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教学内容的演变,充分反映了政府和教育管理者对于教育方针的理解和执行。伴随着自清末开始的历次学制改革和民国中期后实施的党化教育,学校的教学内容也一直在不断的调整和变化中。
清末《壬寅·癸卯学制》学制颁布以前,义乌的各类学塾和学堂与全国一样,在课程设置上都是各自为政,差异极大,但基本上以沿袭传统中国教育内容为主,少有现代课程,与实业相关的课程则更少。1903年《奏定学堂章程》颁布后,规定初等小学堂学制五年,课程设修身、读经讲经、中国文学、算术、历史、地理、格致、体操等,图画、音乐、手工等属于随意科,可视师资情况开设。高等小学堂学制四年,课程设修身、读经讲经、中国文学、算术、中国历史、地理、格致、图画、体操等,手工、农业、商业等科视地方情势加设。显然,这一课程设置还是突出了读经修身的地位,体现了“中学为体,西学为用”的教育方针,特别是实业教育几乎无地位可言。
值得一提的是,清末教育宗旨中注重“尚武”,因此,规定小学堂开设体操课,目的是锻炼身体,促进发育,使身手敏捷,精神畅快,培养“忠君”及“服从”的道德品质。在具体教学中,初等小学堂体操课以游戏为主。高等小学堂体操课分普通课和兵式操,以兵式体操为主。但义乌各学堂由于师资缺乏,体操课往往无法开展。此外,书法在清末被列为中小学堂的必修科,当时各类小学堂每日都有描红、临帖课,与图画、音乐等随意科相比,显得更为严格规范。
1912年,民国政府提出“注重道德教育,以实利教育、军国民教育辅之,更以美感教育完成其道德”的教育方针。在“壬子癸丑学制”的《小学校令》中,把小学的教育方针定为“培养儿童道德之基础,并授以生活必需之知识和技能”。在这一方针指导下,《普通教育暂行课程标准》规定初等小学设修身、国文、算术、手工、图画、唱歌、体操等7科,女子加设缝纫;高等小学课程设修身、国文、算术、历史、地理、理科、手工、图画、体操等9科,男子加设农业,女子加设缝纫,有些学校还有加设英语课。这一学制最大的特点是废除了读经讲经科,强化手工科,并开始注重职业教育课程。
时任民国首任教育总长的蔡元培提出要将“美感教育”列入教育宗旨之列。强调学校不仅要注重对学生的智力训练,也应注意情感陶冶和意志培养,对道德教育具有辅助作用,改变传统教育中死读书的倾向。因此,对美育教育的重视程度空前提高,将书法课纳入国文教学,而将音乐、图画科单设,分别讲授平易之单音唱歌、简单形体。在义乌的学校教育中,书法一直受到重视,但音乐、美术却长期作为附属科,没有得到充分重视。
同时,在“壬子癸丑学制”中,“军国民教育”也是教育宗旨中重要的组成部分,体现在教学上,则要求通过兵操、军训等途径,以“行举国皆兵之制”,除了达到增进体质和掌握军事技能,还赋予其丰富的精神内涵和道德价值,摆脱东亚病夫的屈辱,这与当时国家条件下富国强兵的时代主题是相一致的。因此,浙江省教育会于1915年9月决定,每学年的10月、11月以及翌年的4月、5月,分别举行省会中等学校联合会操,后逐渐发起全省中等学校联合运动会,把体育活动进一步推向各地。在义乌,学校也设体操课,初等小学堂仍以游戏为主,逐渐加入普通体操;高等小学堂则授普通体操,男生加授兵式体操。但由于受师资力量的限制,教师多由其他学科教员兼任,教学比较松散。
1922年,在五四运动倡导的“民主”和“科学”的精神影响下,民国政府再次修改学制,重在体现平民教育精神,体现适应社会需要和注重个性发展。在具体操作上则较多地受到美国实用教育主义的影响。1924年,义乌县教育局下令全县各校一律实行1922年修改的新学制,同时对课程作重大调整。初级小学废止修身科,增加社会、自然、公民、卫生科,改国文为国语,改文言文为语体文;手工、图画改为工用艺术、形象艺术;体操课则改称体育课,取消兵式体操,教学内容以球类、田径、游戏为主,教学开始走向规范。授课时间则改为以分钟计。如初级小学前两年每周至少1080分钟,后两年至少1260分钟,高年级每周至少1440分钟。每节课的授课时间有30分钟、45分钟、60分钟等多种,同时还规定了每科占总时数的百分比。
1927年,国民党政府基于对其政权控制的考虑,开启了政治对教育的入侵,提出推行“党化教育”,并在1928年将“党化教育”具体化,将国民党的意识形态作为学校课程和教学活动的指导思想。当时的初小和高小均设三民主义科、童子军科,不久合两科为党义课,着重讲解三民主义科的基本理论。1929年,按照教育部《小学课程暂行标准》,将小学的一、二年级分为低年级,三、四年级分为中年级,五、六年级分为高年级。课程上,将公民改为党义课,工用艺术改为工作科,形象艺术改为美术科,将历史、地理、卫生3科改为社会科。共设党义、国语、社会、自然、算术、工作、美术、体育、音乐等9科。同年,教育部还颁行了《初级中学暂行课程标准》,在浙江全省遵照试行,将课程标准实行学分制。
在美育教学方面,义乌县立初级中学创办招生时就将图画、音乐列为12门必修课之中。1931年,为了提高师范教师的质量,县立中学附设的简师班,还设有书法、美术、音乐、体育为必修课。县立中学、私立中国中学都设有艺术教育教研组。不过,限于师资力量、教材设备条件,再加上战乱的影响,教学执行情况并不理想。在体育方面,全县各小学贯彻教育部小学体育实施方案。为促进儿童肌体之发育,培养儿童良好的国体道德和习惯,体育课按年级不同,授于各种不同体育活动。
1931年,教育部又重新公布修改后的课程标准,浙江省也相应对课程设置作了调整。小学课程修改为:取消党义课,其内容融入国语、社会和自然等科中,另设公民训练科;把社会、自然两科的卫生部分划出单设卫生科;改工作科为劳作科,内容有家事、校事、农事、工艺四项。初中课程修改为:英语定为3年课程,取消选修办法;改工艺科为劳作科,增加教学时数,取消选修职业科目;将党义课改为公民科,内容除党义外,增加道德、政治、经济等内容;自然科分别定为为植物、动物、化学、物理4科。各科取消学分制,改为时数制。不过,根据1934年的义乌农村小学报告,在义乌的一些乡村小学,课程表只是挂在教室里的点缀,体育、美术、音乐、劳作等科并没有真正开展教学,有的连课程表也没有,其教学与过去的学塾无异。
1934年,教育部颁令建立童子军,要求“中国童子军之组织,足以养成智仁勇兼备之青年”。童子军以“智仁勇”为最高标准,培养儿童刻苦耐劳的精神,雄壮健全的体魄,基本谋生的技能。训练的内容有纪律、操法、礼节、救护、救火、露营、旗语、侦察、记号联络等等。小学列童子军为课外作业,中学为必修科,修习三年。义乌县立初级中学、私立君毅中学、私立树德中学、私立中国中学、县立绣湖小学、县立苏溪小学、私立绣川小学和县立简易师范都有童子军团,经常开展日行一善、远足、故事比赛,双手万能比赛及纪律、操练等。至1947年,浙江省共举行过6次童子军检阅,义乌县组队参加过3次。
1935年至1939年,义乌为补充义务教育的不足,开办了一批一年制的短期小学,其他学校仍实行“四·二”制。1936年,中小学体育与音乐合并为唱游科。
1940年,国民政府开始推行国民教育制度,将义务教育和民众教育融为一体,初等教育进入国民教育时期,各校设立民教部,除了学童的义务教育,还开办成人班和妇女班,为成年人补习文化。1942年义乌沦陷,实行战时教育方针,学校时停时办,很多学校被迫停课,有的迁校办学,各校的学制和课程也不尽相同。为适应战时需要,除国语、算术、常识外,有的学校还增加战时消息、乡土教材、防空防毒常识、救护技能等知识的教学。中学体育则遵照省教育厅《实施国防体育纲要》,在体育科中增加了投弹、登山等内容并进行防空、防火、防弹、防毒的“四防”练习。1943年第二学期,根据教育部令,将初级小学国语、常识各册课本,高级小学国语、公民、历史、地理4科的第一册课本,以及初级中学公民、国文、历史、地理4科的第一册课本均采用全国统一教材,其余课本则暂时沿用以前各书局根据1936年的课程标准编印的版本。
1945年抗战胜利后,唱游科恢复为体育和音乐两科,图画科改为美术科。随着县立初级中学附设简师班学生的毕业,教师专业化水准和整体素质明显提高,学校的美术、音乐等美育课程得到较好的发展。据当时关于学校艺术教育部分记载,城区及廿三里、苏溪、上溪等13所学校音乐、体育、美术得以教学正常。初中的英语科被改为必修课,并增设了女生体育科。
1948年,浙江全省开始实施教育部颁发的《小学课程第二次修订标准》,初小设公民训练、音乐、体育、国语、算术、常识、美术、劳作等8科;高小设公民训练、音乐、体育、国语、算术、社会、自然、美术、劳作等9科。1949年,小学学制沿袭“四·二”制,废除了公民、童子军、军训等课程,设语文、算术、历史、地理、自然、体育、劳作、美术等课,附加政治教育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