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佛教寺院的经济来源(1 / 1)

人间与实践 星云大师 3103 字 6个月前

勤俭、开源、节流是经济发展的不二法门,佛门的经济也是如此。其次,一般佛教寺院经济的来源有哪些?归纳有以下十六点。

(一)庙产收租

过去的中国大陆寺庙丛林都是靠田租、房租维持常住所需,例如常州天宁寺,每年需要二三十位庄主外出收租,大约半年才能回来。我住的焦山,光是收租的船,就有十几条船,每天进出,运不回来的农作物,就在外面变卖。因为寺院的田地差不多有台湾的几个县大,甚至附近几百里内也都是他的田地,这是由于过去皇帝不是只供养某一块地,有时是拨一个县或几个县给寺庙。像天宁寺、金山寺,收一年的田租,往往可以维持两三年。

1948年,有人把南京的华藏寺交给我们管理,还包括几条街的房子。但是我没有福报,接受以后,南京市的人纷纷逃难到香港、台湾,那许多房子空了下来,没有人住,也就收不到租金。假如不是这样的时局,我现在可能在中国大陆拥有许多的房地产。

所谓“前人种树,后人乘凉”,前人拥有田产、房屋等许多东西,子孙不劳而获,得来太容易,对子孙好吗?我认为靠自己勤劳所得的比较踏实。

社会上有些人也主张积德给子孙,不要把钱财交给子孙。因此,我建议,可以鼓励在家的信徒们把遗产交给佛教做宗教、公益事业,对本人好,对他的子孙好,对社会好,对佛教更好,佛教可以成立财团法人,将它用之于大众,等于协助信徒处理财产。

不过,佛教本身不要积蓄财产。基本上,没有钱比较容易和合相处,人类的个性,共患难比较容易,共富贵比较困难。在佛光山,没有人喜欢做当家、住持,为什么?因为他知道没有钱。如果有钱,就有所争执,比较麻烦。没有钱很好,你来、他来,大家都可以参与,大家一同想办法筹钱。

所以,我认为寺院不要有太多的积蓄,佛光山开山时期,大家辛苦建设。开山完成以后,又陆续开办出版社、杂志、佛学院、佛光缘美术馆,和西来、南华、佛光、南天、佛教等大学,以及人间卫视、人间福报……种种佛教事业。佛光山不储财、存钱,没有钱就不会有意见,不会有争执,大家同心协力把所有的钱用在各种弘法利生的事业上。

(二)经忏佛事

古代的高僧大德立志:“宁在蒲团静坐死,不做人间应付僧。”出家众也并非都不诵经。我们到殡仪馆、太平间念经,是结缘,是帮助别人的,如果出钱讲价,则与我的志愿相违。

我初到宜兰时,台湾水泥公司常务董事的母亲过世,县政府社会科科长告诉我:“法师,林夫人过世了,你去拈个香,你建讲堂所用的水泥,他们会全部捐献。”

这原本是一件结缘的美事,但一听是这样的买卖,我当下拒绝。第二天,另一位老太太往生,我心甘情愿去为她主持诵经、告别式,甚至走路送葬。我觉得佛法的可贵是无价的,它不是用条件可以交换的。未来的法会佛事应订立一个原则,如果信徒心里存有“我平常供养你,将来我往生,你帮我念经。”这样的观念是不如法的,佛法不讲代价,应该是服务的。

佛事的进行不要过分,不要铺张,应以简约、庄严、隆重、纪念性为要,以为亡者做修桥、铺路、捐献种种功德代替诵经超度,不但节省丧葬费用,也为社会做好事。另外,也可以提倡集体超荐,不需大费周章。佛教应该慢慢引导社会改良风俗习惯,不可助长社会一些不当的要求。

(三)灵骨塔

自古以来,中国大陆的寺庙不单给人供奉灵骨,并且提供给人停棺之用。又如过去基隆极乐寺就是提供停棺,高雄义勇寺也有停棺的服务。因为,过去的风俗,是家里有人往生,往往要等到某人回来才能埋葬。以前的交通不方便,可能等个半年、一年才能安葬;或是特别看风水、日期,看好了才可以埋葬,所以就借寺庙停棺。其实,佛教不应助长这些迷信,应该帮助信徒建立日日是好日、处处是好地的观念。

从历史上看,寺院的灵骨塔是一种慈善事业,是对社会大众的服务、贡献。佛教的灵骨塔和商人建灵骨塔不一样,寺院里早晚有人诵经,平时有人管理,春季、秋季都会举办祭祀法会。寺院可以建灵骨塔,因为人生无法避免生、老、病、死,佛教应该替信徒服务。比方美国西来寺也建有玫瑰陵,为什么?虽然美国有好多美丽的墓园,但是许多华人往生,亡者的家人却宁可把他送到西来寺。他说:“师父,我的爸爸不会英语,跟那许多外国人住在一起不能沟通啊!”他的想法没有错,同一个文化、语言、风俗习惯,成为同一个民族,他最后的归处,也会选择和自己同一种族的地方。

经营灵骨塔是学习菩萨道,尤其灵骨塔的安奉,是人一生的最后一站。它可以让我们学习“无大无小”的精神,出家人务必记得,我们是为信徒服务的,所有的佛事是义务的、是奉献的、是随喜的、是与对方结缘的,不可以上班的心看待。亡者家属可以供养,但我们不能订价,佛法无价,再多的金钱也买不动我们,因为佛门有佛门的价值观。

(四)法会油香

台湾佛教举办法会的情况很普遍,所谓“法会”,应该是以法为会、以法为师、以法为轨、以法为乐,法会一定要说法、弘法,否则只能称“斋会”,只是来吃一餐。

法会有教育的意义,说法的内容包括如何培养正知正见、三世因果、业力报应、群我关系、怎样做信徒、怎么在家修行……其教育意义更为重要。

寺院可以举行法会,但不特别发请帖通知,因为信徒可能一场法会同时收到好几家寺院的请帖,这家也应付,那家也应酬,造成他们的为难。若要公告,则在寺院门口贴布告即可。

法会,是度众的方便,可以借由共修,增加内心的力量,促进彼此的联谊。几十年前台湾地区政府下令取缔祭拜,我曾写一文章议论:“可以改良祭拜,但不要取缔。”为什么?许多老百姓一年辛苦赚钱就是为了祭拜,花了钱之后,他又继续赚钱,因为明年还要祭拜。看起来似乎很浪费,可是他的生活有这个需要,社会有这个需要。如果政府不准他祭拜,他会觉得,人生一点乐趣都没有,我是小老百姓,辛苦生活,你们是大官,天天过节,举办各种节庆,我们却连祭拜都不可以。所以,站在社会问题的角度,祭拜无可厚非,但可以改良。

因为台湾佛教寺庙太少,出家人不够,许多百姓面临问题,没有人帮他解决,只有找神坛。许多神坛会从事生理与心理的辅导治疗,与民众生活息息相关。今后,除了神坛人员应有完善的培训课程,自清自律,纳入正常轨道的专业学院外,佛教还可以加强培养出家人,加强弘法的功能,增加更多的宗教师,社会自然能净化。

寺院是社会的联谊中心,信徒发心添了油香,如同拿到将来往生天堂、西方净土的签证,他的心里会有希望、依靠,这是一个道德、信心汇聚的地方。

寺院的出家人是佛教的专职人员,是信徒和佛祖之间的桥梁,因此,信徒到寺院添油香,身为出家众也要为信徒添油香,代表佛祖给他一点赞叹,给他一点鼓励,给他一些欢喜。结了人缘,人缘里才有财富;把欢喜给信徒,信徒才会把净财捐献给佛教。

(五)信徒供养

信徒有布施供养的心,但是出家众收到信徒供养的红包,应该抱着什么样的心态?因为无功不受禄,细想我们何功何德?拿到信徒供养的钱,应该替他具名做佛事,或用于佛教事业等。我经常拿到信徒的红包,都觉得很惭愧,不知如何感谢。后来,想出一个方法,这只手来,那只手转出去,让净款能获得灵活地运用。

有时信徒捐献1万元、10万元,我可能即刻就忘记了,但是,假如他买一本书或杂志,可能我会记得几十年,因为他了解佛教需要文化教育来推动。所以,经典记载:“诸供养中,法供养为最。”又说:“三千大千世界七宝布施,不及四句偈。”信徒给我们财布施,我们则要给他们法布施。

慢慢地,信徒的捐助有了代价,例如他到寺院祭拜希望获得纪念品,布施多少钱,也希望有一张奖状以为鼓励,其实,这样就变成有价,而不是无价的功德了。

有时候也有不得已的情况,像过去倓虚老法师盖寺庙时,曾经遇到困难,于是发行奖券,5元钱一张,让大家共同投资,以这样的方式把寺庙建起来。然而,这是方便法门,只能偶尔为之,不可以常常为之。

(六)素斋筵席

寺院的素斋筵席,即代办素斋,也可以作为经济来源之一。台湾许多素食馆都是一贯道信徒所开办的,这些素菜馆给吃素的人很大的方便和帮助,可以说是一贯道对台湾佛教的贡献。我们应该想想如何规划经营素食,提供素食者一个服务?如素菜工厂、素菜餐馆、素菜加工等。提倡素食,对于现在讲究环保、生态的社会,必定也是一种时代需求。

不过,令人奇怪的是,佛教的素菜至今都无法煮出一个标准,不像西洋的汉堡包、比萨饼,走到全世界哪个国家,全部都一样。佛教界的素菜,千奇百怪,这一家和那一家的青菜煮法都不一样,没有统一的标准。

过去有人诟病,素菜做成荤食的样子,或叫荤的名字,如素火腿、素鸡、素鸭等。佛教既然不吃荤,为什么要叫荤的名字,做成荤食的样子?其实,这是给有心食素者的一种善巧方便,一方面借此逐渐适应素食的习惯,另一方面,在祭祀的时候,用素鸡、素鸭代替荤食,满足一般家庭祭品必求丰盛的心态。

对于修行人而言,素食的精神,主要在培养慈悲心,为了避人讥嫌,今后还是避免用这些名称,以免失去素食的意义。

可喜的是,台湾的寺庙大都很有供养心,不怕人吃,不过,除了吃素菜,还是需要举办座谈会、小参等种种课程,以接引信徒学佛。

(七)募化道粮

佛门里有募化道粮的情况。像我刚到台湾时,就提倡农历七月的盂兰盆会,为信徒供僧的僧宝节。因为我觉得,那时候出家人普遍不受到重视,假如提倡供养,出家人受到尊重,他会自尊自重,会想到怎样把出家人做好。

事实上,供僧不是供一时,是供长久的;不是供一餐,是供全年的;不是供一人,要供十方的;不是供现在,是供未来的;不是凑热闹,是供道学的。供僧,是要给予僧众、信众一个讲习的机会;聆听高僧大德的见解看法,可以扩大自己的理念和见解,彼此观念沟通,交换参学心得,如此的供僧才有意义。

供僧的钱,如何报账?这是必须征信于信众的。记得我们刚到台湾时,办一本杂志,每个月收的捐助,都要结账:每个月印刷费多少、邮寄费多少、纸张费多少、结余多少,都要刊登出来昭示大众。现在,慢慢地失去公信力,容易引起一些弊端。虽然信徒抱着“钱进山门,福归施主”的观念,但是,信徒不问、不管,这是他客气,我们寺院出家人不能当福气,凡事还是得要求清楚、周全。

有的寺庙只有一个人,也急急忙忙地跟信徒募集道粮。其实,劝募道粮应由大众道场来办,劝募来的道粮,或者办学,或者办道,或者举办有益于大众的活动,如此,才不辜负信施。

(八)农产工产

佛教从印度托钵乞化为生,到了中国,由于社会民情风俗、气候环境的不同而有了改变,最大的改变,就是创设“丛林”,发展出自己耕种,自食其力的农禅生活。所谓“农禅生活”是指种植树林、种田、种菜、种茶,效法百丈禅师“一日不作,一日不食”自耕自食的精神。到了近代,太虚大师提倡工禅生活,不但务农,还可以做工。

过去在唐朝时,律宗的人反对耕种,理由是“我不吃锄头下的菜”。其实也不要矫枉过正,基本上,蔬菜有生长的机能,没有心识活动,如果硬说吃蔬菜也是杀生,那是不对的。

从农禅发展到工禅,工禅就像经营佛具店、法务、法器、僧衣、僧袍等,我们寺院不做,可以鼓励信徒经营,帮助他流通推广。

几十年前,一位住在台南的鞋店老板卖给我一双鞋子。我问他多少钱?他说:“25元!”我用一双30元的价格向他请购。他说:“不行,你为什么要多给我?”我说:“我不是为了你,我是为了我,因为你不赚钱,今后就没有人肯做了。”他说:“别人都还价到15元、20元。”“还价了以后,你不做,我们就没有鞋子穿。我现在给你30元,你赚钱,品质改良,鞋店扩大,出家人买鞋就很方便了。”

我觉得佛门讲的因缘,有时候不是现世看得到的,因缘果报,关系重重无尽,唯有相互帮助,彼此才能共成美事。

(九)标会贷款

台湾社会至今还存在“标会”的民间经济制度(中国大陆称合会,一种民间信用互助方式),各地的寺庙也不免以这样的方式经营寺院,甚至,不少的寺庙是靠标会建起来的,像早期的高雄寿山寺即是。有些信徒愿意帮助,但是跟他化缘不好,可用标会的方式增加佛教的经济财源。

不过,这是到了没有办法时的权衡之计,等到寺院经济稳固,就不能这样做了。

佛光山的各分别院,都不许和信徒共金钱来往,不借贷,也不标会,如此才能清净,别人不倒我们,我们也不会倒人家。如果把钱存到银行,靠利息生活、养老,什么事都不做也不好,最好是依戒律,所有的存粮不留到隔天,我们把钱布施捐献出去,今天钱用了,明天自有明天的来,如此才会不断精进,生生不息地努力。

(十)观光朝圣

现在的寺院大部分都设有朝山会馆、会议室、客堂等,提供来山者一个招待、联谊的地方,这种接受朝圣参访观光的方式,可以增加寺院的经济来源。它不仅是佛教圣地,只给来山者观光而已,并且在提供饮食、住宿服务外,还具备给予佛法、人情、信心、文化、教育等功能,更是一个心灵净化的修行圣地。

(十一)社会事业

一般人对社会事业如养老院、孤儿院、医院等,比对宗教还认同,例如基督教办学校、开医院,赚了大家的钱,大家还都赞美他们。过去,佛教徒因为没有办事业,常为人所诟病,但现在佛教界也觉悟到要办养老院、育幼院、幼儿园、学校、医院等。

社会上一般人也有这样的情况,请他盖寺庙、参与文教弘法,不太容易,如果是盖医院、救济院,便很容易劝募。因为捐钱做慈善事业,他会觉得:“我捐1万元,我是慈善人士。如果捐给寺庙,却没有人知道。”

捐钱给寺庙是很了不起的,他必定了解到文教事业的重要,对宗教信仰也有不同的看法。捐钱给慈善事业的人,此生能得好名、善名,捐给寺庙是一份功德,它是来生才有,甚至延续到生生世世,这样的眼光比较长远。

(十二)会员会费

把信徒组织起来成立念佛会、功德会、护法会……会员缴会费就有收入,以此举办多项弘法利生事业。例如日本的创价协会、灵友会、国际佛光会等,都是靠会员缴会费维持。将信徒组织起来,一方面让会员发挥所长,一方面增加会员团结的力量,佛教就会有力量。

(十三)服务专业

佛教有必要为大众设立安宁病房以供临终者安详往生。为什么?现在社会的居住环境,不允许亡者置放在高楼公寓里,只能冷冻在殡仪馆。亡者家人亲属虽不忍心,但也无可奈何。因此,愈来愈多佛教徒要求,希望寺院设有安宁病房,提供信徒一处安静、安宁往生的地方。目前佛光山万寿园即有此设备,使信徒安心,临终者得以安详往生。

(十四)文教化导

文教化导是指出版书刊、设立书店,社教馆开办才艺班、亲子班、安亲班……设立这些文教事业,一方面因应现代社会生活结构,另一方面,也可以提供社会大众另一种教育。

(十五)实业经营

实业经营是指像唐朝时期,佛教开立当铺、油坊、药材店、花店……增加寺院收入,或者像过去的中国大陆焦山上的寺庙,出家人擅长书画,每有人来山参访,欣赏欢喜者给予随喜赞助,因此他们不需化缘,依靠这些字画可以维持寺院经济生活。

(十六)弘法事业

佛教创办广播电台、电视台,发行报纸、设立各级学校、网络信息中心,乃至托钵行脚、园游会、义卖、各种文物展览……以此种种事业弘扬佛法,多少增加一些经济收入。

以上为佛教寺院经济的来源,可说是“佛教经济十六门论”,虽然各有不同,不过,更重要的是,用钱之道比来源更重要。

1998年1月9日讲于佛光山台湾佛教寺院行政管理讲习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