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教育管理规程的内涵
规程就是规则章程,或者简单地说就是“规则+流程”。所谓规则就是工作的要求、规定、标准和制度等。所谓流程则为实现特定目标而采取的一系列前后相继的行动组合,也即多个活动组成的工作程序。因此教育管理规程可以定义为:在教育管理过程中,将教育管理工作程序贯穿于一定的教育管理标准、要求和规定之中,从而提升教育管理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和法制化。
近些年来,为了规范教育管理,很多学校都颁布了本校的管理规程。而事实上,早在1996年3月9日,国家教委发布第26号令,宣布《小学管理规程》(以下简称《规程》)自1996年4月1日起施行。之后又进行了部分修改,补充或删减了部分条款。该《规程》分为总则;入学及学籍管理;教育教学工作;人事工作;行政工作;校舍、设备及经费;卫生保健安全;学校、家庭与社会;其他;附则10章共60条。主要内容如下。
1.确立了立法宗旨和依据
《规程》在第一条中就明确规定了立法的宗旨是“加强小学内部的规范化管理,全面贯彻教育方针,全面提高教育质量”。立法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其他有关教育法律、法规。
2.确定了小学的教育方针和培养目标
《规程》第四条规定:小学要贯彻教育必须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必须与生产劳动相结合,培养德、智、体等方面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的方针。
《规程》第六条从培养学生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文化素质、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入手,规定了小学的培养目标是:初步具有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的思想感情;遵守社会公德的意识、集体意识和文明行为习惯;良好的意志、品德和活泼开朗的性格;自我管理、明辨是非的能力。具有阅读、书写、表达、计算的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了解一些生活、自然和社会常识,具有初步的观察、思维、动手操作和学习的能力,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学习合理锻炼、养护身体的方法,养成讲究卫生的习惯,具有健康的身体和初步的环境适应能力。具有较广泛的兴趣和健康爱美情趣。
3.规定了小学领导体制
对小学的外部领导,《规程》第九条规定:小学按照“分级管理,分工负责”的原则,在当地人民政府领导下实施教育工作。对小学的内部领导,《规程》第八条规定:小学实行校长负责制,校长全面负责学校行政工作。
对小学的组织机构及职责,《规程》在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第四十二条中做了规定。《规程》规定:小学可依规模内设分管教务、总务等工作的机构或人员,协助校长做好有关工作(规模较大的学校还可设年级组),其具体职责由学校制定。小学若规模较大,可成立由校长召集,各部门负责人参加的校务委员会,研究决定学校重大事项。小学应建立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加强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中国共产党在小学的组织发挥政治核心作用。校长要依靠党的学校(地方)基层组织,充分发挥工会、共青团、少先队及其他组织在学校工作中的作用。为使小学行政工作有效运转,《规程》还规定了小学应建立、健全的规章制度,并规定小学应接受教育行政部门或上级主管部门的检查、监督和指导,如实报告工作,反映情况。
4.规定了小学生的入学、毕业及学籍管理
根据《规程》的规定,小学招收年满6周岁的儿童入学,条件不具备的地区,可以推迟到7周岁。适龄儿童的入学原则是按时就近免试入学。
小学对修完规定课程且成绩合格者,发给毕业证书;不合格者发给结业证书。对虽未修完小学课程,但修业年限已满当地政府规定的义务教育年限者,发给肄业证书。
此外,《规程》还对小学生在校期间的休学、复学、转学、借读、留级、升级、评价、表彰、批评教育等做了详细的规定。
5.规定了小学的主要任务
《规程》规定:小学的主要任务是教育教学工作。其他各项工作均应以有利于教育教学工作的开展为原则。小学应按照国家或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发布的课程计划、课程标准进行教育教学工作。小学在教育教学工作中,要充分发挥学科课和活动课的整体功能,对学生进行德育、智育、体育、美育和劳动教育,为学生全面发展奠定基础。小学要将德育工作摆在重要位置,校长负责,教职工参与,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小学教学要面向全体学生,坚持因材施教的原则,充分发挥学生的主体作用;要重视基础知识教学和基本技能训练,激发学习兴趣,培养正确的学习方法、学习习惯。小学要建立、健全学校卫生工作制度,加强学校安全工作。
6.规定了小学的人事管理
《规程》规定:小学可按编制设置校长、副校长、主任、教师和其他人员。
小学校长是学校行政负责人。其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国家的教育方针,执行教育法令、法规和教育行政部门的指示、规定,遵循教育规律,提高教育质量;制定学校的发展规划和学年学期工作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遵循国家有关法律和政策,注重教职工队伍建设。依靠教职工办好学校,并维护其合法权益;发挥学校教育的主导作用,努力促进学校教育、家庭教育、社会教育的协调一致,互相配合,形成良好的育人环境。小学教师应具备国家规定的任职资格,享受和履行法律规定的权利和义务,遵守职业道德,完成教育教学工作。
7.规定了小学校舍、设备及经费的管理
《规程》规定:小学的办学条件及经费由学校举办者负责提供。小学应具备符合规定标准的校舍、场地、设施、教学仪器、图书资料。应遵照有关规定管理使用校舍、场地等,未经主管部门批准,不得改变其用途。小学应加强对教学仪器、设备、图书资料、文娱体育器材和卫生设施的管理,建立、健全制度,提高使用效率。小学应科学管理、合理使用学校经费,提高使用效益。
8.规定了小学同家庭、社会的关系
《规程》规定:小学应同有关单位建立社区教育组织,优化育人环境。小学也应发挥自身优势,为社区的精神文明建设服务。
小学应主动与学生家庭建立联系,运用家长学校等形式指导、帮助学生家长创设良好的家庭教育环境。小学可成立家长委员会,在校长指导下进行工作,帮助学校解决办学中遇到的困难,集中反映学生家长的意见和建议。
二、教育管理规程的特征与功能
(一)教育管理规程的特征
学校教育管理是确保学校办学水平、提高教育质量的重要条件。而以现代科学理论为指导教育管理规程,应体现以下特征。
1.合理性与合法性
所谓合理性,是指学校管理规程要符合客观规律,符合社会伦理道德规范和制度程序;合法性就是学校管理规程建设属社会团体组织内部“立法”,是“小法”,“小法”要依据国家各项法律和法规,学校管理规程建设要具有明确的法律、政策依据。
2.指导性与教育性
学校管理规程不但要具有控制约束功能,还应具有引领、指导的功能。现代学校管理规程的建设,要具有现代教育思想文化特征,要以现代教育教学思想和现代管理思想为指导,具有一定的教育思想指导性。教育目的是教育活动、教育行为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对教育制度的建立和教育行为的选择实施具有决定意义。
3.民主性与科学性
学校管理规程的建立必须符合广大师生员工的根本利益,并获得广大师生员工的积极拥护和支持。在制定的过程中,要和师生员工进行协商、讨论,使其具有认同性;要通过教代会和学生代表大会进行讨论和修改,使其具有广泛的群众基础,特别要经过教代会讨论通过,以充分发挥其在制定规程中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作用。这样才能贴近教职员工、学生的生活、工作与学习,从而提高工作与学习效率,加强学校的规程管理。科学的学校管理规程,是要求学校管理规程本身体现学校的教育、教学及管理的客观规律;符合教职员工的职业和心理特点;符合学生身心发展的规律和年龄、性别特点以及每个学校自身工作的现状和特色。
4.明确性与规范性
明确性有两方面意义:①在内容规定上要明确具体,语义上明晰不含混,语言表述上不笼统,执行起来不可前后矛盾。②在行为规范要求上注重细节。简明不等于粗放,简约不等于简单。
5.可行性与强制性
行之有效的管理规章流程,必须是符合当地、当时和当事人的实际。由于种种条件的差异,同样的规程在此校可行而在另一个学校就不一定行得通。所以,制定规章流程必须从学校自身实际出发。要防止生搬硬套,脱离实际。教育管理规程是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和其他各项工作顺利开展的基本保证,对师生员工的行为具有强制性的作用。
(二)教育管理规程的功能
1.依法治教,维持正常的学校工作秩序
用法规形式规范小学管理工作是依法治教的具体体现。《小学管理规程》在法规配套建设中,仅担负着规范小学内部管理工作的任务。它的诞生,再配合已颁布的《义务教育法》及其《实施细则》以及未来将产生的着重规范政府办学职责、社会与学校关系的《中小学教育条例》,规范初中、高中内部管理工作的《初中管理规程》、《高中管理规程》(暂定)等,就基本上完成了基础教育内外部管理的综合法规、行政规章的框架建设。这样,国家在依法管理基础教育方面将大大迈进一步,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工作及其他一系列基础教育行政管理工作将进一步得到国家法律、法规的保障,学校管理工作就会在规范的管理中具有更加良好的秩序。
2.提高小学管理水平,提高学校管理效率
由于学校内部各个组织机构担负着各不相同的工作任务,赋有各自的管理职能,容易从本部门的利益出发考虑问题,因此在工作中不可避免地会出现矛盾摩擦甚至相互扯皮推诿的现象。为了保证各机构之间在管理活动中的协调配合,就需要依靠科学而合理的规程来进行调节。如《小学管理规程》为学校依法办学、依法治教(校)提供了依据,对改革学校偏离管理方向、管理无序、盲目随意性强等状态,将产生重要作用。《小学管理规程》明确规定了办好一所小学,最基本应该做哪些工作及如何去做等问题。认真而严格地按照各条款的内容去办学、管校,必定会带来教育教学质量的提高。
3.调节学校各种利益关系,保证学校内外各项工作的协调一致
现代学校教育教学活动日趋复杂,学校与社会以及社区的关系日益密切,客观上需要有一些规章制度来调节学校内外各部门及各项工作之间的关系,这样才能保证学校内外各项工作的协调一致。如学校在实行劳动人事分配制度改革时,为了破除平均主义的分配方式,使学校内部的劳动与报酬紧密挂钩,真正实行按劳分配的原则,就需要建立和实施能充分调动教职工工作积极性及责任感的课时津贴制度、职务津贴制度和岗位津贴制度等。通过这些制度的建立和实施,一方面鼓励教职工用自己的努力去争取收入的增加;另一方面也兼顾到了不同部门和群体的特点,从而协调学校各方面的利益关系。
4.增强实施素质教育的操作性,提高小学教育质量
从小学教育的实际出发,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贯彻教育方针,全面提高教育质量,还有许多工作要做,其中最重要的是落实素质教育目标,实现小学教育由应试教育向素质教育的转变。从小学内部管理讲,教育观念的真正转变,树立正确的人才观、质量观,进一步改革教育教学方法、手段,建立新的科学的教育评价制度和方法等,都需要通过改革来解决。现有的改革经验和措施,对深化改革会起到重要的促进、保证作用。长期以来,我国小学教育创造出了丰富的教育教学改革经验,这为实现真正的素质转变提供了良好的条件。但有些地方受片面追求升学率的影响,依然不同程度地存在着应试教育,有的地方还很严重。通过管理规程,以法律形式确立教育方针,要求每一所学校都要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办学,就一定能够实现应试教育向素质教育的转变,也只有这样才能真正提高小学的教育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