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迈七岁的时候,他老爹洪皓出使金国,因不肯屈服而遭拘禁,这一关就是十五年。因为老爹的气节,连皇上都认为他是苏武第二,宁死不屈。但小洪就只好跟着两位兄长跑东颠西,缺少家庭温暖。
《容斋三笔·卷五·油污衣诗》
□予甫十岁时,过衢州白沙渡,见岸上酒店败壁间,有题诗两绝,其名曰《犬落水》、《油污衣》。《犬》诗太俗不足传,独后一篇殊有理致。其词云:『一点清油污白衣,斑斑驳驳使人疑。纵饶洗遍千江水,争似当初不污时。』是时甚爱其语,今六十余年,尚历历不忘,漫志于此。
十岁的时候,他们避乱江南。有次经过浙江衢州到老家饶州去,在白沙渡口,岸边小酒店里,破败墙壁上,一首《油污衣》的白话诗深深烙在了洪迈幼小的心灵上:一点清油污白衣,斑斑驳驳使人疑。纵使洗遍千江水,争似当初不污时。诗的意思真的很浅显,就是说,白衣服一定要保持它的洁白,如果不小心被油污染了,那么,纵使你洗掉了一千条江中的水,和当初没有被污的时候也完全两样了。这当然是夸张的,也是生物技术的局限,要是现在,随便用一点汰渍之类的洗衣粉,别人绝对看不出来。那些少女因为各种原因,把处女膜弄破了,这么高难度的,也会修补如初。当然,洪迈生在南宋。
这样一首白话诗,充其量也只说了一点普通的生活哲理,“今六十余年,尚历历不忘”,洪迈为什么就记得这么牢呢?他的《容斋随笔》第三部分卷五中,清晰地记载了这件事。我想,除了他的博闻强记外,肯定还有别的原因。
果然,有心结在。
我是被一个词吸引住的。在宋词里,有一首《南乡子·洪迈被拘留》。孤陋寡闻,我以为“拘留”这个词很现代呢,没想到宋朝就有了,而且意思差不多,我们的语言文字真是神奇,千百年稳定,难怪我们有如此多的经典传承。
这首词作者标明“绍兴太学生”,也就是我们现在的首都大学生,应该是集体创作。
洪迈不是因为开宝马醉驾被拘留,而是因为一个外交事件。
且看全词:洪迈被拘留,稽首垂哀告敌仇。一日忍饥犹不耐,堪羞!苏武争禁十九秋?厥父既无谋,厥子安能解国忧?万里归来夸舌辩,村牛!好摆头时便摆头。
这简直就是微博啊,精短,犀利,幽默。重大事件,民众必定关注,必定转发。于是,一时间满城风雨,洪迈的日子要多难过有多难过了。
我们可以还原一下《宋史·洪迈传》里的相关内容:宋高宗三十二年(公元1162年)春,金主雍登位。三月,宋高宗拟遣使者赴金,洪迈说,我去吧。他底气十足的原因,也许是因为他有一个值得骄傲的老爹吧。此次奉使金国,洪迈原想弄出点动静来,如果坚持宋室南逃之前宋朝对待金国的礼节,那么我们就胜利了。所以他在给金主所上的国书中绝不自称为“陪臣”。到金都之后,金人说他所上的国书“不如式”,也就是不合外交要求,强大的金国才没有这么笨呢,这可是事关他的主权哎!洪,你必须立即将国书中的自称改为“陪臣”,并让他按南宋以来宋金之间屈辱之礼来朝见金主。还想反了是不?!“迈初执不可,既而金锁使馆,自旦至暮,水浆不进,三日乃得见。”洪迈最后屈服了,三天啊,滴水没进,这是什么滋味啊?他绝对没有老爹的气概,他一日之饥都受不了,怎么能跟他老爹十五年比呢,更别提苏武的十九年了。
在金主面前“稽首垂哀”的卑躬屈膝,这样的行为,绝对让南宋的官员和老百姓愤怒,于是骂他“堪羞”。更让人愤怒的是,他对自己的行为不仅不反省,反而洋洋自得,犹如功臣。“万里归来夸舌辩”,我们可以设想一下,他归朝时向皇帝汇报工作时的情景:金国虽然强大,但我仍然有理有节,对于他们进一步提出的关于割让我国主权领土等不合理要求,我都严辞加以拒绝,我想我应该是为咱南宋争得了面子。另外,个人认为,为了世界的和平大计,为了两国的和平相处,减少战争,让两国人民都有机会休养生息,我们也不必要和他们争个你死我活,必要时让一点、大度一点,换来长久的治安,这有什么不好吗?微博上这些天在疯传的《洪迈被拘留》,那帮不好好读书的太学生,还骂我“村牛”,什么意思啊,是说我像村里的牛一样愚蠢?我无所谓,我是这么看的,只要有利于国家的稳定和繁荣,我个人的名誉受点小损失,没有什么大不了的,他们要说就让他去说好了,陛下,您认真地想一下,我老爹都这么勇敢,我能熊吗?而且,我十岁时就将《油污衣》的诗印入脑中了,我自小便性格高洁,我能使金辱国?想想都不太可能的!此洪斩钉截铁:陛下,我问心无愧,我已经尽力了!
洪迈的自我辩护还是非常有效的。有效的原因自然是他的口才不错,另一个直接的原因是:他是高宗赵构派出去的,这赵构本也没想在金人那里讨得什么便宜,是洪自已雄心勃勃夸下海口,说能摆平金国,给大家一个空欢喜,彼时的洪估计是初出茅庐,自以为有多大本事呢!还有一个原因是,等洪迈回国时,皇帝已经变成孝宗了。才几个月,这新皇帝自然不会不买老皇帝的账,实际控制权仍然在高宗手里呢。更何况,那个孝宗也是一个文学爱好者,以后的很多日子,他都喜欢读洪迈的《容斋随笔》,不断地夸洪有水平,弄得洪是信心越来越足,《容斋随笔》写了一笔又一笔,一直写到五笔还没有停止,前后达四十年。想想看,得到政府官方如此认可的作家,历朝历代能有几个呢?
自然,洪迈是化险为夷了。平安无事,第二年就到泉州当知府去了。不过,他的行为,除了当时绍兴太学生的《南乡子》外,还有别的同时代人也抨击。罗大经在《鹤林玉露》说:“景卢(洪迈字景卢)素有风疾,头常微掉,时人为之语曰:‘一日之饥禁不得,苏武当时十九秋。传与天朝洪奉使,好掉头时不掉头。’”这里最传神的刻画是,洪迈有摇头病,这应该是身体残疾,本来应该尊重人家的,但是,因为他的行为,就“好掉头时不掉头”了。
现在我们要考虑的一个问题是:我们如何来对待一个文学家洪迈,一个官员洪迈?鉴于毛泽东的四十年不辍读《容斋随笔》的事实,鉴于人非圣贤孰能无过的普遍原理,再鉴于民族融合的历史,我宁愿相信,洪迈出使金国的行为,只是有一种不太恰当的表现,但绝不是卖国。花花公子赵佶连国都丢掉了,被人掳走,惨死他乡,尸体都被点了灯油,因此不能对洪迈们提更高的要求。我们关注的是,他的七十四卷《容斋随笔》,绝对是历史瑰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