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捐赠者服务基金概述(1 / 1)

一、概念、历史及运营机构

1.捐赠者服务基金的概念和运营模式

在美国,DAF是由公共慈善机构(Public Charity)管理的一种捐赠模式,它是由捐赠人出资,在慈善机构下设立一个子基金,见图6-1。从表面看,DAF就是捐赠人的慈善钱包,它是慈善账户和储蓄(或投资)账户的结合,捐赠人在基金会设立账户,然后将慈善资产放入其中。此时,从慈善账户角度看,捐赠人拥有对账户资金慈善资助方面的建议权,而从储蓄投资账户角度看,捐赠人也可以对账户中暂时还未支出的资金提出保值增值建议。

图6-1 DAF运营模式

美国2006年《退休金保护法案》(Pension Protection Act of 2006)中对DAF的官方定义为:DAF是一个基金或账户,按照捐赠人的捐赠独立设立;由运营机构拥有并控制;捐赠人可以拥有对捐赠资产投资或慈善支出的建议权。(7)符合上述三条标准的基金或账户一般被视为DAF。可见,DAF是捐赠人的专属慈善账户,捐赠人有权对此账户的慈善支出和投资提出建议,而慈善基金会拥有最终慈善捐赠的处理权。尽管捐赠人放弃了账户的所有权,但在实践过程中,基金会一般会在最大程度上尊重捐赠者合理的投资和慈善支出建议权。

DAF的核心运营模式包括三个环节(3G):捐赠环节(Give)、保值增值环节(Grow)、慈善支出环节(Grant)。在捐赠环节,捐赠人将资产捐赠至自己设立的专属账户中,捐赠一旦完成不可撤销,捐赠人立时享有捐赠的税务优惠。捐赠的资产除现金外,也可以是不动产、股票、债券及字画古董等。在保值增值环节,捐赠人可以将慈善资产进行投资以实现保值增值,基金会提供不同类型或不同周期的投资产品,捐赠人根据自己的风险偏好及慈善计划做出具体投资选择。对于大额捐赠,基金会还有专门的慈善投资顾问来为捐赠人打理捐赠账户内的资产,以建立更为综合的投资组合,实现捐赠人的整体捐赠与投资目标。在慈善支出环节,捐赠人可以选择向任何符合美国国税局(Internal Revenue Service)501(c)(3)条款或基金会白名单中的公益慈善机构进行捐赠,也可以通过美国境内的慈善机构向境外慈善机构进行捐赠。

2.捐赠者服务基金的发展历史

在美国,DAF并非一出现就受到大众青睐,它的兴起经历了一个漫长的过程。第一支DAF诞生于1931年美国纽约社区信托(New York Trust),是由爱迪生实验室总经理威廉·巴斯托先生(William Barstow)发起设立。当时巴斯托夫妇想将自己的财富捐给慈善机构用于贫困儿童的科技教育,他们努力寻找一种捐赠模式,希望在实现捐赠目标的同时,不被烦琐的文书和制度困扰。最终他们决定使用DAF模式达成捐赠,并命名为巴斯托夫妇基金。相比家族基金会,DAF可以使巴斯托夫妇有效地实现捐赠自由,而且避开了烦琐的程序和复杂的管理。值得一提的是,巴斯托夫妇基金是一支永续基金,尽管巴斯托夫妇及独子早已离世,但这支DAF现在依然存在,仍按照捐赠人的意愿发挥作用。(8)

重大的改变来自1987年的美国国家基金公司(National Foundation, Inc.,简称NFI)起诉国税局的官司,NFI是一家运营DAF模式的公司,诉讼的目的是为了获得501(c)(3)条款的公益机构的资格,进而取得税务上的优惠。而美国国税局坚持认为NFI是一家纯粹的商业公司,因为它没有具体的公益慈善目标,只是作为捐赠人的“中间通道”并收取管理费,而且捐赠人的资助建议权类似家族基金会,它不应该成为“规避税务责任”的工具。最后法院判决前者胜诉,法院认为NFI的捐赠来自公众,而且捐赠人的所有慈善支出是在NFI的严格监督下资助给了符合501(c)(3)条款的公益机构,NFI的运营模式事实上是属于公益慈善机构范畴,可以取得最大程度的税务优惠。(9)这一判例为运营DAF模式的机构提供了法律先例,同时也为新的参与机构降低了市场风险。

NFI的胜诉促使美国一些大型商业公司开始进入DAF领域,纷纷设立慈善机构提供DAF服务。1991年,第一个纯粹运营DAF的全国性慈善基金会——富达慈善(Fidelity Charitable)成立,富达慈善也是第一个拥有金融背景的慈善基金会,捐赠人可以通过富达慈善的发起机构富达集团的金融产品进行DAF账户的保值增值。其后几年,富达慈善利用富达集团的商业顾问帮助推广DAF,并配合大量的媒体广告进行公众宣传。富达慈善的成立标志着美国公益慈善行业第一次有了自己的商业销售团队,捐赠人开始拥有DAF账户的投资建议权。从此DAF开始高速成长,成为个人捐赠的主要工具之一。

从第一支DAF到单纯只运营DAF的平台基金会出现,用了整整60年,而DAF第一次出现在政府法律文件中更是在“新千年”之后,见表6-1。2006年,美国颁布的《退休金保护法案》正式让DAF的管理有法可依,其中详细规定了管理规范,包括DAF认定标准、慈善支出范围和限制等。

表6-1 DAF演化过程中的五个里程碑事件

时间事件

1931年纽约社区信托设立第一支DAF

1987年DAF由法院裁定符合501(c)(3)条款,取得税务优惠

1991年第一个纯粹运营DAF的全国性慈善基金会成立

2006年《退休金保护法案》正式将DAF的管理纳入法律

2016年富达慈善超过联合劝募成为全美公众筹款能力第一的慈善机构

2016年,成立仅15年的富达慈善基金会就超过美国老牌慈善机构联合劝募(United Way)成为全美公众吸筹能力第一的慈善机构。同时,富达慈善基金会也成为全美第二大的资助型基金会,仅次于盖茨基金会。(10)富达慈善基金会目前是全美最大的DAF运营方,根据2018年年报显示,其管理270亿美元的慈善资产,服务20多万的活跃捐赠人。仅2017年,富达慈善基金会的捐赠人就通过DAF账户为美国各州及全球范围内的12.7万个慈善机构资助了约48亿美元。(11)

3.捐赠者服务基金的运营机构

目前在美国,DAF的运营机构一般分为三类,见表6-2。

第一类是社区基金会。社区基金会的特点主要在于地域性,传统上都是向社区内的公众筹款,慈善目标也是解决本社区的问题。截至2017年,美国超过600家运营DAF的社区基金,慈善资产超过386亿美元。许多社区基金会鼓励捐赠人线下开户,它们希望捐赠人能亲自参与到社区慈善活动中。

第二类是单一议题的慈善基金会。这类慈善组织主要是围绕某种身份、信仰或社会问题来开展慈善活动。它们可以将相同利益、身份或关注点的捐赠群体联系起来,最常见的包括高校、医院或基于信仰的慈善基金会,还包括关注特定问题或特殊人群的基金会。2017年全美有340多个单一议题的DAF基金会,慈善资产总额达128.2亿美元。由于单一议题的DAF基金会有明确的关注领域,通常它的慈善支出率是三类DAF基金会中最高的,因此其资产总额的增长相对较慢。

第三类是全国型的慈善基金会,它们重点面向全国筹款,对资助的领域也没有特别偏向,范围广、规模大。例如富达慈善基金会和国家慈善信托。2017年,美国有50多家运营DAF的全国型慈善基金会,慈善资产总额超过580亿美元。虽然全国型的慈善基金会是三类DAF基金会里数量最少的,但它的慈善资产规模最大。这类慈善机构不与具体的地区或问题挂钩,这意味着捐赠者可以在当地、全国,甚至某些情况下在国际上开设一个DAF账户,向任何符合要求的慈善组织捐款。相比其他两类DAF基金会,全国型的慈善基金会一般会提供给捐赠人更专业的在线平台和投资选择,由于规模大,通常它们收取的管理费也较低。

表6-2 DAF运营机构的类型和典型优势

类型典型优势

社区基金会捐赠人向居住地捐赠,可以获取深度的社区信息和工作人员的线下帮助

单一议题的基金会捐赠人加入一个志同道合的群体,可以关注并探讨同一社会群体或议题

全国型的基金会捐赠人通常支付较少的管理费,并可以通过专业的在线平台进行捐赠和投资,且可资助范围广

需要注意的是这三类DAF运营机构之间的界限并非绝对,尤其是一些大型社区基金会在发展过程中受到DAF冲击,往往显示出跨界的特点。例如,硅谷社区基金会目前是全美最大的社区基金会,它是由两家受到DAF冲击的当地社区基金会合并而成,后来硅谷社区基金会积极借助DAF模式,成为全美慈善机构的龙头之一,2015年DAF在其捐赠所得的占比就高达99%。(12)社区基金会的特点之一是有相对固定的地理区域,但因为在DAF的影响下,这一特点也有所改变。例如硅谷社区基金会在2016年的13亿美元慈善支出总额中,约1/3是资助给了加州以外的项目和机构,另外还有1500万美元是资助到了海外。(13)从这个角度看,硅谷社区基金会俨然已具有全国型DAF基金会的特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