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老、病、死在人生是一个过程,尤其是在面对“死亡”时,很多人都会事先作好安排,其处理方式很多,有人喜欢土葬、火葬、海葬、空葬……或提供给医学界作解剖研究之用,在印度还有一种习俗是将往生后的身体,放在荒郊野外与鸟兽结缘……为达成这项与自己切身的最后一件事——又无奈的不能亲自完成,只好借着遗嘱来阐述心愿。
前阵子报载美国总统布希夫妇,立下遗嘱愿于逝世后,将身上任何器官捐作科学实验之用……贵为一国领袖,都要事先普告世人自己的意愿,可见大家对遗嘱的重视。据闻毛泽东是非常提倡火葬的,他曾为自己日后安葬问题,于一九五六年立了一份倡议书,内容说:
“人由生至死是自然规律,人死以后,应当给予妥善安置,并且采取适当的形式进行悼念,这是人之常情。我国历史上和世界各民族中有各种安置死者的办法,其中主要的办法是土葬和火葬,而土葬沿用最广。但是土葬占用耕地,浪费木材,加以我国历代封建统治阶级把厚葬、久葬定作礼法,常使许多家庭因为安葬死者而陷于破产的境地。
实行火葬不占用耕地,不需要棺木,可以节省装殓和埋葬的费用,也无碍于对死者的纪念,这种办法虽然在中国古代和现代还只有一些人采用,但是应当承认,这是安置死者的一种最合理的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