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华人人际和谐与冲突》的研究中,黄囇莉从“天人合一”的思想、“伦理本位”的礼治思想以及“国家意识形态化儒学”的意识形态中提取出辩证式和谐、调和式和谐以及统制式和谐三种中国人的和谐观,并从“虚实辩证”的角度认为,和谐有虚实两种性质,即有“实性和谐”与“虚性和谐”的区分,且两者之间存在转化,即“虚实转化”,从而将中国人的人际和谐分为了实性和谐与虚性和谐两类。[4]以下分别进行介绍。
(一)实性和谐与实中带虚的和谐
所谓“实性和谐”是指两人(或两种成分、两个单位、两种力、两个团体等)之间统合无间、和合如一的和谐状态。当然,这样的实性和谐只是一种理想的状态,在世俗生活中较为可贵。而“实中带虚”的和谐是指和谐中潜藏着可能导致不和的因子,只是尚未被察觉或触动。这些可能引起不和的因子可能来自人与人之间的差异性、需求的未满足或个体的自主性受到抑制、自我主张未能伸张等。
实性人际和谐中又因人际关系中的情义性成分逐渐减弱而功利性成分逐渐加大可再细分为三种。①“亲和式和谐”,指交往中的双方在情绪感受上的主要特征是温暖、温馨、亲和、亲切、融洽、其乐融融、甜蜜喜悦之感。这一类型的和谐最易发生在“亲人”之间(如父女、母子、夫妻等)。有些人虽非亲人,但彼此关系却似亲人,或是生命中最重要的人之一,或认定他为永不放弃的长久性关系。彼此双方相处时以情义为取向,亦即彼此之间主动地付出,关心对方、体贴对方,甚至迁就对方,顺其情、顺其意,目的就是让对方开心、满意,必要时也可以自我牺牲,以对方为尊,而这样的承担是心甘情愿、无怨无悔、不斤斤计较的。即使偶尔有口角或发生冲突,也只是因为一时的情绪失控,需要纾泄一下,很快又可以不计前嫌,或主动道歉求和,以使两人的关系继续保持足够的亲近度。②“投契式和谐”,交往中的双方在情绪感受上的主要特征是自由自在、轻松自然、没有束缚、没有压力,又有相知相契、意气相投、投缘之感。这种类型的和谐最容易发生在“关系亲密的朋友”之间,彼此之间没有利害关系,地位也相对平等。双方相处时以分享为主,且在分享中没有批评、挑剔,且以本真、自然为行为取向,亦即彼此之间真诚以待,不虚伪、不造作,并且相互尊重。虽然有时某一方会表达不同的看法或提供各式的建议,甚至有些许的驳斥,但都会尊重对方的自主自决权,全然地接纳对方。③“合模式和谐”,指交往关系中的双方有固定的名分与角色关系,个人依此名分、角色关系去履行一定的社会责任与义务。在情绪感受上,双方大都经历着理性、平和、安定、踏实、配合良顺、情理兼顾等。这一类型的和谐最易发生在有明确角色分际的关系中(如领导与员工、上司与下属、老师与学生等)。此关系是因“后天”的某种社会活动目的而发生的,并不是自然的血缘关系。彼此需要根据相处的目的而界定明确的名分与规范,且为了目标的达成,愿意遵循随此名分或角色而至的责任与义务。合模式和谐的主要行为取向是“顺适取向”,亦即行为法则以配合双方的名分与角色规范为最优先考量,以便彼此之间处事顺利。
实性和谐与实中带虚的和谐都可以称为彼此间真心实意的和谐(至少是为了实现共同的目标而一条心上的和谐),或谓“真和”。此种和谐首先建立在个体与有着不同关系的他人(如亲子关系、夫妻关系、上下级关系、同事关系、朋友关系等)保持恰当的亲密程度及接受、合作的不同程度的基础上,并且在各种不同的角色要求之间能够灵活地协调转换。实性和谐与实中带虚的和谐之所以为真和,并不是说个体与他人之间达到完全的“同心同德”“千人一面”“万众一条心”,而是人际交往的双方在社会地位、行为方式等方面的差距和差别能够被彼此所接受,即双方能够求同存异、和而不同,并且能以真诚的态度解决矛盾与冲突。当然,从实性和谐到实中带虚的和谐的逐渐转化可以看出,要实现这样的和谐,尤其是不存有血缘关系只存在社会关系纽带牵连在一起的合模式和谐,更需要交往双方可以接受彼此在社会地位、行为方式、个性特征等方面的差异与变化,并能顺势做出不同的反应。或者说,交往双方都要具有较高的情绪识别能力,具有一定的情商,才能够较长久地保持这种和谐融洽的关系。
(二)虚性和谐与虚中带实的和谐
所谓“虚性和谐”是指表面上维持和谐,而台面下却暗藏着不和。这是因为有些不和的因子是被察觉或被触动而形成的。身处此虚性和谐状态中的人,会运用各种和谐化方式,试图化解不和,以转化为实性(带虚)和谐,或扩大不和的容忍力,以维持表面上的和谐。纯“虚性和谐”则只是形式上维持表面的和谐,内里却暗自较劲而进行争斗之实,以遂行或扩大己欲或己利。此时,表面的和谐只是一种工具性或形式性的,目的在于掩饰或有利于内斗的进行,抑或在等待更佳的时机(如策略性忍让)才揭露不和的事实。
虚性人际和谐因人际的和合性逐渐趋弱而差异性逐渐扩大,又可细分为三种。①“区隔式和谐”,指只有部分范畴是依合模式和谐的顺适取向而行的,以维护和谐,其他范畴则在有不利和谐的因素或预知将有不和的情况下,事先予以区隔化,并排除在互动领域之外,以确保部分和谐。区隔式和谐是合模式和谐关系的进一步淡化,最容易发生在工作关系中。为达到这种部分和谐,必须先做区隔化工作,即做好“利”与“情”的区隔,即辨清“义”与“利”;做好“公”与“私”的区隔,即秉持公事公办的态度,一切照章办事。关系中的双方各守阵地、相互尊重,互动时依照一定的游戏规则行事,故而交往中的双方在情绪感受上是理性冷静、戒慎恐惧、防卫阻隔或平淡乏味的。区隔式和谐的行为取向以“领域取向”为主,亦即试图先根据各项准则将关系单元化,将空间区隔化,将责任区分化,将领域界定化等,然后选定某一关系、空间、领域为阵地。双方互动时,则依照领域内的游戏规则谨慎行事,只做分内事,其他部分避不碰触,以确保某部分的和谐。双方领域外的阵地,则小心谨慎,各自不加触碰,以免招惹不悦。就如同现在所说的“八小时之内咱们是同事,是上下级关系,是服务与被服务的关系,八小时之外则互不相干了”。②“疏离式和谐”,指维持外显行为“淡如水”似的疏离,交往中的双方的内在感受转化为紧张、冷漠或敬而远之,徒留表面上的和谐。疏离式和谐最容易发生在“关系生疏的朋友或同事”之间。朋友关系既非血缘亲人,又非工作上的利害关系人,若以“疏离”相对待,则表面的淡然和谐关系最易维持,对关系的伤害性也最小。若在无法断裂的亲友关系,抑或心中不悦但又不得不接触且相处的同事(尤其是上下级之间)或朋友关系,只有靠“暂时的分离”“似接触实分离”“以中介人为联系桥梁”等方法保持距离,以获得疏离式和谐。此种和谐以“形式取向”作为接触时的主要行为法则,即以礼仪式行为、貌合神离、表浅难以深入等方法达到虽接触但又有距离感的疏离效果。③“隐抑式和谐”,指的是一种里外不一的虚假和谐,内部隐藏着随时可能冲破礼仪防御面具而外显的冲突。隐抑式和谐是疏离式和谐关系的进一步“恶化”。这是在和合性已遭破坏,但双方的社会性关系(如亲友关系、工作关系)却又无法断绝,或双方不得不保持接触的情况下,当事者只好将对对方的不满或敌意等负面情绪强行压制或隐忍下来,代之以一般性的礼仪式社会互动。隐抑式和谐最容易发生在上下级关系之间,如上司下属等关系中,而且片面地发生在居下者的身上。隐抑式和谐以“抑制取向”为行为取向,亦即尽力压抑住对他人的气愤或不满,让自己久处于隐忍的煎熬之中。
虚性和谐与虚中带实的和谐都可以称为彼此间不是出自真心实意的和谐(至少是表面上关系很密切,实际上是两条心的和谐),此或谓“假和”“面和心不和”。但从上述来看,将虚性和谐完全归之于“假和”,又实不尽然。后者是个贬义词,不仅不是出于“和谐”的目的,甚至一方对另一方或双方之间还包藏祸心、假仁假义、尔虞我诈,以“笑面虎”“笑里藏刀”示人。而虚性和谐还控制在和谐的范围之内,至少其目的还是为达到共同的目标而努力维持着和谐,如维持正常的工作关系,维持平静的家庭氛围,是个中性词,只是在双方关系中情感性关系减弱,工具性关系增强,从而和谐性因素逐渐减少,冲突性因素逐渐增多。这时候的“不和”却还不是冲突,而只是冲突的前奏。[5]这与借和谐之名行尔虞我诈、暗地争斗之实完全不同。以下为例,据《史记·越王勾践世家》记载,越王勾践在会稽战败后,向吴国求和,表面上臣服于夫差,并且进献美女宝器,为夫差喂马,尽心尽力地为其做事,甚至不惜在吴王生病时为他尝粪看病,麻痹他,取得他的信任。但暗地里,勾践却一直在策划反击吴国。在得到吴王的信任回国后,他则卧薪尝胆,抓住吴国和晋国大战的机会,一举击败吴国,以报灭国之仇、羞辱之恨。这种“和”就不算是虚性和谐了,只算是“兵家诡道”而已。
(三)实性和谐与虚性和谐的转化机制
从两种和谐的内涵来看,实性和谐与实中带虚的和谐主要发生在具有血缘关系的亲人或关系亲密的朋友之间,如父子(女)、母子(女)、夫妻、兄弟姐妹、挚友、好友等。由于这三种实性人际和谐关系主要以“本然自在”为起点,逐渐添加“情意”成分,再转而以“公益”成分为重,即随着交际双方之间情义成分的减弱,人际和谐的性质逐渐从“实性”转向“实中带虚”,交往双方获得的情绪感受、和谐化的方式以及和谐化的行为取向等逐渐从“亲”到“疏”产生差异。虚性和谐与虚中带实的和谐主要发生在“关系生疏或一般的熟人与朋友”之间,如单位同事、领导下属、偶尔打招呼或点头之交的朋友等,这种人际关系缺乏情感的纽带,只是一种处于公众场合的交际与合作关系。这三种虚性人际和谐为了维持人际和谐,逐渐由领域的区隔化转变为双方保持距离,进而再转为内心与外表不一致,最后甚至戴上虚伪的面具以掩饰内在的真实意向,而使得人际之间的和合性越来越小、差异性越来越大。
在人际交往中,随着交往双方之间“关系”的变化,实性和谐与虚性和谐之间也可以透过不同的机制加以转化,而且和谐与冲突之间也可以相互转化。即一旦和谐失败,虚性和谐中内在不和的紧张性将会逐渐扩大,最后冲破表面防线而外显为冲突。例如,父子反目、夫妻成仇、兄弟姊妹生怨、朋友陌路等。当然,如果冲突的双方能够开诚布公地化解冲突,并从“大局”或公共利益出发,也可以转化为和谐甚至实性和谐。根据《史记·廉颇蔺相如列传》记载,王“以相如功大,拜为上卿”,地位在廉颇之上,导致廉颇对蔺相如心怀不满,扬言要当众羞辱蔺相如。但蔺相如知道后,并不想与廉颇争高低,而是采取了忍让的态度。为了不让廉颇在临朝时排列在自己之下,每次早朝,他总是称病不至。有时,蔺相如乘车出门,远远望见廉颇迎面而来,就索性引车躲避。这引起了蔺相如舍人的不满。蔺相如解释说:“强秦与廉颇相比,虎狼般的秦王我都敢当庭呵叱,羞辱他的群臣,我还会怕廉颇吗?强秦之所以不敢出兵赵国,是因为我和廉颇同在朝中为官,如果我们相斗,就如两虎相伤,没有两全之理了。我之所以避着他,无非是把国家安危放在个人的恩怨之上罢了。”蔺相如以国家利益为重,善自谦抑的精神感动了廉颇,于是廉颇身背荆条,赤膊露体到蔺相如家中请他治罪,从此两人结为刎颈之交。在廉颇与蔺相如的故事中,两人关系的发展趋势是:先同朝为官(为合模式和谐),因故而心生嫌隙(为隐抑式和谐,不和但未发生正面冲突)到冰释前嫌(发生和谐转化),再到成为刎颈之交(为投契式和谐),很好地诠释了和谐与冲突的转化过程与机制。因此,总体上,不论是实性和谐抑或表面(虚性)和谐,和谐化阶段的主要目的还是通过和谐化方式来维持人际间的和谐。这也是中国人人际尚“和”心态的主要基调。中国人人际交往的所有策略也几乎都是以和谐人际关系为目的的。就积极方面而言,保持和谐旨在设法维持个人内心的安详恬适,人际间的和谐愉悦,社会上的和合有序,给人们带来福祉,即使实中带虚的和谐转化为真正的实性和谐,抑或虚性和谐转化为实性和谐。就消极方面而言,保持和谐旨在避免个人内心的焦虑不安,避免人际间的紧张不快,避免社会上的混乱无序,避免给人们带来损失祸害,即使实中带虚的和谐不易触发成虚性和谐,抑或使虚性和谐不易转化为外显的冲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