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月 二十二日 星期三(1 / 1)

晚,七时,学部联合讲习会上,续为大家开示“佛教僧侣的生活与修持”——在修持上的生活。

何谓“修行”?是从事自利利他、弘法利生、传教传法、清净和合、随缘自在、伦理纲常、勤劳自给、合理净化、正命正知、正信正业等生活。

如何过佛教的修持生活?

一、朴素:不单外形的朴素,内在也要很朴素,朴素的生活可以养成修道者无欲、无求、无贪、无执的生活。

二、简单:在衣食住行上,无论什么东西愈简单愈好,“衣单二斤半、头陀十八物”的生活方式最为可取。

三、忍耐:耐力不够者,不像个修道人,在团体中要成大器,大都是从忍耐而来。

四、安静:不管吃饭、课诵、打坐、出坡,都要宁静,将生活安住在无声的世界中,享受一份宁静。

五、自省:懂得自省者,就不会要求别人,内省的功夫对敬德修业有很大功用。

六、发心:发心用功、服务、吃饭、做事、礼佛……“心”是道之根,“我有心”是学佛唯一的本钱。

七、随缘:凡事不计较不比较,随缘随众的牵就大家,自然就能随缘度日。

八、苦行:典座、行堂、香灯、饭头、菜头……任何一种行单,都可以激励我们。

九、阅藏:如在图书馆,每天与经典同在,看经阅藏增加智慧。

十、规律的生活:一切起居作息,皆依板声来发号司令。

安住在丛林中的好处——

可以住出历史,可以住出贡献,

可以住出功德,可以住出人缘,

可以住出洒脱,可以住出安然,

可以住出成就,可以住出道果,

……

出家人如何修持?

1.闭关。 2.山居。

3.云水行脚。 4.苦行。

5.禅堂。 6.参禅念佛。

7.塔院(养老院)。 8.弘化。

9.听讲。 10.安居。

11.施食。 12.生活。

自从月基长老往生后,已少有栖霞精舍的消息,偶在报端上看到新闻一则,录之如下:

〔记者黄圣文高雄报导〕佛教界南台湾颇负盛名的高雄市栖霞精舍前住持释月基之徒释慧印(俗名萧顺心)因于一九八八年五月间,侵占其所管理之栖霞精舍公款新台币五百二十余万元作为购买高雄六龟乡三笔土地并登记为私人所有,业经侦查终结,检察官周诚南认应提起公诉。

本案被告萧顺心于一九八三年间皈依栖霞精舍前住持月基法师门下,然其在台湾并未受具足戒,理应无权管理寺院之寺产,然萧顺心曾于一九九一年三月至大陆江苏天宁寺,透过当地政府宗教司官员周初朴的安排受沙弥戒,返回台湾之后以出家众之面貌当起栖霞精舍的主人而把持着栖霞精舍的经济大权。

萧顺心于一九八七年月基法师往生之后,即请台北某寺的某法师南下进住为栖霞精舍的挂名住持;这位法师不知从何处取得栖霞山系假造之法篑欲向高雄市政府民政局申请为栖霞精舍之住持名义,然而当时却为月基法师的弟子孙亿兴及徐国真两人识破,而向高雄市政府民政局提出异议始未得逞,致使栖霞精舍至今仍无法依财团法人名义成立。在群龙无首的状态下才任由萧顺心一人将寺院财产暗中移转其私人名下。

本案经人检举由高雄市调查处深入查处,历经四年的时间才由高雄地方法院检察署检察官周诚南依法提起公诉。

佛教大乘护法会黄会长对本案之看法认为寺院之财产乃属如来家业也是属于众生的,任何人都无权侵吞己有。黄会长认为这种行为是要负因果报应的,然而目前有很多类似之案件也因无人举发而任由这些罪过的问题继存着。黄会长建议本案的继承问题理应由佛光山寺星云法师出面加以整顿,缘于栖霞精舍前住持月基法师是由星云法师于佛光山未成立之际邀请至台弘扬佛法的,而且两位法师又同是栖霞山系的法嗣,或欲重振栖霞门庭,若非星云大师出面的确困难重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