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家族慈善基金会概述(1 / 1)

一、家族慈善基金会的界定

迄今为止,家族基金会(Family Foundation)这一概念在很多国家并未成为法律术语,不同法律体系的国家对这一类基金会的理解和定义也有不同。(4)但随着一个多世纪以来家族基金会在世界范围内的实践,其形式不断创新,架构不断完善,社会对家族基金会的理解也逐步趋向共识。目前,对家族基金会这一慈善组织形式的判定标准,主要还是基于欧美的实践总结。

美国基金会理事会(The Council on Foundations)对家族基金会的判断标准是:“由单一家族的成员出资;至少有一位家族成员必须在基金会任职或担任理事,并在基金会的治理和管理过程中发挥重要作用。”大多数家族基金会由自愿担任受托人或董事的家族成员管理,不获取任何报酬。(5)

英国慈善基金会协会(Association of Charitable Foundations)指出,在英国,基金会(Foundation)和信托基金(Trust)所表示的意义类似,“家族基金会”或“家族信托”这两个词仅是为了使用便利,并非专业的术语,在这项统计研究中,指的都是独立的慈善基金会,其资金主要来自个人捐赠者、家族企业或家族成员的个人捐赠。创始人或其家人及后代往往在理事会中担任职位。(6)

在中国,基金会中心网在2014年的一份报告中指出,家族基金会指的是由家族出资,进行公益服务的基金会。判断家族基金会的标准是:基金会名称包含家族名称,基金会发起人或出资人为个人或家庭,家族成员在基金会任职。(7)

深圳国际公益学院家族传承中心认为,家族基金会是满足如下条件的且不具公开募捐资格的慈善基金会:①由个人、家族或由个人、家族控股的非公有制企业出资设立,且个人或家族成员在基金会担任重要职务的慈善基金会;②由在政治、经济、文化、科技等领域具有重大影响力的个人或家族成员发起设立,且个人或家族成员在基金会担任重要职务的慈善基金会。

这里需要特别指出的是,在中国,根据《基金会管理条例》的规定,“基金会是指利用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捐赠的财产,以从事公益事业为目的,按照本条例的规定成立的非营利性法人”。虽然家族基金会尚未有明确的法律定义,但是作为基金会这一法律形式,家族基金会的运作同样受到《基金会管理条例》的指导与规制。根据《基金会管理条例》的划分,基金会分为面向公众募捐的公募基金会和不得面向公众募捐的非公募基金会。根据这一规定,家族基金会的资产来源主要是由个人或者家族捐赠,因此属于非公募基金会的范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