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节 教师队伍建设卓有成效(1 / 1)

义乌教育史 吴一舟 1797 字 6个月前

一、幼儿教师队伍的建设

上世纪90年代以前,义乌市的幼儿园建设一直没有得到足够的重视,对幼儿园教师的资格也没有明确的要求,处于疏于管理的状态。国家教委《幼儿园工作规程(试行)》和《幼儿园管理条例》颁行后,幼儿园建设纳入正常轨道,对幼儿教师的素质和能力也提出了新的要求。

1992年开始,义乌市教育局委托上溪综合职高开设“成人职高幼师专业”函授班,学制2年,要求学历未合格的在职幼儿教师参加学习。同时,要求各幼儿园以“保育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开展“岗位练兵”,强化教师培训,内容包括音乐、美术、体育等,以提高幼儿教师的专业能力。1999年,义乌市教育局组织开展全市范围的幼儿教师职业技能考核,通过考核的教师发给《幼师上岗证》,作为幼儿教师“教育教学能力”的证明之一。

本世纪初开始,各民办、个体幼儿园开始实行教师职称制。幼儿园教师的职称采用小学教师职称系列,分幼儿园高级、一级、二级、三级教师。同时,市教委举办以“幼儿一日活动常规及保教工作要求”与“幼师职业道德规范”为内容的培训,要求全市农村幼儿教师、城区个体幼儿教师和成教干部参加;对未取得合格学历的幼儿教师进行在职合格学历进修。至2004年,全市具有合格学历的幼儿教师2129人,具有小学二级以上教师职称的有733人,占幼儿教师的34.4%。

为了贯彻《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义乌市教委邀请专家对全市幼儿教师展开培训,并继续加强在职教师专业知识和技能的培训,掌握幼教新理念、新内容,深入推行素质教育,同时,全市建立了幼儿园和幼儿教学的评价制度。不久,全市3所公办幼儿园教师列入事业编制。

2005年,义乌市开始构建幼儿教育管理网络,使幼儿教育的管理和教学研究形成自上而下的体系,对幼儿教育的师资队伍建设和教学管理都步入更加规范的轨道。在此基础上,为了继续加强对幼儿园的管理,以及对在职教师的专业技能教育培训工作,提高教师的师德水平和业务能力,提升整个义乌市幼教水平,市教育局出台《义乌市幼儿园工作规程》,并要求贯彻落实《幼儿园管理条例》、《幼儿教育指导纲要》(试行)》及《浙江省学前教育保教指南》。

2008年3月起,义乌市教育局贯彻《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幼儿园等级评定和对民办幼儿园重新审核的通知》,全市282所幼儿园,核准重新发证253所,整顿合并29所,并先后招收幼儿教师50名,进一步加强了对幼儿园、教师和幼儿教学的评价制度,提高幼儿教育水平。

通过十多年的提升素质、规范管理、完善制度等一系列工作,义乌市的幼儿教师队伍不但在数量上得到了大幅度扩充,更重要的是,总体质量上出现跨越式的进步,从而基本满足了义乌市幼儿教育的需要。

二、中小学教师队伍的建设

义乌在“撤县建市”以前,中小学师资数量不足、待遇不高、教师不安心教育教学工作的情况非常突出,教育主管部门只有通过“献身教育、安于清贫、乐于奉献”的师德教育来稳定教师队伍。进入90年代以来,虽然通过多方面努力情况稍有好转,但总体变化并不大。

1989年,义乌市尚阳乡官余小学朱师崔、吴店乡吴店初中吴璀长被授予省首届“春蚕奖”,义乌中学吴小妹等6位教师获得“全国优秀教师”称号,使教师工作成就得到肯定,在很大程度上激发了广大中小学教师的工作积极性。

为提高教师质量,义乌市教育局在1991年对中小学代课教师提出具体学历要求,首次对全市中小学581名代课教师进行全面整顿,给其中的116名合格和403名基本合格的代课教师核发“代课证书”,允许办学单位聘用,并提高了待遇,72名不合格者予以辞退。同时,市教育局还规定,各校聘用代课教师应在编制之内根据缺编数聘用,不得任意增加代课教师。之后,市教育局在义乌市城镇居民户口、35周岁以下、具有合格学历和一年的教育教学实践的代课教师中招收了一批劳动合同制教师。以后的几年间,义乌市以根据招考人数划片、分组考核、择优录取的办法,每年选送几十名中小学代课教师去金华教育学院学习半年,再回原中小学实习一年半,然后核发师范院校毕业文凭的形式,成为正式在编的公办教师。

1993年,为确保农村、山区教师队伍的稳定,义乌市教育局严格控制城镇教师编制,并积极引进合格的中小学教师。同时规定,外地教师及义乌外系统的专业技术人才到中小学、职校任教要先到基层和山区中小学服务满三年;对要求调离教育系统的大中专毕业生,实行见习期满后五年服务期制度,如果未满服务期的,应缴纳未满服务期的培养费方允许流动。同时,浙江省教委出台了《关于从中小学民办教师中择优录用公办教师的通知》,提出用五年左右的时间,通过多种渠道解决民办教师问题。义乌市进一步完善民转公考核录用办法,统一组织考核,按高分到低分择优确定录用对象,民转公录用力度不断加大。至1996年,义乌市共民转公教师412名。至1998年,义乌最后10名民办教师办理了退职、退休手续,彻底解决了民办教师这一历史遗留问题。

随着1994年《义乌市教师职务评审考核细则》出台,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由定性评审改为量化考核评定,择优晋升,这大大激发了广大中小学教师参加学历培训、钻研业务、发表论文、参加说课、提高教学水平的积极性。

为了加快教师培养进度,义乌在1994年首次引进外省高师(江西九江师专)毕业生18名。自此,在未来的近十年间,共从外地引进优秀在职教师58名,外省应届高校毕业生400余名,为义乌各级学校输送了一批高质量的教学人才。

为从管理上提升教师素质,义乌市各中小学自1995年开始实行教师年度考核制度,对教师“德、能、勤、绩”四方面作规范性的要求,改变以往以学历、职称衡量教师教学水平的唯一标准,在加强师德的同时,制定各学科教师教学水平的标准,作为考核教师教学水平的依据。同时,将优秀教师的获奖教学成果记入考绩档案,并与特级教师和专业技术职称的评定挂钩。教育改革的深入对教师素质的要求日益提高,由于教师需用更多的时间参加学习、研究和培训等因素的影响,教师的负担普遍较重。

1996年,一批高校计划内自费生及非师范专科毕业生自愿从教,经考核录用被安排在农村中小学任教,从而大大充实了农村师资队伍。同年,全市各中小学全面实行校长负责制,17所中小学开展教职工聘任制试点。经过近两年的试行,市教委在1998年出台了《义乌市中小学教职工聘任办法(试行)》、《义乌市教育系统人事制度改革若干意见》。1999年暑期,义乌市各中小学全面实行教师聘任制。制度的改革和完善,使教师队伍建设走上了正轨,也调动了教师提升自身素质的积极性。

为进一步提高教研员和教师队伍的素质,从1997年起,义乌市教育局规定教研室主任和教研员每隔3年进行一次轮训;新教研员必须是在中小学任教5年以上的优秀骨干教师;没有任教过的教研员,必须有计划地安排到中小学任教2年以上。同时,对在职教师开展全员培训、岗位培训、骨干教师培训、干部培训等继续教育和高学历培训。

为推进教师职业专业化,提高教师职业的社会地位,并促使教师来源多元化,国家实行教师资格制度。义乌市也在1996年制订了《义乌市教师资格认定过渡办法》,并在1997年初完成了对在职教师的首次资格认定。2002年,义乌全面开展教师认定工作。认定条件包括学历要求、普通话水平、教育学及心理学考试合格证书。参加认定者须通过教育教学能力考核或教育教学能力测试。之后,教师资格认定工作面向社会展开。

上世纪90年代中期以后,教师待遇快速提高,高校毕业生招生和分配制度发生变化,教师行业的吸引力增强,教师队伍建设的重心由增加数量转向调整结构,优化素质。

为进一步增强农村和山区师资力量的建设,义乌市在2001年首次经公开招考,录用16名非师范毕业生到农村、山区小学任教。2004年始,义乌开展城乡学校教师对**流任教活动,当年有11所学校、15位教师进行对口轮岗。2005年,义乌市教育局规定,凡晋升中、高级职务、年龄在40周岁以下的教师必须在任现职期间有农村学校任教的经历。2005年7月,义乌市首次面向社会招考录用20名具有教师资格人员到农村学校任教,这是自国务院颁布《教师资格条例》以来浙江省首次面向社会招考任用具有教师资格的人员。

与此同时,义乌市教育局对本地生源师范类毕业生实行准入考核,经考核达不到要求的和在校学期间有补考还不及格的,不予签约。之后,又进一步对普通高校师范毕业生实行考试制度,择优录用。此后,又继续招考本地生源普通高校应届非师范毕业生到中小学任教。教师队伍来源进一步得到丰富,但入口得以严格把关。

经过多年的努力,义乌市中小学教师队伍的素质得到了较大幅度的提高,高职称、高学历教师数量增加,骨干教师队伍有较大发展,为整体教育发展起到了重要的促进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