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节 康有为、梁启超、严复的教育思想(1 / 1)

康有为、梁启超、严复是中国近代著名的政治家、思想家、教育家,是维新派重要的代表人物,戊戌变法的主要领导人。他们非常重视教育在维新变法及改造社会中的作用。承继于早期资产阶级改良主义者,他们激烈抨击封建传统教育,强烈呼吁改革科举制度,学习西方设计新的学校教育制度,提倡新式教育,形成了较为系统的维新教育理论。

一、生平简介

康有为(1858—1927),原名祖诒,字广厦,号长素,广东南海人,人称南海先生。出身于世代官宦之家,自幼受严格的传统儒家教育。1876年应乡试不第。后出游香港,开始接触西学。1891年在广州长兴里万木草堂讲学,撰写完成《新学伪经考》《孔子改制考》。1895年,愤于《马关条约》的签订,康有为与1300余名应试举人联合上书请愿,即“公车上书”。不久,康有为考中进士,授工部主事,但未到职。1895年,在北京组织创办《万国公报》,成立“强学会”,进行变法的宣传和组织工作。1898年他积极参与戊戌变法,失败后逃亡日本,坚持改良道路,成为保皇派。民国初,康有为思想日趋保守,成立“孔教会”,创办《不忍》杂志。1927年病逝于青岛。

梁启超(1873—1929),字卓如,号任公,又号饮冰室主人,广东新会人。生于传统知识分子家庭,自幼熟读经史典籍。17岁中举人,18岁会试落第,开始接触西学。1891—1894年入“万木草堂”学习,追随康有为。1894年入京会试,联合广东举人190人上书清政府,反对与日本签订的和约,并参与“公车上书”。1896年,担任《时务报》的主笔。1897年,就任湖南时务学堂主讲,制定了《湖南时务学堂学约十章》,传播维新思想。戊戌变法失败后,逃往日本,主要从事著述和办报工作。辛亥革命后回国,自1920年起,先后执教于南开大学、清华大学、北京大学。1929年病逝于北京。

严复(1854—1921),字又陵,福建侯官人。7岁始求学,11岁师事福建名儒黄少岩,学习“治经”。1867—1871年入福州船政学堂学习。1877年,严复赴英国学习驾驶,开始注意研究英国的社会政治。1897年,严复与王修植、夏曾佑等在天津创办《国闻报》,宣传维新变法。自1879年回国后,严复长期致力于教育工作,先后担任福州船政学堂教习、天津水师学堂总教习、复旦公学校长、安徽高等学堂监督、京师大学堂校长等职。他还译书著说,宣传西方思想,是近代著名的启蒙思想家和教育家,被称为近代中国向西方寻求真理的“先进中国人”之一。

二、教育改革主张

(一)废八股、变科举

康有为认为民智不开、甚至中国土地的割让及赔款等皆是由八股所致。他指责科举束缚士子的头脑,败坏人才,只能培养出愚昧无知的人,批评“以八股试多士,以小题枯困截搭缚人才,投举国才智于盲瞽”,[35]也就培养不出学贯中西具有真才实学的维新人才,而要造就人才,就必须废除八股。因此,他建议特发明诏,立废八股;罢试帖,改试策论;严诫考官,不以楷法取士。

梁启超批评士人束缚于科举考试,导致国家没有可用的人才,“举国上才之人,悉已为功令所束缚、帖括所驱役,鬻身灭顶,不能自拔。”[36]因此,为了培养人才使中国强盛,首先要做的就是改革科举,“兴学校、养人才以强中国,惟变科举为第一义。大变则大效,小变则小效。”[37]基于此,他提出三种解决对策,上策是“合科举于学校”;中策是“多设诸科”;下策则是“略变取士之具”,增考实学。

严复呼吁为了救亡图存,中国必须变法,而变法则“莫亟于废八股”,因为八股破坏人才,国遂贫弱,使“天下无人才”,极力主张“痛除八股,而大讲西学”。他指责八股有三大害:“锢智慧”、“坏心术”、“滋游手”。所谓“锢智慧”,就是八股之学违背循序渐进的教学原则,束缚人的心智。所谓“坏心术”,是指科举败坏学风,使人无廉耻之心,舞弊之风盛行,等至日后登朝为官,则投机取巧,趋炎附势。所谓“滋游手”,是指中国以士为独尊,而选士广,致使朝廷蓄备了大批后备官僚,这些人不事生产,无所事事,成为“游手之民”。

(二)立学制、育人才

康有为于1898年上书《请开学校折》,陈述了欧美各国及日本通过兴学而实现富强,提议仿效德国、日本学制创办学校。为此,他设想了一个学校体系:各乡设立小学,是为义务教育,“其不入者,罚其父母”,7岁儿童必须入学,习8年,学习文史、算术、舆地、物理、歌乐。县立中学,14岁入学,除了加深小学阶段的学习内容,还要学习外国语,重视实用学科。分为初等科2年、高等科2年,初等科毕业可升入专门学,专门学包括农、商、矿、林、机器、驾驶等各种专业。省府设立专门高等学或大学,在京师设大学堂,招收中学、专门学毕业者。大学分经学、哲学、律学、医学四科。他还建议设立学部,以统辖管理全国的教育事务。这是近代中国最早提出仿效西方设立中央教育行政机关的建议。为了兴建学校,康有为还提议利用书院、祠庙,把其改为学校,把庙产变为办学经费,“改直省书院为中学堂,乡邑**祠为小学堂”,“庙必有公产,若改诸庙为学堂,以公产为公费”[38]。

梁启超认为变法的根本在于兴学校、育人才。模仿日本学制,他设计了一套改革学校教育的方案,根据儿童身心发展情况,把学校教育分为四个时期:5岁以下的幼儿期,为家庭教育或幼儿园教育;6~13岁的儿童期,为小学教育;14~21岁的少年期,为中学教育;22~25岁的成年期,为大学教育。他还依据各时期儿童发展的特点,确定教育重点,设计教育方法。

严复主张效法西方建立新的教育制度以兴学。他设计了一个小学、中学、大学三级衔接的学校教育体系:蒙养学堂(16岁之前),以旧学为主;中学堂(16~22岁),洋文课程居十分之七,中文课程居十分之三,全用洋文授课;大学堂,不设中学,没有讲中学的教师,主要学西学,用洋文授课,聘请洋人为教习,中国教员只为助教。

(三)讲西学,译西书

康有为认为世界各国的科学技术早已超过当时的中国,主张向西方学习,广译西书,派人出国留学考察,以了解西方各国以及日本的政治文化和科学技术的情况,“亟派游学以学欧美之政治工艺文学知识,大译其书以善其治”[39]。他在万木草堂讲学时,教学内容就包括外国史地、地理学、格致、政治原理学等西学,也引用了西方一些教学方法。

梁启超批评当时对西学只学到技艺这类“皮毛”,忽略了西政的学习。为此,1896年,梁启超向张之洞建议改书院课程时,强调中学与西学兼学,“以六经、诸子为经而以西人公理公法之书辅之,以求治天下之道;以历朝掌故为纬,而以希腊罗马古史辅之,以求古人治天下之法;以按切当今时势为用,而以各国近政近事辅之,以求治今日之天下所当有事。”[40]他也极为反对追求西学而摒弃中学的做法,认为“中国旧学,既一切不问,而叩以西人富强之本,制作之精,亦罕有能言之而能效之者”[41]。

在维新派中,严复是倡导西学最为有力者,是中国近代第一个较系统地介绍和传播西方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的启蒙思想家。他分析了“中学”与“西学”的区别,认为西学崇实,要富强、开民智,必须讲西学。在“中学”与“西学”的关系上,他批评洋务派的“中学为体,西学为用”的观点,主张体用一致,认为“中学有中学之体用,西学有西学之体用,分之则两立,合之则两亡”[42]。除了辨析西学外,严复还身体力行翻译了大量西方学术名著,如赫胥黎的《天演论》、亚当·斯密的《原富》、穆勒的《名学》、斯宾塞的《群学肄言》、孟德斯鸠的《法意》等,促进了中西方文化的交流,广泛而深刻地影响了中国思想界,“自严氏之书出,而物况天择之理,厘然当于人心,中国民气为之一变。”[43]

二、教育观

(一)康有为:《大同书》中的教育理想

在《大同书》中,康有为描绘了一个“无邦国,无帝王,人人平等,天下为公”的理想社会,在这个大同世界里,教育普及,由社会抚养与教育儿童,直到培养其能为社会服务为止。他构想了一个由人本院、育婴院、小学院、中学院、大学院组成的前后衔接的学校体系。

人本院:对怀孕妇女进行胎教。

育婴院:学前教育阶段。收断乳的婴儿。选择“德性慈祥、身体强健、资禀敏慧,有恒性而无倦心、有弄性而非方品者”[44]的女子为看护者,“仁质最厚、养生学最明”的医生充任管院事者。教养任务是“养儿体,乐儿魂,开儿知识”,特别强调儿童身体健康。育婴院的环境应幽雅以培养儿童的“仁心”,远离市场、制造厂及污秽之处。

小学院:收6~10岁的儿童。司理及教师都必须为女子,即女傅,要求“德性仁慈、威仪端正、学问通达、诲诱不倦”[45],除了教诲,还兼有慈母之责。教育任务是“养体为主,而开智次之”。

中学院:收10~15岁的儿童。这一时期是“一生之学根本”。选择“贤达之士,行谊方正,德性仁明,文学广博,思悟通妙,而又诲人不倦,慈幼有恒者”[46]担任教师。教育任务是“养体开智外,尤以德育为重”。

大学院:16~20岁接受专门教育。教育重点是“于育德强体之后,专以开智为主”。选择“专学精深奥妙实验有得者”为教师。

此外,康有为重视女子教育,强调男女平等,建议先设女学,章程与男校相同。如果女子学有所成,允许选举、应考、为官、为师。

《大同书》中勾画的理想教育体系,体现了资本主义教育制度的美好蓝图,具有一定的合理性和启发性,但也带有明显的空想色彩。

(二)梁启超:作“新民”的教育主张

梁启超把教育看成是救亡图存、国家富强的重要途径,认为国家的强弱以教育为转移,“欲伸民权,必以广民智为第一义”[47]。为此,教育必须确立正确的宗旨,因而梁启超明确提出培养“新民”的教育目的,提出“新民为今日中国第一急务”。他批评传统教育以升官发财为目的,强**育要“养成一种特色之国民”,即“新民”,应当具有公德、自由、自治、自尊、尚武、合群等特性和品质,以及国家思想、权利义务思想、冒险进取的精神。可见,这种“新民”是在反对封建道德的基础上提出的具备资产阶级品质的新国民。

梁启超还非常重视师范教育、女子教育和儿童教育。

早在1896年梁启超就论述了师范教育问题,认为“师范学校,群学之基”。他批评传统学校的教师既不通六艺、不读四史,也不了解西学最基本的常识,结果教学适得其反,培养出愚民、弱民,“是欲开民智而适以愚之,欲使民强而适以弱之也”[48]。而外国教习也存在语言不通、效率低下、聘金太高以及滥竽充数等弊病。因此,当在全国遍设学校时,首先必须解决师资问题,设立师范学校,“故欲革旧习,兴智学,必以立师范学堂为第一义”[49]。

梁启超把女子教育与国家强弱紧密结合起来,疾呼中国欲救亡图存,必须大力发展女子教育,“吾推及天下积弱之本,则必自妇人不学始”[50]。他指出女子愚昧无知的根源在于“女子无才便是德”这种封建伦理观念,认为女子教育关系到家庭、后代甚至种族,“蒙养之本,必自母教始;母教之本,必自妇学始”[51]。因此,他专门起草了《倡设女学堂启》,并附《女学堂试办章程》,建议模仿西方,创办女学。

梁启超主张学习西方有关儿童教育的理论,认为教学要遵循儿童的年龄、心理特点以及兴趣循序渐进。在课程上要求开设外语、算学、音乐、歌谣、体操等,教材内容应有适当难度,每天学习不超过三小时,避免“太劳致畏难”“伤脑气”。他把儿童应读的书籍划分为识字、文法、歌诀、问答、说部、门径、名物七类,并编排了相应的教法。梁启超是我国最早提倡教材教法者。此外,他还严厉批评儿童教育中的体罚,即“扑教”,指责教师不以正确的方法教育儿童,粗暴地采取体罚,易使儿童厌倦读书,“导之不以道,抚之不以术。地非理室,日闻榜杨。教匪宗风,但凭棒喝。遂使视黉舍如豚笠之苦,对师长若狱吏之尊”[52]。

(三)严复:“鼓民力”、“开民智”、“新民德”

严复认为国之强弱存亡主要在于民众的力、智、德三方面。西方各国强盛是因为他们的教育实现了“濬智慧、练体力,厉德行三者”,而中国“民力已堕,民智已卑,民德已薄”,[53]所以造成积弱积贫的状况。为了改变民众的愚、贫、弱,必须培养新人,“统于三端:一曰鼓民力,二曰开民智,三曰新民德”[54]。所谓“鼓民力”,即是重视体育,禁止各种封建陋习,使国民保持身体强健和卫生保健的良好习惯。所谓“开民智”,即是智育,提高国民的文化教育素质,提倡科学教育,注重实际,强调独立思考,开启智慧。所谓“新民德”,即是培养具有资产阶级的民主、自由等道德观念以及爱国主义情感的新人,反对纲常名教的封建伦理道德。严复还指出,体育、智育、德育三者不可偏废,“徒力不足以为强且盛也,则以智。徒力与智,犹未足以为强且盛也,则以德。是三者备,而后可以为真国民”[55]。

【自测题】

一、单项选择题

1.中国近代由中央政府正式颁布并施行的学制是( )。

A.壬寅学制 B.癸卯学制

C.壬戌学制 D.壬子癸丑学制

2.下列不属于维新运动时期创办的学堂是( )。

A.福建船政学堂 B.万木草堂

C.时务学堂 D.南洋公学

3.京师大学堂创办于( )年。

A.1862 B.1896 C.1898 D.1902

4.科举制度正式废止于( )年。

A.1903 B.1904 C.1905 D.1906

二、简答题

1.简述京师同文馆的历史意义。

2.评析洋务时期的留学教育。

3.简述“百日维新”中的教育改革。

三、论述题

1.评述康有为、梁启超、严复的教育主张。

2.评述清末新政下的教育改革。

四、材料分析题

阅读张之洞的《劝学篇·设学》,分析其中体现的教育主张。

一曰新旧兼学:四书、五经,中国史事、政书、地图为旧学,西政、西艺、西史为新学。旧学为体,新学为用,不使偏废。一曰政艺兼学:学校地理、度支赋税、武备律例、劝工通商、西政也;算绘、矿医、声光、化电、西艺也。(西政之刑狱,立法最善。西艺之医,最于兵事有益;习武备者必宜讲求。)才识远大而年长者宜西政,心思精敏而年少者宜西艺。小学堂先艺而后政,大中学堂先政而后艺。西艺必专门,非十年不成;西政可兼通数事,三年可得要领。

【拓展阅读书目】

1.陈学恂:《中国近代教育文选》,北京,人民教育出版社,1983。

2.田正平:《中国教育史研究·近代分卷》,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01。

3.苑书义等编:《张之洞全集》,石家庄,河北人民出版社,1998。

[1] 顾长声.传教士与近代中国[M].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81:107、117.

[2] 毛礼锐,沈灌群.中国教育通史(第四卷)[M].济南:山东教育出版社,1988:424.

[3] 朱有瓛.中国近代学制史料(第一辑上册)[Z].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1983:6.

[4] 朱有瓛.中国近代学制史料(第一辑上册)[Z].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1983:13.

[5] 中国史学会.中国近代史资料丛刊·洋务运动(五)[Z].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61:28.

[6] 曾国藩、李鸿章.奏选派幼童赴美肄业办理章程折[A].舒新城.中国近代教育史资料(上册)[Z].北京:人民教育出版社,1981:161.

[7] 曾国藩、李鸿章.奏选派幼童赴美肄业办理章程折[A].舒新城.中国近代教育史资料(上册)[Z].北京:人民教育出版社,1981:161.

[8] 陈学恂.中国近代教育大事记[Z].上海:上海教育出版社,1981:42.

[9] 沈葆桢、李鸿章.闽厂学生出洋学习折[A].舒新城.中国近代教育史资料(上册)[Z].北京:人民教育出版社,1981:165.

[10] 梁启超.康有为传[A].中国史学会.中国近代史资料丛刊·戊戌变法(四)[Z].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57:12.

[11] 梁启超.戊戌政变纪事本末[A].陈学恂.中国近代教育史教学参考资料(上册)[Z].北京:人民教育出版社,1986:420.

[12] 梁启超.戊戌政变纪事本末[A].陈学恂.中国近代教育史教学参考资料(上册)[Z].北京:人民教育出版社,1986:422.

[13] 朱寿朋.光绪朝东华录(四)[Z].北京:中华书局,1958:4602.

[14] 钦定蒙学堂章程[A].舒新城.中国近代教育史资料(中册)[Z].北京:人民教育出版社,1981:394.

[15] 钦定小学堂章程[A].舒新城.中国近代教育史资料(中册)[Z].北京:人民教育出版社,1981:400.

[16] 钦定中学堂章程[A].舒新城.中国近代教育史资料(中册)[Z].北京:人民教育出版社,1981:492.

[17] 奏定初等小学堂章程[A].舒新城.中国近代教育史资料(中册)[Z].北京:人民教育出版社,1981:411.

[18] 奏定高等小学堂章程[A].舒新城.中国近代教育史资料(中册)[Z].北京:人民教育出版社,1981:427.

[19] 奏定中学堂章程[A].舒新城.中国近代教育史资料(中册)[Z].北京:人民教育出版社,1981:500—501.

[20] 奏定大学堂章程[A].舒新城.中国近代教育史资料(中册)[Z].北京:人民教育出版社,1981:572.

[21] 奏定大学堂章程[A].舒新城.中国近代教育史资料(中册)[Z].北京:人民教育出版社,1981:621.

[22] 袁世凯、赵尔巽、张之洞等.会奏请立停科举推广学校折暨清帝谕立停科举以广学校[A].陈学恂.中国近代教育史教学参考资料(上册)[Z].北京:人民教育出版社,1986:576.

[23] 袁世凯、赵尔巽、张之洞等.会奏请立停科举推广学校折暨清帝谕立停科举以广学校[A].陈学恂.中国近代教育史教学参考资料(上册)[Z].北京:人民教育出版社,1986:579.

[24] [日]实藤惠秀,谭汝谦,林启彦译.中国人留学日本史[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12:1.

[25] [日]实藤惠秀,谭汝谦,林启彦译.中国人留学日本史[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12:66.

[26] 毛礼锐,沈灌群.中国教育通史(第四卷)[M].济南:山东教育出版社,1988:439.

[27] 倭仁.奏阻同文馆用正途人员学习天算折[A].陈学恂.中国近代教育史教学参考资料(上册)[Z].北京:人民教育出版社,1986:188.

[28] 冯桂芬.采西学议[A].舒新城.中国近代教育史资料(下册)[Z].北京:人民教育出版社,1981:888.

[29] 郑观应.西学[A].舒新城.中国近代教育史资料(下册)[Z].北京:人民教育出版社,1981:899.

[30] 张之洞.设学第三[A].苑书义等编.张之洞全集(第十二册)[M].石家庄:河北人民出版社,1998:9740.

[31] 张之洞.设学第三[A].苑书义等编.张之洞全集(第十二册)[M].石家庄:河北人民出版社,1998:9740.

[32] 张之洞.循序第七[A].苑书义等编.张之洞全集(第十二册)[M].石家庄:河北人民出版社,1998:9724.

[33] 张之洞.劝学篇·序[A].苑书义等编.张之洞全集(第十二册)[M].石家庄:河北人民出版社,1998:9705.

[34] 张之洞.会通第十三[A].苑书义等编.张之洞全集(第十二册)[M].石家庄:河北人民出版社,1998:9767.

[35] 康有为.请废八股试帖楷法试士改用策论折[A].舒新城.中国近代教育史资料(上册)[Z].北京:人民教育出版社,1981:38.

[36] 梁启超.变法通议[M].北京:华夏出版社,2002:59.

[37] 梁启超.变法通议[M].北京:华夏出版社,2002:60.

[38] 康有为.请饬各省改书院**祠为学堂折[A].中国史学会主编.中国近代史资料丛刊·戊戌变法(二)[Z].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57:219、221.

[39] 康有为.请广译日本书派游学折[A].中国史学会主编.中国近代史资料丛刊·戊戌变法(二)[Z].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57:223.

[40] 梁启超.上南皮张尚书论改书院课程书[A].舒新城.中国近代教育史资料(下册)[Z].北京:人民教育出版社,1981:926.

[41] 梁启超.变法通议[M].北京:华夏出版社,2002:41.

[42] 严复.与《外交报》主人论教育书[A].舒新城.中国近代教育史资料(下册)[Z].北京:人民教育出版社,1981:979.

[43] 毛礼锐、沈灌群.中国教育通史(第四卷)[M].济南:山东教育出版社,1988:291.

[44] 康有为.大同书[A].舒新城.中国近代教育史资料(下册)[Z].北京:人民教育出版社,1981:899.

[45] 康有为.大同书[A].舒新城.中国近代教育史资料(下册)[Z].北京:人民教育出版社,1981:902.

[46] 康有为.大同书[A].舒新城.中国近代教育史资料(下册)[Z].北京:人民教育出版社,1981:905.

[47] 梁启超.上陈宝箴书论湖南应办之事[A].中国史学会主编.中国近代史资料丛刊·戊戌变法(二)[Z].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57:551.

[48] 梁启超.变法通议[M].北京:华夏出版社,2002:406.

[49] 梁启超.变法通议[M].北京:华夏出版社,2002:407.

[50] 梁启超.变法通议[M].北京:华夏出版社,2002:87.

[51] 梁启超.变法通议[M].北京:华夏出版社,2002:92.

[52] 梁启超.变法通议[M].北京:华夏出版社,2002:106-107.

[53] 严复.原强修订稿[A].王栻编.严复集(第一册)[M].北京:中华书局,1986:20.

[54] 严复.原强修订稿[A].王栻编.严复集(第一册)[M].北京:中华书局,1986:27.

[55] 严复.《女子教育会章程》序[A].王栻编.严复集(第二册)[M].北京:中华书局,1986:2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