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家族慈善是社会进步的有力保障(1 / 1)

一、社会保障的重要补充

在我国中央和地方财政支出中,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等民生问题通常占据公共预算支出占比的前几位。目前,我国社会保障和公共福利在很大程度上依然要依赖政府资源。

然而,政府的财政资源是有限的,在支出分配上有政策层面的考虑,资金划拨周期较长、精准度欠佳;并且,我国政府在财政赤字的约束下,具有增加经济性支出、减少公共服务性支出的偏好。(1)

用商业手段解决公共问题可以发挥市场效率优势,用最有效率的方式找到解决方案的提供方、实施方。但传统商业具有逐利本质,纯粹商业模式不能使社会保障和公共福利惠及最需要的群体。

2016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以下简称《慈善法》)颁布施行,将科学、体育、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划为符合规定的慈善活动。慈善范围的划定让公益捐赠有法可依,让更多慈善资金得以进入各个社会建设领域。当然,捐赠人在规划慈善事业时也会考虑关注的领域和地区范围。同时,倡导用新商业的方式解决社会问题,这需要政府、市场和社会合作,发挥各自优势,通过社会创新形成商业向善、高效慈善。

更有针对性地解决社会问题,共同构筑社会生活的底线。这是慈善公益事业基本的、直接的、最传统的社会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