俄舰“满洲”号于1903年12月12日自旅顺来沪,日俄战争爆发后奉俄海军部之命,滞留上海,以待后命。随后,如何解决俄舰“满洲”号便成为清政府宣布中立之后遇到的第一桩外交纠纷。
考虑到“满洲”号于日俄开战之前即已来沪停泊,经检查并没有添装军火备战,并且考虑到俄方提出的“满洲”号船小兵单,若出外海,有被日本海军擒获的危险,外务部起初没有完全按中立条规的有关规定执行,而是由上海道台袁树勋与俄国总领事商定以下解决办法:鉴于各国军舰向来停泊在浦江中,而“满洲”号因修船桅停泊码头,现应移泊江心,并由税司派人驻守该舰,严禁装载军火。①
然而,这一解决方案立即遭到日本政府的反对。日本驻上海总领事分别照会两江总督和上海道台,表示允许“满洲”号停留上海与中立条规不相符合,有碍商务,要求根据局外条规规定,限“满洲”号于24小时内出口。为此,日本还以保护商务为名,将军舰“秋津洲”号开至张华浜,监视“满洲”号,并扬言若中方再以和平待俄,将会生出重大事端。②在日方的要求和压力之下,为维护上海的中立局面,上海道台袁树勋于2月18日照会俄国领事,要求“满洲”号于20日下午5点至21日下午5点期间驶离中国辖境,以便我方照会日本领事,立即转致“秋津洲”号兵船,一律遵照,限期出口。③
俄国总领事接到照会后,并没有接受袁树勋的要求,表示此事驻京公使与外务部商定在先,必须请示而后可行,并重申“满洲”号于开战之前就来到了上海,并未参与战事。考虑到要求“满洲”号出口有实际困难,在开出中国管辖境外之后,“满洲”号很有可能被日本兵舰劫持,上海道台袁树勋为解决交涉难局,在研究清政府颁布的局外中立条规的有关规定之后,于当日照会俄领,提出另一解决办法,即将“满洲”号上所备的战具由海关起存,或将汽机要件拆卸一二,以示不能行驶,实系不干预战务,待战争结束后,再予退还,“否则,仍请饬令该轮开往江海之外”④。同时,袁树勋将交涉详情和个人意见报告外务部,由外务部与俄驻华公使雷萨尔直接交涉。⑤
2月28日,外务部与俄国驻华公使雷萨尔达成协议:俄方同意将“满洲”号炮身后膛拆卸,并收取一切军器,战争未定以前不准出口,并不干预战时商船往来。同时,俄方也提出要求,在俄兵船收缴军器之后,“日本兵船非严守局外各例,不得停泊中国各口岸”①,“否则,俄国自由以定办法”②。
根据上述协议,3月5日沪道袁树勋与俄国驻上海总领事就“满洲”号卸械一事达成一致意见,将卸下的器械封存海关。至于如何安置“满洲”号上的人员,袁树勋在与俄国领事商量后,仍不能定夺。考虑到上海人烟稠密,屋贵如金,不便安置,且为避免管束纠纷,袁树勋向外务部建议仍准“满洲”号弁兵留在船上,以便管带约束,上海地方不受干扰,并希望外务部就此能征得日方的同意。③
3月12日,袁树勋派人会同税司完成“满洲”号的卸械工作,将拆下的俄舰军械要件装上南瑞兵船,由海关税司核对、封储。④但日方对这次的拆卸仍不满意,拒绝将兵船“秋津洲”号出口,认为仅将炮身后膛及军火取出,仍对日本商船构成威胁,要求“满洲”号卸去轮机要件。俄国领事则以未奉公使指示,加以拒绝,并表示如卸去轮机要件,若遇风暴,有失控危险。⑤为此,袁树勋一边继续与俄国领事和日本领事协商,一边请求外务部与俄驻华公使交涉,指示俄国领事接受要求,以解僵局。⑥
3月27日晚,袁树勋接到外务部电文,俄国公使同意以下解决办法:或将“满洲”号轮机拆卸,或将“满洲”号禁系码头,水手登陆,移置别处。上述两法之一,一旦实行,日军舰“秋津洲”号须在24小时内离沪。否则,“满洲”号将重行装置,恢复原状。在协商过程中,俄国
领事显然倾向第二种方案,反对在“满洲”号拆除轮机后移居江心。袁树勋则极力说服俄国领事接受第一种方案,指出“日使本欲令其兵丁强半登岸,因觅居不易,商拆行船要机;如虑风潮,不妨多加锚链。”①30日,“满洲”号轮机拆卸完毕;“满洲”号上的水手除留下23人看守外,其余于当晚乘法国公司船只遣返俄国。②日本领事在查看拆卸工作之后,也于次日令日军舰“秋津洲”号出口。③至此,“满洲”号事件得以和平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