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上来看,若要厘清中国社会中人际关系中的和谐类型,则不得不考虑清楚中国社会中的人际关系的本质。只有了解清楚中国社会的人际关系及其形成的不成文的交往规则与人际取向,才能更好地认清中国社会的和谐方式与类型,并理解其中潜在的转化机制,做到较好的社会人际适应。例如,在日常生活中,社会道德规范鼓励年轻人在车上给老弱病残让座,虽然有人遵行,但也常发现,还是有部分人不会这么做。而一旦遇到的是熟人,则彼此都会殷勤礼让。这种和气与谦让,并非是与陌生人的交往之道,只在熟人之间才能发挥作用。因此,“中国式和谐类型”理应建立在对“关系”的考量上。从以上中国社会中三种人际关系的区分到三种交往原则的确立,再到六种人际取向的细化,已经非常清晰地勾勒了中国社会的人际交往关系。因此,若根据“差序格局”中人与人的亲疏关系以及在对待不同亲疏关系的人中考虑的“情”与“利”等因素,将其作为一个中介变量,参考以上各种社会心理学的观点,则中国人的人际和谐心理可以分为三类:情感性和谐、混合性和谐与工具性和谐(见图4-5)。三种人际和谐分别发生在不同的人际关系圈层中,表现出不一样的特征。
图4-5 中国社会的三种人际关系及其和谐类型
(一)情感性和谐
情感性和谐主要发生在亲人之间或家人关系中,如亲子关系、夫妻关系以及兄弟姐妹关系等关系圈层中。情感性关系往往以亲密的血缘关系为基础,当然有时也包含亲密、感情深厚的人之间的情义。亲人关系通常都是一种长久而稳定的社会关系,个人和亲人建立这种关系主要满足其关爱、温情、安全感和归属感等情感方面的需要。在情感性关系中,交往双方主要存在责任关系。责任关系是交往双方相互负责的关系。如父慈子孝、夫唱妇随等都是一种责任与义务,既为责任与义务也就不需要去考虑彼此之间交往的得失或是否公平的问题了。亲情的要求是只讲付出,不讲回报的。在情感性和谐中,家庭成员彼此之间以“责任关系”来交往并表现出较多的真诚性和谐行为,每一方都对对方具有真心、责任心,并趋向于对对方负责,真心愿意为对方付出而不计回报,竭尽所能地做出有利于对方的和谐化行为反应。
由于家人关系天生具备血缘纽带和亲密的日常互动而发生深度的情感粘连,因此,家人间的和谐也更多源于一种原始的伦理角色的情感。情感是维系家庭伦理关系的纽带,以家庭伦理为中心的情感性和谐,特别重视的是“情”。中国的“家和万事兴”“和气生财”“家不和外人欺”等一类格言、谚语都是重情的表现,一家人“一团和气”“和和睦睦”的“和”就是生于情。而且在“情”与“理”之间,家庭关系也更偏重于情,而不是理。因此,俗话中有“清官难断家务事”的说法,说明正常家庭关系和谐的维系,有时用讲理的方式是很难奏效的。孔子主张在家庭中要“父为子隐,子为父隐”,也是着眼于父子之间的情。一般来说,如果不是大是大非的问题,家庭矛盾还是尽量在家庭内部解决,尤其有一些事情是非难明,俗语说“家丑不可外扬”,是符合情理和人心的。传统伦理教导人们对父母要尽“孝”,对子女要“慈爱”,夫妇之间要相“敬”,朋友之间要守“信”,为尊者讳、为亲者讳,这些伦理规范都是以伦理亲情为核心的。[33]如果家族内部发生矛盾、发生争执,都以尽量调解为好,正确的做法是将其消极影响缩小到最小限度,不把家庭中的任何小事都上升到“阶级斗争”的地步,毕竟“亲情浓于水”“打断骨头连着筋”,这也正是家庭情感性和谐的真正内涵。因此,情感性和谐是一种真和,一种非常“简单”或非常“单纯”的人际和谐类型。
(二)混合性和谐
混合性和谐主要发生在熟人之间或熟人关系中,如乡亲、邻里、同学、同事和一般性朋友等,尤其以同事关系和邻里关系最为典型。熟人关系中的人际和谐主要是由持续的互动以及彼此的关怀和帮助所滋生出的情感而产生的。当然,在这些熟人关系中,其熟悉程度也存在一定的差异,如人际距离远近不同,交往频率高低不同,彼此间感情深浅也不等同。对于相识性的关系而言,情感对于信任所起的作用较弱,交往过程中的博弈和思量增多,人际和谐的产生更多来自双方利益上的平衡和互惠。而对于一般的熟人关系来说,情感对于人际和谐所起的作用也进一步弱化,交往双方在交往的过程中会产生较多的博弈和利益考量,“礼尚往来,来而不往,非礼也”是对“熟人关系”交往法则最贴切的描述。在这种关系中,情感和理性计算都会影响到人际和谐,和谐的产生和维持也更多来自交往双方利益上的平衡和互惠。而一旦利益(这个利益既包括经济利益,也包括精神利益)的分配出现不均等,人际和谐便可能遭遇质疑,难以维持。
由于熟人关系中主要遵循人情法则运作,而人情关系又是一种既有情又缺乏真情的关系,因而混合性和谐建立的人情关系不是纯真的情感关系,交往双方不是出于情感需要而选择对对方负责的行为,而只能把有限的情感作为筹码,通过交往达到各自预设的目的。彼此间的人情既是人们操弄的手段,又是实现各自利益的工具,在利益上既合又分。同时,亲戚、邻里、同学和同事等熟人之间总有一定的共同生活空间,有某些不可避免的合作与协作,有这样或那样实际利益上的瓜葛。但是,他人在利益上的共同性是有限的,他们的整合性是有严格条件的。因此,熟人之间既要通过人情及面子或某种彼此默认的规则来维护彼此间的和谐关系,防止或避免因“撕破脸皮”而导致“两败俱伤”;又要在彼此和谐的情况下,心照不宣地巩固和扩大自己的利益。这使中国人在同熟人打交道时,有较强的求和愿望,往往显得十分谦恭、和气、安详、耐心和乐于倾听。这不单出于印象整饰,给他人留下好印象,又具有明显的自利或自保动机。尤其是面对那些混淆感情、关系和利益的人,人们往往采取回避与疏远的态度,以避免人际冲突。有时甚至为了逃避人伦情感需要担负的义务,将亲近关系“陌生化”处理。换句话说,中国人的自我保护意识或自保取向,不仅表现在同熟人打交道时,还表现在他对熟人社会的整个适应上。他要防止与熟人发生矛盾冲突,避免与熟人进行争斗,不使自己卷入是非,遭受妒嫉、打击和迫害,他就得同熟人保持和的状态。[34]因此,混合性和谐是一种最复杂的人际和谐类型。
(三)工具性和谐
工具性和谐主要发生在存在利害关系的陌生人之间或陌生人关系中。如未发生这种利害关系,没有任何实质**际的双方也就谈不上和与不和了。利害关系是临时性集体中的一种人际关系,这种关系多具有临时性或偶然性。中国的人际关系是“亲缘”关系的扩展,陌生关系中的交往双方彼此之间既无原始的血缘、地缘关系,也不存在任何情感关系。人们对于陌生人一无所知,也无任何情感瓜葛。本来是些毫无关系的人,只是由于某种因由(如不同社会角色的安排)才使得生人之间不得不打交道,从而发生临时的人际关系。与陌生人打交道时,多属于利益交换或交易,而且在利益方面边界明确、壁垒分明,各有自己的利益。这样,陌生人之间采取的法则为“公平合理”或“公事公办”。同时,工具**往获得的有利社会资源有两种:一种是现在的,为了当前的利益,不得不维持和谐;另一种是预见性的,如果个体认为,即使现在不需要这个人的帮助,但将来还是可以利用得上的,那么,他也会表现出和谐的一面,即通常所说的“多个朋友多条路,多个冤家多堵墙”“朋友多了路好走”。这些都告诉人们,即使与陌生人交往也不要轻易得罪人。因此,中国人在道义面前,对陌生人可以用冷漠视之来形容,但往往又必须依照社会上的礼仪,表现出热情好客的一面,跟对方保持表面上的和谐,或称为“敷衍面子”,但这种热情与好客背后的动机仍不一样。[35]
当前,中国正处于社会转型时期,从“熟人社会”到“陌生人社会”是中国社会转型的重要表现之一。随着流动性和开放性日益增强,传统村落的熟人社会的性质也在发生深刻变革,日趋呈现“半熟人社会”的性质。[36]熟人社会的两大特性——长久性与非选择性——正在迅速蜕变,这必然影响人们的交往逻辑。在人与人的关系上,现代城市所带来的最大冲击莫过于日常必须与陌生人频繁接触。路上的行人,在班车上遇到的人,除了少数常相处的人,几乎都为陌生人,都是以“冷漠疏离”的方式对待彼此。我们常说,与人友善、忍让为先,但是在这种陌生人社会的城市生活中,却看到许多争先不让的情形,丝毫不具容忍与礼让的气氛。在商场或公司,或到一些部门办事时,人们经常会碰到办事人员爱搭不理的态度,冷面孔,甚至遭到白眼。为了改善服务,政府部门不得不强调与推行“微笑服务”的强制性应景措施,鼓励人们多说“您好”“请”“谢谢”“对不起”“再见”等文明礼貌用语、客套性话语。这样,在陌生人间保持的人际和谐,一方面既可以为自己获得“素质高,教养好”的良好社会声誉,另一方面又可避免“待人不和气”的制度惩罚。例如,店员和顾客、司机和乘客、销售人员与客户等,双方的人际交往都发生在工作场所,彼此可能不知道对方的姓名,但双方都以同对方和谐交往作为达成自身目标的手段,而一旦交往活动结束,则彼此的交往关系也宣告结束,交往双方也不愿再将这种在工作场所建立的关系带到生活的其他方面,从而又从和谐变为了冷漠。
有学者认为,东西方人在社会交往上的一个最大的差别,就是对待陌生人的态度。西方人交朋友往往适可而止,很难有中国人那种两肋插刀式的朋友之交,但西方人对陌生人的相助热情却比中国人要高得多。在国外,向陌生人探路问事总能得到热心的指点,但在国内,人们总把美好的表情和助人的热情留给熟人,对待陌生人的态度至少是冷漠,甚至很不友好。比较而言,如果说西方人是助“生人”为乐,中国人则只是助“熟人”为乐。所以,尽管中国人在与陌生人交往时常常会缺乏耐性、忍让精神而大肆争吵乃至大动干戈,但是在熟人之间却是相当讲究谦让、忍让的,甚至多以自己吃一点“亏”的方式来换取相互间的和谐关系。因此,从这些场合性的交际形式来看,工具性和谐更多是一种利益性和谐,一种表面上的假性和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