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注重公平:保持教师心态平衡(1 / 1)

心理学的研究表明,人如果过度焦虑,会降低对周围事物的敏感性,降低对事物的判断能力,使人感到难以胜任工作的要求,常常导致工作平庸化。面对涉及教师切身利益的事务,校长需要秉持公平的尺度,为教师创造公平的职业发展机会,让教师能够充分表达自己的管理意见和建议,尽可能避免教师产生不良的心理体验。下面关于职称评审的案例提供了一些好的做法。

案例分享

职称评审要让老师们“服气”

进入九月份,A市中小学教师职称评聘工作启动,校长们“闹心”的日子开始了。对于校长们来说,这就是“难啃的骨头”。每所学校的老师们的心也都“揪着”。评职称,这关系到每位教师的切身利益。名额少,符合条件的人多;只靠打分,很多时候对那些辛勤工作,加分相对少的班主任老师不公平;做不好,会引起校内外的不良影响。这段时间,A市第一实验小学张校长却显得很轻松。教育局开会时,看着急着找局长“要名额来灭火”的同行,张校长想的是学校的进一步发展规划。

2011年7月,就任实验一小校长时,张校长就面对着“如何评好职称”这个难题。教育局张局长曾在大会上要求各校校长,职称评审要做到让老师们都“服气”,少些“告状”的,多些“能干的”,这是评价学校校长工作情况的一条硬指标。

2011年,局里划拨给实验一小10个高级职称指标,学校里符合评审条件的有30多位教师。当时,张校长的确很为难。怎么办?怎么做才能让老师们都“服气”?思前想后,张校长决定,要针对可能出现的各种情况,建立评审机构,建立严密的操作程序和制度来保障评审工作的顺利开展。

第一,校长不是唯一决策人,需要由评审组织共同决定“谁能上”。即使校长对结果不满意,但也要尊重集体做出的决策。评审机构的人员组成要多元化,既要有校领导、职能部门负责人,还要有普通教师代表,所有人员必须由全校教师大会审核确定。

第二,不能仅依据打分来评价教师的业绩表现。虽然教育局下发了《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考核推荐量化细则》,学校还要根据实际情况,在不违反制度的要求下,制订自己的评审细则,重点要突出教学工作业绩特别是班主任工作业绩较好的教师。

第三,学校有30多位教师具备评职称的资格,此次只有10个指标,不能只排出前十名就万事大吉了,应该多排出几位,然后投票,按票数多少确定前十名的教师。

第四,整个过程公开化。有关评审的制度需要全体教师同意,方可执行。如果执行过程中发现制度有瑕疵,也要执行到底,在下一年度的评审之前再修改完善。让全校每位教师都有知情权和举报权。杜绝“假证书”现象,坚决不能让弄虚作假的个别人“得逞”。同时,杜绝“托人情,找关系”现象的发生,一经发现,取消参评资格。

经过几番讨论和修订,形成了工作方案和考核量化细则。在工作过程中,各个部门严格按照既定计划实施,高质量、高效率地完成了任务。三年来,第一实验小学的职称评审工作都很顺利,虽有个别老师找过张校长倾诉苦衷,但无一人向上级部门申诉,这就是张校长却显得很轻松的原因。

对于普通教师来说,职称评定是“一辈子的大事”。张校长能够“悬置”自己的偏好,在量化考核的基础上精心地设计出评审方案,采用增加首轮名额和集体决策的方式避免了量化管理可能会产生的问题,也消解了教师的不平衡感,有利于激发教师的创新精神和踏实工作的积极性。

行动研究

A市第一实验小学2013年职称竞聘工作方案

根据《2013年A市教育局直属单位职称评聘工作方案》和《A市教育局直属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考核推荐量化细则》的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订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2013年职称竞聘工作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省市有关职称竞聘工作的政策规定。通过职称竞聘充分调动广大教师的积极性,推进和谐、普惠、优质、均衡和人民满意教育进程,为我校各项工作和谐发展,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提供制度保障和人才支持。

二、工作原则

1.坚持依法办事,公开透明的原则。2.坚持评审标准,实事求是的原则。3.坚持规范操作,和谐稳定的原则。三、范围与对象

学校现有在编在岗工作、持有相应层次教师资格证书,并符合竞聘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条件的工作人员。

四、竞聘条件

1.遵纪守法,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忠诚人民教育事业,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与学校签订了聘用合同,持有相应层次教师资格证书,身体健康,能够坚持正常工作。

3.符合《A省中小学教师水平评价基本标准条件》(省政办明电〔2013〕22号)文件中基本条件、业绩能力水平、任职资历条件等相关要求。

五、竞聘岗位数额

依据《A市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实施方案》(A市人社联字〔2013〕27号)和《2013年度A市职称评聘工作安排意见》(A市人社〔2013〕71号)精神,经学校申请,报市教育局、市人社局审批,竞聘岗位数额按照学校空缺岗位总数的40%执行。学校现有空余高级教师岗位4个,本次竞聘高级教师岗位数额为2个。

六、竞聘程序

1.宣传发动。召开教职工大会,组织全体教职工认真学习领会《2013年A市教育局直属单位职称竞聘工作方案》和《A市教育局直属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考核推荐量化细则》的文件精神,使广大教职工充分了解职称竞聘工作的政策、精神和聘任的程序及有关要求。

2.成立工作组织。按照《A省中小学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职称)评审办法》中关于竞聘推荐委员会的要求,我校专业技术职务竞聘推荐委员会由民主推荐产生的党委、纪委成员和高级教师代表,共计13位组成。主任由校长、书记担任,副组长为校级领导3人,成员为人事主任1人、教师代表7人(含纪检委员)。与竞聘人员有亲属关系及参与竞聘的人员,执行回避制度。

3.制订职称竞聘工作方案和专业技术职务考核推荐量化细则。学校竞聘委员会根据市教育局关于直属单位职称竞聘工作相关文件,从学校实际出发,拟定职称竞聘工作方案和专业技术职务考核推荐量化细则,并组织实施。

4.竞聘岗位数额严格按照教育局和人社局审核数额进行。

5.公布竞聘岗位。学校竞聘推荐委员会向全体教职工公布竞聘岗位数额及岗位职责、聘任条件与有关要求。

6.个人申请报名。符合竞聘条件人员,向学校竞聘推荐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

7.资格审核。由学校竞聘推荐委员会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核,对符合规定要求人员的基本条件、业绩能力水平、任职资历条件等进行集中公示。

8.对公示无异议的人员开展竞聘推荐工作。根据竞聘岗位的要求,由学校竞聘推荐委员会按照说课、专家评议、民主测评、考核赋分、公布竞聘结果的程序,对竞聘人员从职业精神、工作业绩、获奖情况、教育教学及专家评议、民主测评五个方面进行考核赋分。具体详见《A市第一实验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考核推荐量化细则》。

9.确定拟推荐人选。根据综合统计结果,按竞聘岗位数额由高分到低分择优确定拟推荐人选。

10.公布聘任结果。竞聘推荐委员会确定拟推荐人选后,在单位显著位置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接受教职工的监督。对教职工反映的问题,认真调查并做出相应处理。公示无异议者学校按照申报程序规定上报市教育局。公示后学校将拟推荐人员名单及下一级职务资格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学历证书、成果业绩证明等材料上报,经市教育局审核后,报市人社局确认,并将聘任结果报市教育局、市人社局备案(书面和电子文档各一份)。

11.竞聘时间。中小学教师竞聘时间为每年度的9月1日,从事教育教学工作年限按照受聘年的9月2日起至次年的9月1日为满一年的规定计算。同时由学校领导与被聘用人员双方调整变更聘用合同,兑现新聘任专业技术岗位工资及有关待遇。

七、时间安排

1.9月9日,竞聘委员会成员讨论2013年学校职称竞聘工作方案及量化细则。召开全校教师大会,介绍学校可使用岗位数额比例及条件,将《A省中小学教师水平评价基本标准条件》《2013年A市第一实验小学职称竞聘工作方案》《A市第一实验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考核推荐量化细则》等文件上传学校群共享,组织教师认真学习,广泛征求意见。

2.9月11日,到人社局、教育局审核空岗数额和竞聘岗位数额的审批。有竞聘意愿的教师,口头向综合处提出竞聘申请。汇总教师意见,下午提交职称竞聘推荐委员会研究修改。

3.9月12日,公布我校2013年职称评聘岗位数额及修改后的工作方案,方案需通过在编在岗教师的85%以上同意,并签字确认。同时将个人资历条件证明材料进行展示:包括相关论文、证件及材料。

4.9月13日,学校通过的竞聘方案到市人社局、市教育局审批。方案审批后,竞聘人员上交书面申请。组织申报人员会议,讲明上交材料要求。召开全校大会,对符合竞聘条件人员进行民主测评。竞聘人员从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述职,每人时间为5分钟。全体教师根据竞聘者的述职情况和任职以来的实际工作表现当场以无记名方式推荐。

5.9月14日(周六)前,竞聘人员按要求上交相关资料。竞聘委员会进行赋分。

6.9月16日,公示竞聘人员竞聘材料。

7.9月17日,组织竞聘人员按照要求进行说课,每人时间为5分钟。竞聘推荐委员会成员根据竞聘者的说课情况和任职以来的实际工作表现当场以无记名方式赋分。

8.9月18日,竞聘推荐委员会对竞聘人员的其他方面进行综合考核,按照成绩排序。

9.9月19日,公布拟推荐人员名单并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天,截至9月23日。

10.9月24日将推荐人员名单和相关证件资料报局人事处审核,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确认,经A市中小学职称评聘委员会竞审确定最终聘任人选。

11.公布聘任结果,办理聘任手续。

注:所有时间安排随教育局人事处的工作安排进行调整。

八、组织领导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对职称竞聘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职称工作稳妥进行,特成立学校专业技术职称竞聘推荐委员会,具体成员如下:

组长:校长

党委书记兼副校长

副组长:党委副书记兼副校长 副校长 副校长

成员:人事主任纪检委员 教导处主任 纪检委员

教师代表

九、几点要求

1.认真学习,精心组织。全体教职员工要认真学习文件,领会精神实质,掌握政策,提高认识,主要工作部门要精心设计,积极为广大教师提供优质服务。要认真受理、答复教师的咨询,积极稳妥地组织实施。

2.遵守时间,提高认识。要严格遵守时间,服从学校整体工作安排。因个人原因影响竞聘工作的,不按日期安排上交材料影响个人成绩的,均由个人负责。

3.坚持原则,执行政策。学校始终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执行政策规定、标准条件,严格按程序组织实施,确保依法依规,照章办事,科学管理,规范操作。

4.严肃纪律,保证质量。在组织竞聘过程中,要坚决杜绝弄虚作假、打击报复、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等行为发生,一经查实,严肃查处。对个人弄虚作假的,核实后取消当年申报资格;对已聘任上岗的,按审批权限与程序,解除其聘任职务。

A市第一实验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考核推荐量化细则

为进一步规范我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考核推荐工作,推进学校管理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根据《A市深化中小学教师职务改革工作实施方案》和《A省中小学教师水平评价基本标准条件》,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竞聘量化考核细则。

一、考核项目

(一)职业精神。

(二)工作业绩。包括任现职以来的工作量及工作质量。

(三)获奖情况。包括综合性奖励及业务奖励。

(四)教育教学、答辩及专家评议。

(五)民主测评。包括年度考核及全体教职工测评。

二、考核办法

(一)考核由赋分项目、加分项目、减分项目及否决项目组成。

(二)专业技术职务考核总分=职业精神计分+工作业绩计分+获奖情况计分+教育教学及答辩、专家评议计分+民主测评计分+加分项计分-减分项计分。

(三)专业技术职务考核总分低于60分的,不予推荐上一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

三、考核内容

(注:在职业精神、业绩工作、出勤等项目中,均考察近三年情况,时间从竞聘截止日期向前追溯)

(一)职业精神(10分封顶)

我校以近三年来师德评价的平均分的50%计入成绩。超出10分按10分计算。有经学校查实的师德违纪,此项计0分。

(二)业绩工作(40分封顶)

1.工作量(15分)。满工作量计15分,超工作量在满工作量的基础上,加2分,不足工作量计13分(以周工作量计算)。以近三年的工作量为准,后调入的教师以到我校的工作量为准。

2.工作质量(25分)。我校以教师近三年评价的等级为依据。每次一等赋25分,二等赋21分,三等赋15分,四等赋7分,最终用总分除以相应次数的得分计入工作质量成绩。

(三)获奖情况(10分封顶)

1.综合荣誉(5分)。任职以来教师本人受国家表彰的综合奖或单项奖计5分;受省政府、省教育厅等省级表彰的综合奖或单项奖计4分;市委、市政府、市教育局等市级表彰的综合奖或单项奖计3分;受学校表彰的综合奖或单项奖计1分。奖项只取一项,不累计、不重复。

2.专业奖励(5分)。任职以来教师获得国家、省、市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业务的奖励分别赋5、4、3、2分。奖项只取一项,不累计、不重复。

(四)教育教学说课(30分封顶)。课标掌握10分,案例分析10分,说课10分。

(五)民主测评(10分封顶)

1.民主测评由学校竞聘推荐委员会组织。

2.民主测评在学校全体教职工中采取无记名打分的方式进行,参加测评人数不能低于学校教职工总数(不含被测评人员)的90%。

3.测评的主要内容根据竞聘人员的述职情况,结合竞聘人员任现职以来的现实表现进行推荐;测评分按照推荐率折合计算。

(六)考核细则加分项

1.教龄加分(不封顶)。是指从参加教育工作年度起到2012年12月31日止,每年度加0.2分。

2.任职年限加分(不封顶)。任现职以来每年度加0.1分。

3.支教加分(5分封顶)。对教师任现职以来在地区内支教、省内支教和到省外支教加分分别为1分、3分和5分。

4.校级领导、中层干部、班主任或辅导员加分(不封顶)。对教师任现职之前曾担任过班主任或辅导员工作的,每年加0.1分,对任现职以来从事校级领导、中层干部、班主任或辅导员工作的年限予以加分,每年校级领导加0.3分,中层干部、班主任或辅导员加0.2分。(参加工作后一直在本校工作的教师,由教导处负责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并加盖教导处章;后调入教师在原单位工作期间,要由原单位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并加盖原单位公章。到我校之后由教导处出具证明材料,加盖教导处印章)

5.招商引资加分(3分封顶)。

6.年度考核(3分封顶):任职以来年度考核优秀一次计0.5分。(证书及档案)

(七)细则减分项目

近年来如果有下列行为者,要予以酌情减分。

1.迟到、早退,每学期5次之内不减分,超过5次,少于10次的减0.5分;超过10次,在0.5分的基础上,每增加一次减0.2分。旷职的每次减0.5分。

2.不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的减1分。

3.拉帮结派,破坏团结,干扰学校工作的减2分。

4.管理不善引发事故,造成恶劣影响的减5分。

5.教学质量低下,学生家长反响强烈的减2分。

6.考核期内,病、事假10天之内的不减分,超出10天后,每增加1天减0.1分,减至5分截止(公假、婚丧假除外)。

7.其他不良行为的。

上述项目可以累计扣分,不设最高限制。

(八)考核细则否决项目(经查实具备以下行为之一的即取消参评资格)

1.处分期内。

2.违背国家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的言行,造成影响的。

3.违规补课、违规办班、违规收费、违规订教辅资料的。

4.有严重影响教师和学校行为形象的。

5.组织参与非法罢课、集体上访等活动的。

6.收受学生、家长钱物的。

四、考核工作要求

学校竞聘推荐委员会要认真执行“公开、公正、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要坚持重师德、重能力、重业绩、重贡献的原则,要充分发挥纪检和广大教师的监督作用。切实保障广大教师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

五、本实施细则解释权在A市第一实验小学职称竞聘推荐委员会。

资料来源:A市第一实验小学内部资料,由笔者实地访谈收集。

在线学习资源

1.中国教育先锋网 http://www.ep-china.net/

2.教育学在线 http://epc.swu.edu.cn/index_eduol.php

3.教育思想网 http://www.eduthought.net/

补充读物

1.胡东芳.学校管理新思维——成为智慧的学校管理者[M].天津:天津教育出版社,2006.

2.吴恒山.做最好的校长——中小学学校管理实务[M].桂林:漓江出版社,2012.

3.季苹.学校管理诊断[M].北京:教育科学出版社,2002.

4.陈亚莉.校本管理与学校权责[M].天津:天津教育出版社,2006.

[1] 陈立春.中小学教学质量监控与保障机制的研究[J].上海教育科研,2009(9):72.

[2] 37万所中小学校的会计工作有了新规矩——教育部财务司有关负责人就《中小学校会计制度》答记者问[EB/OL].http://www.moe.gov.cn/publicfiles/business/htmlfiles/moe/s271/201405/168821.html.

[3] 教育部网站,http://www.moe.gov.cn/publicfiles/business/htmlfiles/moe/moe_1779/201212/146181.html.

[4] 卢来根.如何做好中小学岗位设置[J].上海教育科研,2011(7):38.

[5] 吴岩.教育管理学基础[M].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2005:31.

[6] 石中英.做学校价值的领导者[N].中国教育报,2006-07-04.

[7] J.SterlingLivingston.PygmalioninManagement.HarvardBusinessReview,September-October,1988,pp.121-1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