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世纪90年代中期以来,特别是高校扩招以来,由于政府拨款的相对不足及后来国家物价上涨造成高校运行成本增加等,高校的学费水平不断上涨。从90年代中期开始,学费就成为除政府财政投入外的第二大经费来源,而且其在整个高等教育经费中所占的比例不断上升,从2003年起,已高居30%以上。2007年,不少省份曾酝酿调整高校学费。当年5月,国务院要求“今后五年各级各类学校的学费、住宿费标准不得高于2006年秋季相关标准”。这让高校学费调整工作又进入五六年的“休眠期”。然而,五年期限一过,各地高校学费纷纷上涨。从2013年开始,福建、山东、湖北、贵州、天津、广西6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相继上调了高校学费,且近几年仍有逐渐增加之势。根据高等教育成本分担理论,家庭在力所能及的限度内分担一定的学杂费是合理的,也是世界上除少数福利国家之外的通例。但是,一段时期以来,高校收费水平及其上涨速度不仅使居民普遍感到了经济上的压力,更在相当程度上超越了社会普遍的心理承受能力。虽然目前大学学费对于社会平均收入水平来说并不能算贵,但不同社会阶层、不同收入水平的家庭对于这笔支出的承受能力仍然有极为明显的差距,高等教育公平问题越来越突出。经济状况处于劣势家庭的子女的升学问题已成为全社会关注的焦点问题。因此,目前高校学费水平的制定不再单纯是一个依据培养成本进行科学核算的技术问题,它越来越成为一个关系到社会和谐稳定的政治问题。可以说,高等教育收费机制的改革正在遭遇改革开放以来未曾有过的来自社会各方面的压力。
七、高等教育公平问题比较突出(1 /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