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教师职业道德原则的确立与作用(1 / 1)

一、教师职业道德原则概述

(一)教师职业道德原则的概念

教师职业道德原则,是一定社会或阶级对教师职业道德行为提出的基本要求,是教师在教育活动中处理各种利益关系、调节和评价一切道德行为必须遵守的根本指导原则。

教师职业道德原则以最普遍的形式反映着一定社会、一定阶级对教育道德提出的最根本的职业要求,代表着该社会、该阶级在教育领域的最根本利益,是特定教师道德体系基本性质的集中体现,是它区别于其他类型教师道德体系的根本标志。它作为教师职业道德体系的核心内容,既决定着教师一切道德活动的方向,又赋予教师一切道德活动的动力。它作为教师职业道德的理论和实践的概括与总结,贯穿于教师职业道德活动的始终,是衡量和判断教师行为善恶的最高道德标准,对教师职业道德行为具有广泛的引导功能和规范功能。在整个教师道德体系中,教师职业道德原则占有最突出的位置,发挥着重要作用。

教师职业道德原则的概念体现了以下三个特征:

第一,教师职业道德原则鲜明地表达了不同职业道德的服务宗旨,是区别不同类型的职业道德的标志。

第二,教师职业道德原则指明了道德行为的总方向。道德行为是现实社会生活中最基本的道德活动现象。

第三,教师职业道德原则在教师道德的理论和实践中具有概括性、稳定性,并起核心作用。教师职业道德原则是教师在任何时候都必须遵循的道德行为标准,也是用以评价和判断教师行为善恶的标准,它体现了教师职业道德的实质。

(二)教师职业道德原则与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教师职业道德范畴的关系

道德原则是一定社会或阶级对人们行为提出的最基本的要求,是道德体系的核心,是人们立身处世的基本准则,也是判断是非、善恶的基本标准。教师职业道德原则是教师在教育职业活动中正确处理各种利益关系遵循的最根本的指导准则,教师在工作中要处理的国家民族、教师之间、领导之间、学生之间、家长之间等的关系,是一定社会或阶级对教师在职业活动中提出的最根本的道德要求。

道德规范是一定社会或阶级用以调整人们之间利益关系的行为准则,也是评价人们行为善恶的标准。道德规范指判断善和恶、正当和不正当、正义和非正义、荣和辱、诚实和虚伪、权利和义务等的道德准则。人们遵守道德规范要求的行为,就是善行;违反道德规范的行为,就是恶行。

道德范畴是反映人们之间最本质、最重要、最普遍的道德关系的概念,它包括义务、良心、公正和荣誉等。教师职业道德范畴,是指那些概括和反映教师职业道德的主要特征,体现一定社会对教师职业道德的根本要求,并成为教师的普遍内心信念,对教师的行为产生影响的基本道德概念,如教师义务、教师良心、教师公正、教师荣誉等。这是教师道德规范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教师职业道德范畴反映了教师与他人、与社会之间最基本的道德关系,并成为教师内心信念而对教师行为产生影响。

教师职业道德原则与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教师职业道德范畴的关系是:

第一,道德原则是一定社会或阶级对人们行为提出的最基本的要求,是道德体系的核心。道德规范是比较具体的道德原则,是在一定条件下、一定范围内人们立身处世和评价是非善恶的标准。道德范畴存在于每一个人的意识和感情中,是反映人们道德关系和行为调节方向的一些基本概念。

第二,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范畴都是教师职业道德原则派生出来的。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范畴是教师职业道德原则的展开、补充和具体化。

第三,教师职业道德原则、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教师职业道德范畴相互作用、相互影响、相辅相成,共同构成教师职业道德体系的有机整体。

二、教师职业道德原则的发展

(一)教师职业道德原则的发展

教师职业道德是随着教育的发展而发展的。春秋时期以前,教师职业道德虽然已经出现,但很不系统,往往夹杂于政治道德之中。春秋时期,孔子办私学,广收门徒,创立了许多有关教师职业道德方面的理论,并以《论语》一书集中反映了出来。其中较为著名、对后世影响较大的有:“默而识之,学而不厌,诲人不倦,何有于我哉?”体现了一种有关“学”“诲”的师德。“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不能正其身,如正人何?”体现了一种“以身作则”“言传身教”的师德。此外还有热爱学生、有教无类、不耻下问、知过而改、因材施教、循循善诱等有关教师职业道德方面的著名言论,形成了我国教育史上的第一个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体系。

教师职业道德原则是一定社会、一定阶级的所有教师在教育教学中不断总结、提炼出来的,既有全面性,又具有稳定性,它不能由哪一位教师、哪一所学校来随意改变。自从教师职业道德在奴隶社会形成以来,各个社会阶级的教师职业道德虽有些相同的规范、相似的范畴,但绝对没有相同或相似的教师职业道德原则。自从有了阶级,教育就具有鲜明的阶级性,各个社会的统治阶级都要求教师为其阶级利益服务。奴隶社会的教师要忠诚于奴隶主阶级的教育事业,封建社会的教师要为维护宗法制度和神权统治服务,资本主义社会的教师要为资产阶级培养人才,社会主义社会的教师是由无产阶级政党——共产党领导,为社会主义建设事业服务、为劳动人民服务。由此可见,教师职业道德原则就是以统治阶级的教育事业为根本,通过教师共同的从教实践,在批判地继承古代优秀的教育遗产,吸收当代各国先进教育经验的基础上,以确立教师道德原则的三个条件为客观依据,根据教师职业道德原则的基本特征,总结、概括、提炼而成的。

社会主义教师职业道德基本原则是随着社会主义经济关系的确立和社会主义教育制度的建立而逐步形成和发展的,它集中体现在社会主义的教育方针之中。在社会主义社会,如新中国成立之初的教育方针,是使受教育者在德育、智育、体育诸方面都得到发展,成为有社会主义觉悟的、有文化的劳动者,后来发展为“教育必须为社会主义服务、为人民服务”,改革开放后要求“教育要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社会主义教育方针,集中体现了社会主义经济关系和政治要求,体现了无产阶级的根本利益和社会主义教育制度的本质,反映了社会主义教育的客观规律。教师是教育方针的执行者和实践者,社会主义教育方针要求人民教师必须忠于社会主义方向,忠诚于人民的教育事业,按照社会主义目标,把学生培养成“四有”公民。在社会主义社会里,衡量教师行为的基本道德原则,一是要看教师的行为是否符合社会主义教育任务和教育方针的要求;二是要看教师的行为是否有利于教育质量的提高。

(二)我国改革开放后教师职业道德原则的发展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先后颁布了四个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教师职业道德原则随着这四个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颁布与实施逐步建立与发展起来。

1.1984年颁布的《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要求(试行)》

1984年10月13日,教育部、全国教育工会颁布《中小学职业道德要求(试行)》(以下简称《要求》)。颁布《要求》的目的“是为了提高教师的社会主义觉悟和共产主义道德情操,把青少年培养成有理想、有文化、守纪律的一代新人”。《要求》全文(含标题)共267字,分为6条。主要内容包括:爱国爱党,热爱教育事业;执行教育方针,教书育人;认真学习,努力提高业务水平;热爱学生,建立良好师生关系;遵纪守法,处理好与学校、家长和社会的关系;注重个人修养,为人师表。《要求》主要调节教师的四重关系:教师作为公民与国家、社会的伦理道德关系,教师与学生的伦理道德关系,教师与学校集体的伦理道德关系,教师与家长等社会群体的伦理道德关系。

《要求》是新中国成立以来正式颁布的第一部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开启了师德规范化之路。其特点有三:第一,从宏观角度归纳了时代需要的教师道德品质,缺乏层次性。第二,从理想境界表述教师的职业道德,缺乏操作性。第三,对教师角色职能定位不明,缺乏专业性。

2.1991年颁布的《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

1991年,国家教委、全国教育工会结合现实需求对《要求》进行修订后,颁布了《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以下简称1991年《规范》)。1991年《关于颁布〈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通知》中明确指出:“教师队伍的思想、政治、道德素质如何,直接关系着我国能否培养新一代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各地必须予以高度重视。”1991年《规范》的核心是坚持社会主义方向,教书育人,精心培育德、智、体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新人。其全文(含标题)共238字,分为6条。主要内容包括:爱国爱党,加强思想学习;执行教育方针,教书育人;提高理论水平,钻研业务;热爱学生,保护其身心健康;热爱学校,团结协作;注重个人修养,为人师表。主要调节教师的三重关系:教师作为公民与国家的关系,教师与学生的伦理道德关系,教师与学校集体的伦理道德关系。

1991年《规范》在内容上的特点有二:第一,调整后的规范内容在整体上更具有层次性意识。第二,明确了教师应处理的几层关系,使规范更具有专业性意识。

3.1997年颁布的《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

1997年8月7日,国家教委、全国教育工会颁布重新修订的《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以下简称1997年《规范》)。1997年《规范》颁布的目的在于进一步提高中小学教师的道德素质水平,帮助教师牢固树立科学的世界观和高尚的职业道德,自觉规范自己的思想行为,促使全体中小学教师真正成为人民满意的教育工作者。1997年《规范》全文(含标题)共583字,分为8条。主要内容包括:依法执教,爱岗敬业,热爱学生,严谨治学,团结协作,尊重家长,廉洁从教,为人师表。主要调节教师的四重关系:教师与国家的伦理道德关系,教师与教育系统内群体的伦理关系,教师与学生的伦理关系,教师与教育系统外群体的伦理关系。

1997年《规范》较前两次师德规范有较大进步。其特点有三:第一,规范较具可操作性。它的内容更加具体,时代性也较强,如教师的廉洁问题等。第二,规范较具专业性。它以职业特征为出发点,论及教师应处理的关系。第三,规范的科学性不高。1997年《规范》在本质上是前两次规范的细化,但仍然存在着结构不完整和内容不系统的问题。

4.2008年颁布的《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

2008年9月4日,教育部、中国教科文卫体工会全国委员会颁布重新修订的《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以下简称2008年《规范》)。2008年《规范》的颁布在于加强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建设,提高教师的师德素养。2008年《规范》(含标题)共501字,分为6条。主要内容包括:爱国守法,爱岗敬业,关爱学生,教书育人,为人师表,终身学习。主要调节教师的四重关系:教师与国家的伦理道德关系,教师与学生的伦理道德关系,教师与教育系统内群体的关系,教师与教育系统外群体的关系。

2008年《规范》是我国步入21世纪后的第一部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它集以往三部师德规范之成果,因而更为完善,但仍存在一些不可忽视的缺陷。其特点有:第一,体现了自律与他律的结合。规范出现了肯定教师个体有提高道德修养的能力与要求的取向。第二,体现了理想与现实的结合。对教师现实的道德问题加以重视,不只提道德理想追求。第三,对师德规范科学性的探索仍在发展中。过往的规范中存在的问题仍然没有根本解决,这正是2008年《规范》向前追求和探寻的方向。

从1984年颁布《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要求(试行)》至今,我国共四次颁布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中小学教师道德规范的颁布与发展标志着我国教师职业道德原则的确立。目前我国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原则主要有教育人道主义原则、教书育人原则、全面发展原则。人道主义原则居于较低层次,全面发展原则居于最高层次,教书育人原则居于中间层次。

三、教师职业道德原则的地位与作用

道德原则是认识和处理个人利益和社会利益的基本原则,对人们的道德实践有着重要的指导意义,是道德体系的核心。同样,教师职业道德原则是教师在道德实践中认识和处理各种关系的具体原则,对教师的道德实践具有指导意义,是教师职业道德体系的核心。

(一)教师职业道德原则在教师职业道德体系中的核心地位

1.教师职业道德原则具有基准性

教师职业道德原则是教师在道德实践中进行道德教育、道德修养、道德选择和道德评价时必须遵循的基本准则,是教师道德实践活动的行为准则。教师职业道德原则对教师的道德行为具有普遍的约束力和指导意义。

2.教师职业道德原则具有本质性

教师职业道德原则是教师职业道德的社会本质最直接、最集中的反映,是教师职业道德区别于其他各种不同类型道德的最根本、最显著的标志。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是教师职业道德原则在实践中的具体体现,教师职业道德原则是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本质。

3.教师职业道德原则具有稳定性

教师职业道德原则以最普遍的形式反映着一定社会、一定阶级对教育道德提出的最根本的职业要求,代表着该社会、该阶级在教育领域的最根本利益,是特定教师道德体系基本性质的集中体现,是它区别于其他类型教师道德体系的根本标志。在一定历史时期,教师职业具有稳定性,表现为一定阶级服务的基本原则。同时,要认识到,教师职业道德原则的稳定性是相对的,随着社会经济政治的发展以及教师职业活动环境的变化,教师职业道德原则也会发生变化。所以可以这样认为,教师职业道德原则具有相对稳定性。

4.教师职业道德原则具有自身的独特性

不同职业道德拥有自身的职业道德体系,具有各自不同的职业道德原则。以教书育人为己任的教师职业,一方面具有职业道德的基本特征;另一方面教师职业道德原则是调节教师个人与他人、与社会关系的根本行为准则,集中反映了教师职业道德的本质,具有与其他职业道德不同的独特性。

(二)教师职业道德原则的作用

1.教师职业道德原则是整个教师道德体系的根本,具有最普遍的指导作用

教师职业道德原则总是以最普遍的形式反映着一定社会、一定阶级对教师道德提出的最根本要求,代表着该社会、该阶级在教育领域里的最根本利益,是特定教师道德体系基本性质的集中体现,是区别于其他类型教师道德体系的根本标志。教师职业道德原则决定着整个体系的发展方向,规定了教师道德行为总的方向和性质,贯穿于教师道德发展的全过程,因而它的指导性和约束力是最普遍的。这种最普遍的指导作用和约束力,使教师职业道德原则不同于一般的道德规范,在整个教师道德规范体系中占主导地位,起支配作用。

2.教师职业道德原则是整个教师道德体系的核心,具有统率作用

教师职业道德原则通过回答教师应当为哪个社会、哪个阶级的教育事业服务,规定着为哪个社会、哪个阶级人才培养的质量与规格,它解决了教师在教育过程中遇到的最本质的关系和矛盾,鲜明地表达出一定的教师职业道德体系的核心内容。各个教师职业道德规范,都是围绕着教师职业道德原则而展开的,是这一原则在各方面道德关系中的具体运用和体现。在教师职业道德体系中,教师职业道德原则占据提纲挈领的统帅地位。

3.教师职业道德原则是整个教师道德体系的基本原则,具有裁决作用

教师职业道德原则反映了教师职业的总目标,指明教师在职业实践中的道德行为的总方向。因此,教师职业道德原则上对整个教师道德体系中的一切道德规范和范畴都具有约束力,是评价教师道德行为的最高原则。

随着知识经济的发展与学习化社会的到来,教师应该认清以培养创新精神与实践能力为基本培养目标的变化,教师职业道德原则对道德规范具体内容选择具有重要意义,它直接裁决选择适合本阶段的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在培养目标实现过程中践行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正确处理个人与事业、个人利益与国家、民族、集体利益这一最重要的基本道德关系,增强动力,培养适合社会发展的人才。

四、教师职业道德原则确立的客观依据

任何道德体系、道德原则都不是凭空想象,不是人们主观想象或逻辑推演的结果,都有其形成的依据和特征以及形成的过程。教师职业道德原则必须依据客观条件确立。

(一)教师职业道德原则必须反映一定社会经济关系和阶级利益的根本要求

一定社会或阶级的道德,要通过相应的行为准则,反映一定社会或阶级的要求,为这个社会或阶级服务。教师职业道德是一个完整的道德分支体系,它直接表达一定社会或阶级教师的义务、责任和要求等,体现着教师职业道德的社会本质和阶级属性。教师职业道德原则作为教师职业道德体系的核心,必然反映一定社会经济关系和阶级利益。

(二)教师职业道德原则需要符合一般社会道德原则的基本要求

道德作为一种社会意识形态,是由社会存在决定的。社会道德的基本原则是由社会经济关系决定,并随着社会经济关系的变化而变化的。教师职业道德是社会道德的一个组成部分,必须从自身的特定角度来反映社会经济关系的变化。教师职业道德原则是一定社会利益关系的产物,它必须体现一定社会道德原则对教师行为的基本要求。社会主义经济关系决定了社会主义的道德原则,社会主义教师职业道德是社会主义道德的重要组成部分,社会主义教师职业道德原则必须符合社会主义道德原则,反映社会主义道德对教师行为的基本要求。在社会主义条件下,教师职业道德原则必须符合社会主义方向。

(三)教师职业道德原则需要反映教师职业活动的特点

教师在其职业活动中要处理好方方面面的、各种各样的关系,核心的关系是师生关系。教师职业道德原则是对正确处理师生关系要求的概括。教师的职责是教书育人,这是教师职业区别于其他职业的特点,教师职业道德原则必须体现这个特点。在教育过程中,教师不仅要教书,要通过语言向学生传授知识,而且要育人,要运用多种方式培养学生优良的道德品格。因此,有利于育人就应成为教师的行为准则,教师职业道德原则必须反映这个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