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了中国方面的因素外,美国政府对辛亥革命奉行中立政策,一定程度上与美国在外交方面的不干涉原则和孤立主义传统也不无关系。
1776年美国在摆脱英国殖民统治,宣告独立之后,为了谋求年轻的美利坚合众国的生存和发展,美国的政治家们就将不干涉政策和孤立主义奉为美国政府的外交原则,除了一心追求与全世界通商贸易之外,拒绝卷入其他大陆的政治事务,干涉别国内政,拒绝与其他任何国家结盟。1783年6月12日在美国国会通过的一项决议中就宣称合众国的“真正利益要求应该尽可能地不卷入欧洲国家的政治与纷争”④。1796年9月17日美国国父华盛顿发表的退出政坛的《告别演说》中也强调“我们对待外国应循的最高行动准则是在扩大我们的贸易关系时,应尽可能避免政治上的联系”;“我们真正的政策是避开与外界任何部分的永久联盟”。①1823年12月美国提出“门罗主义”宣言时也强调了不干涉政策和孤立主义原则,反对欧洲国家干涉美洲国家的独立,宣布:欧洲国家“如果企图把他们的制度扩张到西半球任何地区,则会危及我们的和平与安全。我们不曾干涉过任何欧洲国家的现存殖民地或属地,而且将来也不会干涉。但是对于那些已经宣布独立并维护独立的而且基于伟大动机和公正原则承认其独立的国家,任何欧洲国家为了压迫它们或以任何方式控制它们命运而进行的任何干涉,我们只能视为对美国不友好的表现”②。
虽然美国的不干涉政策和孤立主义主要针对欧洲国家;虽然19世纪随着美国成为世界强国走上向海外扩张道路,参与帝国主义角逐,一些美国政治家们公开呼吁放弃孤立主义,指出孤立主义“不再合乎需要”,“已经成为历史”;虽然一般认为自1869年之后80年里的美国对华政策上基本奉行与列强“合伙”与使用武力并用的策略,但在20世纪
第二次世界大战之前的美国东亚政策中实际上还是保留了一些孤立主义的传统。我们看到,在19世纪末20世纪初的东亚角逐中,美国与列强无论对立还是合作,始终没有与任何国家结盟,1908年和1910年年底罗斯福和塔夫脱总统两次拒绝清政府提出的与美国结盟的建议,固然是因为美国政府认为与一个贫弱的中国结盟不符合美国的利益,但在拒绝清政府的建议时美国政府仍将不结盟外交传统作为一个理由。在对华关系上,无论是麦金莱总统,还是罗斯福总统,抑或是塔夫脱总统,他们都注重商业经济关系的重要性,而不太重视和关注中国内部的政治进程。在1911—1912年中国政权发生鼎革之际,塔夫脱政府奉行中立政策显然也是受了这种不干涉外交原则和孤立主义传统的影响。当美国国内有人建议美国对中国政局进行干预时,诺克斯当时就以干涉中国内政不符合美国外交原则为由予以拒绝,指出中立政策之外的“其他任何政策都与每个国家有权在不受其他国家干涉下解决其国内事务的原则不相符合”,表示只有“当重大问题因中国人民自己解决后,国务院自然会采取相应的措施”。①诺克斯的这一解释,充分说明美国的中立政策继承了美国外交上的不干涉原则和孤立主义传统。
再者,美国对辛亥革命持中立政策也是对华门户开放政策的结果。
为维护中国的门户开放,美国政府一方面与其他列强一道“合伙”侵略中国,但同时又与俄国、日本等列强不同,美国希望看到一个相对繁荣和强大的中国,帮助美国抵制其他列强独占中国,维护门户开放局面,便于促进美国的对华投资和出口。1904年8月5日,美国对华门户开放政策的实际制定者柔克义在美国海军学院所做的演讲中阐述美国对华政策的转变时即指出,在美国宣布门户开放政策之前,美国的对华政策与欧洲国家一样,一道维护在中国的条约权利,特别是片面最惠国待遇,以保证我们的人民享有同样的条约权利,但在门户开放政策之后,我们的对华政策又增添了新的义务,既要防止任何外国列强政治上完全控制中国,同时也要避免列强在中国的利益冲突,通过一切合法的途径保持列强力量的均势;与那些通过武力和军事侵略控制中国的列强不同,它们对华采取直接的武力压迫,希望维持中国政府的虚弱、无能和腐败,美国作为一个寻求商业利益和政治机会均等的国家,则希望通过建立一个强有力的、负责任的高度中央集权的政府来实现自己的目标,以便获得必要的合作和支持。②塔夫脱总统上台后,在对华推行金元外交中也一再表达希望促进中国进步与发展的愿望,指出“我们不是那些认为阻止其他国家的发展就有利可图的国家。最有利可图的商业必须是对双方都是有利的。我们最有利可图的商业,就在与那些最繁荣的国家的关系。因此,美国十分关注中国的发展和繁荣。毫无疑问,有其他政府也这样认为,但有些国家的政府只顾眼前利益,毫不怀疑他们自私的动机。我们可以自夸地说,我们与中国的友谊是无私的。我们对中国领土没有任何企图,不把它当作一件礼物,美国已有他在世界上想要的领土”①。
根据门户开放政策,支持一个无能、腐败和软弱的清政府,显然不符合美国的利益,这也是美国当时反对日本支持保留清王朝的原因之一。因此,在武昌起义爆发后,塔夫脱总统在1911年12月7日的国会年度咨文中即宣布在中国发生的内战中保持中立,继续奉行有助于中国进步和发展的外交政策,指出:“在保护我们侨民利益的同时,美国政府将竭尽所能地维持其对清朝和它的人民友好和同情的传统政策,并真诚地希望他们经济发展、行政进步,同时我们将一如既往地运用各种合适的手段增进他们的福祉,这些手段与我们在竞争各派之间所奉行的严格的中立政策是一致的。”②
此外,美国政府之所以对中国的辛亥革命持中立态度,也与美国当时在华实际利益有限有着直接关系。据相关学者的研究,美国的对华出口虽然在1905年度达到5300万美元,但到1912年又滑落到2400万美元,仅占美国对外出口总额的1%,并且这一对华出口额也使该年度美国的对华贸易处于逆差地位,因为就在这一年美国从中国进口的商品达到了3000万美元。而美国的在华投资同样十分有限,微不足道,在4000万到5000万美元之间,不到美国海外投资的2%。美国在华的经济利益更多是潜在的远景。③同时,在政治关系上,清朝政府虽然是美国承认的合法政府,但它并不是美国扶植的傀儡。换言之,当时的美国政府与清朝政府并不存在某种特殊关系。正是当时中美关系之间的这些实际因素,造成美国政府在对待辛亥革命和中美洲革命上采取了两种不同的态度。当然,20世纪美国在东亚的实力尚不能与英、日、俄等列强分庭抗礼,也影响了美国在辛亥革命时期不可能如后来那样卷入中国内部事务。