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级教育部门应设立专门机构,对于那些在企业界具有较高理论水平和丰富实践经验的技工或工程师进行教育学、心理学、教学法的系统培训,对其任教资格给予认定,经考核合格者,由教育行政部门颁发统一印制的职业教育教师资格证书。兼职教师的管理在遵循《教师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同时,可以根据当地经济发展制定兼职教师管理制度,对兼职教师的待遇、与所在单位的人事关系和分配关系等问题做出具体规定。学校要依法聘任具有相应资格的教师,依法与教师签订聘任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与责任,尊重教师权利,落实和保障教师待遇。
(一)贯彻落实国家法律政策,制定完善相关制度体系
制定职业学校教师标准,严格执行教师资格证书制度。认真研究职业教育教学规律,科学把握职教教师专业发展特点,尽快制定符合职业教育发展要求的职教教师标准,从根本上促进教师队伍整体素质的提升。要研究制定职教教师的资格认定办法,严格职教教师准入制度,要特别强调只有接受过系统职教教师教育训练的合格人员才能从事职教教师职业。
加强职教师资的评估制度建设。教育部十分重视高等教育的评估工作,通过评估制度来规划和引导高等教育工作。教育部于2004年颁布实施了《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开展高职高专院校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的通知》并于2008年颁布实施了《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方案》,两个文件都要求加强教师的专业知识和能力的建设。职业院校应根据这两个文件的精神来建立教师专业能力的评估指标,构建教师专业基础、专业教学知识、专业教学能力和专业实践能力评价的指标体系。
加强与教师专业发展相匹配的激励制度建设。明确职教师资队伍的需求,要采取动态化与多样化的激励手段,根据教师的成长与专业化发展的不同层次,实行物质激励、精神激励,使多种需求得到满足,并不断改变激励的方法和措施,采用动态的激励手段。
完善兼职教师考核与评价制度。教学质量是教育的根本,直接反映学校的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影响学校的生存与发展空间。为确保兼职教师高质量完成教学任务,高职院校应对其教学质量进行严格的监控和考核。
(二)创新职教教师培养模式,培养高素质教师队伍
职业教育最大的特色在于与生产、管理、服务紧密联系,培养应用型人才。而职教教师作为这一目标的实现者,需要构筑起理论与实践、教学与产业结合的桥梁。加强职教师资队伍专业发展也是国家的政策要求,《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提出“完善培养培训体系,做好培养培训规划,优化队伍结构,提高教师专业水平和教学能力”,“加强职业院校教师队伍建设,加大职业院校教师培养培训力度”,“严格教师资质,提升教师素质,努力造就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结构合理、充满活力的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
第一,需要构建职前培养、入职培训和职后提高三部分组成的完整的职教师资队伍培养培训体系。通过职前培养、入职培训和职后培养这三者的有效衔接,构建多层次的职教师资培训体系。教师的专业化发展是一个可持续的、动态的过程。每个阶段都应该建立特定的培训目标,都要开展有针对性的培训活动。
第二,需要完善职教师资队伍培训的保障体系、运行体系和教学体系建设。通过制定各项政策法规、加强财政拨款、开展国际交流、加强校企合作等方式加强政府的支持力度,通过各种方法保障职教师资队伍的建设,促进师资队伍专业能力的提升,以实现职教为我国制造业的人力资源服务的目标。通过建立多元化的职教师资培训机构、建立健全职教师资研究生培养制度等方式加强职教师资队伍培训运行体系的建设。充分发挥专业化企业的作用,加强校企合作,构建多元化的师资培训机构。通过专业化的师资培训机构,进行学术能力、教学能力和实践能力方面的培训,促进师资队伍专业能力的提升。通过职教师资的硕士研究生培养来提升师资队伍的学历层次,加强骨干教师和专业带头人的培养。努力加强职教师资培训的方案和课程建设,整合专业技术和教育课程,加强职教师资的专业化能力。
总之,必须加强职教师资队伍建设,强化职教师资的专业地位,重视职教师资队伍的专业化,促进教师的成长。
[1] 《中国教育年鉴》编辑部:《中国教育年鉴1982—1984》,98页,长沙,湖南教育出版社,1986。
[2] 杨金土:《30年重大变革——中国1979—2008年职业教育要事概录(上卷)》,294页,北京,教育科学出版社,2011。
[3] 杨金土:《30年重大变革——中国1979—2008年职业教育要事概录(上卷)》,302页,北京,教育科学出版社,2011。
[4] 曹晔、刘宏杰:《我国中职师资队伍培养培训主要政策60年演变进程综述》,载《职业技术教育》,2010(25)。
[5] 齐秀东、王晶、马秀兰:《国家级职教师资培训基地的建设与发展》,载《河北科技师范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10(1)。
[6] 卢晓春、姜远文:《“双师型”师资队伍建设面临的问题和对策》,载《机械职业教育》,2001(10)。
[7] 王宪成:《实行“双证书”制,培养“一体化”职教师资》,载《中国培训》,1997(9)。
[8] 段青河、卢月萍:《关于“双师型”职教师资队伍建设的思考》,载《职业技术教育》,2001(1)。
[9] 贺文瑾:《略论职技高师“双师型”师资队伍建设》,载《职业技术教育》,2002(4)。
[10] 姚贵平:《解读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载《中国职业技术教育》,2002(6)。
[11] 周山雪:《关于“双师型”的若干问题》,载《职业技术教育》,1998(17)。
[12] 这3个条件为:(1)具有本专业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及职业资格(含持有行业特许的资格证书及具有专业资格或专业技能考评员资格者),并在近5年主持(或主要参与)过校内实践教学设施建设或提升技术水平的设计安装工作,使用效果好,在省内同类院校中居先进水平;(2)近5年中有两年以上(可累计计算)在企业第一线本专业实际工作经历,能全面指导学生专业实践实训活动;(3)近5年主持(或主要参与)过应用技术研究,成果已被企业使用,效益良好。
[13] 王文龙、张磊、徐文秀等:《“双师型”教师培养对策研究》,载《长江职工大学学报》,2001(1)。
[14] 刘爱群:《培养“双师型”教师的意义和途径》,载《黑龙江高教研究》,1998(6)。
[15] 余丽萍、孙慧平、吴文山:《产学合作教育在“双师型”教师培养中的作用剖析》,载《浙江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02(1)。
[16] 王文龙、张磊、徐文秀:《“双师型”教师培养对策研究》,载《长江职工大学学报》,2001(1)。
[17] 张家祥、钱景舫:《职业技术教育学》,265~266页,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01。
[18] 中国教育年鉴编辑部:《中国教育年鉴2008》,193页,北京,人民教育出版社,2008。
[19] 杜晓利:《教师政策》,160页,上海,上海教育出版社,2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