卡尔·波普尔(Karl Popper,1902-1994),出生于奥地利维也纳一个犹太人家庭。1918年中学毕业后到维也纳大学做旁听生,在此期间集中学习了哲学、数学和物理学,并受到爱因斯坦的强烈影响。1924年通过大学入学资格考试,成为维也纳大学的正式学生。四年后波普尔以题为《思维心理学的方法和问题》的论文获得博士学位。1929年获得中学数学和物理学教师资格。波普尔于1937年任新西兰坎特伯里大学教授。“二战”结束后任教于英国伦敦大学,从1949年起一直担任该校逻辑学和科学方法论教授直至1969年退休。
波普尔的主要著作有:《科学发现的逻辑》(1934)、《历史决定论的贫困》(1944)、《开放社会及其敌人》(1945)、《猜想与反驳》(1965)、《客观知识》(1972)、《认识论的两大根本问题》(1979)等。
波普尔将自己的哲学立场称为“批判的理性主义”,认为人们的认识受到各种各样的条件的制约,因此会不断地犯错误,不仅如此,人们的认识还必须依赖于自己和他人的错误。波普尔认为,认识论的两大基本问题是“休谟问题”和“康德问题”,前者是经验归纳的问题,后者是科学与非科学的划界的问题。波普尔反对逻辑实证主义在归纳问题上的立场,认为人类无法保证通过经验归纳获得的法则的有效性,因此归纳法不能成立,我们无法证实一个法则,而只能对命题进行证伪,只有尚未被证伪的命题才能作为假说保留下来。波普尔同样将可证伪性原理用于解决科学与非科学问题:只有能够被证伪的命题才能成为经验科学中的命题。
波普尔的政治哲学思想与其科学方法论紧密相连。他认为社会科学和自然科学一样,也适用于可证伪性原则。以此为出发点,波普尔对“历史决定论”进行了激烈的批判。他认为“历史决定论”在理论上表现为将历史视为具有内在不移的意义和命运,在实践上勾勒出一种乌托邦的社会工艺学。波普尔主张以点滴的社会改良的社会工艺学取代乌托邦的社会工艺学。他认为柏拉图和马克思是典型的历史决定论者。波普尔批判柏拉图企图以一种乌托邦的理想阻挠历史走向民主制度,并且以整体主义为原则建立起正义观念。对于马克思,波普尔承认马克思对于自由竞争资本主义的分析是深刻和有力的,但他又认为马克思理论中的历史主义原则是“有害”的。波普尔试图将证伪原则运用到政治领域,提出了自己独特的民主主义理论:问题不是由谁来统治,而在于如何建构一种政治制度,即使在坏的统治者进行统治时,也不会造成严重的伤害,这种制度能够保证不采取暴力手段就能免除当政者的职务。
本书选取了《开放社会及其敌人》中的第十三章《马克思的社会学决定论》和第十五章《经济的历史唯物主义》。波普尔认为马克思对于真理的追求是真诚的,在理智上是诚实的,试图在知识中找到一种推动人进步的手段,但是马克思提供了“历史主义的最纯粹的、最发达的和最危险的形式”。波普尔所说的“历史主义”是指将一切历史时期理解为先前发展的历史产物的立场。在他看来,马克思的理论不是社会工艺学,而是提供了一种“纯历史主义”的方法。波普尔认为,评价一种方法的标准,是看它是否富有成效,即是否“能推进科学的工作”——如果以此标准来衡量,马克思的方法就是“贫乏”的,因为他将历史预言当作目的。按照波普尔的看法,马克思对未来历史的预言不同于科学预测,因为它以决定论为基础;而如果历史的进程是被预先决定的,那么人类显然就无法再利用科学改变世界。波普尔将马克思的科学社会主义视为仅仅是对即将到来的变化的预告,而人们则通过他的预告找到历史的游戏分派给他的角色。但波普尔并不否认马克思对自由的追求,他甚至认为,马克思是个“实践的二元论”者,虽然承认物质世界对人的束缚,但并不喜欢这个“必然王国”,他所追求的是作为精神世界的“自由王国”,马克思的历史唯物主义就是这种追求的体现。波普尔将历史唯物主义分为两个层面:“历史主义”和“经济主义”。他否定前者而有条件地肯定后者,认为考虑事情必须照顾到它们与经济背景的关系,但同时又认为,不能过高地估计经济主义的意义,因为不能将一切社会发展都归于经济条件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