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完善分配的重要途径(1 / 1)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 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重视发挥第三次分配作用,发展慈善等社会公益事业”。首次明确以第三次分配为收入分配制度体系的重要组成,确立慈善等公益事业在我国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重要地位。

公益慈善事业是利国利民的伟大事业,是我国社会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救助制度和兜底保障制度的有益补充,是实现社会第三次分配的关键要素,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体现,在消除贫困、促进社会和谐方面具有特殊的作用,是国家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不可或缺的重要力量。

如果说初次分配是在由市场环境下主导创造资源的“造血”行为的结果;再分配是在心脏的推动下促使血液在主动脉中的循环,给人体各个组织器官带来氧气和营养,降低系统风险;那么第三次分配无疑类似于促进人体健康更加均衡的小血管、毛细血管的微循环行为。初次分配的造血和再分配的血液平衡循环事关人的生死,第三次分配的微循环则影响着整个身体的长期生态是否能持续健康。(2)

据中国慈善联合会统计,2019年全年,我国共接收境内外款物捐赠1701.44亿元人民币。其中,内地接收款物捐赠共计1509.44亿元,同比增长4.88%,为历年最高;香港特别行政区接收捐赠约164亿元,同比增长2.5%;澳门特别行政区接收捐赠约28亿元,同比增长12%。(台湾尚无权威统计数据。)数据显示,我国慈善捐赠的主要来源依然是企业。2019全年,企业捐赠款物931.47亿元,同比增长4.56%,占捐赠总量的61.71%。2019年,个人捐赠达398.45亿元,同比增长10.54%,再创新高。无论是在单笔超过10万元的大额捐赠,还是通过银行或者互联网募捐平台的小微捐赠,个人捐赠均呈现增长的势头。(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