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副其实的总理(1 / 1)

《时务报》创刊于1896年8月9日,列入创办人的有黄遵宪、汪康年、梁启超、邹凌瀚、吴德潇五人,而实以黄遵宪、汪康年、梁启超三人为核心。但从《时务报》创办的经过来看,笔者认为,汪康年的作用要在黄遵宪、梁启超两人之上,他是《时务报》的一位名副其实的总理。

首先,汪康年当时之所以能出任《时务报》总理一职,这是由他与上海强学会的关系决定的。正如所有论者指出的,《时务报》系在上海强学会的基础上创办。1896年1月,上海强学会被勒令停办后,汪康年与黄遵宪均有办报思想,于是汪康年便将强学会的1200元余款立在自己名下,作为《时务报》的开办费。对于汪康年的这一做法,梁启超在《创办时务报源委》中将它看成是汪康年“欲没康有为先生之旧迹”①。后来,学者也大多沿袭此说,认为这是汪康年有意掩盖《时务报》与强学会的关系,以窃取权力。但笔者认为,汪康年的这一做法在当时并没有什么不对,须知汪康年当时是上海强学会的主持人。1895年11月,康有为来沪创办强学会时,因母寿须回广东,在与时任两江总督张之洞商量后,决定将上海强学会交由汪康年负责。为此,康有为于11月16日亲自去函,要汪康年速从湖北来沪,提出“南皮顷已许办上海、广东两会,知所乐闻,故先驰报。仆急须还粤,沪上事待之穰卿矣”②。因此,上海强学会解散后,该会的所有余款及书籍、木器物件等,都点交汪康年“收存”,汪康年成为强学会的实际法人代表。而作为法人代表,汪康年将学会余款立在自己名下作为《时务报》的开办费,这是名正言顺的事情,不但不存在所谓的掩盖《时务报》与强学会的关系问题,而且怡恰相反,正是这层关系,才使得汪康年有资格担任《时务报》总理的职务。

当然,汪康年能担任《时务报》的总理,主要还是因为他在创办过程中的确起到了总理的作用。黄遵宪虽然与他一道最早议创《时务报》,并在捐钱募款、物色人才、确定体例等方面多有贡献,但黄遵宪当时由于身在官场,人事牵掣,并没有把精力主要放在办报上。他先于1895年的下半年受命办理苏浙赣湘鄂五省教案,1896年年初又就苏杭租界问题与日方谈判交涉,奔走苏杭沪宁之间,不但不能常驻上海处理报务问题,而且常常连与汪康年约谈的时间都不能保证,屡屡爽约。③而《时务报》出版后的第二个月,他便匆匆奉旨北上入觐,拟任出使英国大臣或出使德国大臣,后因英德两国抵制,其事不果,一直闲居北京,至1897年6月离开北京,出任湖南长宝盐法道。黄遵宪始终没有驻沪具体主持报馆工作。尽管他在北京期间仍关心报务,与汪康年函札往还,但毕竟有“遥控”之嫌,实际作用十分有限。至于梁启超,他至迟于1896年4月还在北京,尚未南旋,而此时报社的各项筹备工作基本完成,报事处在“将成”阶段。①因此,梁启超对于《时务报》的创办并没有起到多大作用。而《时务报》创刊后,梁启超也只任主笔,馆务仍由汪康年全面负责。

事实很清楚,在黄遵宪、汪康年、梁启超三个主要创办人中,只有汪康年自始至终都是《时务报》的具体经办人,贡献最大,这只要翻阅一下《汪康年师友书札》中有关这一时期各方人士与汪康年的数百封书信,便可得出这一结论——举凡报馆的财务用人、出版发行与外界应酬等,无不由汪康年一手负责处理。对汪康年在办报中的贡献,就是黄遵宪、梁启超本人也不能不予承认。1897年年初,梁启超虽然赞成设立董事,但对黄遵宪要汪康年辞去总理职务则不以为然,私下对康有为说,黄遵宪这样做“可谓卤莽不通人情,反使超极下不去”,指出“馆中此职非穰亦不能任也”。②在写给汪诒年的信中,梁启超也提到“馆为穰兄艰难创之”③。而黄遵宪此时对汪康年的管理方式虽多有不满,但在北京与人谈到《时务报》时,仍表示“实非君(指汪康年)不能成功”,称“大江南北知好多矣,弟独以公堪任此事,其卓识坚力实足以度越时流”。④

此外,汪康年在文字宣传方面也做出过贡献。他先后在《时务报》发表过14篇文章,其作用和影响虽与梁启超不能相比,但却在麦孟华、章太炎、徐勤、欧集甲(他们都曾任过《时务报》的撰述人)等人之上。特别是他在《时务报》创办初期梁启超返粤省亲期间发表的9篇文章,曾与《变法通议》一道,在社会上引起反响。夏曾佑用“精透质实,言简而意备”⑤评价他的文章。梁启超在广东读了汪康年的文章后,也“为之大喜”,写信对汪康年分担他的主笔工作表示万分感激,称“阿弥陀佛曰偏劳偏劳矣”。①而汪康年以前的同僚则指责他言论出格,要他谨慎从事,“多译实事,少抒伟论”②,或干脆劝他此后只做总理,不要作文,“万万不可动笔”③。至于汪康年后来的5篇文章,思想深度虽然不及当初,但他结合德国强租胶州湾之后的国际国内形势,力陈民族危机的严重,唤起人们变法图强意识,在社会上也不能说毫无影响。

总之,汪康年为创办《时务报》做了大量的工作,付出了艰辛的劳动,其出任《时务报》总理,可谓顺理成章,名副其实,所谓投间伺隙、窃取权力云云,实属一面之辞,不足为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