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漫笔】 教育类社团:财富还是包袱?
贺春兰
在教育部主管社团分支机构研讨会上,社团分支机构要不要扩大成为与会人士讨论的一个焦点。有说法指出,对中国教育而言,社团组织是一个“矿藏”,多一个分支机构便多一份积极性;而另一种说法是,多一个分支机构就多一个“包袱”,多一个“定时炸弹”。
支持还是限制,成为摆在教育主管部门面前的一个选择。
笔者认为,当前我国正处于社会转型期,在公民素养还有待提高的背景下,支持并推动有官方背景的社团组织的深化和细分,推动其焕发活力、将触角伸向基层,从而为各方公众代言当是策略而有价值的选择。鉴于此,笔者建议教育系统要鼓励甚至要有意识地培育社团组织在教育领域里的发育、发展和壮大。
受之前体制的影响,我国教育领域内半官方的社团组织多扮演政策执行的角色,表达功能发挥薄弱。而利益综合的缺乏则导致普通公民对教育政策的日常参与成本高、代价大且效能差。事实上,管控松动、政社分开、鼓励自治是我国社团管理的一个趋势。十七大报告中指出:“要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格局,健全基层社会管理体制。”“要重视社会组织建设和管理。社会组织具有提供服务、反映诉求、规范行为的积极作用,把它们的作用利用好、保护好、发挥好,有利于降低政府社会管理成本,有利于增强公民的社会认同感。要支持各类社会组织承担社会事务,参与社会管理和服务。”这无疑明示:在政府职能转型过程中,社团组织无疑将得到大力扶持和发展。
对教育系统而言,如果能够有社团组织协助普通公民进行初步的利益综合,为决策提供备选方案,则意味着决策成本大大降低。社团组织的“屏障”作用和“传送带”作用还将帮助公民个人摆脱情绪化等干扰,提升公民参与的理性化水平,降低公民参与的政治成本。同时,社团组织的存在也方便承担起政府权力退出之后的公共管理职能,防止走回一放就乱的老路。否则,政府转变职能后所留下的权力真空很有可能成为破坏社会稳定、导致社会失序的各种力量的生长空间。
当然,有为才能有位。当前,在我国政社分离的大背景下,社团组织本身有待转变观念重新定位,摆脱“等靠要”思想,真正将视角向下,规范运作,瞄准自己联系的公民群体,为其提供有价值的服务。
(文章原载于:《人民政协报》2010年12月22日09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