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差序格式”,中国人在进行社会交往时,主要从关系亲疏与等级差序两个方面来考虑自己和他人的角色定位,并以此确定社会交往的基调与原则,从而决定采取什么样的行为方式。[23]杨国枢提出,在中国人的心目中,家人关系、熟人关系及生人关系三者间,不只是亲疏程度的量的差异,而且也有截然不同的质的区别。这些基本的区别决定了个体人际互动的原则与互动方式。在家人关系中,彼此要讲责任或亲情(即责任原则或亲情原则),让双方做其所应当做的事,尽其所应当尽之责,而不那么期望对方做出对等的回报。这与进化心理学中所讲的“亲贷投资”理论相一致。在熟人关系中,相互要讲人情(即人情原则),以双方过去所储存的既有人情为基础,以自己觉得合适的方式与程度从事进一步的人情来往。因无血缘关系,人情的亏空或赊欠终有限度,自然比较会期望对方回报,这与社会心理学中所讲的“社会交换”理论相一致。至于生人关系,实则无任何实质关系,彼此相遇或打交道,只能依照当时的实际利害情形而行事(即利害原则)。两者间既无血缘关系,也无人情关系,因而比较会精打细算、斤斤计较,对给与取的平衡与公道相当敏感,对回报的期望也很高。在家人关系中,既然彼此需讲责任、尽义务,则遇到任何事情都要全力保护自己的家人。在熟人关系中,基于人情的存在,中国人也会依据特殊主义的态度与做法来对待对方,但与对待家人相比,其程度则降低很多。至于生人关系,既不讲责任,也不讲人情,则只有依双方的利害情形而行事。如无任何利害考虑,则可能依据社会上一般的公道原则照章办事,既无任何通融,也无任何留难。而对待陌生人,我们也有时会触发善心,设法予以通融;有时,因为对方与自己无关,办事就会推脱迁延,不痛不快。这三种社会关系中具体的人际对待原则、对待方式、互依型态及互动效果见表4-1。
表4-1 三种社会关系中不同人际对待原则、对待方式、互依型态及互动效果[24]
黄光国则提出,在儒家文化影响下成长的个体大多倾向于分别以需求法则、人情法则或公平法则,与情感性关系、混合性关系和工具性关系这三种关系不同的人交往(见图4-4)。这三种不同的交往方式,是中国人社会行为的“原型”。无论在何种时空情境下,中国人表现出来的社会行为,表面上纵然有所差异,其基本“原型”却没有什么不同。[25]
图4-4 中国社会的三种人际关系及其交往法则
在图4-4中,前两种关系之间以实线隔开,后两种关系间以虚线隔开。实线表示在情感性关系和混合性关系之间,存在一道不易突破的“心理界限”——属于混合性关系的其他人很不容易突破这道界限转变为情感性关系;虚线表示工具性关系和混合性关系之间的心理界限并不明显,经过拉关系或加强关系的动作之后,属于工具性关系的其他人也可能加强彼此间的情感性成分而变成混合性关系。[26]用符号互动论的概念来讲,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并不是一成不变的。陌生人或属于工具性关系的双方,经过一段时间的社会互动之后,可能转变成混合性关系,而原来属于混合性关系的双方,也可能“反目成仇”,演变成“竞争关系”或“交战关系”。如中国俗语中常说的“人走茶凉”“世态炎凉”。至亲好友对簿公堂,甚至原本属于情感性关系的夫妇,也可能感情破裂,走上离婚之路,从此“视同陌路”。在日常交往方面,由于个体预期,将来他会和属于情感性关系或混合性关系的其他人进行长时期的交往,他必须将彼此之间的感情成分考虑在内,因而容易陷入“亲情困境”或“人情困境”。[27]相反,当他与属于工具性关系的其他人互动时,他比较可能从事“精打细算”的理性行动,从而做出客观的决策。
美国心理学家费斯克(Alan P.Fiske)综合了社会学、社会心理学和文化人类学的研究,提出了一个系统的社会关系模式。他认为,社会互动主要有四种模式:一是共享(communal sharing)模式,由团体成员共享情感与资源,不分彼此,家人、亲密朋友等关系中往往遵循这种模式;二是权威排序(authority ranking)模式,依据年龄、阶层、地位等形成不对等的权威与顺从关系,长幼关系、上下级关系等关系中遵循这种模式;三是对等互惠(equality matching)模式,双方平等,强调对等回报与交易的平衡,一般性朋友、同事等关系中往往遵循这种模式;四是市场定价(market pricing)模式,双方基于理性,进行得失衡量,考虑成本与收益的比率,商业关系往往如此。[28]费斯克认为,这四种模式是存在于个人大脑中的关系原型,可以帮助人们理解和建构社会关系,决定与不同对象的交往方式。
黄囇莉则根据中国社会中三种不同的人际关系及其交往原则,进一步细分出六种不同的人际交往取向:①本真取向,即双方都自然、真实地自我呈现,而不论好坏,都可以彼此接纳、尊重;②情义取向,即优先考虑对方的需要,不计较自己的利益得失,即使有所牺牲,也心甘情愿;③顺适取向,即谨守角色分际,但也有情分考量,以让彼此的共事(相处)顺利滑润;④领域取向,即尽量把关系单纯化,不相干的事情则小心谨慎,不要去碰触;⑤形式取向,即只以基本的日常礼仪与对方交往(或公事公办),保持淡淡的或貌合神离的关系;⑥抑制取向,即总要尽力压抑住对他(她)的气愤或不满,否则忍不住会顶他、刺他一下,或跟他吵起来。[29]在人际交往中,结合不同的人际关系,我们采取的不同人际取向具体见表4-2。
表4-2 中国社会的三种人际关系及六种人际取向
上述阐释可以显示出中国人在人际交往方面的一些特点。中国人同家人和亲人交往时形成责任关系,同熟人交往时形成人情关系,同生人交往时形成利害关系;责任关系的交往法则是相互负责,人情关系的交往法则是人情和面子运作,利害关系的交往法则是利益交易。随着从家人之间的责任关系到熟人之间的人情关系,最后到生人之间的利害关系的变化,人们之间由纯真情感逐渐变成利害的局部同一,最后变成界限明确、壁垒分明的利益交换。[30]“像水的波纹一般,一圈圈推出去,愈推愈远,也愈推愈薄”[31]。亲情的成分越来越薄,而利益的成分越来越浓。“至于和自己毫不相干的陌生人,则不在儒家伦理所约束的范围之内。”[32]当然,在现实生活情境中,由于人们在社会关系体系中的地位、利害得失各不相同,因而对于即成关系的评价性反映也会迥然相异,但大体上皆都如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