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当代辩证法理论的主要内容和基本范畴(1 / 1)

由于人的存在方式以及由此形成的人与世界的关系成为当代辩证法理论的聚焦点,因此,作为人的存在方式的实践活动及其历史发展,以人的实践活动为基础的科学、语言、理论和文化,以及人的生存与发展问题,成为当代辩证法理论的主要内容,并构成当代辩证法理论的富有自身特点的诸多的范畴系列。这为我们在当代反思和发展马克思的辩证法理论,提供了可资借鉴的理论内容和日益开阔的理论视野。

在对人类实践活动的当代水平的辩证理解中,我们不仅关注蕴含于实践活动之中的受动性与主动性、目的性与对象性、合目的性与合规律性、现实性与普遍性等矛盾关系,而且在重读马克思的过程中,特别地关注以实践为基础的人的生存与生活、自然世界与属人世界、物的尺度与人的尺度、历史的前提与结果、人的存在形态与人类的历史发展等矛盾关系,并且以当代人类实践活动的新特征为基础,致力于探索现代化进程中的实践活动的正负效应、人化与物化、科技进步与全球问题、发展与代价等矛盾关系。

在对科学的当代辩证理解中,既从人类把握世界的多种方式的相互关系中提出并探索了科学与宗教、科学与常识、科学与艺术、科学与伦理、科学与哲学的关系,而且从科学活动和科学进步的角度具体地探讨了理论与观察、证实与证伪、逻辑与直觉、猜测与反驳、发现与辩护、理解与解释、范式与科学家集团、理论硬核与保护带、经验问题与概念问题等矛盾关系,并且在对科学及其社会功能的反思中,不断深入地探讨了科学与文化、科学与社会、自然科学与人文科学、科学精神与人文精神、科学与科学主义等一系列关乎人类生存发展的重大问题。

在对语言的当代辩证理解中,既以现代西方哲学的“语言转向”为对象,探索了英美分析哲学和欧陆人文哲学对“语言”的哲学理解,又以索绪尔、乔姆斯基等的现代语言学为基础,探索了语言与言语、能指与所指、指称与意义、语音与语义、语义与语用、共时性与历时性、约定性与任意性、语言的逻辑性与人文性、自然语言与人工语言等矛盾关系,并从总体上探讨了语言与文化、语言与世界、语言与人的矛盾关系。

在对文化的当代辩证理解中,由于文化哲学日益成为哲学中的“显学”,因而从多侧面、多层次展开了文化的内在矛盾,诸如文化的人类性与时代性、文化的人类性与民族性、文化的多样性与统一性、文化的多重内涵、文化的多种形态、文化的多种特性、文化的转型与重建、文化的失范与冲突、自在的文化与自觉的文化、大众文化与精英文化、东方文化与西方文化、文化激进主义与文化保守主义等,这些矛盾关系都在文化哲学中得以深化对它们的理解,特别是如何理解“全球化”背景下的文化,更是得到哲学界的普遍关注。

在对发展的当代辩证理解中,以人的生存与发展的矛盾为核心,构成了对发展的不断深化的哲学反思,从而提出了发展的事实与价值、发展的标准与选择、发展的大尺度与小尺度等一系列矛盾关系问题。

在当代理解人与世界的关系,还凸显出了一系列总体性的矛盾关系,诸如理性主义与非理性主义、科学主义与人文主义、客观主义与相对主义、决定论与非决定论、本质主义与存在主义、基础主义与反基础主义、结构主义与解构主义,如此等等。这些从总体关系上所构成的哲学冲突,为深化当代辩证法理论提供了直接的理论前提。

下面,我们分别讨论当代辩证法理论在对科学、语言、发展和理论的辩证理解中所形成的主要内容和重要范畴。

第一,对科学的辩证理解。

由于科学在现代社会生活中的重大作用,对科学的哲学理解,成为现当代哲学的极其重要的理论内容。对当代辩证法理论来说,首先是由于科学发展所显示出来的内部的和外部的诸多矛盾,为辩证法理论的发展提出了愈来愈丰富的研究课题。 这些研究课题包括:

科学与非科学的关系问题,即科学分界问题。对这一课题的探讨,是正确对待科学和批判科学主义思潮的重要前提。

科学与常识的关系问题,即人类认识发展及其认识形式的连续性与间断性的关系问题。显然,对这个问题的辩证解释,是科学分界问题的具体化。

科学与艺术的关系问题。这一问题不仅要求对人类把握世界的两种基本方式——科学和艺术——的辩证理解,而且要求对人类的两种最基本的思维方式——抽象思维与形象思维——的辩证理解。它的深层问题,则是“真”与“美”的辩证关系问题。

科学与哲学的关系问题。这一问题是现代哲学所面对的最重大的突出问题。所谓“科学主义思潮”,其实质就是以“科学”的标准去审视哲学,并试图用“科学哲学”去代替整体的哲学。与此相反,所谓“人本主义思潮”,则试图用“人的哲学”去对抗“科学哲学”。因此,对科学与哲学的辩证理解,是当代辩证法理论的重要内容。

观察与理论的关系问题。现代科学表明,“观察渗透理论”,“观察负载理论”,“观察受理论的‘污染’”,“没有中性的观察”。这个问题的实质在于,人是历史文化的存在,人的世界图景受理论的规范。探索这一问题,不仅是深化对科学活动的理解,更重要的是深化对人本身的理解,因而对当代辩证法理论具有直接的理论意义。

此外,在对科学的辩证理解中,还包括逻辑与直觉、证实与证伪、猜测与反驳、发现与辩护、分析命题与综合命题、理解与解释、经验问题与概念问题、科学与价值、科学与文化、科学与社会等问题。而在所有这些问题当中,首要的则是对“科学”本身的辩证理解。

究竟什么是科学?在科学与非科学之间是否存在某种严格的界限?划分科学与非科学的标准是什么?科学活动与人类其他活动是否具有某种连续性?能否把人文学科排斥于科学之外?对于这些问题的不同回答,构成了现代西方科学哲学的“实证主义”与“证伪主义”、“理性主义”与“非理性主义”、“逻辑主义”与“历史主义”等的深刻分歧。而构成这种分歧的根源则在于对科学的不同的哲学理解。

西方科学哲学自实证主义以来,一直试图寻求某种鲜明、确切的标准来区分科学与伪科学,从而为科学划定严格的界限并为科学哲学规定明确的对象。这种根深蒂固的渴求,奠基于近代以来的人类的一种信念——科学是理性和进步的事业。在人们广泛持有的常识科学观中,把科学视为“建立在事实上面的建筑物”。科学家们又把这种常识科学观具体化为两部分:用仔细的观察和实验收集的事实,以及运用某种逻辑程序从这些事实中推导出来的定律和理论。

对于这种科学观的哲学内涵,现代科学哲学家伊姆雷?拉卡托斯曾经尖锐而深刻地指出,它形成于对神学的批判,但对科学的理解却是“直接由神学继承过来的标准加以判定:它必须被证明是确凿无疑的。科学必须达到神学未达到的那种确定性。一个名副其实的科学家是不容许猜测的:他必须由事实来证明他所说的每一句话。这就是科学诚实性的标准。未经事实证明的理论在科学界被认为是罪孽深重的伪科学和异端”[1]。 这表明,现代哲学中的科学主义思潮有着深刻的认识论根源,因此对“科学”的辩证理解成为当代辩证法理论的十分重要的理论内容。

由于量子物理学和爱因斯坦相对论的出现,科学家和哲学家认识到,这种“科学诚实性标准”只能是一种乌托邦式的幻想。由此而产生的是两种不同的哲学反应:(1)否弃实证主义原则,肯定科学的猜测性,但以相反于实证主义的判据——能否被观察和实验证伪——来区分科学与非科学,这就是被称之为“证伪主义”的波普尔的科学观;(2)不仅否弃实证主义原则,而且否认诉诸任何判据,甚至抛弃科学是按照某种或某些特殊的方法进行的一种理性活动的观点,这就是被称之为“非理性主义”的历史主义学派,特别是将其推向极端的费耶阿本德的科学观。

上述两种哲学反应,或者否认科学与非科学的连续性,仍然试图以某种确定的标准来区分科学与非科学;或者否认科学与非科学的间断性,从而以非理性主义的观点去看待科学。深层地看,二者又是两极相通的,即:在对科学的哲学理解中,都缺少对科学活动与人类其他活动的辩证理解。美国当代科学哲学家瓦托夫斯基则试图从人文主义立场辩证地看待科学活动与人类其他活动的连续性与间断性的对立统一,认为人类活动的科学既是“植根于我们全都共同具有的普通人类能力之中”,“有着不言而喻的常识性知识的来源”,又是“代表着人类的一项最高成就”,“是一种与众不同的、独一无二的、在一些具有决定意义的方式上与其他人类活动不同的人类活动”。[2]因此,仅仅从科学与人类其他活动的连续性上去理解科学,从而把人类的全部认识活动都看成是科学的,这当然是错误的;同样,仅仅从科学与人类其他活动的间断性上去理解科学,从而把科学归结为一种与人类其他活动无关的自我存在的实体,也同样是错误的。瓦托夫斯基本人认为,哲学的方法是批判的、分析的、辩证的方法,因此他自觉地用辩证法去理解科学。他以丰富而深刻的论据和论证,批判性地、系统地反思了科学思想的起源、科学方法和科学的一些基本概念,从而提供了一种对科学的人文主义理解的范例,也就是对科学的辩证理解的范例。

在瓦托夫斯基的对科学的人文理解中,一是从科学思想的起源及其方法的概念基础中去理解科学与人类其他活动的连续性与间断性的对立统一。科学代表着人类的一项最高成就,它不是某种置身于人类之外的事物。在人类的发展史上,科学是经过漫长而又艰难的过程才发展成为一种独特的认识方式。它根源于人类的共同理解和普通的认识方式之中,“在科学本身的基础上,铭刻着它同普通经验、普通的理解方式以及普通的交谈和思维方式的历史连续性的印记,因为科学并不是一跃而成熟的”[3]。从用某种臆想的原因来解释观察到的事实,进展为用某种单一的或者统一的解释原理来概括整个自然现象领域;从以共同的经验概括而形成描述和规范实践的常识概念框架,进展为具有明确性、可反驳性和逻辑解释力的科学概念框架;从对经验事实的理性反思,进展为针对描述和规定实践的各种规则和原理的批判——科学活动与人类其他活动的连续性与间断性统一于人类自身的历史发展。因此,要对科学有比较充分的理解,首先应当把科学作为一项“特殊的人类事业”来理解。

二是肯定科学的特殊性在于,它以各种首尾一贯、秩序井然的符号系统和概念框架来理解、描述和操作对象,并使这些符号系统本身成为理解和批判反思的对象。恩斯特?卡西尔在《人论》中曾这样评价科学:“在我们现代世界中,再没有第二种力量可以与科学思想的力量相匹敌,它被看成是我们全部人类活动的顶点和极致,被看成是人类历史的最后篇章和人的哲学的最重要主题。”对于科学,我们可以用阿基米德的话来说:“给我一个支点,我就能推动宇宙。在变动不居的宇宙中,科学思想确立了支撑点,确立了不可动摇的支柱。”[4]他认为,科学之所以具有如此伟大的力量,是因为它具有一种首尾一贯的、新的强有力的符号系统,向我们展示了一种清晰而明确的结构法则,把我们的观察资料归属到一个秩序井然的符号系统中去,以便使它们相互间系统连贯起来并能用科学的概念来解释。[5]

在对科学价值的理解和对科学特征的表述上,瓦托夫斯基与卡西尔有许多共同之处。他也认为,“科学研究不单单是一件积累事实的事情,科学也不是一大堆积累起来的事实。就科学是理性的和批判的而言,它是一项力图整理观察事实并在清晰的语言结构中,用某种首尾一贯的、系统的方法来表示这些事实的尝试”[6]。 但是,瓦托夫斯基并不满足于从结构特征上把科学描述为“一个有组织的和系统性的知识体”,他要求把科学作为一种持续不断的探索过程,从科学的目标和目的方面来描述科学的功能特点。对此,他在关于科学思想起源和概念基础的历史考察与辩证理解中,以科学的来源——常识性知识——为基本参照系,突出地强调了科学的批判性特征。常识的非批判性,在于它不具备可批判的条件。批判的前提是经验能够成为反思的对象。用一种语言公开表述的“有组织的和系统性的知识体”,才能构成批判和公开反思的对象。“科学和常识之间最重要的区别就在于科学命题的明确性和可反驳性,在于科学的目标理所当然具有自觉的和审慎的批判性。”[7]这样,瓦托夫斯基就从科学的结构特征和功能特征上把科学的系统性与批判性统一起来,也把科学与常识之间的连续性与间断性统一起来。这两个方面的对立统一关系,正是瓦托夫斯基对科学的人文主义理解的重要内容。

三是从人类认识自然和认识自我的统一性上把自然科学和人文科学沟通起来,从它们的相互理解中达到对科学的哲学理解。把自然界和人类、自然科学和人文科学严格区分开来,并认为哲学包括自然哲学和人的哲学两部分,这种看法是由来已久的。在这种看法中,根据自然科学的研究对象的自在性、研究手段的实验性、研究程序的精密性以及研究结果的定量性、可证性和客观一致性等,把自然科学说成是“科学的”,而把人文科学视为“非科学的”。瓦托夫斯基说,把自然科学和人文科学区分为“硬”科学和“软”科学、“精密”科学和“非精密”科学、“定量”科学和“定性”科学,“通常是为了贬低‘软’、‘非精密’和‘定性’的科学”[8]。 应当看到,现代西方科学哲学主流的一个重要出发点,就是试图通过用自然科学的理论和方法来改造哲学而使之成为“科学的”哲学。正因为如此,它不仅把自然科学与人文科学对立起来,而且把科学哲学与传统哲学对立起来。

然而,这种科学观和科学哲学观是与现代科学以及现代哲学的发展趋势相背离的。德国物理学家普朗克曾经说过:“科学是内在的统一体,它被分解为单独的部门不是由于事物的本质,而是由于人类认识能力的局限性。实际上存在着从物理到化学,通过生物学、人类学到社会科学的连续链条。”[9]现代科学正以各门科学的相互交叉、相互渗透、纵横交错而又内在统一的整体网络而构成科学的“连续链条”。作为现代科学的哲学反应,瓦托夫斯基试图以科学哲学沟通自然科学与人文科学的相互理解,并从而达到对科学的哲学理解。瓦托夫斯基认为,康德把“人类理性的法则”分为“自然法则”和“道德法则”,并提出探讨自然法则的自然哲学回答“是什么”的问题,探讨道德法则的道德哲学回答“应该怎样”的问题,由此构成了科学与道德、事实与价值、自然科学与人文科学的对立。它是现代西方哲学的科学主义思潮和人文主义思潮长期以来双峰对峙的深刻理论根源。从理论上消解这种对立,就不仅必须重新探索“理解科学的哲学是什么”和“哲学理解的科学是什么”,而且需要以某种富于创见性的理论去阐述如何达到对科学的人文主义理解,即对“理解”本身做出系统的理论解释。

在对科学的辩证理解中,一个最为突出的问题,是对科学成果的哲学概括问题。

通常认为,科学研究世界的各个领域,而哲学则研究整个世界;科学表述世界各个领域的特殊规律,而哲学则提供整个世界的普遍规律;科学与哲学在研究领域和理论内容上的特殊与一般的关系,是哲学概括科学成果的前提和根据。正是从这种理解出发,通常主要是采用三种方式概括科学成果:一是“提升”,即认定某些科学范畴具有“三界”(自然、社会和思维)的普适性而纳入哲学范畴体系;二是“引进”,即认定某些科学理论具有世界观意义而用来证明哲学原理的正确性和普遍性;三是“更新”,即认定某些科学范畴或科学理论在更深刻的层次上解释了世界观、认识论或历史观等问题,因而以其代替原有的哲学范畴或哲学原理。例如,把系统、结构、信息等科学范畴“提升”为哲学范畴,把系统论、信息论、控制论等理论和方法“引进”哲学原理,以及把这“三论”作为唯物辩证法的拟化形态,等等。

对于上述的理解与做法,我想提出以下问题,以深化对科学与哲学相互关系的辩证理解。

首先,哲学是科学的延伸,还是对科学的超越?如果是前者,上述的理解和做法是无可非议的;如果是后者,就需要重新思考对科学成果的哲学概括问题。

哲学的基本问题是思维和存在的关系问题。它集中而深刻地表明了哲学的研究对象和理论性质,即:哲学既不是离开对思维的反省而去探索关于存在的认识,也不是脱离对存在的追究而去考察关于思维的规定,而是以思维和存在的关系问题为对象,研究思维与存在统一的种种前提和根据等问题,为人类不断地深化对人与世界相互关系的理解提供世界观层次的理论支持。

与哲学理论不同,科学理论虽然内在地蕴含思维和存在的关系问题,但它并不去追究诸如思维为何能够表达存在,思维所表达的存在是不是自然的存在,思想的客观性如何检验与证明,概念的运动怎样反映存在的运动,思维主体的知情意在反映存在的过程中如何统一,科学的发展怎样变革人类的思维方式和价值观念等哲学所关注的思维和存在的关系问题。科学研究是把思维与存在的统一性当作“理论思维的本能的和无条件的前提”[10],去探索和表达自然的、社会的、思维的以及整个世界的运动规律,并把思维关于对象(包括以思维为对象)的规定直接地作为对象本身的规定性而予以描述和解释。如果科学家也去反思理论思维的前提即探究“思维和存在的关系问题”,那么他就不是在从事具体科学研究,而是进入哲学思考了。实际上,由于科学家在科学研究活动中总要超越关于对象的思考而深究思维是否以及怎样表达了存在,因此,他总是自觉或不自觉地接受某种哲学理论的指导,或者通过自己对理论思维前提的反思而形成某种独创性的哲学理论。但是,在科学家的研究活动中,他所从事的科学研究和哲学研究是两种不同的活动,而不是一种性质的活动。

这表明,哲学概括科学成果的根据,并不是研究领域上的特殊与一般的关系,而在于它们所提出和探索的问题具有既相互区别、又相互联系的性质。大家知道,自然、社会和思维的矛盾运动都可以用数学模型来表达,哲学界普遍关注的系统论、控制论、信息论、协同学、突变论、耗散结构论、人工智能等在某种意义上也是以整个世界为对象;而自然辩证法、认识辩证法、思维辩证法、历史唯物论和美学等,更不用说数学哲学、天文哲学、法哲学、管理哲学等,在某种意义上却都是以“特殊领域”为对象。那么,为什么前者属于科学理论,而后者属于哲学理论呢?这就是因为,前者所提出和探索的是关于研究对象的规定性问题,而不去追究其理论研究和理论成果中所蕴含的理论思维的前提问题;与此相反,后者则以前者所蕴含的思维和存在的关系问题为对象,专门探究理论思维的种种前提。

按照这样的理解,在科学理论和哲学理论之间就存在着一条如丹皮尔在其所著《科学史及其与哲学和宗教的关系》中所说的“逻辑的鸿沟”,对科学成果的哲学概括,就不是直接地把科学范畴“提升”为哲学范畴,把科学理论“引进”哲学体系,用科学成果“更新”哲学原理,而是把科学理论成果作为哲学再思想、再认识的对象,探索科学成果所蕴含的思维和存在的关系问题,使之成为人类重新理解人与世界相互关系的世界观理论。显然,这种方式的哲学概括,就不是对科学的延伸,而是(只能是)对科学的超越。

其次,哲学是科学成果的泛化,还是对科学成果的反思?这是第一个问题的逻辑引申。

从特殊与一般的关系去理解和对待科学与哲学的关系,对科学成果的哲学概括,就是把特殊性的认识成果概括为一般性认识成果,即科学成果的泛化。这种一般性的或泛化了的认识成果,提供给人类的仍然属于“是什么”和“怎么办”这两大类科学问题,即陈述关于思维对象(包括思维作为对象)的各种知识,并以这些知识性的理论内容为基础而规范人们行为方式和行为准则。其结果是,提升和引进到哲学理论之中的科学成果并没有获得哲学理论性质。

对科学成果的哲学超越,则要求以反思的方式概括科学成果。哲学对科学成果的反思,不是一般地把科学成果作为再思想、再认识的对象(科学家也总是把已有的科学成果作为再思想、再认识的对象,揭露科学成果与新的经验事实之间的矛盾,以及科学成果自身内在的矛盾,从而推进科学的发展),而是从哲学层面向反思对象提出问题。这种哲学层面的问题包括:在科学成果中蕴含着怎样的研究方法、概念框架、解释原则和价值观念?它从何种角度推进了哲学对思维与存在、人与世界相互关系的理解?它怎样变革了人类的思维方式和价值观念?它表达着怎样的时代精神,并要求哲学怎样反映和表达、塑造和引导新的时代精神?哲学如何形成新的统一性思想并重构自己的范畴体系,从而实现自身的发展?如此等等。

这种对科学成果的反思,不仅意味着哲学对科学的超越,即把科学成果转化为哲学理论,而且意味着哲学的自我超越,即随着科学的发展变革自身。恩格斯说,“随着自然科学领域中每一个划时代的发现,唯物主义也必然要改变自己的形式;而自从历史也得到唯物主义的解释以后,一条新的发展道路也在这里开辟出来了”[11]。我们应该从超越科学和哲学自我超越的双重意义上去理解对科学成果的哲学概括。

科学史表明,科学的发展总是表现为科学发展的不平衡性,某种科学理论的划时代发现,总是突出了人类用以理解和把握世界的某种认识成分。它的璀璨夺目的光芒,使得其他的认识成分(部分、方面、环节)在特定的时期内相形见绌、黯然失色。由此而引发的连锁反应,首先是吸引各门科学都试图运用这种认识成分(或认识方式和认识方法)来研究自己的对象;其次是哲学家们也试图以这种被科学家普遍运用的认识成分去重构关于理论思维前提的哲学理论;最后则是由于哲学的世界观层次的理论总结而变革人们的思维方式和价值观念,使整个人类对人与世界相互关系的理解发生重大改变。对此,莫尔顿?怀特做过这样的描述:“在十八世纪牛顿物理学胜利的时代,机械学成为学问之王;十九世纪黑格尔的历史和达尔文的生物学占有同样的重要地位;到那一世纪的末期,心理学大有主宰哲学研究的希望……”[12]20世纪以来的相对论、量子论、系统论,以及自组织理论等,可以说都引起了与怀特所描述的同样的轰动效应和连锁反应。

对于马克思主义哲学来说,能否直接地把20世纪以来的这些引起轰动效应和连锁反应的科学成果“提升”、“引进”、“更新”自己的哲学理论呢?我认为,这需要首先考虑科学成果及其所提供的崭新的认识成分对哲学可能引起的正负两种效应:一方面,由于哲学从思维与存在的关系问题去反思科学成果,揭示和阐发它所蕴含的变革人类的思维方式和价值观念的哲学意义,从而实现哲学对科学的超越和哲学的自我超越;另一方面,如果哲学未加反思地、片面地夸大科学成果所提供的认识成分,并从这个被夸大了的认识成分出发去构筑某种具有极端倾向的哲学理论体系,而一旦“把认识的某一特征、某一方面、某一侧面,片面地、夸大地……发展(膨胀、扩大)为脱离了物质、脱离了自然的、神化了的绝对”,这种哲学就成为唯心主义哲学。[13]后一种情况在哲学史上和在当代哲学中都是屡见不鲜的。因此,在对科学成果的哲学概括中,必须坚持以唯物主义为基础的反思原则,既要敏锐、切实、深刻地从科学成果中概括出其蕴含的变革人的思维方式和价值观念的哲学理论内容,又要辩证地对待科学成果及其所提供的认识成分,防止简单地予以“提升”、“引进”和“更新”。

要从哲学层面深刻地反思和辩证地对待科学成果及其所提供的认识成分,一个重要的前提是,建设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概念发展的辩证法体系,为把现代科学成果转化为哲学理论提供坚实的哲学范畴之网。每个时代的科学理论,包括现代科学理论,就其直接的哲学意义而言,都是提供了思维与存在统一的新的认识成分。对科学成果的哲学概括,实质上是把科学成果所提供的认识成分转化为哲学所揭示的较科学认识更深层次的思维与存在统一的具体环节。因此,已有的哲学概念框架直接地制约着对科学成果的反思和概括。作为合理形式的马克思主义哲学概念发展体系,它是以唯物论为基础,辩证法、认识论和逻辑学相统一,从抽象到具体地展现思维向客体接近的哲学范畴之网。它用这个内容极其丰富的、历史地扩展和深化的范畴之网,展现人类已经形成的认识系统、思维方式和价值观念的辩证联系和辩证发展,从而为概括新的科学成果、吸收新的认识成分、提炼新的认识方法、形成新的哲学范畴提供一个坚实的哲学概念框架。新的科学成果中表征时代思维水平的方法论内容及其哲学概括在这个辩证联系和辩证发展的范畴之网上,就不是以一个被片面夸大了的认识成分存在、而是表现为思维与存在统一的具体环节。这样概括的结果,又会引起原有哲学概念框架的变革,形成哲学理论的自我超越。

第二,对语言的辩证理解。

现代哲学的“实践转向”与“语言转向”,从哲学发展的逻辑上看,是针对近代哲学“认识论转向”所形成的抽象的主—客二元对立,即针对近代哲学以超历史的、抽象的主—客关系去回答思—存关系问题,而诉诸人的现实存在。这就是由超历史的存在向历史性存在的转化,也就是现代的“生存论”转向。这种转向,使当代的辩证法理论获得了丰富、具体的理论内容。

但是,在关于现代哲学的研究中,人们一直较少注重对其辩证法思想的研究,尤其是对于现代西方哲学的“语言转向”,更少挖掘其辩证法思想。在我看来,由于“语言转向”诉诸人的文化多样性存在,展现了文化的内在矛盾,并从这种矛盾中探索人的存在方式,因而具有值得深入探讨的辩证法思想。

现代西方哲学的突出特征之一,是高度重视从哲学上研究语言。它们认为:虽然世界在人的意识之外(不依赖于人的意识而存在),但世界却在人的语言之中(人只能在语言中表述世界);语言既是人类存在的消极界限(语言之外的世界是存在着的无),又是人类存在的积极界限(世界在语言中对人生成为有);正是在语言中才凝聚着自然与精神、客观与主观、真与善的深刻矛盾,才积淀着人类思维和全部人类文化的历史成果。因此,语言成为现代哲学反思的对象。

对于“语言”本身,现代西方哲学的各主要流派有迥然不同的理解。应当说,正是这种不同理解,揭示了语言的内在矛盾,揭示了以语言的存在方式而表现的人的内在矛盾,从而为当代辩证法理论提供了重要的理论内容。

科学哲学认为,只有科学才是人性的最高表现和最高成果,只有科学理论(科学语言)才是构成人类活动支撑点的真理性认识。因此,逻辑实证主义试图用自然科学的理论和方法去改造哲学,并把哲学归结为科学的逻辑。自波普尔的批判理性主义以来,包括库恩、拉卡托斯的历史主义,又把科学哲学的视野集中在科学知识增长问题上。瓦托夫斯基则认为,科学哲学的真正使命并不是建构科学理论的逻辑模型或历史模型,也不是提供科学研究的认识论和方法论,而是要批判性地反思科学思想的概念基础,对科学理论的概念框架做出深层的哲学解释。为此,科学哲学就必须超越科学对自身的理解,而达到对科学理解的理解,即对科学的人文学理解。在常识概念框架、科学概念框架和哲学概念框架的交互作用和相互转换中去把握人性的统一性,又在人性的统一性中实现对其最高表现——科学——的人文主义理解,从而使哲学成为沟通自然科学和人文科学的桥梁。

文化哲学家卡西尔提出,不应该从实体性的角度,而应该从功能性的角度去理解人性,因此,在对人性的理解中,必须用活动的统一性去代替结果的统一性,用创造过程的统一性去代替产品的统一性。这样,就可以用人类活动的体系规定和划定“人性的圆周”。作为这个圆的组成部分和各个扇面的语言、神话、宗教、艺术、科学和历史,就成为人的普遍功能的“同一主旋律的众多变奏”,从而使我们把人的全部活动理解为一个有机整体。卡西尔的文化哲学向我们说明:人与动物虽然生活在同一个物理世界之中,但人的生活世界却是完全不同于动物的自然世界的;人只有在创造文化的活动中,才成为真正意义上的人;作为一个整体的人类文化,就是人不断解放自身的历程。这样,卡西尔就不仅把文化视为人与世界统一的中介,而且把人的世界归结为文化的世界。

卡西尔为哲学研究提供了一个超越物理自然世界的“文化世界”,自海德格尔以来的存在主义,特别是伽达默尔的哲学解释学,则进一步为哲学研究提供了一个“意义世界”。海德格尔认为,哲学一直在探索“如何理解存在”的问题,特别是近代以来的哲学,更把哲学变成关于如何理解存在的认识论和方法论;但是,由于我们总是已经活动在对存在的某种领悟之中,因此,真正的问题在于“理解”是一种怎样的存在。伽达默尔进一步提出:人作为历史性的存在,不是个人占有历史文化,而是历史文化占有个人;不是个人选择某种理解方式,而是理解构成人的存在方式;理解首先不是个人的主体意识活动,而是历史文化进入个体意识的方式。理解作为历史文化对个人的占有和个人正在展开的可能性,它实现为“历史视野”与“个人视野”的融合。这就是“意义世界”。

科学哲学把自然与精神的抽象对立扬弃为“科学世界”中的思想与实在的统一;文化哲学则把科学世界中的人性实现扩展成人性活动的圆周,构成扬弃人与自然抽象对立的“文化世界”;哲学解释学进而从历史文化对个人的占有出发,以理解作为人的存在方式而提出“意义世界”。现代哲学在其发展的进程中愈来愈深入而具体地显现了人类存在的三重时—空世界:人作为自然存在物,同其他存在物一样生存于“自然世界”;人作为超越自然的社会存在物,生活于自身所创造的“文化世界”;人作为社会—文化存在物,既被历史文化所占有,又在自己的历史活动中展现新的可能性,因而生活于历史与个人相融合的“意义世界”。这样,现代哲学在它的“语言学转向”中愈来愈凸显了波普尔所说的作为语言文化世界的“世界3”。

“语言学转向”的出发点表明,它是以倒退的形式而推进了哲学的自我认识。古代哲学离开对人类意识的反省,单纯地从认识客体出发去寻求世界的统一性,因此它所能达到的只是一种素朴的实在论或“野蛮的”理念论。近代哲学则把古代哲学对万物本原的追究倒退回对人类意识的认识论反省,从思维与存在的二元对立中去寻求二者的统一性,因此,它以倒退的形式而自觉地提出了哲学的基本问题。现代哲学则又把近代哲学的认识论反省倒退回对人类语言的文化批判,从人类文化的多样统一性中去寻求人的自我理解,因此,它以倒退的形式把思维与存在统一的诸种中介环节凸显出来,并使之成为批判反思的对象。

被称作“分析运动”的语言分析哲学,与始于实证主义的科学哲学,是部分地交织在一起的,这主要表现在,它们都把传统哲学的“狂妄”和“虚妄”归之为对语言的各种形式的歪曲和误用,都认为哲学的使命不是扩大关于事实的知识领域,而是要增加对事实以及关于事实的知识的理解。在这个意义上,分析哲学和科学哲学都是把哲学的前提批判视为通过语言分析而达到哲学的自我“治疗”。由此可见,语言分析哲学和科学哲学在其根本的哲学旨趣上,都是通过对语言的分析而达到“拒斥形而上学”的目的。

在语言分析哲学家看来,传统哲学的根本弊病,是企图“穿过语言”而达到对自在之物或绝对者的认识。这种根本错误导致了思维上的各种严重错误。因此,语言分析哲学家给自己提出的任务是,“分析人的思想、分析人们理解和接受这个世界或互相交流的概念的最好办法,就是研究它们的实际应用”[14]。 这样,语言分析哲学就改换了哲学的研究主题以及研究这些主题的方式,把“哲学的技术问题”即对语言的分析提升为哲学的中心问题。

在语言分析哲学看来,哲学的任务是阐明人类通过其把握世界的各种方式(科学、艺术、宗教、伦理等)而形成的概念系统和命题系统,而哲学的这种“阐明”活动是根据概念知识借以表达的语言去阐明这些系统,因此语言的阐明就成为哲学首要的、甚至是唯一的任务。语言分析哲学所提出的这个任务,把哲学前提的自我批判推向了一个更深刻的层次。它赋予哲学前提的自我批判以确定的对象系统,并赋予这种语言层面的批判以一套专门化的技巧和一套明晰化的“话语方式”,从而使哲学的各种形式的关于思维与存在的“统一原理”的实质性内容得以凸显出来。

语言分析哲学考察语言与现实关系的指称理论,考察语言交流及其与一般文化关系的语言行为模式理论,考察语言结构与思维运演关系的自然语言分析理论等,都把语言作为中介性的存在而试图消解思维与存在的抽象对立。分析哲学的这种努力,展现了语言的多侧面的内在矛盾,为当代辩证法理论提供了重要的理论内容。

语言分析哲学的突出问题在于,它过分地强调了语言的逻辑性,而忽视了作为最典型的人文符号——语言——所具有的人文性。人类运用语言来理解世界和表达对世界的理解,反过来看,语言又是对人的理解方式和理解程度的表达。因此,对语言的分析,就不仅仅是分析人所理解的世界,而且首先是分析人对世界的理解。这后一种分析,就是对理解的理解。它的提问方式是:“理解”是一种怎样的存在?对这个问题的回答,构成哲学解释学。哲学解释学在“对理解的理解”中,形成了重要的辩证法思想。

理解的可能性条件首先是人的理解能力。那么,人的理解能力究竟是什么?对这个问题的回答,表现了哲学解释学的文化批判的显著的历史感。解释学认为,人的理解能力,就是历史给予人的延续历史的能力。这种能力首先是表现在理解的主体总是处于由历史而来的“前理解”的存在之中,也就是处于人类历史的文化积淀之中。这种由历史而来的“前理解”或历史的文化积淀,构成“理解”的不自觉的和无条件的前提。因此,历史的可能性,在于人的历史性。马克思曾经指出,人们并不是随心所欲地创造历史,并不是在他们自己选定的条件下创造,而是在直接碰到的、既定的、从过去承继下来的条件下创造。[15]在马克思所说的“从过去承继下来的条件”中,既包括物质条件和一般文化条件,也包括解释学所说的“前理解”的条件。“前理解”即是理解的前提。正因为哲学解释学要求自己回答的是“理解”的可能性条件,而不是康德所要求回答的“认识”的可能性条件,所以,解释学不满足于康德所提供的“先验统觉能力”和“先验范畴”,而把自己的探索诉诸储存历史文化的“水库”即语言。

语言保存着历史文化的积淀,历史的文化积淀由语言去占有个人。因此,使用语言,就是理解历史文化、理解历史和理解人自身过程的发生。语言的历史变化,规定着人的“前理解”,因而也就体现着人的历史性变化和规范着人的历史性发展。人从属于历史,也就是从属于语言;人只有从属于语言,才能实现自我理解和相互理解。由此,哲学解释学对语言、人、人的存在这三者之间的关系提出了一种新颖的看法,即:人创造了语言,但人却从属于语言;人所创造的语言不是人的一种工具,而是人自己的存在方式。从这个角度看,就不是人在“使用”语言,而是语言构成人的“存在”。海德格尔所说的“语言是存在的寓所”,伽达默尔所说的“能理解的存在就是语言”等,就其真实意义而言,都是对这种观点的不同形式的表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