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 高等学校人才培养模式改革(1 / 1)

关于高等学校人才培养模式,理论上尚无定论。在政策实践中,最早对人才培养模式的内涵做出界定的是1998年教育部下发的文件《关于深化教学改革,培养适应21世纪需要的高质量人才的意见》。该文件指出:“人才培养模式是学校为学生构建的知识、能力、素质结构,以及实现这种结构的方式,它从根本上规定了人才特征并集中地体现了教育思想和教育观念。”[1]

我们认为,高等学校人才培养模式的确立离不开一定的政策环境、社会经济发展状况和高等学校的内部状况,因此,可以将高等学校的人才培养模式定义为:在一定的教育观念、教育思想和教育政策的指导下,为了满足一定社会和一定时期的人才需求而实施的教育教学方式,包括人才的目标、规格、教学内容、教学管理制度和教学方法等。人才培养模式是一个动态的概念,它随着社会需求的变化而变化。改革开放40年来,我国高等学校的人才培养模式逐渐从单一的模式发展为多样化的模式,从被动适应的模式发展为主动适应的模式,从相对僵化保守的模式发展为开放创新的模式。这种不断变革的模式为我国不同时期的社会经济发展培养了大批合格人才,推动了我国社会经济的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尤其是中共十八大以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新一届党中央的领导下,高等教育管理强化顶层设计,突出中国特色,发掘中国智慧,健全法律法规,先后推动修正了《高等教育法》(2015年)、《教育法》(2015年)等重要法律,相继颁布了《关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意见》(2013年)、《“双一流”方案》(2015年)、《统筹推进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实施办法(暂行)》(2017年)、《国家教育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2017年)等纲领性和规范性文件,为新时期中国特色人才培养模式的转型升级和本土化发展提供了重要依据和指南。根据对人才培养模式的一般认识和定义,本章将人才培养模式分解为人才培养目标、课程与教学内容、教学管理制度、教学方法几个主要方面,分别分析其改革开放40年来的发展状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