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处理好政策导向与学校发展目标的关系(1 / 1)

1985年,中共中央在《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中明确提出:“基础教育管理权属于地方,除大政方针和宏观规划由中央决定外,具体政策、制度、计划的制定和实施,以及对学校的领导、管理和检查,责任和权力都交给地方。实行九年义务教育,实行基础教育由地方负责、分级管理的原则。”1993年的《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再次重申了这一原则,特别是国务院在《关于<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的实施意见》做了更为具体的说明,区(县)一级的基层教育行政部门则组成了实施基础教育的一个基本单位。基层教育行政组织将在教育均衡、义务教育发展、师资队伍建设等方面受到越来越多的重视。由此可见,学校的发展受到来自地方政府政策环境的影响更大一些。

对于一所学校来说,它所需要的教育政策环境就是和它的发展息息相关的县区一级政府和教育行政机构颁发的教育政策,对于学校校长和教师来说,教育政策又切实表现为一系列的政府行为,政策对于学校来说,是一种被不断建构的范畴,校长和老师通过对政府一系列行为的理解建构出政府的政策。区一级行政管理部门是中小学校长最直接的领导者,因为学校人事、财政、体制等都由地方教育行政部门直接管理,校长们所执行的,也一切以地方区一级教育行政部门正式发布的文件为准。通过对区域教育政策的解读,进一步明确学校的行动方针,为制订详细的实施方案奠定基础。国家对教育发展有着长期规划,区域教育管理部门对教育发展有着中期规划,这些整体的教育规划和区教育局的年度工作思路代表着当地教育发展的走向,在这样的发展潮流中,学校处于怎样的位置,如何顺应潮流,需要校长有解读的能力。因为政策意味着教育资源分配的走向,学校应在认真研究区域教育规划和政策导向的基础上,反观学校原有的工作基础,为学校建立发展的目标,树立共同努力的愿景,并提供充分的政策支持和现实条件。

这需要厘清在宏观背景下国家的发展形势,学校所在地区的教育发展情况,教育行政部门的政策倾向,学校自身的历史和传统,师资和生源的基本情况,学校目前发展面临的困惑,学校取得的最大成就等。以上都是对学校当前发展现状相关信息的全面掌握,是学校发展的逻辑起点和分析基础,需要对学校实际进行深入思考和系统分析,实现政策的“校本化”。这是校长、全校教职员工及学生共同参与的事情。这个目标找寻的过程,应该是形成共识的过程。学校发展的目标不应该只是校长或者校长和干部们商议后的产品,应该是充分沟通、广泛认可的目标,能成为大家共同的奋斗目标。与这些目标配套的,应该给出切实可行的“做事安排”及执行方案,即在确定合理目标后,为实现这些战略目标,在今后应该落实哪些主要任务,要分门别类地逐条列出。简单地说,找寻目标就是确立目标系统,包含着发展目标、分解后的阶段目标、目标的优先次序以及经过精密设计的“施工图纸”。对于这个目标的寻找,最重要的是立足现实,首先解决那些自己能够解决的问题,在自己力所能及的范围内最大程度解决学校存在的问题;对自己不能控制、无力解决的问题,放在下一阶段考虑。

当前,区域的教育行政部门角色及相关功能都有了明显的转变,它们更多以服务者的角度出现,发展性评价体系建立起来,帮助学校更好地了解学生和教师发展的状况,权威的教育研究部门把工作重心转向从学生发展的角度帮助改进教育教学行为。作为办学主体,作为直接面向学生的学校,应当发挥自己自主选择的能力,根据是否有利于本校目标达成来进行功能利用和自身发展转型。简而言之,学校应先想清楚自己要做什么,厘清职责,对于上级部门交办的任务进行研究,与学校达成目标高度相关的,就积极把握机会,合理利用资源,把有限的时间精力投入到重要目标的达成当中,对于那些并不直接相关的目标,在上级组织配套改革未完成的情况下,可以以相对简单完成任务的形式来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