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的某个合伙人近来对企业的事缺乏热心,不管不问,工作没精打采。分给他的事,他也常常无法办妥。你们本来约好在今晚共商大事,他却食言,推说有事便一走了之,后来你才知道他是和别人去酒吧。对此,你极为担心,恐怕因此影响了你们的共同事业的发展。而且,在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中,某个合伙人的意见和行为不合时宜容易对企业的健康发展造成影响,除非他能表现得更好一些,不然,企业便会面临着因他造成的风险。
然而,心理学家告诉我们:人皆反感批评。批评自己的合伙人是一件令对方不快的事,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虽然你是为了合伙企业的发展才向他提出忠言。然而忠言逆耳,在批评中稍有不慎,言语运用不当,就会把小事弄大,使合伙人误会,还有可能导致敌对甚至冲突。
因此,你要对合伙人进行批评,就必须有纯正的动机,选择一个恰当的时机。你们之间应该有足够的信任,如果无法取得对方的信赖,即使所持的见解精辟也无法让对方折服,那么,在提出批评之前应先请教第三者,使你的言论更能切合实际,因为真理并非任何人能独占,你自己的看法也可能不是很正确。
不要光批评而不先赞美,这是一个须严格遵守的原则。不管你要批评的是什么,都必须先找出对方的长处来赞美,批评前和批评后都要这么做。这就是所谓的“三明治策略”,夹在两大赞美中的小批评。
进行批评要选择适当的时机。要在人们记忆犹新时提出来,要在合伙人有心理准备愿意聆听时提出来。切记在下列情况下应当保留批评:对对方不信任;你的目的在于一泻心中之恨;对方已尽最大努力;对方已感到后悔;对方自身也有很多麻烦;只是第一次犯错;你不愿别人对你的批评提出反击,也不想惹麻烦;你没有足够的时间。
然而,当人们进行批评时,还是容易引起对方的敌意的。听者心存反驳之念,试图从批评中找出语病,而后用无懈可击的言词加以反驳,使对方张口结舌,无言以对。这样,受批评人就无法对别人的善意批评作出友善的反应。
因此与合伙人交往时,要牢记这一原则:多赞美,少批评。从合伙人身上努力找到你希望看到的东西,大加赞美。但是,如果到了只有批评他才能避免危害时,也要注意在你们之中营造融洽的气氛,避免出现尴尬。
一个合伙企业是由各种不同的合伙人组成的,各个合伙人有不同的处事方法、个性、资历和利益,矛盾和冲突的发生在所难免,这是不以人们的意志为转移的。
对于合伙人之间的矛盾和冲突,应当想方设法加以化解,否则,会给合伙人在精神上、情感上带来不良后果,阻碍合伙企业的发展。身为合伙人之一,更应想办法处理合伙人之间的冲突和争端。
应当注意的是,对于不同的矛盾与冲突,应采取不同的方法去解决,要善于解决矛盾,熟练运用化解冲突的方法和艺术。
对于破坏性的矛盾冲突,应采取积极的措施加以预防,争取把构成破坏性冲突的消极因素扼杀在萌芽状态。然而,合伙企业中也会出现破坏性矛盾冲突,双方只对自己的观点关心,不愿听取对方意见,一概排斥,甚至进行人身攻击,有意对抗,不负责任的言行日益增多。这时要通过协商、妥协和相互让步的方法来解决。如果行不通,则请第三者出面,仲裁调解。当然仲裁者要有权威性,并且不能采用偏袒一方的行为。
要把建设性的矛盾和冲突控制在适当的水平上,防止过于激烈,避免转化为破坏性的矛盾与冲突。而在其处于潜伏期时要适当激发,展开辩论和争论,以增强活力。只要矛盾冲突的双方对实现目标积极热心,这种适当激发并加以控制地利用建设性矛盾冲突的做法是可取的。日本电通公司认为“不要怕摩擦,摩擦是进步之母,是有用的肥料”。
当合伙人之间发生矛盾与冲突时,双方都应以责己开始,控制情绪,调节“视角”,检查自身存在的问题。这有利于顺利解决双方的矛盾和冲突。因为这其中可能有己方、对方和第三方的原因,但也不能无原则地迁就对方。
当矛盾或分歧比较严重,一时难以解决时,为防止激化,应有意识地减少与有矛盾的合伙人接触,避免正面冲突,使大事化小,小事化了。暂时回避是积极的,能在对方“怒火中烧”、头脑发热时起釜底抽薪的作用。
也可使用求同存异法。合伙人之间只要基本原则、基本倾向相同,至于管理风格、个性特点、习惯爱好、生活情趣有差异,不妨求大同,存小异,既可避免冲突,又可化解矛盾。
在特定的条件下,对于一些无原则的矛盾与冲突,可不去争论,不必分出是非,避免激化冲突,模糊处理是最有效的。
另有一些矛盾冲突则可暂缓解决,以待时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