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职业教育师资队伍制度建设(1 / 1)

一、职业教育师资培养培训的历史发展

(一)扩大规模,满足教育教学需要(20世纪80年代)

改革开放以前,我国没有专门培养职业教育师资的院校,新师资主要是被选留的职业学校的优秀毕业生,由职业学校在实践中进行培养。1979年,经国务院批准,国家劳动总局在吉林、山东、河南、天津各建一所技工师范学院。1984—1988年,全国相继建立了10所职业技术师范院校。20世纪80年代末,国家开始在普通高等院校建立二级职业技术教育学院,一些省在高等院校设立职业技术师资班、专业或系来培养职教师资。较早有关职业学校师资建设的专门法规是《国家教委关于加强职业技术学校师资队伍建设的几点意见》(1986)和《劳动部关于加强职业技术培训师资队伍建设的意见》(1989),建立了职业教育师资培养机构的分工与协作体系,明确了师资培养机构、培养对象、培训内容和毕业去向等问题。

针对师资队伍存在严重的“数量不足、质量不高”的现实问题,该时期国家出台的相关政策文件主要从承担师资培养任务的主体、扩大培养培训的规模和范围等方面强调师资建设问题,以求优先改善师资队伍数量不足的状况,主要涉及职业教育教师的来源、渠道、培养和管理等方面。

1.分类培养

1980年,教育部、国家劳动总局《关于中等教育结构改革的报告》发布,在教师配备问题层面,提出有计划地培养师资,筹办职业技术师范学院,开办专业课教师培训班。该文件分别对职业学校的教师和普通中学改为职业学校后的教师做了安排,多层次建立职业技术师范学院以培养师资,逐步使中职师资培养步入正轨。之后,国务院批转了教育部《全国中等专业教育工作会议纪要》,要求中专教育在贯彻八字方针时要加强师资队伍建设,通过多种形式使学历水平不合格的中专教师获得本科学历。学校要培养出符合社会发展需求的专业人才,而师资队伍建设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着这个目的的实现。该文件中针对师资问题,将文化课教师和专业课教师分开进行表述,通过提高学历层次,有针对性地解决中职师资素质偏低的问题。

2.稳定来源

1983年5月,《关于改革城市中等教育结构、发展职业技术教育的意见》提出:“有关大专院校应承担职业技术教育的专业课师资培训任务……从今年开始要分配一定比例的大专院校、中专毕业生给职业中学、职业(技术)学校和技工学校。”对具体承担培养培训任务的主体和师资配置进行了规定,在一定程度上保证了教师的稳定来源。1983年5月,教育部发出了《关于编报1983—1985年培养职业学校专业课师资计划的通知》,要求各地区教育部门通过多种途径,例如将专业课师资培养计划纳入高校招生计划,以有计划地培养专业课师资。据了解,1982年以来,江苏省在部分条件较好的中专学校设立了职业中学师资班,并将其列入高校招生计划,实行定向招生,定向培养专业课师资。除此之外,吉林、辽宁、上海等地设有高等职业技术师范院校,有些地区在高等学校设置了职业技术师范系,有计划地为职业中学培养专业课师资,使专业课师资有了稳定的来源。[1]1984年《教育部、国家计委、财政部关于在普通高等学校举办中等学校教师本科班和专科班的通知》指出,要在普通高校办教师培训班以培训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希望利用普通高校的教育教学优势,提高中职师资水平。

3.扩宽渠道

1985年5月《中共中央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明确指出:“师资严重不足,是当前发展中等职业技术教育的突出矛盾。”1986年,国家教委颁发《关于加强职业技术学校师资队伍建设的几点意见》,该文件提出,中等职业学校的专业课教师的来源不足问题主要通过改、分、调、聘、留五种渠道来解决。1986年,以职业教育的发展任务、工作方针为主题的第一次全国职业技术教育工作会议召开。会后发布了《关于全国职业技术教育工作会议情况的报告》,指出师资不足是影响职业教育发展的严重问题,要多渠道解决;将中等职业学校和各类职业学校的师资建设任务纳入国家计划,派教师出国进修学习先进经验。随后,国家教委颁布了《关于选派职业技术学校教师出国进修问题的通知》。该文件提出选择1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开展试点工作,有计划地派遣一些教师出国进修,决定于1987年派出50人,并对派出人员的资格进行了规定,规定派出教师必须是在职中青年教师,具有专科或以上学历、两年以上教学经验,以此确保师资培训的质量。1987—1989年,出国进修的职业教育教师有114人,派出学习的有83人。[2]

4.做好储备

1989年1月,《劳动部关于加强职业技术培训师资队伍建设的意见》,以采取多种措施建立专兼职相结合的师资队伍为主要目标。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要统筹安排,制定出本地区、本部门培养师资的规划”,加强后备师资的培养,“建立师资培训基地,单独办或联合办职业技术师范院校、专科学校、进修院校或培训中心,也可以委托普通高等院校开办师资班”,采取多种形式,培训在职教师。到1989年,全国共建有14所职业技术师范学院,多省成立了职业技术教育师资培训中心,负责职教师资、管理干部培训等工作。[3]

20世纪80年代,政策从定向培养转变为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培养范围扩大。培养主体增加,覆盖面越来越广,由最开始的几所重点高校扩大到职业技术师范学院、培训中心等多种机构。从简单的选派进修、有计划地培养转变为多渠道解决教师来源问题和培养在职教师问题,这是一个从计划到着手实施的过程。培养途径不断增多,并且具体化、丰富化,由简单进修、分配毕业生到聘请兼职教师、举办培训班、出国进修、相互交流等。全国中等专业学校选派中青年骨干教师和急需开新课的教师到全国重点高等学校进修,以掌握一门课程的各个教学环节,提高教学水平;选派职业技术专科学校、中等技术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中的在职中青年教师或急需开新课的教师出国进修,来提高各类职业技术学校专业课教师的水平,学习国内空白或发展不足的专业的相关知识,吸收国外职业技术教育经验。

(二)提高质量,加强对青年骨干教师的培养(20世纪90年代)

在20世纪90年代,师资数量短缺问题得到一定程度的缓解,针对师资队伍出现的新问题,这一时期的师资队伍建设不仅要满足数量要求,还要提高质量。这阶段的职业教育师资建设主要包含以下几方面。

1.定期进修

1995年,国家教委印发了《关于普通中等专业教育(不含中师)改革与发展的意见》,认为当前教师队伍处于新老交替的关键期,当务之急是补充学科带头人和培养中青年骨干教师。针对该问题,该文件要求采取多种形式来加强教师与社会的联系,提高教师的实践活动能力,逐步建立定期进修培训制度。该文件提出把进修培训作为一个固定制度确立下来。

2.短期培训

1997年,《国家教委关于加强中等职业学校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发布,强调加强师资队伍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该文件要求从多方面补充教师的来源,多途径开展在职教师培训;要求“依托现有普通高等学校建立职业教育师资培养和培训基地”,“加速在职教师学历达标的进程”,“对教师广泛开展各种形式的短期业务培训”,并且“加强对青年教师的培养和培训”。

3.学历提升

20世纪90年代,职业技术学校专科学历的在职中、青年教师需参加成人高校专升本考试,尤其是中等职业技术学校专业理论课教师,需尽快达到本科学历水平。而中等职业学校45岁以下的在职教师,要通过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来实现学历达标。《面向21世纪教育振兴行动计划》要求“经济发达地区高中专任教师和校长中获硕士学位者应达到一定比例”;开展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在职硕士项目,同时对中等职业学校中级以上职称的专业带头人和骨干教师进行国家级培训;制定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企业实践制度,提高教师专业技能水平和实践教学能力;培养一批在教育教学中起骨干示范作用的“双师型”优秀教师,以促进职业教育骨干教师队伍的形成,带动教师队伍整体素质的提高,从而优化教师队伍的素质结构,提高职业教育教学水平。

20世纪90年代,职教师资培养政策涉及内容较广,既包括针对农村职业教育师资队伍的建设,也包括职业中学校长岗位培训,还包括中职领域教师队伍整体建设。培养目标从笼统地加强建设到相对具体地解决来源问题和学历问题,体现了细化趋势和对素质问题的重视。此时期侧重依托高等院校,培养途径逐渐增多且更加具体,除了上一阶段的选调人员、分配毕业生、开办师资班等方式,这一时期重视教师技能的实用性和实践性,要求教师到企事业单位实习,同时依托师资培养基地来加强师资建设。

(三)专项计划,注重教师队伍的能力建设(2000年至今)

2000年以后,职教师资队伍制度建设得到多方面加强。《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试行)》《关于开展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工作的通知》《关于“十五”期间加强中等职业学校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职业技术学校校长培训工作的若干意见》等文件下发,我国基本形成职业教育师资队伍建设的规章体系。有关职教师资队伍建设的政策多围绕加强师德规范、建立师资培养培训基地、开展教师素质提高计划、鼓励中职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建立教师企业实践制度等。教师培养政策从所面临的实际出发,积极关注教师的能力建设,目的是通过政策的引导提高教师素质,培养出高质量的技能型人才。此阶段的师资建设主要包含以下几方面。

1.持续提高

为贯彻落实《面向21世纪教育振兴行动计划》提出的“大力提高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的要求,在2000年《关于开展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工作的通知》发布,旨在通过在职攻读硕士学位的方式提高中职教师素质,决定“在2000年至2005年间,平均每年招收约1000名中等职业学校在职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为更好地贯彻该通知的精神,自2000年起,教育部每一年都下发了当年关于开展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的通知,安排相关工作的具体事宜,以使工作有序进行,并对上一年度发布的通知进行补充和完善。报名条件逐渐放宽,从最初要求的40岁以下,到2005年取消年龄限制。从2014年起,不再单独设立职业学校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的招生类别。

2.基地建设

1997年《国家教委关于加强中等职业学校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提出要大范围建立职业教育师资培养培训基地。1999年,《面向21世纪教育振兴行动计划》要求加强职教师资培训基地建设工作。同年,教育部批准天津大学等20所学校成为首批全国重点建设职业教育师资培训基地。为保证此项工作顺利进行,2000年教育部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中等职业教育师资培养培训基地建设的意见》,此后分别于2000年、2001年、2006年和2007年批准建设共56个全国重点建设职业教育师资培训基地。

3.专项计划

2006年12月,《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实施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的意见》下发,要求:“各级有关部门要精心策划、周密安排,以提高专业教师实践教学能力为重点,着力培训一批具有‘双师’素质的专业骨干教师。按照中央、省(区、市)两级组织的方式,中央财政在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实施中主要起引导和示范作用,地方财政等部门单位要加大经费投入力度,在教师队伍建设中发挥主体作用,整体推进该计划的实施。”至此,中职教育以国家、省两级培训为引导,以培训联盟为补充的专业骨干教师培训体系基本形成。

4.骨干培训

2009年,在中央财政没有对高职教师培训工作进行专门投入的情况下,国家示范性高职院校、全国高职高专教育师资培训基地、高职高专教育专业类教学指导委员会等自发联合成立了“全国高职高专教育教师培训联盟”,有针对性地面向高职院校骨干教师开展培训工作。全国高职高专教育教师培训联盟2014年的工作报告的数据显示,2009—2013年培训联盟共培训高职院校骨干教师3.8万人次。2011年开始的中央财政支持的“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中的“高等职业学校专业骨干教师国家级培训”亦由培训联盟牵头,截至2013年年底共培训高职专业骨干教师2.3万人次。在政策要求和国家级培训的牵引作用下,各省也相继开展了省级高职骨干教师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