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职业资格认证制度从发展之初到现在,根据发展的不同特点可分为三个阶段:从职称评定到职业资格考试的转换阶段(1990—1994年)、从业资格和执业资格大发展阶段(1994—2003年)和职业资格清理规范阶段(2003年至今)。[33]
职业资格制度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科学评价人才的重要制度。199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颁布,代表着第一个具有法律效力的职业制度诞生。随后,国家陆续出台了一系列与职业资格认证相关的法律法规。职业资格制度逐步完善,对提高专业技术人员和技能人员素质、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发挥了积极作用。
这一制度在实施过程中也存在一些突出问题,集中表现为考试太乱、证书太滥。有的部门、地方和机构随意设置职业资格,名目繁多、重复交叉;有些机构和个人以职业资格为名随意举办考试、培训、认证活动,乱收费、滥发证,甚至假冒权威机关的名义组织所谓职业资格考试并颁发证书;一些机构擅自承办境外职业资格的考试发证活动,高额收费。社会对此反应强烈。
2003年第十届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该法律针对我国长期以来在行政管理活动中存在的行政许可过多、过滥的问题从源头上加以规范和清理。其目的是规范行政许可的设立和实施;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保障和监督行政机关有效实施行政管理。该法对行政许可的实施权力与委托做出了相关规定,其中第二十三条规定:“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在法定授权范围内,以自己的名义实施行政许可。被授权的组织适用本法有关行政机关的规定。”第二十四条对行政机关做出规定:“行政机关在其法定职权范围内,依照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可以委托其他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委托机关应当将受委托行政机关和受委托实施行政许可的内容予以公告。”这对当时较为混乱的职业资格认证的部门分工问题具有指导意义,也为之后制定各类职业资格相关法律法规奠定了基础。
为进一步有效解决职业资格设置、考试、发证等活动中的混乱问题,切实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维护专业技术人员和技能人员的合法权益,加强人才队伍建设,确保职业资格证书制度顺利落实,2008年国务院办公厅下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清理规范各类职业资格相关活动的通知》,其中第二项对职业资格认证的清理和取消工作做出了详细说明,明确了职业资格的批准部门,并对其他部门设置的职业资格认证进行了规定。例如,职业资格必须在职业分类的基础上统一规划、规范设置;对涉及在我国境内开展的各类境外职业资格相关活动,由国务院人事、劳动保障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订专门管理办法,报国务院批准;凡是依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务院决定设置的行政许可类职业资格,予以保留并向社会公布,除此以外的其他各种行政许可类职业资格予以取消;对于国务院其他部门、各直属机构、各直属事业单位及下属单位自行设置的,全国性行业协会、学会等社会团体自行设置的,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和单位设置的职业资格认证进行了细致的清理规定;明确规定各类企业不得自行开展冠以职业资格名称的相关活动。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清理规范各类职业资格相关活动的通知》的要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安部、监察部、教育部、民政部、财政部、工商总局对各类职业资格进行了清理规范,并分批向社会公告结果。2012年《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清理规范职业资格第一批公告》,该公告包含职业准入和职业水平评价两类职业资格。职业准入类职业资格包含36项,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设置的。职业水平评价类职业资格包含229项,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是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会同国务院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结合行业发展和管理需要,根据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制度有关规定设置的。技能人员职业资格是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和相应国家职业标准以及有关规定设置的。
李克强总理上任后大力推进职业资格的清理工作。在2014年6月4日的国务院常务会议上,李克强总理提出减少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会议决定先取消一批准入类专业技术职业资格,凡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和各地区、各部门自行设置的各类职业资格,不再实施许可和认定;逐步建立由行业协会、学会等社会组织开展职业水平评价的职业资格制度。2015年7月15日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再取消一批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以改革释放创业创新活力。在去年已取消149项职业资格的基础上,再取消网络广告经纪人、注册电子贸易师、全国外贸业务员、港口装卸工等62项职业资格。2015年7月、2016年1月、2016年6月、2016年12月,国务院陆续四次印发《关于取消一批职业资格许可证和认定事项的决定》。在2015年9月在国务院常务会议上,李克强总理在关于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评估报告中指出,有的地方对美甲从业人员也设有资格,而且分为五级,“这种资质评价,本来应由市场去认可。政府监管应该重点放在医疗美容方面,真正去管一管那些伤天害理的‘假美容’案件。”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常务会议精神,人社部印发通知,对减少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工作提出要求,立即在全国范围内停止美甲师职业资格考试鉴定活动并停止发放职业资格证书,严禁将水平评价类职业资格违规设置为行政许可并与就业、创业挂钩。直至2016年12月16日,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示的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清单中,拟列入目录清单的职业资格有151项。国务院部门设置的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已实现“七连消”,先后取消434项职业资格,占总数的70%以上。[34]2017年9月,人社部颁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公布国家职业资格目录的通知》,规定国家职业资格共计140项,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59项(准入类36项,水平评价类23项),技术人员职业资格81项(准入类5项,水平评价类76项)。
职业资格的清理工作在整体上运用法律的办法,对职业资格加以规范。取消不必要的职业资格认定是国务院推进简政放权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降低市场准入门槛、降低创业就业成本、激发市场活力、推动大众创业与万众创新的重要举措。当然,一种职业认证的取消也意味着相关职业人员在就业时丧失了自身专业性的保障。因此,能否取消某一项职业资格需要由对这一职业的专业知识有清晰全面的认识的人来衡量,而非政府的某一个部门独自决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