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作为现代社会的核心组织,必须要建立起一套科学高效的运作机制,以便更好地发挥教育教学功能,为社会培养更多有思想、有技能的人才。行政管理理论是现代组织发展的产物,它反过来又服务于组织进一步的科学发展。马克斯·韦伯提出的官僚制是行政管理理论的典型代表,是正式组织管理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
(一)官僚制:组织行政管理理论的标志
德国社会学家马克斯·韦伯首先提出了“行政组织体系”的概念。他认为,要使行政组织发挥作用,应通过职务和职位来管理,管理者应有胜任工作的能力,并依据客观事实而不是凭主观意志来领导。理想的行政组织表现为:①劳动分工。将所有任务分解为高度专业化的工作,给每个工作者履行责任所必需的职权。②规则。按照一致的抽象规则系统地去完成每一项任务。这样做有助于确保完成任务的一致性。③职权等级。按等级安排所有职位,每个下级部门应该受上一级的控制。组织从上到下有明确的指挥链。④非个人化。对下属保持一种非个人化的态度。管理者和下属的这种社会距离有助于保证管理者在理性思考的基础上做决定,不带有个人喜好和偏见。⑤竞争。在资格选拔的基础上雇佣员工,根据工作表现确定是否提升,使公正的水平有所提高。[1]理想的行政组织由于符合理性原则,所以,具有效率高、精确、稳定和可靠等优势。官僚制正是基于理想行政组织而提出的,它的一般性原则包括:①等级制,即权力集中在组织的高层。②任命制,这一原则占支配地位的组织,保证官僚制得到贯彻。③现代官僚体制具有契约的特点。④职务具有专业性。[2]也就是说,官僚体制在本质上是以等级和任命为基础的集权制,有着特定的运作方式和人员任职特点。
(二)行政管理理论在学校一般事务中的应用
行政管理理论在正规组织中必不可少,具体运用到学校的一般性事务中,该理论的主要作用如下。
1.维护规范性的组织秩序
我国中小学具有教育组织和事业单位的双重组织属性,是典型的正式组织,学校的教育活动在法律法规和教育规律的共同约束下进行。中小学校长根据我国《教育法》等相关法规对学校组织进行管理,明确的组织结构设计和权力配置层次,有利于维护组织的运行秩序,保障日常教育教学工作的开展。
2.确立管理人员在组织中的权威
在“官僚制”中,权力链的形成,明晰了权力向下逐级分散和责任向上逐级负责的运行路径。在我国《教育法》中规定,中小学实行“校长负责制”,因此,以校长为首的学校行政管理人员拥有制度赋权。校长作为权力链的顶端,需要不断努力完善自身,在组织中树立起权威的形象。
3.增加组织的强制性
与一般组织相比,中小学除具有社会组织的共性外,个性更为明显。例如,中小学教师队伍相对知识层次较高,学生是发展中的主体,具有主体的能动性和不稳定性等。这些因素会导致组织的执行力较其他类型组织低,所以,通过行政管理增强强制性,可以保证组织的运行。
4.回应组织的功利性
作为现代社会中的重要社会组织,中小学在追求教育公平的同时,也要注重学生培养的“效率”问题。而且,教师作为一种职业,主要通过教育和教学劳动来换取经济报酬,维持生存,所以学校组织的功利性是不容回避的。行政管理的本质正在于对“效率”的追求,因此,它能够回应中小学组织发展的这一功利性诉求。
目前,行政管理是保障中小学一般性事务开展的主要方式和手段,它有效地形成了组织框架和规则,使全体师生在一个相对稳定的环境中开展教育教学工作,进而实现“立德树人”的教育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