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曾祺
探索思考
上一篇文章中,我们和梁实秋先生一起重温了吃蟹的学问。古往今来,许多文人都对“吃”有研究,汪曾祺先生便是其中一位。但不同的是,在本篇中他将向我们介绍一种最朴实的食物——萝卜,这种其貌不扬的家常蔬菜究竟是如何成为一道美食的呢?
阅读批注
杨花萝卜即北京的小水萝卜。因为是杨花飞舞时上市卖的,我的家乡名之曰“杨花萝卜”。这个名称很富于季节感。我家不远处的街口一家茶食店的屋下有一岁数大的女人摆一个小摊子,卖供孩子食用的便宜的零吃。杨花萝卜下来的时候,卖萝卜。萝卜一把一把地码着。她不时用炊帚洒一点水,萝卜总是鲜红的。1给她一个铜板,她就用小刀切下三四根萝卜。萝卜极鲜嫩,有甜味,富水分。自离家乡后,我没有吃过这样好吃的萝卜。或者不如说自我长大后没有吃过这样好吃的萝卜。小时候吃的东西都是最好吃的。
1 细节描写
作者抓住了卖萝卜女人打理萝卜的瞬间,寥寥几笔勾勒出充满烟火气的生活场景。在女人的悉心打理下,萝卜更显新鲜可口,作者对美味的萝卜的怀念,也是对儿时纯朴生活的怀念。
除了生嚼,杨花萝卜也能拌萝卜丝。萝卜斜切的薄片,再切为细丝,加酱油、醋、香油略拌,撒一点青蒜,极开胃。小孩子的顺口溜唱道:人之初,鼻涕拖。油炒饭,拌萝人。
油炒饭加一点葱花,在农村算是美食,所以拌萝卜丝一碟,吃起来是很香的。
萝卜丝与细切的海蜇皮同拌,在我的家乡是上酒席的,与香干拌荠菜、盐水虾、松花蛋同为凉碟。
北京的拍水萝卜也不错,但宜少入白糖。
北京人用水萝卜切片,汆羊肉汤,味鲜而清淡。
烧小萝卜,来北京前我没有吃过(我的家乡杨花萝卜没有熟吃的),很好。有一位台湾女作家来北京,要我亲自做一顿饭请她吃。我给她做了几个菜,其中一个是烧小萝卜。她吃了赞不绝口。那当然是不难吃的:那两天正是小萝卜最好吃的时候,都长足了,但还很嫩,不糠;而且是用干贝烧的。她说台湾没有这种水萝卜。2
2 正面描写和侧面描写结合
这一段介绍小萝卜,先借台湾女作家之口侧面描写,借她吃过后的“赞不绝口”表现小萝卜味美,随后作者解释小萝卜“不难吃”的原因,正面写小萝卜“长足了”“嫩”“不糠”。正面描写和侧面描写相结合的方式,让文章表意完整具体,使读者更容易理解和接受作者的观点。
我们家乡有一种穿心红萝卜,粗如黄酒盏,长可三四寸,外皮深紫红色,里面的肉有放射形的紫红纹,紫白相间,若是横切开来,正如中药里的槟榔片(卖时都是直切),当中一线贯通,色极深,故名穿心红。3卖穿心红萝卜的挑担,与山芋(红薯)同卖,山芋切厚片。都是生吃。
3 细节描写
作者从穿心红萝卜的外形写起,从大小、颜色、纹理等角度解释其名字的命名依据。通过对比酒盏、槟榔片,让读者对穿心红萝卜形成更具体的印象。
紫萝卜不大,大的如一个大衣扣子,扁圆形,皮色乌紫。据说这是五倍子染的。看来不是本色。因为它掉色,吃了,嘴唇牙肉也是乌紫乌紫的。里面的肉却是嫩白的。这种萝卜非本地所产,产在泰州。每年秋末,就有泰州人来卖紫萝卜,都是女的,挎一个柳条篮子,沿街吆喝:“紫萝——卜!”4
4 语言描写
语言描写是塑造人物形象的重要手段,既可以反映人物的思想感情,也是展示人物性格的有效手段。在本文中,作者更是从语言中窥见大江南北不同的民风。借助商贩的叫卖声,作者从一个侧面展示出泰州当地独特的社会风貌,向读者展示出丰富多彩的民俗文化。
我在淮安第一回吃到青萝卜。曾在淮安中学借读过一个学期,一到星期日,就买了七八个青萝卜,一堆花生,几个同学,尽情吃一顿。后来我到天津吃过青萝卜,觉得淮安青萝卜比天津的好。大抵一种东西第一回吃,总是最好的。
天津吃萝卜是一种风气。50年代初,我到天津,一个同学的父亲请我们到天华景听曲艺。座位之前有一溜长案,摆得满满的,除了茶壶茶碗,瓜子花生米碟子,还有几大盘切成薄片的青萝卜。5听“玩艺儿”吃萝卜,此风为别处所无。天津谚云:“吃了萝卜喝热茶,气得大夫满街爬。”吃萝卜喝茶,此风别处所无。
5 环境描写
在文章中,不同的地域对萝卜也有不同的吃法,“萝卜”便成了作者展示地域文化的一个切口。在这一段中,作者回忆在天津吃萝卜的经历,将天津的曲艺文化巧妙融入其中,向读者展示了天津的社会文化。
心里美萝卜是北京特色。1948年冬天,我到了北京,街头巷尾,每听到吆喝:“哎——萝卜,赛梨来——辣来换……”声音高亮辽远。看来在北京做小买卖的,都得有条好嗓子。卖“萝卜赛梨”的,萝卜都是一个一个挑选过的,用手指头一弹,当当的;一刀切下去,咔嚓嚓的响。
我在张家口沙岭子劳动,曾参加过收心里美萝卜。张家口土质于萝卜相宜,心里美皆甚大。收萝卜时是可以随便吃的。和我收萝卜的农业工人取出一个萝卜,看一看,不怎么样的,随手就扔进大堆。一看,这个不错,往地下一扔,叭嚓,裂成了几瓣,“行!”于是各拿着一块啃起来,甜,脆,多汁,难以名状。6他们说:“吃萝卜,讲究吃‘棒打萝卜’。”
6 动作描写、语言描写
作者用“扔”“啃”两个动词生动地展现出吃“棒打萝卜”时豪放的姿态。在形容萝卜时,作者并没有对其多加修饰,直接用“甜,脆,多汁”总结它的口感,从萝卜到吃萝卜的方法,都表现出一致的朴实。
张家口的白萝卜也很大。我参加过张家口地区农业展览会的布置工作,送展的白萝卜都特大。白萝卜有象牙白和露八分。露八分即八分露出土面,露出土面部分外皮淡绿色。
我的家乡无此大萝卜,只是粗如小儿手臂而已。家乡吃萝卜只是红烧,或素烧,或与臀尖肉同烧。
江南人特重白萝卜炖汤,常与排骨或猪肉同炖。白萝卜耐久炖,久则出味。或入淡菜,味尤厚。沙汀《淘金记》写彭尊三每天用牙巴骨炖白萝卜,吃得一家脸上都是油光光的。天天吃是不行的,隔几天吃一次,想亦不恶。
四川人用白萝卜炖牛肉,甚佳。
扬州人、广东人制萝卜丝饼,极妙。北京东华门大街曾有外地人制萝卜丝饼,生意极好。此人后来不见了。
北京人炒萝卜条,是家常下饭菜。或入酱炒,则为南方人所不喜。
白萝卜最能消食通气。我们在湖南体验生活,有位领导同志,接连五天大便不通,吃了各种药都不见效,憋得他难受得不行。后来生吃了几个大白萝卜,一下子畅通了。奇效如此,若非亲见,很难相信。7
7 侧面描写
白萝卜除了是一道美食,还有“奇效”。作者借助湖南体验生活的所见所闻,表现出萝卜的“药用价值”。这一段描写语言平实幽默,给读者亲切的阅读体验。
萝卜是腌制咸菜的重要原料。我们那里,几乎家家都要腌萝卜干。腌萝卜干的是大红萝卜。切萝卜时全家大小一起动手。孩子切萝卜,觉得这个一定很甜,尝一瓣,甜,就放在一边,自己吃。切一天萝卜,每个孩子肚子里都装了不少。萝卜干盐渍后须在芦席上摊晒,水汽干后,入缸,压紧,封实,一两个月后取食。我们那里说在商店学徒(学生意)要“吃三年萝卜干饭”,意谓油水少也。学徒不到三年零一节,不满师,吃饭须自觉,筷子不能往荤菜盘里伸。
扬州一带酱园里卖萝卜头,乃甜面酱所腌,口感甚佳。孩子们爱吃,一半也因为它的形状很好玩,圆圆的,比一个鸽子蛋略大。此北地所无,天源、六必居都没有。
北京有小酱萝卜,佐粥甚佳。大腌萝卜咸得发苦,不好吃。
四川泡菜什么萝卜都可以泡,红萝卜、白萝卜。
湖南桑植卖泡萝卜。走几步,就有个卖泡萝卜的摊子。萝卜切成大片,泡在广口玻璃瓶里,给毛把钱即可得一片,边走边吃。峨眉山道边也有卖泡萝卜的,一面涂了一层稀酱。8
8 对比
在以萝卜为咸菜这个话题上,作者将扬州、北京、四川和湖南对比来写,用简练的语言直接展示各地腌制萝卜的不同方法,展示出不同的地域特色。对这四个地点的描写相较于前文更为简略,使得文章总体详略得当、重点突出。
萝卜原产中国,所以中国的为最好。有春萝卜、夏萝卜、秋萝卜、冬萝卜、四季萝卜,一年到头都有。可生食、煮食、腌制。萝卜所惠于中国人者亦大矣。美国有小红萝卜,大如元宵,皮色鲜红可爱,吃起来则淡而无味。异域得此,聊胜于无。9爱伦堡小说写几个艺术家吃奶油蘸萝卜,喝伏特加,不知是不是这种红心萝卜。我在爱荷华南朝鲜人开的菜铺的仓库看到一堆心里美,大喜。买回来一吃,味道满不对,形似而已。日本人爱吃萝卜,好像是煮熟蘸酱吃的。
9 借景抒情
在文章的结尾,行遍大江南北的作者直言萝卜“中国的为最好”,这既是对家乡美食的肯定,也是其思乡、爱国情怀的间接表达。作者借写萝卜,抒发自己深深的乡情和浓厚的民族情节,让这份热爱更加真挚动人。
阅读赏析
汪曾祺先生是中国当代作家、散文家、戏剧家,是京派作家的代表人物。他的作品聚焦个人化的生活细节,文风朴实亲切,被誉为“抒情的人道主义者,中国最后一个纯粹的文人,中国最后一个士大夫”。
汪曾祺先生的《萝卜》语言平实、情趣盎然,字里行间流露出浓郁的生活气息。他热衷于展示不同的地方风俗,从江南人买萝卜、吃萝卜的习俗,到北方叫卖萝卜的方式无所不包。在文章的结尾,我们看到作者将对美食的热爱升华成了对家国的爱恋,这里使用了借景抒情的手法。借景抒情是指作者带着强烈的主观感情去描写客观景物,把所要抒发的感情寄寓在此景此物中,借描写此景此物予以抒发。汪曾祺先生的小说饱含着浓浓的人文气息和“中国味道”,这也源于他对传统文化的热爱和对国家、民族的一腔赤诚。在我们进行写作时,要将自己的所思所想融于景物,方能做到“一切景语皆情语”。
阅读延伸
1.作者在文章中列举了各地诸多萝卜的吃法,试归纳文中所涉及的地点和有关萝卜的美食。
2.本文写作的层次结构有什么样的特征?这种写法有怎样的效果?
3.从文中找出一个你最喜欢的地点或食物,说说它为什么打动了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