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中村大多处于国有、集体土地并存、交错的地区,在空间分布、人员构成、产业就业、土地房屋权属、公用设施建设、社会管理等方面均呈现不同于一般城区和农村的特点。笔者结合对黑龙江省牡丹江市西安区的城中村的考察,分析城中村的现状及问题。
黑龙江省牡丹江市西安区共有南江、立新、共民、西苑、新安、卡路六个城中村。
卡路村位于牡丹江市区西部,属于城乡混居村。全村1630户,2245人,其中农业人口621户,2074人,全村有耕地1044亩,山林面积为937.5亩,养鱼水面为168亩。卡路村农业以种植蔬菜等经济作物为主,棚室生产技术先进,为牡丹江市首批菜篮子基地。卡路村地处城郊,交通发达,公路、铁路交错,16路公交车直通村内,牡宁铁路线途径卡路车站,方便快捷。
西苑村位于牡丹江市西二条路与海浪路交汇处,毗邻市区,交通便捷,加之牡丹江地处301国道和201国道的中心位置,是黑龙江省东南部交通枢纽,占地面积0.2平方公里。总人口146户378人。有耕地225.64亩,全村总收入3313万元,固定资产268万元,其他资产521万元。西苑村地理位置优越,环境优雅,已在城镇化道路上进行了有益的尝试,村里有集体企业——牡丹江机动车交易中心,是全省东南部最大的机动车集散地。
立新村坐落在牡丹江市的西南城乡部的狭长地带。全村共有总户数738户总人口2277人,耕地面积1418亩。立新村的农业以种植蔬菜为主。立新村是典型的城中村,村域内工业、建筑业和服务业较发达,人多地少,工农混居。
共民村位于牡丹江市区西部,有耕地面积1080亩,全村农业户523户1760人,村委会坐落在西新安街与西八条路交叉口,是一个以种植蔬菜为主,养殖业为辅的城乡结合村,村域内工业、建筑业和服务业较发达。
新安村位于牡丹江市市区西十二条路长安街和牡丹街之间,城乡接合部,城乡混居。全村农业户105户,农村人口为320人,耕地面积为555亩。新安村系朝鲜族村,70%以上的青壮年劳动力实施对韩劳务输出,使土地合理流转,集中到种田能手中,农民的收入得到大幅度提高。新安村与牡丹江市西安区西长安街——朝鲜民俗风情街相连,成为牡丹江市对外开放的一个窗口。
南江村坐落在牡丹江市中心滨江公园西侧,全村有555户,1200人,共7个村民小组。以农业种植和养殖为主体产业,农业种植品种有玉米和黄豆;养殖业种类有生猪和蛋鸡。村经济组织现有固定资产1800多万元,厂房占地面积17000平方米,水、路、电、有线电视、通信网络已进户;村路、主要干道水泥路面和两侧排水沟已竣工完成;自来水水质达到国家饮用水卫生标准;有线电视安装户率100%;电话普及100%;宽带信息网络户率80%,基本实现生产生活信息化。目前,南江村已基本实现了城中村向城市化的转型。
(一)西安区城中村管理现状
1.空间分布呈现一定的圈层式格局
我国很多城市都是以老城区为核心进行“摊大饼”式的空间拓展,由于城中村因城市快速扩张而逐渐形成,因此,城中村的空间分布也呈现出一定的圈层式格局。牡丹江市也呈现上述特点,临近农业区域的城市外围区域的城中村数量最多,城市核心区域城中村的数量相对较少,但越是位于城市中心区域的城中村,建筑和人口越是密集。
2.土地房屋权属性质多样
城中村土地权属主要是集体所有的农用地和建设用地,还有一些已经转为国有,但实质上其土地处置权仍保留在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土地。城中村的房屋类型较多,包括村民自建住房、村集体组织用房、农转居公寓,以及其他少量社会公益或配套用房等,其中有大量村民自建的没有办理权属登记或者权证不齐的房屋。
3.人员构成与就业状况复杂
城中村居住人员中外来人员占有较大比重,据对沿海一些城市的调查,外来人口普遍占到城中村居住总人口的60%以上,最高的村可达到90%以上。从牡丹江市西安区调查发现,城中村居住人员的职业成分复杂,除村民外,还普遍有工厂工人、营业服务场所服务人员、个体户,还有一定比例的无业人员;城中村内普遍没有发达的工商业,村民的经济收入主要是原种植业、养殖业,以及依靠出租房屋、村集体经济分红以及经营小规模的商业、餐饮业等。
4.公益性公共设施较少
目前城中村的公共设施中的商铺较多,但教育、文化、体育、绿地、道路广场等公益性设施的数量较少、档次不高,表现在城中村的土地利用结构上,居住用地的比重较高,而其他的社会公益性用地的比例明显较低。
5.社区管理主要还是农村管理特征
在牡丹江西安区,村民的生活空间形态主要还是传统农村形态,南江村、新安村村民居住形态已经是社区式,而城中村的社会管理基本保留原村委会模式,村委会用于日常运转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维护的经费多为村集体自筹解决。在以前已经实现撤村改居的城中村,村委会改为社区居委会,其居委会工作人员往往由原村干部转任。
(二)西安区城中村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结合牡丹江市西安区城中村的发展现状分析,六个城中村的发展很不均衡,没有进行城市改造的村屯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1.基础设施薄弱
道路、供水、供电、排水、垃圾处理基本没有纳入城市管理,脏、乱、差、挤、旧等现象十分突出,路面自然损坏、坑洼不平、宽窄不一。各种管道、电线杂乱无章,排污不畅,内涝时有发生,垃圾乱堆,卫生死角多,环境恶劣,并且缺乏公共绿地与体育等基础设施,严重影响村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和城市区域环境的改善。
2.建筑质量参差不齐,安全隐患较多
城中村的住宅建筑新旧混杂,等级差异较大,近期的、20世纪七八十年代的,甚至新中国成立前后的住房均有,老房屋大多是木、石、砖木结构住房,陈旧破烂,无卫生设施。建筑质量总体不高,私搭乱建较多,没有宅基地的村民基本住在耕地中的看护房里,卫生环境较差,极容易引发各类疾病,存在公共安全隐患。高密度、低质量的建筑在遇到火灾、地震自然灾害时,往往会造成较严重的损失。由于城中村内道路狭窄弯曲,导致消防通道严重受堵,消防安全隐患突出。
3.治安形势严峻
村民、外来人员、居民混合居住,村民大多游手好闲无所事事,社会综合治理压力很大,在一定程度上构成对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威胁。
4.就业问题突出
由于土地稀少,大多村民的棚室都已出租,靠租金生活,与城市居民相比,在城市就业中存在着高不成低不就的现象,处于明显弱势,村民发展面临许多困难。
(三)西安区进行城中村管理探索的成效和改造中存在的问题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不断推进,牡丹江市西安区较早进行城镇化建设的共民村、新安村、南江村面貌发生了较大变化。
第一,环境的改变。由于高起点、高标准进行规划和建设,改造的村居住与商业办公兼容,各种配套基础设施齐全,绿化、净化、美化达到了有关要求。
第二,住房条件的改变。平房换成了采光充足、通风良好、结构合理,水、电、气、暖、有线电视等居住配套设施齐全的楼房。同时楼房也有一定的升值空间。
第三,由于进行了社区化管理,警务设施齐全,治安状况明显好转。
第四,村民个人收入的改变。城中村改变后成为功能齐全的综合区域,蕴含着巨大商机,给安置在该区域内的部分村民提供了一定的就业岗位,同时为村民从事第三产业提供良好的区位优势,部分村民收入有了一定的提高。
虽然牡丹江市西安区城中村在城镇化建设方面取得了重大的突破,但在改造过程中依然存在一些问题和困境。
第一,缺乏规范性指导意见。目前,牡丹江市旧村改造项目的运作实施缺乏指导性意见的规范约束,对旧村改造项目规划、土地、拆迁、建设、后期管理等缺少统一的指导意见来规范监督。因此,必须在坚持规划先行的原则下,在现有城乡一体化规划的基础上,应抓紧编制城中村改造总体规划以及分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第二,城中村改造范围内的失地村民全部转成城镇户口,并未给他们带来社会保障待遇的实际转变。西安区政府反映,城中村改造后,集体土地以货币补偿方式一次性被征收,村民完全失去了土地。由于普遍缺乏相应的生产技能,很多村民陷入了“种地无田、上班无岗、低保无份”的困境。部分村民失去土地后,失地农民在拿到征地拆迁补偿款后,由于不懂得如何理财,很快就把补偿款挥霍一空,成为社会不稳定因素。因此,应针对不同年龄阶段为失地村民建立起以养老、医疗等为重点的社会保障体系,以切实保障失地村民的利益。另外,失地农民的征地拆迁补偿款不应全部发放到村民手里,应为失地村民购买医疗保险、养老保险等“五险一金”或平等地享有城市居民一样的教育、社保等待遇,这样,失地村民的后顾之忧就解决了。
对以上问题,基层政府和村委会建议,城中村在进行改造时,应按功能统一规划,各项基础设施维护管理等工作全部纳入城市大规划之中。既有居住区,也应有商服区域,集体所得部分不应该进行再次分配,应盘活这部分资金,采取股份制联营企业或自建商服中心,村民入股,年底进行分红的方式,优先雇佣入股村民,这样既增加了村集体积累和发展,又提高了村民的收入,再次保障了村民的利益。此外,还应对失地农民进行就业培训,引导就业,扶持创业,使失地农民真正过上城镇居民的日子。
综合来看,城中村降低了农村人口流入城市的门槛,是一个低成本进入城市化的切入点。这是我国城市化过程中必然出现同时也是必需的产物。与此同时,城中村存在基础设施、社会治理、居民就业、发展前景等方面的问题,被称为城市的“瘤子”,成为制约城乡一体化进程以及制约城市发展的重要障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