点为代表。

从研究方法的角度,将个案研究分为下列三种类型:理论探求、理论验证的个案研究,故事讲述、图画描述的个案研究,评价性个案研究。

虽然个案研究有多种类型,但它们之间并不是相互独立的。理论探求、理论验证的个案研究与探索型个案研究相近,故事讲述、图画描述的个案研究就如同描述型个案研究。在实际的研究当中很少单独运用一种类型的个案研究,而是将几种个案研究结合起来实现优势互补。在个案研究的多种分类中,以对个案研究具有重要影响的两个研究者罗伯特·K.殷和罗伯特·E.斯泰克的分类最具代表性。

(一)罗伯特·K.殷的案例矩阵

从使用案例的数量来说,案例研究可以分为单案例研究和多案例研究;从研究的目的来说,案例研究可以分为探索型案例研究、描述型案例研究和解释型案例研究。如果将这二者结合起来,就可以得到一个2×3的矩阵。可参见表8-1。这就将案例的数量与研究的三个层次(探索、描述和解释)有机地结合起来。单案例研究只关注一个案例,多案例研究在同一研究中包括两个或多个案例。

表8-1 罗伯特·K.殷的案例矩阵

1.探索型个案研究

探索型个案研究是确定研究问题之前的一种直觉调查。探索型个案研究的目的是发展命题以期在将来的研究中得到检测。例如,研究者进行一个关于个体阅读过程的探索型个案研究,可能会问笼统的问题,如“学生阅读一篇文章时使用策略了吗”和“如果使用的话,频率是多少”。这些笼统的问题意味着可以在将来进一步研究所观察的现象。同时,探索型个案研究还可以在提出研究问题和假设之前预先进行小范围田野式的数据收集。作为前奏,这个最初的工作有助于为研究建立一个框架。

2.描述型个案研究

描述型个案研究指的是在现象所处的背景中对其进行完整的描述。如研究者使用了哪些不同的策略以及怎样使用这些策略。描述型个案研究者的目标是对所出现的数据进行描述[6]。麦克多诺(McDonough)等认为,描述型个案研究可以以叙述的形式呈现。描述型个案研究的挑战之一就是研究者必须在开头使用一个描述性理论,用来支持对现象或故事的描述。如果没有做到这点,描述可能会不够严谨,并可能会使研究过程不够严谨。

3.解释型个案研究

解释型个案研究的目的在于解释因果关系,从表层和深层两个水平仔细地检测数据以便对数据中的现象进行解释。如研究者可能会询问一个学生为什么在阅读中使用推理的策略,然后根据数据形成一个理论并对其进行检测。

这种分类清晰明了,特别是对于初涉者来说,较为容易把握。而且,不同研究层次的研究人员可以根据需要自行选择。但不管什么类型的个案研究,研究者的角色都是消极的询问者[7]。

(二)罗伯特·E.斯泰克的启发性分类

根据不同的研究目的,罗伯特·E.斯泰克将个案研究分为三类:本质性个案研究、工具性个案研究和集合性个案研究。斯泰克指出,这三种划分并不是决定性的,而是一种启发性的。

1.本质性个案研究

研究者研究某些个案,其目的不是为了理解抽象的概念或者普遍的现象,也不是为了理论建构,而是因为这些个案本身自有其意义,这就是本质性个案研究。

2.工具性个案研究

工具性个案研究的目的,主要是给人们提供对一个问题的认识或重新得出一个推论。与本质性个案研究不同,工具性个案研究的意义不在工具性个案本身,其作用主要是起辅助作用,以增进对其他意义的理解。

3.集合性个案研究

集合性个案研究,主要是用来观察和理解某种现象、某个特定的群体或某种特定的形势,以便更好地研究和预测更多的类似现象、整个群体和整体形势。集合性个案研究,往往是多个案研究。

因此,从总体上来说,本质性个案研究是在个案内部进行归纳,工具性个案研究试图将个案进行推广,集合性个案研究是对工具性个案研究进行进一步的延伸。

四、个案研究的意义

教育个案研究可以获得以下信息:①了解具体情况:收集有关个人或事件的相关资料,提供适当的指导策略,帮助个人获得解决问题的途径。②解释特定行为:解释是个案研究的基本特点,也是为寻找个体行为及事件发生的原因,为解决问题提供依据。③解决实际问题:这是个案研究的直接目的,任何途径和指导方案都必须为解决现实问题服务。④提供理论假设:在个案研究的过程中可以获得个案很多相关的资料和具体的实例,由此而产生许多需要验证的解决方案和研究假设,这些方案和假设又有助于理论发展和实践的运用。

个案研究早已在罪犯学、工业社会学、社区研究,以及心理学、精神医学等方面被广泛使用。在传统教育研究中,个案法主要运用于儿童发展和教育社会学领域的研究,以研究特殊的对象,如适应不良的学生或是问题青少年为主。近年来,这种强调自然观察、深入透彻地关注个案的研究传统逐渐涉猎到教育研究的其他领域,尤其是对教育发展计划的评价上。个案研究逐渐成为学术研究和教育实践之间的中介和桥梁。有时,它采用解释学和批判理论的方法,来解释和批判造成案主问题的原因,并采取有效策略解决问题,其研究对象已经不再是病态的个案,而是一般常态,与人类学的参与观察法相配合。个案研究已从一种作为“纯研究”的独断型风格,逐渐成为理解教育行为、开拓研究思路的好途径。

五、个案研究的评价标准

关于个案研究的评价,主要有两种观点:一种是传统的信度、效度论,支持用信度、效度等来评价个案研究;另一种是诠释论,认为所有的研究者、参与者和个案报告的读者都有对个案研究的意义和价值的独特解释,反对简单地运用信度、效度来评价个案研究。

(一)信度、效度论

信度效度论者认为,要成为一个有价值的实证研究策略,个案研究必须满足信度和效度的方法论标准[8]。

信度指的是在研究方法等条件相同的情况下,重复研究发现的能力。为了寻求外在信度,研究者必须表述清楚研究设计的认识论前提,描述清楚个案的选择以及尽可能详尽地描述数据收集和分析的过程。这些措施的目的是使其他研究者能够重复研究过程的每一步[9]。内在信度的关键是观察者间的信度(评估两位以上观察者所收集记录资料的一致性程度)和个体内的一致性[10](评估一位观察者多次收集记录资料的一致性程度)。

效度指的是研究的准确性和真实性程度。根据测验目标把效度分为内容效度、结构效度(构想效度)和效标效度,这种分类为美国心理学会(American Psychological Association,APA)在1974年发行的《教育与心理测验的标准》一书所采纳,成为通行的效度分类方法。内容效度即测量内容的适当性和相符性,通过系统的逻辑方法详细分析题目的性能,确定项目对欲测内容或行为范围取样的适当程度。结构效度是指一个测验实际测到所要测量的理论结构和特质的程度,是指实验与理论之间的一致性,即实验是否真正测量到假设(构造)的理论。结构效度对个案研究来说尤其重要,它可以用来消除个案研究的“主观性”的标签,使研究过程与操作合理化。

而内在效度和外在效度是心理学研究(特别是实验研究)文献中常使用的概念,与测量的效度的含义有所不同。内在效度是建立可靠的因果关系,在数据分析阶段尤其重要,可能包括一些检测推论效度的策略,如模式匹配、建立解释或时间序列分析等。外在效度关注的是研究发现具体能推广到哪个领域。这就要求研究者仔细地选择个案并解释每个个案被选择的原因、个案之间的异同,所有这些都是以研究问题的形式来呈现。与单个个案研究相比,外在效度在多重个案研究中得到更大程度的体现。

(二)诠释论

诠释论者认为,不应该使用传统的信度和效度来对个案研究进行判断,而应该使用能够证明他们研究发现的方法的可信度(credibility)和可靠性(trustworthiness)的标准。乔伊斯·高尔(Joyce P.Gall)等认为有11个标准可以帮助研究者对个案研究进行评估,并将其分为三类,即是否符合读者需求敏感性标准、研究方法合理使用的标准以及数据收集和分析完整性的标准[11]。

1.符合读者需求敏感性

这类标准包括有力的证据链、真实性(truthfulness)和有用性。

有力的证据链是指在研究问题、原始数据、对原始数据的分析以及从数据中得出的结论之间建立的清晰且有意义的联系。乔伊斯·高尔等指出研究者可以通过审计线索(审计线索指的是对个案研究中所使用的研究过程的完整记录)来向读者展示清晰的证据链。审计线索中可记录的项目包括原始数据的来源和方法、研究过程、收集数据的工具的发展和数据收集的过程、数据归纳和分析的结果以及数据重构和综合的结果。

真实性是指研究者通过描述对所研究现象进行的真实呈现。例如,“武汉市江岸区辅读学校课外活动实施的个案研究以轮滑活动为例”中的研究对象、研究情境、发生的活动与事件等都是真实的,呈现的是真实的经验性数据。

此外,对读者的有用性是评估个案研究的一个重要的标准。个案研究的有用性可以体现在启发读者、解放或授权被研究的个体、研究发现能用于指导读者应对自身环境中出现的与个案研究中类似的现象几个方面。

2.合理研究方法

这类标准包括相互印证(triangulation)、编码检测、驳斥个案和成员检验。

相互印证指的是使用多个数据收集方法、数据来源、分析家或理论来检测个案研究发现的过程。如安·麦克唐奈(Ann McDonnell)等的研究采用半结构化访谈、非参与式观察、问卷调查等多种方法收集更加完整的数据,使得研究更加严谨。[12]

编码检测指的是对个案研究中编码过程信度进行的检测,使用的方法类似于量的研究中判断评估者间信度的方法。个案研究可以通过使用多个观察者来增加编码过程信度。

驳斥个案是通过使用极端的例子(即异常值)来检测和加强基础研究。例如,“武汉市江岸区辅读学校课外活动实施的个案研究:以轮滑活动为例”中的一名学生经过一年的学习后仍然不会轮滑的案例,需要更多的观察与解读,以此来说明和解释在辅读学校开展课外活动的困境与根源。对个案研究来说,异常值指的是与研究中的其他大多数不一样的个体或情境。

成员检验指的是被试回顾检查研究者的报告,以确保其精确性和完整性。“武汉市江岸区辅读学校课外活动实施的个案研究:以轮滑活动为例”在数据分析完毕以及报告撰写成功两个阶段,都分别由第三作者组织学校同事对数据分析与报告中的观点进行审阅,并提出修改意见。

3.数据收集和分析完整性

这类标准包括背景完整性、长期观察、典型性检测和研究者的自我反思。

背景的完整性是评估个案研究可靠性的标准之一。个案研究的背景越完整,研究者对背景中的现象的解读就越可靠。大卫·阿尔西特(David Altheide)和约翰·约翰逊(John Johnson)认为,个案研究中应该考虑的背景特征包括历史、实物背景和环境;参与者数目;特定的活动;事件发生的进程表和时间顺序;人力分配;日程以及日程变动;重要的事件及其起因和结果;成员的感受和意图;社会规则和安排的基本模式等。[13]

对数据的长期收集和对现象的重复观察也能增加个案研究发现的可信度。如学生对学校的感受因考试、天气、假期等因素而变化,因此,通过长期的数据收集,研究者就可以区分情境性感受与持续性的感受。

个案研究发现是否具有代表性也是评估个案研究的重要标准之一。如研究者可以通过反思数据收集是否过多地依赖于容易接近的人或精英阶层,以此来进行典型性检测。

研究者的自我反思也是个案研究评估中重要的参考标准之一。如果研究者能证明反思性(即研究者关于自身进行这项研究的资格和他们与所研究背景之间的关系的自我反思),他们的解读就更加可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