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中小学教师常见的道德问题
近十年来,教师道德的确遭遇了前所未有的拷问,师德似乎降到了历史的最低点。2008年被认为是师德“井喷”之年。因为在这一年里被曝光的师德失范案例接二连三,如范跑跑事件、杨不管事件等。这些问题引起了网民的极大关注,批评文章在网络上被广泛转载评论。
腾讯网的师德调查问卷中设计了这样一项问题:“对于老师,您最无法忍受的背离师德的行为有哪些?(多选)”网络投票总数为48395张,根据各主要选项投票数的百分比,排序如下:①趋炎附势,以家庭背景好坏区别对待学生(10.68%);②歧视“差生”,背离教育宗旨(10.20%);③体罚、辱骂学生,令孩子身心受损(9.98%);④收受钱物,不良风气影响学生(9.60%);⑤上课敷衍、散漫随意、照本宣科(9.24%);⑥争权夺利,眼中只有职称、职位、奖金(8.75%);⑦学术不端,抄袭、冒名成风(7.80%);⑧忙于“走穴”,荒了课堂(7.65%);⑨有偿家教,强迫学生参与(7.21%);⑩言行出格、仪表不整,不能为人师表(7.19%);只管讲课,不关心学生的其他方面(5.98%);不讲原则,课堂内容随心所欲,主观色彩浓厚(5.47%)。
把腾讯调查中的各项问题与2008年新颁布实施的《规范》中的六条规范一一对应,我们发现以上师德问题集中在师德规定中的四个方面:第二条“爱岗敬业”,第三条“关爱学生”,第四条“教书育人”和第五条“为人师表”。但从人们反感的程度来看,则发现教师不能“为人师表”是人们最难以容忍的;其他依次为“爱岗敬业”“关爱学生”“教书育人”。如上述调查中①、④、⑥、⑦、⑨、⑩项,均反映了“为人师表”方面的问题;⑤、⑧、项反映的是“爱岗敬业”方面的问题,②、③项反映了“关爱学生”方面的问题;项反映了“教书育人”方面的问题。在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中,这四条是最为核心的内容,也最容易出现问题。
(一)为人师表意识不强
为人师表是指教师在学识和人品上能够成为别人的榜样。它是对教师综合素质的总体要求。我国当代著名教育家叶圣陶先生曾说:“教育工作者的全部工作就是为人师表。”它不特指教师在特定工作如教学或研究中的表现,而是指贯穿在教师全部教学与生活中的言行举止。教师是活的教育力量,比起预定的课程本身而言,教师对学生的影响既细微又重大。
然而,从20世纪80年代中期以来,在教师队伍的学历水平不断提高的同时,教师群体的社会形象却有所下降。教师中常见的师德问题有如下几种表现:
1.向学生或学生家长提出非分要求
教师收受学生或其家长钱物;教师通过学生,向学生家长提出分外要求,请学生家长办私事。比如,有些中小学生家长反映这样一些现象,在班里当干部的,不是熟人的孩子就是给老师送过礼的,有些连班里的孩子都知道,班长是校长的亲戚、学习委员的阿姨在哪个班当老师、某某的妈妈开车接老师去买东西了,等等。
2.趋炎附势,以学生家庭背景来区别对待学生
很多中小学校在升学之初了解学生的家庭背景,要求学生填写父母的工作单位和职务,如果了解学生的家庭背景是为了更好地教育学生,则此举无可非议,但有些教师却把这些信息拿来当做谋取个人利益的资本。有的教师对地位较高的家长,态度谦恭,对家境不好的家长态度恶劣,有辱教师尊严。在有背景的家长面前,对孩子搂搂抱抱,完全不顾其他孩子眼中的羡慕;对既没钱又没权的家长,不顾孩子和家长的尊严,当众数落。教师以家庭背景区别对待学生,违背了教育的基本精神。
3.看重个人名利得失
为了争取荣誉,争当模范,教师之间明争暗斗,甚至大打出手的现象屡有发生;更有沽名钓誉的教师,弄虚作假、争权夺利,在学生中间产生了极坏的影响。争取荣誉、争当模范,本来是教师极其正当的进取行为,每个人都有上进的愿望,但是对待名利得失要抱着平常之心,荣誉只是表现自己成绩的一种方式,还有更多方法可以证明自己的努力。教师要相信,若自己真的付出了努力,绝对是会留下痕迹的。因此,教师不能把荣誉当成自己的终级追求目标,这样就本末倒置了。
4.仪表不得体
教师的仪表是其精神面貌内在素质的表现。仪表是人的外部行为的综合表现,它包括人的形体、容貌、健康状况、姿态、举止、服饰、风度等方面,是人举止风度的外在体现。教师仪表整洁干净、健康自然、不矫揉造作,会引起学生的尊重和好感;相反,打扮不合时宜不合身份、矫揉造作、故作姿态,则会引起学生反感。
(二)缺乏爱岗敬业精神
教师的敬业最直接表现在“认真”二字上,即能够“认真备课上课,认真批改作业,认真辅导学生”。“爱”则更深一层,除了能够认真之外,在情感上还多了一层对工作的热爱。这热爱可以是因为对教育对象的爱而转移的,可以是由于对工作本身的兴趣而产生的,也可以是因为崇高的责任心和事业心而催生出来的。但是,当教师缺乏“敬”和“爱”的精神时,教师就会对工作敷衍了事,牢骚满腹,甚至荒废工作。
1.对待工作持敷衍态度
调课换课在中小学是常有的现象,在小学中更是常事,孩子们整上午或整下午上语文或数学的现象屡见不鲜。若是考察教师的重要业务——备课、写教案,中小学教师中的不合格者就更多了。据了解,在中小学教学管理中,督促教师写教案是最难的一件事,多数学校的教务长遇到此事都会很头疼,因为极少有教师每节课都能坚持写教案。有学校校长反映,老师们对写教案很反感,认为是无用之功,增加了教师负担。如果采用强制手段,要检查教案,老师们就连夜突击,一晚上可以写好一学期的教案。上了一辈子课的老教师也有说法,课已经背得滚瓜烂熟了,还用得着备课写教案吗?
2.爱发牢骚
大多数教师虽然能够坚守在岗位上,却很难谈得上甘为人梯或乐于奉献。国外有专门研究教师群体文化的学者,发现教师是一个容易滋生抱怨文化的群体。他们对每日与学生打交道感到身心疲惫、对重复的教学工作感到厌倦,教师们抱怨繁重的工作量与报酬不对等,抱怨学生对自己不尊重等。
3.忙于开办校外辅导班
有一些教师为了提高学生成绩,不辞辛苦在课后办起补习班。但也有一些教师纯粹是为了赚钱而开办补习班,这些教师把副业当正业,而正业则成了副业。一些老师为了争取更多的学生加入他们的校外补习班,故意不重视正常的课堂教育,布置的作业不检查、不批改,致使学生认为老师既然不批改作业,干脆就不认真做作业,甚至有的学生干脆就不写作业了,造成很多学生因为这些不称职的老师给他们的误导而使学习成绩不断下降。
教育是心与心的沟通与交流,虚假无心的行为必然瑕疵毕现。教学生做人也一样,讲究公德、勤俭节约的教师,随手就会想到关灯、拧住水龙头、捡起地上的纸屑……当他对学生提出这样的要求时,学生就能联想起老师的日常行动,不用多讲道理,学生自然会照着做。学校教育不像科学技术研究部门,教师不可能有多么重大的创新与发明,不可能像企业家那样获得丰厚的经济回报,更不可能像歌星影星那样产生巨大的社会影响力。教师的影响只能像和风细雨一样,浸润学生的心田,甚至有时教师的付出并不为学生所察觉,也得不到学生的承认。然而,正如老子所说,“功成而弗居,百姓皆谓我自然”,真正的教育家是能够唤起学生自觉的行动。这是爱岗敬业的最高境界。
(三)教师的爱心得不到传递
“关爱学生是师德的灵魂”。如果没有对学生的关爱之心,就不具备成为教师的资格。然而,关爱学生在当代却成为一个重大的师德问题展现在我们面前。教师在关爱学生方面经常表现出来的问题主要有这样几种:偏爱优生,歧视差生;羞辱或体罚学生;对学生冷漠。
1.偏爱优生,歧视差生
长久以来,如何对待差生是教师在教育实践中不得不面临的难题,甚至在教育理论研究中,它也是一个难题。因为它不仅仅是道德问题,往往还涉及学校利益、其他学生利益以及教师个人利益,因而让教师很难把握。喜欢好学生似乎也还谈不到道德问题,因为爱才惜才是为师之常情,孟子也曾说“得天之英才而教育之”是人生的一大乐事。但是,如果这二者联系起来,偏爱好学生,而又歧视差学生,那么教师的职业道德天平便有点倾斜了。一偏一私之间,教师的行为已不具有教育意义,而实为伤害和摧残!把握好爱的尺度,像阳光一样,让每一个学生都能得到温暖,是教师爱的艺术。
2.羞辱体罚学生
在教育中,教师因为对教育惩罚的适度性认识不清,而导致惩罚行为过度。教育惩罚是教育者对学生的不良行为予以否定,使其经受不愉快的情感体验以期影响其行为或发展的一种教育方法。而体罚是指打击或限制学生身体自由。教育惩罚是以不损害学生身心健康为原则的一种教育方式,而体罚和羞辱是以损伤人体和损伤人的心灵为手段的处罚方法。
教师常用的体罚学生的方式主要有:罚站、罚跪、罚跑、罚面壁、罚做体力劳动(罚抄多遍作业也可以被列为体力劳动)、扭耳朵、打手心、扇耳光、蹲马步、拳打脚踢等。
教师常见的羞辱学生的方式有如下几种:
(1)言语羞辱。责骂、恐吓,例如:“你这辈子也改不了了!”“以后再做错题就不要你了!”“把你的家长叫来!”“完不成作业就别来上学!”等。讽刺、挖苦和嘲笑,有的教师骂学生“有娘养,没娘教”“朽木不可雕”“脸皮比城墙还厚”“笨蛋、蠢货、最无能的草包”等。
(2)身体羞辱。有一些教师在应激状态下做出非常过激的行为,造成了恶劣影响。科技日报1999年10月29日报道:“陕西省华阴市某校女教师崔某某,为了整治一个调皮男生,竟在他脸上划了一个‘贼’字。”中央电视台《焦点访谈》栏目播出的一则新闻披露:“2000年12月28日,在安徽淮南矿业集团新庄孜矿第三小学六(4)班教室的讲台上,发生了这样一幕:9名年仅十一二岁的学生被班主任强迫用小刀、剪刀当众刮脸直到流血为止。”
(3)侵犯学生隐私。私拆信件,公布日记等。例如:现在的学生比较早熟,小学阶段就有“早恋”现象,学生之间会产生朦胧的爱意。教师在教育这些学生时,往往会采取监控其信件、日记等做法,一旦发现,会公布其信件、日记内容,希望以此作为教育批评的榜样,并引起当事人的耻辱感,以杜绝“早恋”现象的发生。但是,教师却忘记了,这是学生的隐私,小学生也有自尊心,这样的行为会损害学生的自尊心,给学生留下无法愈合的心理创伤。
教师体罚和羞辱学生的现象与教师的心理健康相关。“师源性心理障碍”是指由于教师自身的心理素质和心理健康水平低下,引起对学生的不当教育行为,如讽刺、挖苦、体罚等,从心理学的角度分析,导致教师采用体罚手段的原因有如下一些因素:
第一,受个性心理特征影响。个性心理特征包括能力、气质与性格。其中气质与性格是反映人们之间个别差异的主要方面。心理学认为,气质虽然是在人出生之后表现出来的,但具有明显的遗传性特征。心理学家根据人的感受性、耐受性、反应的敏捷性、行为的可塑性、情绪的兴奋性以及外倾性与内倾性等特点,把人的气质分为不同的类型。研究表明,在不同气质类型的人中,有些气质类型的人生来具有暴力倾向,个性倔强、遇事不冷静、好逞强、好发火、好动手、喜好个人“痛快”、不顾后果。性格是一个人对现实的稳定的态度和行为方式。性格中具有与道德品质相联系的许多特征,比如大公无私、与人为善或损人利己等。另外一些与道德品质不直接相关,但往往从属于道德品质,比如虚荣心强、傲慢、偏执等。比如偏执性格的人,看人处事易走极端,这种人在认识上容易“认死理”,还好“坚持”到底,听不进别人的意见,把学生的一些小过失放大对待,通过体罚学生达成一种成就感、效能感。有的人控制欲强,当个别学生的行为偏离了群体的轨道,偏离了教师所指定的既定目标时,教师对其消极行为往往采取消极的控制方式予以矫正。因此,教师惩罚不守纪律的学生被看做是最安全的课堂控制方法。
第二,社会心理认知的影响。教师的权威心理会导致教师采用体罚方法。教师体罚学生源于秩序和纪律,是维护自己家长式权威的心理反应。他们想通过体罚学生来捍卫师道尊严,建立或维护自己片面理解的教师权威,这是对社会赋予他的教育权力的滥用。泄压心理是影响教师采用体罚行为的原因。社会处在转型期,利益调整幅度大,生活节奏加快,人与人之间的碰撞增加,人的情绪变化大。有的人心理自我调适好,能正常宣泄,有的人则郁结在心头。教师也是这样,由于在校内外遇到不快之事,无法自我调节,最后就发泄在学生身上了。教师一旦发现个别学生违背自己的意志时,往往会迁怒于学生,并将其当做“替罪羊”,作为情绪宣泄的对象而加以体罚。尤其是当他们经常为困难的外界环境因素所控制却不思应对与积极调控时,其行为失当就是不可避免的了。
3.对学生冷漠
比起偏爱和羞辱体罚来讲,冷漠更是一种可怕的状态。冷漠主要表现为对人怀有戒心甚至敌对情绪,既不与他人交流思想感情,又对他人的不幸冷眼旁观、无动于衷、毫无同情心。教师的冷漠表现为,上课夹着书本来,下课夹着书本走,教书是唯一任务,不愿意与学生打交道,更不用说关心学生的成长。学生成长的烦恼、学习的困惑完全是他们自己的事。教育事业中最重要的一个字便是“人”,教育是人与人交流的事业,教育是以更大的“人”为目标的事业。眼中看不见活生生的人,心中缺乏把学生当“人”的意识,便不会产生生动活泼的教育,也便得不到学生的爱戴与尊重。关爱教会关爱,冷漠教会冷漠。高尔基说,“只有爱孩子的人才能教育孩子”,那是因为爱孩子的人,才有教育敏感性,才能够体会孩子的所需。没有心与心的交流与沟通,教师和学生便只显示了其工具性价值,变成陌生的路人。关爱学生,尊重学生,保护学生,是教师最神圣的职业道德,不仅因为学生预示着人类的未来,更因为学生是正在发展着的人,是需要帮助的人,他们脆弱的心灵和躯体需要成人给予细心的呵护,他们能否步入幸福生活在一定意义上由教师在塑造着,因而这同时也是教师肩负的重大责任。
(四)忽视教师的育人职责
育人是教育的生命和灵魂,是教育本质的要求和价值诉求。教师不仅要关注学生的智力发展,更要关注学生的人格发展;不仅要关注学生的当前发展,还要关注学生的长远发展。教育的最高境界是满足每个人的个性需要和期望。1994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通过的《萨拉曼卡宣言》首次提出了全纳教育的概念,就是为每个人提供一个有效的教育机会,同时符合每个学生或学习者不同的需求,也就是要让每个人获得他所需求的有效的学习机会。育人为本教育思想要求教育既要了解社会和文化的多样性,也要了解到每个人、每个学生都有着不同的个性,使教育能够满足每一个学生的需求和他们的期望。
忽视育人职责的课堂教学往往关注的是教师的成功,而忽略了学生的成功。有这样一个例子,一位孩子因为要上老师的公开课,前一天,要妈妈给他把校服洗了,也熨了,希望在课堂上表现得精神一些。可是到第二天却接到通知,他和另外几个孩子被剔除出去,不能参加公开课。原因就是他们的学习基础比较差,教师怕影响了公开课的质量,把他们挡在了课堂之外。李希贵在自己的反思中这样写道:“课堂的结构可以不完整,但学生的人格发展要完整;课堂教学的脉络可以不够清晰,但每一位学生的学习情感、态度在教师的脑海里应该清晰;课堂的气氛不一定要堂堂火爆,但一定要努力让每一位学生都喜欢你的课。立足于学生成功的课堂,教师就是当然的成功者,这样的课堂也理应是成功的课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