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推进青少年法治教育(1 / 1)

法治教育是给人以法律、法律程序与法律制度有关的知识和技能,以及法律、法律程序、法律制度所立足的基本原理和价值观的教育。青少年法治教育是培养合格公民的应有之义和必要手段,对促进学生社会化的顺利进行并最终成为合格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它有利于帮助学生了解、掌握个人成长和参与社会生活必需的法律常识和制度,明晰行为规则,自觉尊法、守法;有利于增强学生依法规范自身行为、分辨是非、运用法律方法维护自身权益、通过法律途径参与国家和社会生活的意识和能力;有利于促进学生参与法治实践,践行法治理念,树立法治信仰,形成对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价值认同、制度认同,成为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改革开放40年来,随着依法治国进程的持续推进和对青少年法治教育认识的不断深化,我国的青少年法治教育相关政策也日臻成熟和完善,引领着青少年“法制教育”向“法治教育”的迈进。

自国家第一个五年普法规划至第六个五年普法规划中期,我国的青少年法治教育一直停留在“法制教育”的初级阶段。随着1980年邓小平在中共中央会议上提出加强法制教育的指导思想,1982年党的十二大报告对法制宣传教育和学校设置法制教育课程的强调,1985年11月,第六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关于在公民中基本普及法律常识的决定》,正式启动了我国的第一个五年普法规划。其中明确提出“学校是普及法律常识的重要阵地”,并要求大学、中学、小学及其他各级各类学校都设置法制教育的课程,或者在有关课程中增加法制教育的内容,列入教学计划,并且把法制教育同道德品质教育、思想政治教育结合起来,标志着我国青少年法制教育进程的正式开启。1995年12月,国家教委等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加强学校法制教育的意见》,指出“学校法制教育的任务,是通过向学生传授必要的法律基本常识和基础理论知识,使学生对社会主义法律制度有初步的了解和认识,增强法律意识,自觉地遵纪守法”,并对各级学校开展法制教育的目标、内容、途径和保障措施做出了较为明确的规定,可见,这一时期的青少年法制教育仍处于探索起步阶段,侧重法律法规初步的宣传教育,主要目标是促进学生的知法和守法。

随着1997年依法治国方略的正式提出,“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成为新的发展目标,我国普法教育也进入新的发展阶段。“三五”普法、“四五”普法、“五五”普法都强调,不仅要让公民知法和守法,而且更要学会用法、护法。在此背景下,教育部等部门先后于2002年和2007年颁布《关于加强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工作的若干意见》和《中小学法制教育指导纲要》,指出“开展中小学法制教育的主要任务是:努力培养中小学生的爱国意识、公民意识、守法意识、权利义务意识、自我保护意识,养成尊重宪法、维护法律的习惯,帮助他们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荣辱观,树立依法治国和公平正义的理念,提高分辨是非和守法用法的能力,引导他们做知法守法的合格公民”,提出了构建学校、家庭、社会“三结合”的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网络,法律知识教育与法治实践教育相结合等新的原则,以及开展依法治校、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建设、推进青少年网络文明行动等新的实施途径,并对小学、初中和高中各学段法制教育的内容做了更新和更为详细的规定,对各学科如何渗透法制教育、如何通过专题教育和校外活动开展法制教育等问题做了较为具体的规定,从而推动青少年法制教育从法律常识的普及宣传向全方位地提升学生法律意识,特别是权利意识的新阶段转变。

2012年党的十八大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首次把法治作为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2011年开始的“六五”普法开始重视法治理念的教育和法治精神的培养,标志着我国法制教育进入提升期。为落实十八大精神和“六五”普法规划的要求,教育部等五部门于2013年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的若干意见》,指出“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要以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培养知法尊法守法用法的合格公民为根本目标”,并针对我国青少年法制教育的现实问题提出了落实法治教育相关课程和活动、加强法制教育资源建设、增强法制教育的实践性、加强法制教育工作力量、强化经费保障、健全法制教育考核与督导制度等要求,凸显了青少年法制教育的重要地位,推动了青少年法制教育实践的不断深化发展。

2014年10月,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专门研究推进“依法治国”,第一次提出了“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这一重大论断,明确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意义和指导思想,标志着我国的法治进程进入新时代。在中共中央做出的决定中,首次提出“法治教育”的概念,并要求“将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从青少年抓起,在中小学设立法治知识课程”,这标志着青少年法制教育进入法治教育的新阶段。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教育部等部门于2016年密集发布了一系列政策文件,推动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1月,教育部颁布《依法治教实施纲要(2016—2020年)》,其中特别对青少年法治教育的开展做出了全面部署,提出了全面加强学生法治教育、积极推进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建设、健全青少年法治教育支持体系、着力提升中小学法治教育教师专业素质等一系列要求。4月,教育部办公厅发布《关于2016年中小学教学用书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从2016年起将义务教育小学和初中起始年级“品德与生活”和“思想品德”教材名称统一更改为“道德与法治”。6月,教育部、司法部和全国普法办联合印发《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对在国民教育体系中系统规划和科学安排法治教育的目标定位、原则要求和实施路径做出了顶层设计,是新时代我国青少年法治教育的政策纲领和行动指南。大纲不仅根据青少年认知的特点和认知的规律,科学地规划教学内容,构建起了以宪法教育为核心,义务教育、高中教育、高等教育全覆盖,并且有机衔接的学校法治教育的体系,而且对青少年法治教育提出了不同于法制教育阶段的新要求:不仅要让青少年知法、守法,而且更强调培养其用法、信法、护法的自觉意识,将法治信仰的树立作为法治教育的最高目标;不仅要开设法治教育课程和开展法治教育主题活动,而且要重视校园法治文化的建设和学生主体作用的发挥;不仅强调法治教育要与德育结合,而且更突出法治教育相对独立的地位和独特的功能。7月,教育部发布《全国教育系统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9月,教育部等七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建设的意见》,进一步贯彻落实《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的要求,统筹推进青少年法治教育。这些政策文件,尤其是《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的颁布,促进了新时代青少年法治教育政策体系的不断完善,有力提升了法治教育在国民教育体系中的地位,并促进了法治教育实践的深入发展。比如,从2017年9月1日秋季学期开始,教育部统一组织新编的义务教育道德与法治教材在全国所有地区小学和初中起始年级投入使用,充分发挥了课程教育在青少年法治教育中的主渠道作用;教育部全国青少年普法网开通,成为青少年法治教育线上资源中心和支撑平台,截至2017年年底,普法网访问量大约是12亿人次;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普遍设立,并充分利用信息通信手段寓教于乐,提高了教育的针对性、趣味性、实效性;全国学生“学宪法 讲宪法”活动、全国青少年学生法治知识网络大赛、青少年学生法治教育优秀多媒体课件资源征集活动、宪法晨读活动等活动蓬勃开展,并已经逐渐成为教育系统开展法治教育的品牌活动,在教育系统营造了尊法、守法、学法、用法的良好氛围,推动青少年法治教育不断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