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教育发展史上具有中国特色的伟大创造(1 / 1)

创办广播电视大学,是在中国发生历史性转折的进程中,党和国家最高领导层为发展我国教育事业而做出的重要决策。随着持续10年的“**”结束,特别是作为拨乱反正突破口的高考制度恢复,人民群众学习科学文化知识的热情如井喷般迸发出来,但在“**”中遭受重创的高等教育尚未恢复元气,不可能完全满足人民群众接受高等教育的需求,面临巨大压力的高等教育必须尽快找到有效缓解这个矛盾的路径。而在党和国家最高领导层看来,着眼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全局,必须尽快扩大高等教育规模,培养更多专门人才,但基于“穷国办大教育”的基本国情,应该探索多快好省发展高等教育的新路子。同时,中国的独特体制使得广播电视大学能够在很短时间内完成论证和筹办过程。广播电视大学的筹办过程首先是个政治动员的过程,也是作为当时的重要政治任务推进和完成的。而以1978年5月开始的真理标准大讨论为发端的思想解放运动,以及成为其中重要组成部分的教育问题大讨论,更为广播电视大学的创办注入了强大的推动力。

邓小平亲自倡导和批准创办广播电视大学,在中国教育史上揭开了远程教育发展的新篇章,李岚清认为“堪称教育发展史上具有中国特色的伟大创造”。他指出:邓小平同志恢复工作后决定立即恢复高考,大学开始招生。但那时百废待兴,积压多年的许多高中生仍无法进入高校就读,于是决定创办广播电视大学,使具有同等学力的青年,经过电大的学习和参加成人高考,取得大专学历。这在当时为这一大批青年的补课起了重大作用,做出了历史贡献。电大教育的成功实践,为我们提供了一种投资少、见效快、覆盖面广的新的教育模式。[5]陈至立指出:发展广播电视教育,是邓小平同志在改革开放初期为了尽快改变“**”后我国教育事业落后局面,与恢复高考、大量派遣出国留学生同时做出的高瞻远瞩的战略决策。邓小平同志敏锐地意识到利用电视等现代化手段开创新的远程开放教育模式,是扩大高等教育事业规模,多出人才,快出人才,提高全民族科学文化水平的一条捷径。正是在这种背景下,邓小平同志亲自倡导并批准创办了广播电视大学。事实证明,广播电视大学为许多青年提供了接受高等教育的机会,在培养社会急需的专门人才方面做出了历史性贡献。[6]

世界上第一颗实验性通信卫星和商业性通信卫星先后于1963年和1965年发射成功,而利用通信卫星发展电视教育,在国际上也是20世纪70年代后期才始现端倪。为了解决广播电视大学的播课手段问题,在当时国家财政状况极为困难的情况下,邓小平决定向国外购买一颗通信卫星。1979年5月17日,邓小平在谈到从美国购买先进科技产品发展电化教育时指出,原确定的电化教育方针不变,购买的电视设备要以彩色电视为主,要覆盖全国。可以看出邓小平对教育现代化的重视和不惜代价加速教育现代化进程的决断。

创办广播电视大学得到了党中央、国务院领导集体的高度重视和强力支持。方毅受邓小平委派,全程督促和指导了筹建工作。从1978年底至1979年底不到一年的时间内,国务院副总理方毅、王任重、王震分别出席第一次全国广播电视大学工作会议、中央广播电视大学首次开学典礼和第二次全国广播电视大学工作会议并讲话,国务院两次以国发文件批转两次全国广播电视大学工作会议的报告,这在我国高等教育发展历史上是绝无仅有的。1981年11月,国务院批准将促进广播电视大学及短期职业大学发展列为我国第二批世界银行教育贷款计划项目。项目的主要目标是利用贷款增加广播电视大学的录制节目能力,建立一批学习中心,并在一些大城市建设教育电视发射台,以提高广播电视大学教学质量和管理工作水平,同时扩大招生规模。该项目贷款总金额8 500万美元,其中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和28所省级广播电视大学贷款项目总计4 940万美元。

从广播电视大学创办过程可以看出,党和国家最高领导层关于创办广播电视大学的决策,初衷就是要办中国的开放大学。我国广播电视大学的创办,显然受到20世纪60年代以来在世界范围兴起的开办开放大学的潮流的影响,尤其从英国开放大学的实践中得到了多方面的启示。同样不能忽视的是,中国早就在这个领域进行了探索。20世纪50年代末至60年代初,我国的天津、北京、沈阳、哈尔滨、上海、广州等中心城市曾经开办过广播电视大学。虽然这些城市广播电视大学办学规模不大,在许多方面也有明显的局限,而且其探索过程由于60年代中期开始的“**”而中断了,但它们在远程教育发展史上的地位是不能否认的。创办面向全国的广播电视大学,从“两条腿走路”发展高等教育的方针到学校的管理体制、办学模式、教学方式及教学管理制度等方面,都可以看出其中的渊源关系,包括定名为“广播电视大学”也体现了其历史传承。

《中央广播电视大学试行方案》指出,中央广播电视大学是面向全国的以电视和广播为主要教学手段的高等学校,由教育部、中央广播事业局直接领导。教学方面由教育部负责,演播技术方面由中央广播事业局负责。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可建立广播电视大学,其方针、任务、办学方案、课程设置、教学计划等,都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情况自行考虑决定。凡转播中央广播电视大学课程的,与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建立业务联系,设置相应的工作机构。该文件还对课程设置、教学工作、培养目标、招生和学籍管理、教学班的组织领导等事项做出了具体规定。从该文件可以得出以下几点看法:第一,广播电视大学创办时已体现出开放大学的开放办学和教学现代化两个基本特征,既学习借鉴了英国等国开放大学的经验,又总结继承了部分中心城市广播电视大学当年的一些做法,同时也体现出我国成人高等教育发展的特点,以及高等教育精英化阶段学历补偿教育的特点,在教学思想、课程体系、教学内容等方面较多是从普通高校直接移植过来的,可以说从一开始就存在后来所谓“同化”问题。第二,强调要发挥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这是基于我国国情的必然选择,为逐步形成统筹规划、分级办学、分级管理的广播电视大学系统,以及面向地方、面向基层、面向农村、面向边远民族地区的办学方向奠定了基础。教学班的设置与管理则体现了将学校办在社会中的思路,不仅方便了学生学习,使学生能够得到所在单位支持,而且依托当时的管理体制及职工培训体系,有效地调动和利用了社会资源。第三,创办时便在政府主导下与普通高校建立了合作关系,并开始形成在全国普通高校及科研院所遴选课程主讲和教材主编的特点。课程通过电视、广播面向全国公开播出,不但使课程和教材质量有了比较可靠的保证,和后来优质教学资源开放和共享的思路也是相通的。辅导教师则由教学班负责聘请兼职教师承担,体现了教师队伍专兼结合的特点。第四,根据“先上马后备鞍”的指导思想,广播电视大学从批准筹办到正式开学只用了一年时间,主要依靠行政力量自上而下强力推动和落实,整合利用教育系统、广播电视系统和全社会资源办学。但广播电视大学作为高等学校的许多基本问题特别是办学条件没有来得及解决,事实上当时也没有可能真正解决。

和我国的广播电视大学一样,英国开放大学的创办首先也是出自政治家的决断。但英国开放大学在提出构想后先是立法,6年后才通过英国皇家法令正式成立并招生。各国的开放大学多是先由立法机构完成相关立法程序,确定学校的性质、法律地位、管理体制、办学自主权以及经费来源等问题。而在当时的中国,没有可能先行通过立法为广播电视大学提供必要的法律制度保障。广播电视大学主要是以政府“红头文件”为依据,依靠行政力量在很短时间内推向全国并迅速形成较大办学规模。

广播电视大学创办不久便遭逢一场“生存危机”。1979年4月召开的中央工作会议提出对国民经济实行“调整、改革、整顿、提高”的方针,决定用3年时间认真搞好调整,同时进行改革、整顿、提高的工作。教育领域也按照这个方针部署进行调整和整顿,刚刚招收一届学生,各方面都还没有成型的广播电视大学,面临收缩以至于下马的危险。1979年11月29日,国务院批转教育部、中央广播事业局《关于第二次全国广播电视大学工作会议的报告》,并在通知中指出:“广播电视大学开办半年多来的事实证明,它是多快好省地培养人才的一种办学形式。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应加强对广播电视大学的领导,帮助解决工作中的实际问题。中央各有关部门应积极予以支持,抓紧落实应由本部门解决的问题,扶植广播电视大学茁壮成长。”该文件指出,中央关于举办广播电视大学的决定是十分正确的。在整个国民经济实行“调整、改革、整顿、提高”方针的情况下,广播电视大学原则上是上而不是下,是进而不是退。正是在国务院的直接关怀和扶持下,广播电视大学得以度过这次危机,进入相对比较稳定的迅速发展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